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下)——风行水云间
时间:2021-09-20 09:34:04

  老黑伸喙接住,连皮带骨囫囵吞下。
  对它这样的巨型猛禽来说,这点儿生肉只是开胃菜,缓一缓腹中饥饿罢了。
 
 
第1195章 偷喝酒的狗
  辛苦了,自去觅食吧。”燕三郎也只是奖励一下,就拍拍它的背部,“这附近就有异士定居,你不要侵扰人类,免得被人再射下来。”
  想起不愉快的往事,老黑打了个寒噤,拍拍翅膀飞走了。
  从燕三郎所处位置,能看见山脚下有个镇子,规模中等,正好守在进山的必经之路上。
  他自怀里取出一只水晶盅,望见里面的鳞片尖角正朝向这个城市。
  盅里早就改作油料,免得原本的清水遇冷冻结。他收起水晶盅,背起书箱子:“走吧。”
  ……
  燕三郎进镇时,也快到午时了。
  管理很松散,几乎是个人就会放进来,连燕三郎背后的箱子也不检查。
  再往里走上一刻多钟,少年就发现这里的街道不太整齐,路边的房屋高矮参差。好在路面还算洁净,人口看样子也不少,街上的店铺鳞次栉比。
  走过市集,店家趁着一天当中最暖和的时候喝卖商品,燕三郎闻出市场特有的腥味儿。
  这镇子唤作四凤镇,和他从前生活的黟城有些相似,也显得生机勃勃。
  白猫从书箱里探出头来,津津有味打量四周。“咦,为什么到处都是张灯结彩?”
  一路走来,燕三郎也看见许多红灯笼,并且行人脸上的喜气洋洋,仿佛好事将近。“许是过年后还没拆掉罢?”
  按盛邑风俗,直到过完上元节才算过完了年;或许这地方更长?
  “好冷呀。”它打了个喷嚏,“比盛邑还冷。”
  这里的位置在卫国以北、首铜山以东,冬春季比盛邑更加漫长。
  “快到了。”燕三郎反手抚了抚它脑袋,“就在前面。”
  猫儿看起来毛厚,其实不耐严寒。书箱里做了隔热层,摆进两块暖玉,还贴了温火符,把它这小窝烘得温暖如春。
  相形之下,外头就太冷了。
  燕三郎又走了一小会儿,就踱进了路边的酒楼。
  整条街上,就这家如意居酒楼门脸儿最大、装修最吸睛、招牌也擦得最亮。
  才踏过门槛,满脸笑容的伙计就凑上来:“两位,打尖还是住店啊?”
  千岁不知何时已经显形在燕三郎身边。这一对儿璧人男俊女靓,看得伙计满眼惊艳。
  “用饭。”燕三郎迳直走进大厅,占据了最靠楼梯的桌子,随手扔出一锭银子,“要六个菜,拣拿手的上。”
  “哎,好嘞!”伙计最喜欢豪爽的客人,欢欢喜喜正要退下,燕三郎忽然又叫住他,“对了,再要两盆子鸡蛋蒸肉泥,不放盐。另外,拿三坛好酒,要最好的。”
  “两盆……肉泥?”这要求十分别致。
  “能做么?”燕三郎交代,“要比脸盆还大。”
  “能,能!”伙计赶紧去后厨交代。
  燕三郎这才面对楼梯拍了拍椅子:“出来吧。”
  一个小小身影从楼梯后面的空间里蹿了出来,跳到椅子上。
  正是辟水金睛兽小金。
  多日不见,它的毛发缠了好几个绺。没人帮着打理,毛发就不像在盛邑里那样顺滑。
  它冲着燕三郎吠了两下,声音里全是埋怨。
  跑外勤的活计不好干哪,一路上都要餐风露宿。
  不过千岁一伸手,狮子狗就摇着尾巴靠了过来,一双大眼睛差点眯成豌豆眼。
  它特意钻在千岁和燕三郎中间,用身体将这两人隔开,而后对着燕三郎翻白眼、吐舌头。
  小菜一碟。少年理都不理它,待酒坛上来就取了个陶碗,往里面倒了一满碗酒,放到自己身边的椅子上。
  那酒是真地香,虽然它从窖里已经偷喝不少。
  狮子狗尾巴慢慢地晃不动了,它恨恨看了看燕三郎,还是屈服了,跳到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酒。
  伙计端着凉菜上来了,一见小金就叫道:“啊,就是这狗,总偷喝我家的酒!”
