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娜满意了。
于是,她的婚礼就这样如火如荼地准备了起来。寻找适合的结婚场地、挑选婚纱与捧花的搭配、设计妆容、请裁缝赶制婚服……在钞能力的影响下,一切细节在半个月就准备就绪,她心满意足地准备成为一个美美的新娘。
婚礼的场地就选取在枯枯戮山附近,一座藏匿于深山之中的古旧教堂,这是优娜亲自挑选的。
因为处于山岭中的缘故,这座教堂不曾被游客拜访,被藤蔓、青苔所包围着,反倒充满了自然与神秘的意趣,让优娜第一眼就相中了。比起每天流水线举办七八场婚礼的教堂,这种无人来访的破旧小教堂,岂不是更有趣吗?
虽说教堂的长椅都被落叶覆盖了,但因没有宾客的缘故,也无需特意洒扫。
当优娜站在这座石制的古朴教堂前时,心中还有一些不甚真切的感觉。
面前的教堂尖顶高耸,被风吹雨打磨的面孔模糊的圣母塑像显露出年月的痕迹,攀爬着青苔与绿萝叶的教堂大门微微敞开,而这场婚礼的唯一见证者——一名被雇佣来的牧师,身穿白色长袍,手持圣经,正在等候着二人。
和她一起走入这里的人是伊尔迷·揍敌客,这个起初她完全没想过会与之结婚的男人。
最初相识之时,她不过是想要搜集那些失落的《暗黑奏鸣曲》残谱,因此才与伊尔迷逐渐走近。因为深知如伊尔迷这样的人有多可怕,所以她从不打算与之深交;哪怕明面上笑意融融,实际上也不过是在演一出利益交换的戏码罢了。
可谁知道,两个人扮演着一对彼此深爱的男女,这演着演着,还假戏成真,真的结婚了呢……!
“我们该进去了吧?”伊尔迷问她。
伊尔迷的穿衣品味很离奇,总是爱穿各种在优娜眼里显得相当古怪的服饰,比如露胳膊露腹肌的性感短上衣,比如扎满钉子当武器的外套,比如强行勒出三层游泳圈的T恤……但是今天,伊尔迷总算穿的符合情景了——他换上了黑色的西装,将长发用发带束了起来。
不得不说,他的身材真的十分出众。原本就是个细腰长腿的衣架子,穿上这么一身量身裁剪的西装之后,杀伤力更是成倍上涨,连气质都变了,从难以捉摸的切黑杀手大少,变成了正经人。
罢了,最终结婚的对象是个如此好看的人,她也算圆满了。
她的缺点很多,看脸,就是最大的缺点。如果不是因为看脸,她怎么会在某位前男友身上栽了那么大一个坑,还惨遭捅刀背叛呢?
“走吧。”她点点头,朝着伊尔迷笑了起来。
伊尔迷望着她的笑颜,愣了一下,很快便收回了视线,向前走去。
教堂的屋顶有些缺漏,光线从屋顶的缝隙中漏下,筛出一道一道的光柱,落在缠绕着藤萝、铺满落叶的椅子
上。红色的地毯是新铺的,新郎与新娘便徐徐沿着地毯向前。
毋庸置疑,今日的新娘拥有令人无法忽视的美丽。她挽起了乌黑的长发,在发间饰以明亮的珍珠;一袭织有蕾丝花样的薄纱,自发顶向下披落,一直垂到脚踝。阳光穿过爬满花窗的藤萝叶,光色被叶片映得发绿,落在她眼中,却将那眸里的湛蓝融成了曼妙的色泽,如一汪雨后的湖水。
二人在牧师面前停下。牧师翻开了手中的圣经,向着二人宣读福音。其实优娜与伊尔迷都不笃信宗教,这样做只是为了走个过场;而牧师也不知道他们二人的身份,还以为他们只是对普通的商人夫妇罢了。
教堂的玫瑰花窗早就被顽劣的孩童砸碎了,只余下玻璃边角起伏的锋锐边缘。但那些边角依旧有着斑斓的色彩,在阳光下折射着陆离光怪的颜色。
“你们愿意与彼此结为伴侣吗?”念罢了福音,牧师合上圣经,向二人如此提问。
伊尔迷漆黑的眸光一动,望向了她,说:“我当然愿意。”
他的脸很平静,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眸光极为专注地看着她,让她有一种对方的眼中只有她的错觉。虽然深知这是不可能的,可短暂徘徊在这种错觉中的滋味,倒也算是不错。
优娜看着他,没有急着回答。
她爱面前这个男人吗?
