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知道,他是认真的。
他是如此想,也会如此做。
就如同前世那般,他知晓自己心甘情愿的与胡家订亲之后,纵然未曾死心,也克制住了自己,再未出现过。
而今生,因为自己的选择不同,他的所作所为,也通通不一样了。因为尚且有希望,即便自己远离京畿回到川蜀,即便自己入了这传说中有去无回的云雾山,他都生死相随。
什么样的深情,才能够叫一个人连自己的性命的不顾?
这一刻,锦绣蠢蠢欲动的心有些许的退缩,她原本私下里‘给自己,也给他一个机会’的决定,突然有了一些不太确定。
冷情冷血如她,能承受得了他这般浓烈的情意么?又回报得了他这般的深情厚爱么?
她不敢确定!也不太相信自己。
原本坚定的眼神,在面对他充满了情意的眸子时,甚至不敢直视。听完他的表白,沉默许久之后,才呐呐的说道:“也许,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而且,我也许不会如同你喜欢我那般的去喜欢你!”
李郅轩笑了,暖暖的笑容在他嘴角溢开,微翘的凤眸中也是掩饰不住的喜悦。他略有些促狭的道:“我并没有把你想的有多好!”
在锦绣瞪眼之前,他又接着说道:“你七岁,我就认识了你,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也了解你心中的防备有多深。两年,我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才叫你慢慢的放下心中的戒备,认可了我这个朋友,肯跟我交换信物。所以后来,你说忘记了我,拒绝我的靠近,我一直以为你是因为失贞之事,才又缩回了自己的壳子里去。那段时间,我几乎克制不住自己内心报复的欲-望,后来跟着慈济大师修习了一段时日的佛法,我才明白,也许我从一开始就小看了你的防备,为了保护自己,你或许真的将一切都忘了也不一定。来川蜀之前,我其实就已经做好了用余生跟你耗着的准备。我跟自己说,哪怕你将来有一日喜欢上了别人,甚至,你……嫁给了别人,我也要守护你一辈子,又哪里会担心你喜欢我不够多呢!”
他目光似乎是完全浇筑在她的身上,连眨一下眼也不愿意,“绣儿,只要你对我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我就有了十足的信心,也有了十足的动力。绣儿,你应承我了,就再也不能反悔了!”
直言不讳的话语,深情不移的注视,锦绣面上红晕顿起,差一点就忍不住点头。好悬才恢复一些理智,道:“可你的家人,你的父王母妃,他们根本一点也不喜欢我!”
前世,不也是他的母妃,那位温柔贤惠的太子妃娘娘,收买了自己所谓的闺蜜,在他寻来之时,引导着自己说出了与他撇清关系又好似倾心于胡家安的话么?
那个时候,自己失贞的事情可从未曾暴露出来过,堂堂一国丞相唯一的嫡孙女,不管是家世地位,还是自己本身的才能德行,都足以堪配皇长孙的。
那样的自己她尚且看不上,想尽了办法从中作梗,要将他与自己隔离开。更何况是今生这般的境况,指不定她会做出什么更严重的事情来,那时候,自己面临的恐怕又是另一个狂潮。而且还叫他夹在自己与他母亲中间不自在。
李郅轩却丝毫不在意,他起身走近锦绣,颤抖着手抓住她的手,柔声说道:“你不必忧心,我既已定下心思,定然不会转移。母妃那里,就全交给我,你要做的,就是开始学着,喜欢我,信任我,依靠我,好不好?”
