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她就是最美的了。
齐宣看着夏雪鸢的作派,对那位未曾谋面的江州知府,心里厌恶更上一层。
虽然主仆有别,但所谓上行下效。一府之小姐对下人如此苛刻,想必那一府之主,对治下百姓,也仁慈不到哪里去。
“你过来,到我面前回话。”齐宣指了指元瑾汐。
“是。”元瑾汐看了夏雪鸢一眼,深吸一口气走上前来。
“多大年龄,哪里人士,可通文墨?”齐宣问道。
“不通,她就是个屠夫的女儿,哪里识字。我倒是读过三百千,还读得很好。”夏雪鸢哪里能让元瑾汐在她面前出风头,一肩膀将元瑾汐差点顶飞出去,站到了齐宣面前。
“回王爷的话,奴婢今年一十九岁,江州怀安人士,读过《论语》《诗经》,还有《尚书》读了一半。”元瑾汐重新站立好身形,认真答道。
一听到怀安两字,齐宣的心就激动起来。因为他记得,小镇纸之所以叫小镇纸,是因为她出生在怀安,那里产一种石头,质密而沉,特别适合做镇纸。
可遇到程雪遥时,程雪遥却说,她之所以乳名叫小镇纸,是因为生辰时,她父亲送了她一个玉兔模样的镇纸。她很喜欢,晚上甚至还要抱着睡,顾此得了这样一个乳名。
而且元瑾汐的年龄比程雪遥更符合小镇纸。当年小镇纸说她是九岁,如今十年过去,元瑾汐刚好十九岁。
程雪遥今年却是十七。
齐宣越是对比,越觉得程雪遥疑点甚多,而元瑾汐则更像。
可是,如果元瑾汐就是小镇纸,那她为什么不认识他?当年留作信物的玉佩,又为何会出现在程雪瑶手中?
虽然仍是疑点重重,但齐宣还是决定将人带走。
就算最终证明不是,他也会给她一份安稳的生活,就当为小镇纸祈福行善了。
“本王的书房府里恰好缺一名磨墨的,你随我回府吧。”齐宣面上仍然无波无澜,扔下这句话后,翻身上马。
元瑾汐心头一喜,立刻福身行礼,“奴婢谢过王爷。”
这可是盛京城里权势最盛的王爷,若是能得他的欢心,说不定就能把父亲从采石场中救出来。
虽然夏雪鸢答应放人,但她出尔反尔也不是一回两回,不可尽信。
元瑾汐这边是高兴了,夏雪鸢的眼睛里却是要冒出火来,“凭什么,她是我的婢女,我不……唔……”
到这会儿,就连夏雪鸢身边的两个婢女,也知道自家小姐是在作死了,因此拼命的上前拦住,捂住她的嘴,不让她说更多的话。
只可惜,夏雪鸢身材壮实,那两个婢女虽然比元瑾汐强点,能吃饱饭 ,但也压不住虎背熊腰的夏雪鸢,被夏雪鸢反手一推,就摔倒在地上。
“我不同意,她签的可是死契,生是我们夏家的人,死是我们夏家的鬼。我不让去,她就不许去。”
齐宣的眼神骤然一冷,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夏雪鸢。
那目光,是夏雪鸢从未见识过的目光,只觉得有万千杀气,似乎下一秒就会喷涌而出,将她吞噬。
直到把夏雪鸢看得汗毛倒竖,冷汗直流,齐宣才缓缓开口,“从现在开始,元瑾汐是我颖王府的人,记住了?”
每一字,都像千钧重担,压在夏雪鸢的身上,压得她几乎直不起腰。
说罢,齐宣看向元瑾汐,“可需要收拾东西?”
