“那女孩长得很漂亮,非常漂亮!”
“您一定要好好注意身体,别再为了操心思玺的终身大事而生病住到医院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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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伊慈走了之后,沈思玺抱胸,懒洋洋看着赖着不走的云歌,提醒了句:“你也可以走了。”
云歌一屁股坐到餐桌前,紧紧抱住了椅背:“我不要。”
剥好的椒盐虾被冷落了,如今还拿在手里,她郁闷的放进嘴角,嚼得很没劲。
沈思玺看着女人嚼动着东西时腮帮子鼓鼓的样子,像一个闷闷不乐的河豚。
“打算赖着不走了?”
云歌眨了眨眼:“不啊,你亲我一下我就走。”
调戏的意味十足。
她料想他不会这么做。
沈思玺扯了扯嘴角。
不一会,男人高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她身后,他俯身,两条长胳膊伸下,手掌撑在她身体两旁的椅子扶手上,充满魅力男士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
男人的唇缓缓移到她的耳边,说话的气息撩拨着她敏感的神经:“你以为我不敢?”
云歌身体绷直,胸口的心跳骤然加速。
一股热流自脖子慢慢的蹿上来。
既然是自己挑衅在先,怎么能说退缩就退缩。
她向他撅了撅红唇:“来吧。”
沈思玺看着近在咫尺的饱满红润的唇,确实很诱人,没点定力可能就真的亲下去了。
女人气焰嚣张,不知天高地厚。
也不想这么轻易放过她。
下一秒,手指捏住了女人小巧的下颌,抬高,迎合上自己的高度。
云歌的心脏咯噔了下,沈思玺的俊脸在视野里放大。
难道真的要亲?
有一丢丢紧张,但也莫名的期待。
来吧。
待男人的唇与她的近在咫尺时,他忽然停了下来。
“大明星都这么放得开的吗?随随便便到男人家里索吻?”
因为他突然停止的动作,云歌的期待扑了个空,失落感涌上来。
他的话,多少带点质疑和讥讽。
“是啊,我在戏里可比这开放多了。”
沈思玺眼底掠过一抹寒光,捏着女人下颌的手紧了紧。
云歌皱了皱眉头,嗤了声:“你弄疼我了。”
沈思玺立马松开她的下巴,直起身体。
云歌幽怨的瞪着他。
“抱歉。”
沈思玺闷闷说了声,举步走到沙发处坐下。
云歌看着桌上几乎完封不动的红烧鱼和椒盐虾,惋惜的吐了口气。
忽然,目光扫到一样熟悉的东西。
桌上放着陈伊慈带来的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个玻璃大罐头,里面是腌制满满的萝卜丝。
云歌激动的拿起罐头,看向沈思玺:“你怎么会有这个,这是云市,我们老家的特产。”
“我妈是云市人。”
云歌一听眼睛一亮。
云市是一个不太富裕的十八线小城市,云歌没想到像沈思玺这种大佬的母亲竟然是从小地方出来的。
“好巧啊!”她放下罐头,起身走到沈思玺旁边坐下,她托着腮,明目张胆套近乎:“所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咯?”
她靠得很近,女人身上带有浓郁的香水味,仰着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就连刻意发嗲的嗓音也无不写满危险和引诱人的信息。
沈思玺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杯温水,一饮而尽,适才觉得喉咙没有那么干燥了,他淡淡看她一眼,再次下逐客令:“你还不走?”
云歌委屈的撅起红唇:“人家辛辛苦苦做饭给你吃,你怎么舍得赶我走!”