  燕三郎毫不惊讶:“喝了多少?”
  “至少有七坛了!”伙计气呼呼道,“头一天撵走了,第二天又来。”
  燕三郎看了看他。敢出手撵辟水金睛兽,这厮命是真长。不过小金奉命盯梢,也知道不好节外生枝,这才饶他们一命。
  他只好又掏了一锭银子。狗惹出来的麻烦,狗主人当然要担着。
  相比之下,白猫芊芊可就雍容多了,施施然从书箱里跳出来,抖了抖毛,开始挠起木头椅子。
  它俩挨得很近,千岁噗哧一笑:“你这是猫狗双全,也算有福气。”
  趁着后厨上菜,燕三郎问小金:“人呢?”
  狮子狗转头,用眼神示意楼梯上方。
  “胡栗住在楼上?”燕三郎再次确认。
  小金摇了摇头,小小声叫唤一下。
  “小金说,胡栗不住在这里。”千岁做翻译,“但这酒楼是他开的。”
  燕三郎有些意外:“他是酒楼东家?”
  他还以为胡栗千里迢迢跑来这里办事,不曾想这就是人家的老巢?
  小金继续喝酒。
  千岁素手自袖中伸出,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子正在发光。
  的确,胡栗此刻离他们不远。
  “他回来这里作甚?”
  狮子狗摆头。它的任务只是跟踪。
  它又不是人类,没有刺探情报的义务。
  接下去,两人从辟水金睛兽这里了解到,那神秘商人胡栗雇车离开盛邑之后就一路往东北方向行进,一路上并没有做出什么特殊举动,甚至跟车队其他人也鲜有交集。
  后来,他就在四凤镇郊外下车,徒步走进这家如意居酒楼,要了间上房,一连住了三天。
  “他在这里见过什么人?”
  这回小金的回答就很敷衍了:“很多人。”
  很多?
  它不耐烦了:“等那家伙出门,你们跟上去看看就明白了。”
  横竖已经跟到这里,燕三郎也不着急了,先安心用饭。
  这酒楼的厨子动作很快,香喷喷的肉泥先端上来了,果然是论盆装。狮子狗等的就是这个,一头就扎进去狼吞虎咽。
  它不怕烫,芊芊可不行。燕三郎给它单独盛出一碟子放凉,猫儿伸出小红舌头,秀气地一点一点舐了起来。
  它也饿了。
  天冷的时候,最好吃的就是肉。
 
 
第1196章 毫无畏惧的目标人物
  燕三郎和千岁眼前摆着的就是一只大瓦罐,里面是热乎乎、香喷喷的四物炖水鸭。汤色清冽,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秋天就已经长肥的鸭子经文火炖得酥烂,随手一扯就骨肉分离。
  燕三郎将鸭头、鸭脖和鸭脚捞出来,丢给狮子狗。小金来得不拒,啊呜两口就吞掉了,连嚼都不嚼。
  这会儿到午饭时间,如意居的生意还挺不错的,大厅二十几张桌子坐了七桌。燕三郎就听隔壁桌的客人吃酒谈笑,说的是天狼谷的大喜事将近了。
  四凤镇把守着去往天狼谷的要道。
  事实上,它是距离天狼谷最近的城池,也归在天狼谷宗门的管辖之下。
  千岁听见“喜事”这两个字,耳朵就竖起来了,拿胳膊肘一撞燕三郎:“喂,那个谁不就是天狼谷的?”
  燕三郎往她碗里夹了个鸭腿,不温不火“嗯”了一声。
  千岁说的“那个谁”,是天狼谷谷主的掌上千金白苓。当时燕三郎赶赴首铜山寻找弥留未果,凑巧从奈罗嘴下救出白苓,后来借着她的蜃砂指路才找到桃源境的入口。
  白苓寻弥留之地,是为了救醒自己父亲。
  与海神使的大战结束后,她先一步离开桃源境,从此跟燕三郎没有交集。
  少年也未料到,命运兜兜转转,居然又把他派到熟人的地头。
  “这一次天狼谷与拢沙宗喜结连理,后头强强联手。”
  又有人叹道:“大小姐貌若天仙,也不知拢沙宗哪个小子那么好命!”