元瑾汐赶紧点头,指了指不远处劫匪头目的尸体,“那个钗子,是我娘留给我的遗物。”
齐宣点头。
元瑾汐立刻走了过去,蹲下身去,一把将钗子拔了出来,然后似乎像是不想让钗尖有血的样子,又将钗尖在尸体上蹭了蹭。
借着这个功夫,元瑾汐轻轻一探,就将劫匪头目怀里的金锭摸了出来,快速地塞进袖口。
坐在马上的齐宣眼神一眯,嘴角微微上扬。够聪明、有胆色,还有心计,这个性格,真的很像他记忆中的小镇纸。
金子到手的元瑾汐心里大定,有了这一锭金子,日后营救父亲时就会多一分保证。
此时十余骑黑骑全部上马,元瑾汐默默地走到齐宣的马旁,一身薄衣的站在那里,像是路边的一根小草。
齐宣微微皱眉,想着此处距宿营地还有将近二十里的距离,若是让她顶着寒风走过去……
罢了,就当为小镇纸祈福吧。
想到这儿,齐宣俯下身子,长手一伸,揽住元瑾汐的腰,然后微一用力,就将元瑾汐掳到了马上。
这一入手,齐宣心里就生出一股火气。元瑾汐竟然如此之轻,怕是连十二三岁的孩子都比不过。
再紧了紧胳膊,发现她何止是衣裳单薄,身形也同样单薄。此时人在寒风之中,浑身都在轻轻打颤。
齐宣赶紧将披风一展,把元瑾汐整个裹在怀中。
如果元瑾汐真的是小镇纸,那整个夏家都得为此付出代价。
元瑾汐心里惶恐不已,用极低的声音道:“王爷还是让奴婢下去吧。”
“坐好。”齐宣低低一声,双腿一夹马腹,扭转缰绳,看都不看夏雪鸢一眼,向着来时的路,纵马而去。
热气吐在耳边,元瑾汐只觉得半张脸都热了起来。
在他们身后,一众黑骑沉默跟进,虽无声,但就是莫名地让人心惊。
元瑾汐此时几乎是坐在齐宣怀里,能闻到他身上的气味,也能感受到他透过衣服传出来的温度。
但她整个人既不敢说话,也不敢乱动,生怕哪里没做对,“轻薄”了这位大梁国最有权势的王爷,然后被扔下马去。
夏雪鸢眼看着元瑾汐就这样被齐宣带走,嫉妒得简直发疯,那本应该是她的位置,结果竟然被元瑾汐抢了。
“元瑾汐我告诉你,你爹死定了。”
声音远远地传来,元瑾汐身体猛地一颤,扭过头去,只见疾速后退的车厢前,夏雪鸢满脸恶毒地站在那里,正死盯着她。
此时,元瑾汐再也顾不得什么轻薄不轻薄,双手抓住猛地齐宣的猎衣,“王爷,求求您救救我爹。只要能救我爹,奴婢做什么都愿意。”
齐宣微微低头,看到怀里的人再不复刚刚的镇定自若,苍白的脸上满是焦急与慌乱,眼神中更是透露出一股决然。
仿佛只要他不答应,她就会立刻跳下去。
“别慌。”齐宣马速未减,但声音却异常平稳,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慢慢说,你爹姓甚名谁,此时人在何处。”
“元晋安,目前人在江州采石场。十年前,因为流民,被判终身劳役。”元瑾汐语速飞快。
十年前?那不正是江州大水那年?
可是,只是流民,怎么会判终身劳役?
姓元……齐宣忽然想起,开国时,有一位宰辅姓元,也算得上是一代名臣。
后来因为一桩秘案,高祖皇帝大怒,将之罢官去职,流放地方。并下旨三代以内,不得迁徙,不得科举。
如果元瑾汐是元家后人,那她们父女一旦成为流民,后果只是能劳役或者发配为奴。
“刘胜。”齐宣忽然高喊一声。
“末将在。”原本骑在他们身侧的一个人,立刻打马上前。
“刚刚都听到了?”
“听到了。”
齐宣从怀中掏出一小块黑色令牌,“去吧。将人带回来。”
“末将遵命。”
刘胜拨马要走,元瑾汐赶忙喊住,“这位将军请稍等。”
一锭金子递了出来,“我爹年迈,路上若是有不便之处,还望将军稍稍费心,瑾汐必当铭记将军的大恩大德。”
刘胜不敢接元瑾汐的金子,目光看向齐宣。
待到齐宣点头后,刘胜才双手接过,抱拳道:“姑娘放心,末将定会好好照顾令尊。”
一直到刘胜消失在视线之中,元瑾汐才收回目光,再次仰起头,小心翼翼地道:“瑾汐多谢王爷,刚刚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还望王爷海涵。”
佳人吐气如兰,齐宣只觉得脖颈处一阵温热,一只手环住元瑾汐的腰腹,让她坐稳,另一只手拉紧缰绳。
“驾。”
马匹猛地加速,元瑾汐下意识地抓住齐宣的衣服,随着齐宣向前飞奔而去。
作者有话说:
元瑾汐:好想轻薄一下。
第3章 分析
一直跑了有一柱香的时间,就在元瑾汐觉得再不到,自己膝盖之下就要冻得没知觉的时候,齐宣总算是将马减速,缰绳一拨,从官道上进入山地。
又过了大概盏茶时间,就看到了几处帐篷,帐篷之间,还有一个火堆。
火堆旁有一个小厮,看着十五六岁左右,正在处理两只肥大的野兔。
看到齐宣带头奔来,小厮立刻起身行礼,“见过王爷。”随后又瞪大眼睛,因为他看到齐宣的怀里竟然还有个女人。
这可是新鲜事,王爷什么时候抱过女人?
