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了一件黑白印花的衬衫,剪影的椰子树图案,然后外面罩了一件风衣。看上去整个人不像是四平八稳的企业家形象,反倒是带着些痞气。
宋锦忍俊不禁:“你这一看还真是刚从海南回来的,如果是花衬衫就更像了。”
周路明也低头看了一眼,笑起来:“路边随便买的。”
他刚转业出来的时候在建筑公司里面修码头,虽然也担任了一个小职位,但实际上所有的重活累活也都要干,根本不怎么讲究穿。现在也是经常要跑船上去,因此除非一些特定场合的需求,生活里面他都向来穿得比较随性。
但他身材高大,长期的运动和打拳让他又不像其他男人一样过了三十岁就开始发福长啤酒肚,反倒是宽肩蜂腰,因此很衬衣服。即使是路边随便买的衣服穿在身上,在宋锦看来居然也都还挺不错。
“我今天刚好在旁边有事儿,想着你不是在附近吗?就开车顺路过来看一下。”周路明解释道,然后又添上一句,“阿超他们不是在你这儿已经上了一段时间班了吗,正好来看看他们。”
说完之后,他又有些后悔,似乎画蛇添足了,反倒有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好在宋锦似乎没有察觉。
“他们都挺好的,阿超帮我开车。另外两位负责厂区的安保工作。我们今天招工,安保部门也要招人,所以他们应该现在正在忙呢。”
她侧头看了他一眼,微笑道:“我带你逛一逛?”
周路明一笑,牙齿洁白,很爽朗:“行。不打扰你吧?”
“不打扰,今天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宋锦带他在厂区里看了一遍,介绍详细。周路明看得出来,对于这个厂区,她的确是很满意的,甚至语气里还不自觉的带着一些小炫耀,很可爱。
周路明一路含笑的听着很认真,偶尔还和她讨论几句。
“这里就是安保部。”。
“噢。”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宋锦有些疑惑:“你不是说要看一下阿超他们吗?”
“哦!”周路明讪讪的,“对,要看看他们。”
阿超他们三个正在对着今天的一大堆报名表挑人。这么大一个厂区的安保工作只靠两个人肯定不行,人事部直接把报名表发给了他们,让他们自己选觉得合适的,然后再进行面试。
“周哥,你回来啦?”三人看到他都有点兴奋,显然也知道周路明之前去了海南。
周路明看他们在这里适应得很不错,也真心的为他们高兴。
正好到了饭点,他提议大家要不一起去吃个饭。宋锦没意见,阿超也很高兴放下东西就想走,结果被另外两人给拉住了。
“周哥,宋总,你们自己去吃吧。我们就不去了,还有好多资料要看呢。待会儿我们直接去员工食堂吃就行了。”
阿超想说话,但被另外两人在背后重重的掐了一下,立刻乖乖的闭嘴。
“也行,那等你们闲下来咱们再聚。”周路明失笑道。。
等到两人的背影完全从视线消失,阿超才委屈的回过头去:“你们掐我干什么呀?”
另外两人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不掐你,等着你去当电灯泡吗?”
阿超恍然大悟:“你们是说周哥和宋总……”
两人但笑不语。宋总怎么样他们不清楚,但是周哥肯定是存了一点心思的。他们和周路明其实之前并不认识——在他们进部队的时候,周哥就早已经转业了。他们只是被战友介绍过来投靠他的,所以要是说周哥是特意过来看他们的,未免有点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
宋锦坐上了周路明的车,路上忍不住咳了两句。
“怎么了?车里是不是有烟味?”
周路明有些忐忑的问,一边把车窗摇下来一点,不过他最近都很少抽烟啊,而且他也不会在车里抽。
宋锦摇摇头:“不是,是今天嗓子用得有点多,有些哑了。回去多喝水就行了。”
她今天不停的和来报名的工人们介绍情况,然后辅导他们填报名表,嗓子基本没停过。
这样吗?