说话时,手不安分的抓着他的胳膊晃,像在声讨负心汉似的。
沈思玺略感头疼,感觉到她越贴越近,就差坐到他腿上了,他往旁边挪了挪。
又倒了杯水,家里明明开着空调,不知为何就是觉得热。
云歌看着沈思玺仰头喝水的动作,高高抬起流畅的下颌线下,液体自口腔缓缓滚进喉咙里,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看一个人顺眼,似乎觉得他的一根毛都是帅气的。
“沈思玺。”云歌感慨:“你长得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真的很像。”
沈思玺指腹来来回回摩擦着杯壁,漆黑的眸子深邃。
“我是他的初恋。”
原本无动于衷的沈思玺,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压了压眼睑,看着她的眼神中带有一丝质疑。
看他不信,云歌声大压人:“真的,高中的时候,他追过我,给我写了很多情书,我没回过他一封,后来快毕业了,他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拒绝了,因为他除了脸一无是处。”
沈思玺摇了摇头,被气笑了。
良久,他忽然开口:“我看你是倒追那一个。”
“才不是,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掉价的事,他以前就是个穷光蛋,又傲慢自大的很,我才看不上呢。”
若不是自己就是她口中那个傲慢自大的穷光蛋,沈思玺险些就要被她唯妙唯俏的演技所征服。
明明是在说谎却脸不红心不跳的。
沈思玺起了个心思,忽然想看她变脸。
他将手中的玻璃杯放下。
茶几桌上,方才陈伊慈带来的收纳盒还在,沈思玺翻开盖子,将里边厚重的一摞情书翻出来。
看到印着心心图案的粉色信封时,云歌只觉得似曾相识,没往深处想。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作者有话说:
沈总,稳住,不要飘,老婆生气了还得哄。
人好少啊~
进来的留下爪印吧!
第五章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云歌浑身僵住了,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漂亮的凤眼呆滞的看着沈思玺,她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
眼前的这张稍显成熟的脸与记忆中的那张脸少年的完完全全重合上。
沈思玺又拆开了另一封信:“2011年4月13日,他们都说女孩没脸没皮的去倒追一个男生,尊严都要掉光了,我不在乎,我要在你平淡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一道最浓烈的色彩。陈润,我脾气不好,不会一直等你,行不行你给个信!”
“2011年5月9日,今天你主动跟我说话了,好开心,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呢?”
“2011年5月18日,为什么又不理我了……”
云歌眼里蕴满酸楚的涩意,胸腔里压抑着一团火。
模糊的视线里映着的这个男人,她曾经迷恋过,为之伤心失落过,她曾经把他捧在手心里怕流失,这份小心翼翼的情感在对方眼里却一文不值,他给的回馈是将她的喜欢搬到台面上,羞辱。
他的声音,像一把把利剑刺进她的心脏。
就像这些天,她在他眼里大概也是一个跳梁小丑,他没有捅破戳穿,不过是为了看她继续献丑,好娱乐作为无情资本家的他。
嚯得一下,云歌扯过他手里的那封信,“嘶──”,信封被她撕成碎片,往空中一抛,像雪花一般飞了下来。
“你……”沈思玺在看到女人眼里的湿意后,怔住了。
云歌咬紧下唇,声音冰冷坚定:“不喜欢,但请你别伤害。”
起身时,眼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
她向门口走去,忽然,身后响起沈思玺沉闷的嗓音:“你的菜。”
“不要扔了,点的外卖罢了,你才不配吃我做的菜!”
云歌换上自己的高跟凉鞋,砰得一声巨响,电子门被种种摔上。
沈思玺听着回音,气极反笑,这暴脾气跟以前一模一样啊。
看着满地的碎纸片,他叹了口气,蹲下去捡。
撕得这么碎想要拼起来都费劲。
忽然,视线捕捉到茶几桌下,不知何时掉落的一个白色耳环。
他捡起端详了会,应该是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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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姐,从明天开始,给我安排工作!我要工作工作!”
半夜三更被云歌催命夺魂般的电话吵醒,李爽内心相当的崩溃,但对这祖宗说话时又不得不轻声细语的:“这几天是有很多品牌方要找你合作,工作室也有不少剧本等着你去挑选,可你不是说要休息一段时间吗?”
云歌披头散发的坐在床上,脸色泛白像个女鬼似的,她狠狠抓着头发,叫道:“再休息我就要发疯了!”
不愧是365天可以无缝进组的工作狂,才两三天没工作就要发疯,只可惜连带着她工作室的员工也要逼成工作狂,逼得发疯了!