齐宣无视这种目光,翻身下马,顺手将元瑾汐也抱了下来。
元瑾汐此时双脚冻得快没知觉了,落地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怎么回事?”齐宣皱眉。
“有点麻,稍稍活动下就好了。”元瑾汐一边答,一边活动双脚。
齐宣低头一看,才注意到元瑾汐脚上连双靴子都没有,只有一双布鞋。
“王爷,”那个小厮又喊了一声,然后用眼神隐晦地示意了一下营地一角。
元瑾汐顺着小厮的目光看去,并未看出什么不对。但齐宣却是神色一凛,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然后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开,扔给元瑾汐道:“在这儿烤烤火,不要乱走。”
“是,多谢王爷。”元瑾汐抱着披风,恭敬行礼。
齐宣的披风很暖,还带着他身上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松针的味道。
小厮对于元瑾汐很是好奇,等到齐宣走进帐篷,就开口问道:“姑娘你是……?”
“我是王爷新收的婢女,叫元瑾汐。”
“真的?太好了,我叫小七。”小七兴奋得差点原地跳起来,一弯腰,就将地上的两只野兔抄起来,往前一递,“既然是婢女,那你一定会做饭吧,这个就交给你了。”
元瑾汐恍然,原来这么高兴的原因,是不想做饭。
“没问题,只是我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你得帮我做些别的活计。”元瑾汐接过兔子,看到上面又是毛又是血的,觉得小七果然不擅长做这些事。
“行,你说干什么,只要别让我做饭,干什么都行。”小七爽快答道。
“先给我说说,你们都有什么调料,还有什么食材,还有野菜会不会采?”
小七人很聪明,除了讨厌做饭之外,其他事情做得都很好,当下快言快语地把有的东西交待了一遍,然后就准备去采野菜。
“等等,你们管事的是谁,请带我过去。”
小七点点头,带着元瑾汐来到一位面白无须的男人面前,“这是我们严统领,营地里的事,都归他管。”
元瑾汐福身一礼,“瑾汐见过严统领。”
“在下严陵,元姑娘找我有事?”
“小七委托我为大家准备吃食,为保王爷安全,还请将军派个人全程监督。”
严陵认真地看了一眼元瑾汐,心里微微点头,心想这倒是个拎得清的。
他之所以对元瑾汐客气,是因为她长得像是一个人,就是目前在道观里,为父母祈福的程雪遥。
自家王爷对程雪遥一直都很痴情,如今人回不来,找个相似的代替,也不是没可能。
若是这样,那元瑾汐以后很可能就是个妾室,甚至是庶妃。
因此,严陵很是客气,甚至做好了元瑾汐要这要那的准备。
但没想到,元瑾汐不但没有恃宠而骄的意思,反而请他监督做饭。
这种行事方法,不像是知府家的婢女能做出来的,反而有点宫里人的风格。
“那有劳元姑娘了。王猛,给元姑娘打下手。”
“是。”另一个黑脸汉子立刻应声。
解决了监督问题之后,元瑾汐这才开始处理食材,先是将兔肉上粘着的毛皮清理干净,内脏掏空,又到溪边反复清洗。
然后手起刀落,剁成小块,并且特意把脂肪的部分单独分出来。
再让王猛将一口大锅架在火上,待铁锅烧热,先将脂肪下入锅中,煸炒出油后加入肉块,炒到兔肉变色,放入调料,然后加入一大锅清水。
这个时候小七也回来了,带回来一些山药蛋和野菜。山药蛋洗净去皮扔进锅里,野菜则洗净待用。
很快,锅里的汤汁开始冒泡,肉香散发出来,营地里其他人闻着味儿,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目光时不时地往中间瞟。
有不明所以的,就在一边高喊,“小七,你今天做的什么,这么香。”
“不我做的,是瑾汐姐姐做的。”
元瑾汐暗笑,只是因为香味,她就升级成瑾汐姐姐了。
再回过头看,王猛正在拼命地咽口水。
元瑾汐不由有点纳闷,他们可是齐宣身边的人,应该是最亲的亲兵那种,按理说肯定不会短了他们的吃食,怎么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好久没吃到过肉似的。
帐篷里,齐宣正在和皇帝派来的密使低声商讨,然后不约而同的,两人各自抽了抽鼻子,那位密使笑道:“颖王爷好雅致啊,荒郊野岭的,还能吃到如此美味。 ”
“厉大人说笑了。”齐宣打了个哈哈,心里想的却是小七那家伙,怎么突然间能做出这么香的东西了。
两人又商议了一会儿,厉勤起身告辞,“陛下还等着微臣回复,就不叨扰王爷了。”
齐宣也拱手道:“请代我回禀皇兄,事情有变,我需要先回京一趟,然后才能出京。”
“微臣明白,告辞。”厉勤再次行礼,出了帐篷之后,带着亲兵离去。
此时,锅里的兔肉已经软烂,元瑾汐将野菜放到锅内,然后抽出底部的薪柴,只留一小点,维持火苗不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