她想,曾经的自己未必爱伊尔迷,但伊尔迷对她来说,是一个拥有莫大影响力的人。在那四处奔波、收集残谱的几年中,她虽表面光鲜美丽,可究其深处,也不过是一条狼狈的丧家之犬,没有归处,也没有可以休憩之处。她是个亡命之徒,在四方流浪,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安身。她时常说“怀恋与朋友亲人相守的时光”,这并非作假,乃是真挚之言。
而伊尔迷·揍敌客,是第一个与她建立“家人”关系的男人。也许并非真心,但恰恰戳中了她的软肋。
至于她什么时候真的心思一软,决定安安心心地嫁给伊尔迷……
那就是当她从漫长的昏迷之中醒来,听闻伊尔迷·揍敌客没有放弃昏迷的她,反倒是更为执着地要娶她为妻之时起吧。
结束了漫长的旅途,终于找到一个栖息之处,听起来似乎也很不错。
于是,优娜扬起了笑唇,道:“我愿意。”
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日子过不下去了,还可以离婚嘛!
她别的事情不擅长,跑路开溜,那还是自有一套的。
优娜踮起脚尖,亲吻了自己的丈夫。手持的捧花花瓣下,露出了她纤细的手指;一枚婚戒戴在无名指处,闪烁着蓝钻的澄澈光彩,正如她的眼眸。
伊尔迷看着她,合上了双眸,慢慢搂住了她的腰。
在这一天,她彻底将自己交纳给了伊尔迷·揍敌客,成为了伊尔迷的妻子、揍敌客的女主人,以及奇犽的嫂子。(……)
日光穿透藤萝叶,慢慢地洒在教堂的红毯上。破旧残破的花窗之外,是一片碧绿而广袤的森林,风声微微,吹彻林间。
恋与猎人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结束啦,还有俩番外~
第260章 260(番外)
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做托里,昵称“小鸟”。据说,因为我的名字在东洋的国度中就代表着“鸟雀”的意思,所以我才会有了这个奇奇怪怪的昵称。
我的全名是托里·揍敌客,我是揍敌客家的长子,今年十二岁。
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我的家族?世代居住在枯枯戮山上的揍敌客一族,以精通暗杀闻名,家族经年接受各式各样复杂的杀手委托,可谓是业界劳模。我的父亲,伊尔迷·揍敌客就是十分有名的杀手,且收费十分昂贵,有时候开价之高昂,令我都觉得离谱不忍。
因为是长子的缘故,我也自小接受着暗杀方面的训练,被当做揍敌客家族的继承人来培养。每天品尝毒药、分辨试剂、倒立锻炼,沐风淌雨,这都已是家常便饭了。不过我的体能很好,所以这些看起来很吓人的训练,对我来说丝毫不算什么。
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这样呢?
我很受女孩子的欢迎。虽然这话可能让你听起来不高兴,但这是实话。我收到过无数封情书和不知道多少盒巧克力。从十岁起,就有人想要做我的女朋友了。女生们夸我“好酷”、“冷冷的不爱说话、像冰一样”。但是母亲告诉我,不要为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不能这么早就定下人生喜欢谁。所以,我至今还是单身。
下面介绍一下我的家人。
我的父亲,如先前提到的那样——伊尔迷·揍敌客,是一名非常有名气的杀手,同时也是个长相很帅气的男人。这是我母亲的原话。母亲说过:“如果不是因为你爸爸的脸好看又有钱,我才不会嫁给他。”我将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我以后也要做个像父亲一样好看又有钱的男人。
父亲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尤其是当他取出信用卡递给母亲时,眼神会格外的温柔。虽说父亲其实是没什么表情的人,但身为他的长子,我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温柔爱意。这就是所谓的“父子连心”吧。
同时,父亲也很勤恳。虽然已经是揍敌客的家主了,但从未放弃过辛勤工作,一直在四处接受暗杀的委托。我喜欢勤劳的人,父亲是我的榜样。
父亲最大的缺点,是控制欲太强了。这也是母亲的原话。什么东西只要不在他的掌控之下,他就会觉得很不高兴。有一次母亲自己去了其他国家旅行,结果父亲气的差点炸开。但大多数时候,父亲对母亲很宠溺,几乎是言听计从,我的家庭真是太和睦了。
我的母亲,优娜·揍敌客,来自母家的中间姓省略,因为父亲说除却揍敌客之外的姓氏都不具备意义。她是个罕见的美人,性格文雅,精通音乐,眼睛像蓝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笑起来的时候,脸蛋红通通像苹果,高高的鼻梁,樱花一样水汪汪的嘴唇,美到令人窒息。(备注:这句话引用自《绝爱王妃:冷酷杀手追妻路》)
她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太爱回收废品。总是买一堆没有用的东西堆积在家里——譬如那些衣服鞋包、珠宝首饰,
她能一口气买上许许多多,可却从未见她穿戴过。问起来,母亲只说“买到手就觉得不好看了”、“商品只有摆在橱窗里、你还没得到时才会觉得美丽”,我觉得这似乎很有道理,但又觉得浪费。
毕竟,父亲工作真的很辛苦!!赚钱很不容易啊!