第139章 (大修) [VIP]
少年的情意浓烈又真挚, 仿佛燃烧的火焰,几乎将锦绣所有的疏离通通化作虚无。
她定定的看着他,他面上全是认真和坚定, 之前所有的忐忑和不安, 在她言语间稍稍表露出一点点松动的时候, 就全都飘然远去了。
她竟不知道,自己对他的影响竟然早在这个时候, 就已经那么的深刻了。
也许,上天早就注定了, 自己生生世世都是他命中的劫吧!只希望这辈子,他们能够应劫而生, 不要再让自己成为他的劫难。
耳旁似乎又想起他前世在自己坟前的许下的来世宣言:“绣儿,来世,你一定要等着我,等着我来找你,追逐你,我定然不会, 不会再一次错过你了。”
锦绣点点头, 手指回弯,穿过他的指缝紧紧扣住, 手心相印。
那就,一起试一试吧!
郅轩面上的笑容顿时晕染开来,凤眸里盛满了喜悦,仿佛要溢出来般。
那一刻, 她听见自己的心, “扑通扑通”狂跳不止的声音。
少年的爱情, 最美不过两心相印, 终于得偿所愿的李郅轩几乎想要仰天长嘶,把自己的喜悦分享给天下所有的人。
然而蔽居云雾山深处,能分享他喜悦的,除了一个面上全是嫌弃之色的弥月之外,就只有郁郁葱葱的树木了。
几场绵绵的秋雨之后,云雾山林间树木开始渐次的泛起黄意,空气中也渐渐的有些凉意袭来。仿佛一夜之间,深秋季节便已然驾临,那卷带着浓雾的秋风,也总是能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也许,是他们离家太久,对家中的亲人太过思念了吧!
离开空间,伫立于谷口空旷之处,锦绣缩了缩脖子,双手拉住披风的两边,让自己的身体陷入得更深一些,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嘴带微嘲的笑了笑。
郅轩见状,走上前替她拢了拢披风,手指又轻轻拨开她脸侧的头发,目光柔柔的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道:“弥前辈乃是避世高人,自然有些怪脾气的,她不乐意与我们一同离开也是常情,你不要太难过,也别忧心。待以后有时间,我再陪你一起回来看她,好不好?”
锦绣抬眸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如果不是空间正在进行融合中,恐怕空间里的弥月,又会因他此刻的话,忍不住的跳脚讽刺了吧!也不知她为何总是喜欢针对他,任他说出什么话,她都有说不完的讽刺之语,叫人看着听着,就觉得头疼不已。
要说在她昏迷的两年时间里,他们二人在空间中日夜相处,便是无法产生多深厚的情感,也不至于如此吧!况且,李郅轩是真的将她当成前辈在尊敬,言行举止,无一不恭恭敬敬;饮食生活,也皆都伺候的无微不至;就是她无理取闹的责备讽刺,他都坦然受之,并无丝毫不敬。
就算换成一位真正的前辈高人,怕是都要被他的这份诚意感动了吧!
可惜,弥月却始终如此态度。
见锦绣面色依旧沉静,郅轩不知真相,不知道她是在为自己所受之待遇而不忿。只得呐呐的继续劝道:“走吧,绣儿!弥前辈不肯出谷相见,也不要我们入谷,想是她也舍不得我们,只是……”
“我明白!”锦绣伸手握住他的手掌,扯开嘴角,安抚的朝他笑了笑。
空间之事,她答应了弥月暂时先不告诉他,所以,他并不知晓,弥月拒绝他一同离开的提议,丝毫不会影响到她的心情。因为,她将空间彻底认主之后,弥月已经成为了空间的一部分,便是以后她身死魂消,只要空间不曾灰飞烟灭,弥月也就永远都不会消失。经历骇人的空间黑洞都不曾毁灭的空间,这世间,恐怕没有任何人或东西,能够造成它的毁灭了吧!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弥月已经寿与天齐了。便是她那位寿元绵长久远的神君父亲,也不及她来得长生。
这也许,也是弥补了她出生高贵却不得修炼资质,以求长生的遗憾了。
只是不知道,在她的心中,是否会因为这样的长生不老而感到快乐满足呢?