周路明想了想,到了路口的时候直接调头往回走:“那我索性带你去吃一家粤菜汤馆吧,里面的厨师煲得一手好汤,润嗓清肺。”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会,那家店正好我也很久没去了,还有点想念。”
他七里八拐的停到一个小巷子,这是一个城中村,那家店就开在村里,临街的铺面,不大,也没招牌。
“别看他很不起眼,干干净净,味道也的确是很好,所以生意不错,街坊们都爱来吃。”周路明怕她嫌弃,解释道。“而且老板本身就是村里人,一栋楼放出去收租,这个纯粹是兴趣,因此反倒不计较利润,食材用得非常好,和家里的一样。”
宋锦点头认同:“这样的店反倒吃起来有味道。”
她这些年一直埋头工作,于吃食上面其实并不讲究,也没空讲究,能整点吃上饭就已经不错了。要不就是吃家里的,要不就是吃食堂。除非是在外面出差,便会在当地选一家最出名的餐馆吃一顿。但如此,吃的也不过就是游客风味。像今天这样专门花这么多时间来找一家小饭馆,是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乐趣,还挺有意思。
她看了一下周围,店虽小,的确是干干净净。而且往来的应该都是街坊邻居,有的刚下班,脸上带着疲惫,有的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一派人间烟火味。
她笑起来:“这样的地方都能被你找到,看来你平时还挺爱吃的。”
周路明苦笑:“别提了,这些年还真没怎么花心思在这个上面,没时间。老是吃那些没意思的饭局,要不就是公司食堂和家里阿姨煮的。”
宋锦一愣,哑然失笑,这倒是和她的遭遇差不多。也是,大家都是生意场上忙碌人,忙碌命。
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语气里带着怀念:“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住的地方。”
那时候穷得很,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一间房住好几个人,上下床位,按天收费。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才能够出得起钱,租一间小小的单房,自己一个人住,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日子拮据,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
后来,搬到了更大的房子,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
“当时,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
他对宋锦说,忆及往事,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带着温柔的笑意。
宋锦问他:“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
“不长,也就半年吧。”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终于成功的升了职。
“半年后,就变成了每周一次。”他添上后续。
宋锦笑起来,然后感叹了摇头。
“我和你差不多,不过对吃的我可能没那么执着。我立下的小目标是每个月都能去城里面,给自己缝一套好看的衣服。”
然后因为这个认识了陆冬林,也因为这个和田彩霞起了冲突。田彩霞觉得有哪个正经做别人家媳妇的能一个月就做一套新衣裳的?大家都是半年才做一套好不好,浪费钱!一点也不知道持家!但对于宋锦来说,这却是寄托了她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展望和一个念想。
两人正说话间,老板把汤端了上来,看着周路明笑道:“后生仔,很久没有来过了哦,好几年了吧?”
周路明有点惊讶,“老板你还认识我?”
“认识!这么靓仔,很难忘的嘛。”
尤其是这双眼睛,老板很少见有男人长一双桃花眼,但是整个人却并不女气,似笑非笑的很有特点。
“当时我还记得有好几个靓女中意你的嘛。不过你都不搭理她们的啦。”。
宋锦听到老板这样说,觉得好笑,差点被嘴巴里含着的那口汤给呛到。
“很烫的嘛?靓女喝慢点。”老板赶紧叮嘱。
正好有别的客人上门来,他也就没再和两人闲聊,招待客人去了。
宋锦有些揶揄的看着周路明。
“喝慢点儿,别烫着。”周路明有些无奈,最后自己也轻笑起来。
宋锦喝着老火汤,也尝了一下当时被周路明定为小目标的烧鸭饭,味道的确是很不错,满意极了。汤水清亮,有滋有味,喝完汤之后整个人都舒泰起来,喉咙也被滋润得舒服了很多。
宋锦问起他海南项目的状况,两人就此聊了起来。
“那边真的那么疯狂吗?”她有些好奇。
自从她来了鹏城之后,身边就络绎不绝的响起了让她去海南投资建楼的声音,都说一定赚,绝对赚!就好像那边遍地是黄金,随便弯个腰就能发大财一样。
“很疯狂。”周路明肯定的点头,“你想想鹏城房价现在才多少?但海口已经涨到将近五千一平,而且还在涨。有一些人靠关系可以拿到地,一张批文下来,楼还没开始建就可以登报卖楼花,赚上千万。”
宋锦皱起眉。
周路明轻笑:“后悔了?”