良好的工作素养告诉李爽再困再烦也不能对金主说话语气不好:“好的,云宝你先稍安勿躁,现在是凌晨三点,我再快也不可能半夜给你安排活儿。”
“行吧,上点心哈。”
云歌挂了电话后,李爽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终于把祖宗送走了啊~
她倒头就睡死过去。
然而这一边,云歌却一夜难眠。
为了不让自己的脑子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半夜三更的,几百年没搞过卫生的她变身劳动楷模,将三百多平的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遍。
房子的石砖地板玻璃窗家具等被她擦得一尘不染,光可鉴人。
只是干完这些,她又失魂落魄的跟个丧家犬似的。
不知不觉已天光大白。
大约七点半的时候。
一阵突如其来的门铃声将呆坐在沙发上的云歌给震醒。
她刚搬的新家,没几个人知道她的地址,大清早的不知道谁过来按门铃。
云歌走到门后,通过监控看到门外的人。
是他!
丢了一夜的魂瞬间被唤回。
她转身看向玄关处墙上的全身镜。
妈呀!这是什么鬼样子!
顶着一双熊猫眼不说,全身灰头土脸的像是刚干完农活回来的村姑似的。
不行,不能这样出现在他面前!
几分钟后,清洗一番和换上干净的衣服,云歌戴着墨镜走了出来,虽然来不及化妆,但只要够自信自会发放光芒。
沈思玺站在门口,等了几分钟见没人开门,正要转身离开。
下一秒,门被人从里头着急的推开了。
云歌双手环胸趾高气扬的,没有好脸色也没有好语气:“干嘛?”
沈思玺看到她的打扮后微微讶异了下。
他摊开右手,掌心上躺着一个白色的耳环,明知故问:“这是你的?”
云歌斜着扫了眼,本以为他过来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跟自己说,或是为他昨晚自以为是的行为道歉,敢情不过是为了一个耳环。
“沈总可真是拾金不昧的活雷锋。”
冷嘲热讽了句,云歌粗鲁的抓回自己的耳环。
下一秒就要狠狠摔上门。
忽然,一只手掌按住了门板。
“还有事吗你?”
云歌看着沈思玺总是一副冷冷淡淡,好像没什么事能让他有情绪波动的样子就来气。
沈思玺好看的五官上露出别扭的神色:“昨天的红烧鱼挺好吃的,还有吗?”
“???”这又是搞哪出:“没有,想吃自己去叫外卖!”
“那椒盐虾……”
云歌不耐烦的打断:“你到底有事没事?”
沈思玺收敛起方才那股不正经劲儿,神情认真:“我有话跟你说。”
僵持几秒,门留着,云歌转身进了屋。
她倒想听听他有什么话要说。
坐下后,云歌看着一尘不染的屋子,怎么搞得她三更半夜丧心病狂大扫除是为了迎接他的到来似的。
凭什么!
自从昨晚被他羞辱之后,他在她这儿已经什么也不是了。
于是乎,沈思玺进来后,云歌始终高傲的抬着下颌,鸟都不鸟他一眼。
“有事快说,没事就滚。”
仿佛两人的身份在这一瞬间对换了过来,明明昨天死皮赖脸赖在人家家里的人是她,这会儿变成了他主动登门拜访。
沈思玺今日穿着件深蓝色剪裁合体的西装,宽肩窄腰大长腿,气质矜贵,往那一坐,让整个大厅顿时蓬荜生辉起来。
男人手肘搭在大腿上,修长的十指交叉相扣着,用漆黑的眼眸打量着她。
现在的她就像一只被踩到羽毛的高傲的孔雀,需要人去抚慰。
他开腔:“昨天的事是我失礼了,抱歉。”
云歌透过墨镜诧异的看向他。
十年不见,这人傲慢依旧,却也多了几分沉稳和绅士感。
云歌晓得他过来说这些不过是出于教养,与在不在乎她的感受无关。
她依旧昂首挺胸,冷冷哼了声:“高高在上的沈总还会道歉?你是过来看我笑话的吧?”
沈思玺拧眉,同时觉得有点好笑:“从哪看出来的?”
云歌堵了一晚上的火蹭蹭蹭往上顶:“你既然一开始就认出了我,又为什么装作不认识?见我对你死缠烂打,你觉得很好玩是吗?”
“我以为你也认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