想到这里,锦绣笑了笑,右手拇指无意识的抚摸着左手食指上隐藏了身形的碧影戒指,不由回想起昨日认主空间时的情景。
那时候,山谷里狂风大作,泥石翻滚,谷中新长出来的乔木花草再一次被清剿一空,完全卷至漩涡里,深深的掩埋到泥土里。同时,倾盆的暴雨哗啦啦的一直下个不停,整个山谷,乃至于整座云雾山,都全然被雨幕倾盖。便是努力的睁大了眼睛,也看不清楚任何东西。
那样的动静,比之两年前的那一场叫她昏迷了两年方才醒过来的地动,更加的惊心动魄。
两次的地动,她都亲身经历,每一瞬间的变化,都叫她心中骇然不已。相比而言,李郅轩就幸福得多,前一次他昏睡在空间中,这一次,他早早的被弄晕过去,放置在谷中动静波及不到的谷口高处,无知无觉,幸福安然。
不过,有所得定会有所失。
想要得到空间,这些,便是她必经的历程。
坚定的伫立在山谷中央处的漩涡口,以自身的力量,抵制自然之力的吞噬,用臻至三级顶峰的养身功法的气息,将深藏在在地底深处的空间载体引出来,然后滴眉心血认主,炼化。
这样一个过程,说起来不过三两句话,实际做起来,却艰难又漫长。花草树木、杂枝烂叶、泥土碎石……随着漩涡的吸引,疯狂的朝她身上砸来,她却丝毫也不能动弹,坚守原地,双掌朝地,运起功法。足足一整日的光阴,直至天光渐明,狂风暴雨才渐渐的停歇了下去,山谷里,也慢慢的平静的下来。而她,已经浑身浴血,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都被压榨光了,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迎接着黎明第一束朝霞的光芒,一个碧绿色、带着流光幻影的非玉非石的细小戒圈,从她脚下的漩涡处缓缓升起。
原本还有些怀疑弥月的话的她,在见到这个所谓以天石炼制的载体碧影戒时,彻底的信服了。
没有丝毫犹豫,她一把抓住戒指,以指甲为刃,刺破眉心,将戒指贴在眉心处,染血为媒,以养生功法灵气强行注入。
戒指一直强力抵抗,却渐渐不敌,最后,终于被她认主成功,套在手指上。碧影戒与手指接触的瞬间,便自行调整了大小,然后牢牢吸住,幻光一闪,隐藏了起来。除了锦绣,世间再无人得见。
从此以后,空间彻底归属她所有,再不用担心会被弥月施以幻境迷惑心神,更不用担心只取不予时,空间自护功能开启,将她的灵魂抹杀殆尽。
以后,就算她再一次遭遇前世的劫难,也有了一条退路,再不会重蹈覆辙了。
回首看了山谷最后一眼,锦绣神色稍有些怅惘,今日他们离开此地之后,有生之年,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前世今生,她生命的转折,起于此地,于她而言,这片巍峨山川,与别处总是有些不同的。
只是,路在前方,她,终究不会再轻易的回首了。
前世的一切,便由此别过。
牵着李郅轩的手,锦绣再未回首,脚步分外坚定的朝前行去。
他们的未来和幸福,全在前方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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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送爽意,田间稻谷香。
又到一年收获之际,云雾山庄里的下人佃户们,却没有半点即将获得丰收,粮食堆满谷仓的喜意。自两年前安平长公主全家因皇命离开成都,迁回长安开始,云雾山庄便早不复往日的盛景了。
各色风格的园子无人欣赏,景致绮丽的风景孤芳自赏,这满山庄的美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已经开始逐渐萧索孤寂起来。