她想了想之后摇摇头:“说不后悔有点违心,谁不想要赚钱啊?不过这样的钱赚起来总是觉得不踏实。我还是先老老实实的做我的实业吧。”
就好像空中楼阁一般,总是会担心它会忽然之间就消失。
周路明认可的点头:“不用后悔,之前还可以玩一玩,但在你知道的那会儿,再入场已经太晚了。现在海南的形势,就像当年全民倒车一样,好景长不了,总会有回到现实的一天。”
他是去年在海南投了些钱和别人合作了一个地产项目,那人也是有政府关系的,拿到了土地批文。他们的楼还没建完,楼花就已经全卖掉了。单单这一个地产项目就让他获利颇丰。
他的合作伙伴迷失在这种赚快钱的梦幻之中,想继续不停的拿批文然后卖楼花,甚至连地基都可以不用打就能回款。但是周路明却不想再玩这个游戏了,和别人沉迷其中觉得钱赚不完不一样,他在这个过程里很敏锐的认识到这个钱是能赚完的,而且恐怕就在眼前了。所以这次过去就是为了终止和那个人的合作。
他不过是去赚一波热钱就走,就像是最清醒的猎人,在捕获到自己想要的猎物之后就立刻抽身退去,绝不恋栈。
海运才是他投注了诸多心血的事业。
俩人边吃边聊。
宋锦发现自己挺享受这种感觉,她自己的经验和信息大多集中在熟悉的时尚行业,而和周路明的交流让她充实了很多外部其他行业的信息。况且,他为人风趣,说起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能直指事情本质,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聊天对象。
因此,几次下来她都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吃完饭,周路明惯例的送她回家。
快到阳光花园的时候,宋锦总算和他约好了来家里吃饭的时间。
“你要是再不答应,泠泠都要觉得我在骗他了。”
“这周末没问题。”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宋锦愉快的和他说再见。
这次周路明很坚持:“我看着你进去,我再走。”
她愣了一下,眉眼弯弯:“好吧。”
周路明看着她的背影进入小区后,还等了好一会儿,这才开车掉头准备回家。
他的心里有什么情绪在膨胀。
宋锦不同于他之前接触过的任何一个女性,不仅美貌,而且聪明,并且生机勃勃。他们既能聊生活,也能聊事业。和她聊到生活趣事的时候,她是大方又善解人意的,而和她聊到商业与生意时,她又是机警而充满野心的。
这给予了周路明无比的新鲜感。
他觉得自己需要理清一下脑海中的思绪,千丝万缕,就像是自己每一次接触到一个新的项目一样,一条一条的理顺。
等到理顺了头绪,坚定了心中所想,便是自己出手的时机。
他不急。
……
到了周日的时候,宋家上下打扫的干干净净,装饰一新。他们要迎接宋泠的救命恩人上门来吃饭。
宋永丰和吴枝花对周路明无比感激。他们没法想要是在那一年宋泠在绑匪手上受到了什么伤害,那该怎么办。所以在听到宋锦宣布,周路明会在周日上门来吃饭的时候,老俩口都很激动。吴枝花和王阿姨从昨天开始就一直在商量要做一些什么菜。
宋泠也很激动,她甚至穿了一件隆重的过年的时候才会穿的红色来迎接自己的救命恩人。
门铃响起来,她赶紧抢在众人面前去开门:“我去,我去。”
门外站着一大一小。
“周叔叔好!”宋泠眨眨眼,大声的向周路明问好。哇,周叔叔还和以前一样帅,感觉都没怎么变,她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
不过等到她看到和周叔叔站在一起的周乐天同学时,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一整颗鸭蛋。她觉得自己有点反应不过来了,“周乐天……,你怎么也在?”
“不是……”她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等等……你和周叔叔?你……不会是周叔叔的儿子吧?”
周乐天看到她的时候,同时也叫了起来:“宋泠泠!”
“我去!不会吧!我爸说救下来的小女孩是你呀!”
周路明和宋锦对望一眼,怎么回事儿?
等到大家都在客厅里坐下,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周路明才知道原来自己当时救下来的小女孩竟然是他儿子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前后桌。
“所以泠泠说的在鹏城又遇到了的小学同学,就是你儿子呀!”宋锦恍然大悟,“也对,都姓周,而且都是柳市人。”
只是她真的没有把两人联系在一起,觉得不可能这么巧。
“爸爸,你当时都没有和我说你救了人!”周乐天不满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