据说母亲年轻的时候,有很多追求者。(其实现在也是)父亲太强大了,能够将母亲娶到手。可见身为男人,有钱又帅气是多么的重要。
他们两人结婚十多年了,感情还是非常好。虽然父亲时常单方面发火,但是母亲哄人很有一套,过不了一晚上,父亲就会消气了。明明已经不是年轻人了,父亲和母亲还会每年去一次当年结婚的教堂,重温婚礼。我不能理解,这不是浪费时间吗?母亲竟然觉得这很浪漫。
我也有两个弟弟,是双胞胎,今年才五岁。他们很可爱,继承了母亲的蓝色眼睛,水汪汪的,有乌黑柔软的头发,我每次看到他们两个心情就会很好。但是他们的脾气太恶劣了,非常地贪玩,不仅将母亲收藏的珠宝首饰扔着玩,还会拽父亲的头发。
这两个弟弟唯一乖巧的时候,就是祖母基裘来时。因为祖母会要求他们穿女装,而我的弟弟似乎也很喜欢穿女装。那些带着蕾丝花边的小裙子……怎么说呢,我觉得还挺合适的呢。
我有许多叔叔。
我的父亲也是长子,他还有四个弟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奇犽小叔叔。他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很有名气的冒险家,长相也十分帅气,非常受女孩子的欢迎。他有好几辆跑车,都是靠自己挣的钱买的,停在地下停车库里,改装成了十分炫酷的亮色。每次坐他的车来学校时,我都会被许多人瞩目。
再次,我要真挚地说,我喜欢的确确实实是奇犽小叔叔,而不是他的跑车。虽然跑车很好看,但也抵不过奇犽小叔叔好。
奇犽小叔叔有许多有意思的朋友,也都是探险家和猎人。“猎人”这个东西怎么说呢,我觉得是可有可无的身份,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很渴望成为猎人。为了赚钱,我也考取了猎人执照。考试很简单!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说它很难拿到呢?
其次喜欢的叔叔是糜稽,因为他有很多零食,能吃到爽。但他很宅,很少出房间,所以我也没怎么和他说过话。顺带一提,他那里还有很多超级有意思的绝版游戏。
父亲剩下的两个弟弟,我就不怎么熟悉了,都不怎么回家。
此外,我的祖父、祖母也是很好的人。祖母是全家上下对我最为宠爱的人。即使
“桃”。但是上回邀请同学来我家做客时,他们却被这三条小狗吓哭了。我很委屈,也很伤心……难道大家都不喜欢小动物吗?
我的家人大致就是这些。接下来给大家说说我住的房子吧!
我家很大很大,有一整片山岭,山里饲养着许多像花子、杏和桃那样的可爱小动物,是个亲近大自然的好地方,十分欢迎同学们下次来我家玩耍。
除了大厅、会客室、大家各自的卧房、仆人和管家的屋子之外,还有什么地下室啦、密室啦等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总之,我觉得用“城堡”来形容我家更为合适一些。
在来学校就读前,我一直在家里接受私人授课。早上6点起床,开始体能锻炼,接着便是音乐、文法和暗杀的授业。中午有午睡和休息的时间,不过基裘祖母喜欢在这个时候来找我,给我试试看新买的衣服。
这是我女装的照片。好看吗?
图片上这套和服是我祖母的珍藏,头发也是祖母梳的。据说母亲刚嫁进来时,和祖母的婆媳关系很差劲。但是现在两个人可以坐在一起其乐融融讨论给我买什么颜色的小裙子更合适,这真是不可思议。
思来想去,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女装,是构架人类世界和谐的彩虹桥梁!
下午时,父亲和母亲如果有空,就会来亲自监督我学习。这段时间的学习是最为辛苦的,有时候忙到我会觉得厌烦。但一想到我要做个好看又有钱的男人,我就又有动力坚持下来了。
傍晚时,我终于可以休息了,此时我能与两个弟弟一起玩耍。但我渐渐长大了,也不会再陪他们玩幼稚的游戏。今年时,因为母亲提出“让孩子也感受一下同龄人的陪伴”,因此送我来了这所学校。
如大家所见,我来上学,基本是管家开车接送,偶尔是奇犽小叔叔开车送我。如果当天坐的车90°漂移了,那一定是奇犽小叔叔开的。
我对学校的新生活充满了希望,想要交许多同龄的好朋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猎人证呢?我有。就是这个。有猎人证的同学,可以和我一起去赚钱哦!
我很想请大家来我家和小动物玩耍、坐奇犽小叔叔的跑车兜风、和我一起女装拍照。
如果你是女孩子的话,不好意思,我现在还不想交往恋爱对象。不到最后,我是不会轻易决定我喜欢的人是谁的。大家都只是朋友,好吗?
以上,这是我——托里·揍敌客,昵称“小鸟”,的个人介绍。希望大家喜欢我!
第261章 261(番外)
◎作者有话说:
按照富坚义博的口风,我感觉其实在本文的时间点,库洛洛和西索应该都已经领便当了。但是,既然富坚没画,那我就大胆地放飞自我了——
好啦,本文结束啦!写不动了写不动了.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