这一切,却在十月初八这天被彻底打破了,安宁平静的山庄顿时喧嚣起来。
清晨,紧闭不开的后角门被敲响,在云雾山中消失了两年多的皇长孙和余二小姐,他们互相搀扶着,回来了。
这样一个绝好的大消息,顿时将云雾山庄里的平静,彻底的炸开了。
两年前,余家二小姐和皇长孙先后闯入云雾山,杳无音讯。燕王紧急动用半块虎符,调动了川蜀十万守备大军,趁着云雾山山间雾散之期,地毯搜索了整整三日,一直到雾散日期过去,山间的雾气再次渐渐弥漫开来,才不得已的退返回来。
几乎搜遍了方圆数百里,他们却根本没有发现二人的踪迹。
这两个人,竟好像根本从未出现在山中一般,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无奈之下,燕王只得急报回朝,这个消息顿时引得朝堂内外一片震动。
被帝王和太子两位寄予厚望的皇长孙,竟因一个女子误闯山林而销声匿迹,那个女子,还是长安城里臭名昭著的失贞之女,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丑闻。好似一个大大的巴掌,狠狠的扇在皇室的脸上。加之此事还是发生在太后病体沉疴,眼见着就要离世的时机。他在离开长安之前,才因为自请赴川寻回安平长公主以安太后之心,被满朝文武誉为孝子贤孙,如今事情一出,他去川蜀的目的,不言自明。太子一脉,名声顿时一落千丈。
然而,当今素来最喜这个孙儿,为此还旧病复发,在病榻上下旨令太子殿下带着他的亲笔圣旨,亲至川蜀,着燕王领大军驻守川蜀,找机会入山寻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又卸了宫宁尧川蜀巡抚之职,传召安平长公主全家回返长安。
一应安排,彻底打乱了川蜀的格局,也在朝堂上掀起一片风云。
而原本应诏返回长安继任丞相的余定贤,因锦绣之故,再次受到朝堂官员及皇族宗室的抨击,仕途颇有些艰难。好在当今陛下对他的信任一如从前,半点没有因此事而迁怒的表现,他也一改丁忧前万事不出头的行事方法,手腕高超、阴谋诡计成出不穷,倒是渐渐的站稳脚跟,比起以前所谓的红人,更加富有权势和地位。
只对锦绣这个曾被他寄予厚望,隐隐当做依赖的余家福星,更是厌恶了些,连带着,对死也不肯回长安,坚决的留在川蜀等待锦绣归来的柳氏,也颇有微词,屡次三番致信斥责、威胁。
两年下来,不管是远在长安的陛下、太子,还是固守川蜀,始终坚持寻找的燕王、柳氏,乃至于整个川蜀的军民百姓,都以为他们两人早已经丧生在山中,不抱任何生还的希望了。
这个时候,他们却突然回来了。
吃人的云雾山第一次表达出它的善意,竟然将吞噬进去两年多的人给吐了出来。见到二人的云雾山庄的仆妇下人还以为是见了鬼,连靠近都不敢,只站的远远的将他们引至正房,各方传信之后,便避开了去。
消息传开,首先赶至云雾山庄,便是驻守在成都,时不时领着人在山边转来转去,试探着想要入山却始终不得法的燕王。
他听得消息,连手中端着的茶杯都忘了放下,紧紧握在手心儿里,单人快骑,一马当先的冲入了云雾山庄。看到李郅轩好好坐在厅中的时候,手中的茶杯终于哗啦一声化为碎片,落了一地,眼眶微微有一些泛红。
最初的惊喜激动,却在看到二人完好无缺的瞬间,化作了燃烧的愤怒。
“情圣啊!”怒极反笑,燕王咬牙切齿的看着李郅轩,道,“我李氏皇族,果然是代代都要出个把情圣,李郅轩,你好啊!好得很!不愧为李家人,啊!”
李郅轩自知自己所作所为,给燕王带来了多大的压力。他虽从不后悔当日追随锦绣而去,心底却始终有愧于担忧他的亲人们,特别是肩负着他安危的燕王叔祖。未等燕王继续说下去,便起身几步上前,撩起袍子跪了下去,愧疚万分的道:“叔祖,郅轩冲动任性,劳您担心忧虑,实在不孝,还请您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