  千岁看了看箸上的鸭腿肉,突然觉得不香了。
  她还想多知道一点!
  “凭你也有资格唤人家‘小子’?”同伴冷笑,“人家也是堂堂长老。拢沙宗敬重天狼谷,不会说媒与无足轻重的弟子。”
  “长老啊,那不是年纪很大了?”酒客搓手,“老夫少妻,不值当。”
  “要你闲操什么心!”
  千岁把骨头丢在桌上,对燕三郎道:“喂,还真是小喷嚏精要嫁人!”
  少年啼笑皆非:“她成婚,你激动什么?”
  “那也是你熟人。”千岁给他一个白眼,“你就一点儿也不好奇?我们跟踪胡栗到此,结果却遇上另一个熟人。”
  这么怀疑倒有些道理。燕三郎还未回话,楼梯嘎吱嘎吱响,有人走了下来。
  说胡栗,胡栗就出现了。
  他穿一件宝蓝色袍子,颌下的山羊胡子依旧整齐,显得很是精神。有识得他的酒客招呼一声“胡东家”,他也笑着过去寒喧两句。
  只看言行,他和一般的商人没什么区别。
  走了半圈,胡栗的目光转到燕三郎这一桌,在少年和千岁身上一转,似是一怔:“您二位有些眼熟哪。”
  “前不久才见过面。”燕三郎轻声道,“游龙局。”
  “哦对对!”胡栗一拍自己脑门儿,“看我这记性!您是清乐伯、盛邑风头无俩的清乐伯!”
  卫国是当世强国,盛邑更是前朝留下的天都,本地人虽没去过,但也听说盛邑风物,闻言都回头来看燕三郎。
  风头无俩?那么就是有权有势喽?
  胡栗接着问:“您怎么来了,是为参加两大宗门的联姻么?”
  燕三郎还未回答,千岁就笑道:“是啊,新娘子白苓是我等好友。只听说她要出嫁,却不知新郎倌儿是谁?”
  “姓端,是拢沙宗最年轻的长老。”
  千岁脱口而出:“端方?”
  这可真是出乎意料,燕三郎也挑起了长眉。
  “对,就是这个名字。”胡栗捋了捋胡须,“两家早在一年前就订下婚约,端长老会在二月十五迎娶白大小姐。”
  “竟然这么巧,新郎倌和新娘子我们都认得。”千岁啧啧惊叹,这份讶异却不是装出来的,“却不知婚典在哪里举办?”
  是啊,端方是拢沙宗里的大龄王老五,早晚要成家。
  “就在这里,四凤镇。”胡栗笑道,“没几天了,如今镇子正在紧张筹备呢。”
  四凤镇是天狼谷辖地,自然要为谷主女儿出嫁而忙碌。
  燕三郎插话:“我原以为,婚典会回拢沙宗办。”
  胡栗左右看了看才压低声音:“按礼数是该这样。不过天狼谷谷主宠女出名,提出的要求就是婚典得就近举办。据说端方长老也同意了,作为折衷,他们选了这里。”
  这时小金吃完了两盆肉泥,还把盆底给舐了一遍,才张嘴打了个呵欠,有些小满足。它喜食生肉,但在野外奔跑了个把月,偶尔来点熟食当零嘴儿也不错。
  胡栗看了它一眼,才对两人道:“若是两位不弃,只管住在这里。如意居是镇上最好的酒楼。我还有事儿,先告辞。”说罢向两人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快到酒楼门口,伙计给他披上了大氅。
  “怎么看都是个凡人。”千岁嘟哝一句,“幽魂打算在这里做什么?”
  他们出现于此,胡栗就该知道自己被盯上,为什么主动上来攀谈?事实上,他离开盛邑之前的表现,仿佛也知道燕三郎对他上心了。
  燕三郎低声问:“安放好了?”
  “嗯。”方才那会儿聊天的功夫,她往胡栗身上悄悄放了一只诡面巢子蛛,但不确定它能听见多少东西。幽魂好似能够发现它的存在。
  这样的手段,聊胜于无。
  燕三郎皱了皱眉:“看他今日表现,早就料定我们会跟踪而至。”燕三郎和幽魂是死对头,都想要对方的命,胡栗这具皮囊是凡人,为何见到燕三郎还不慌不忙?“唔,恐怕他是特意引我们过来。”
  千岁捏拳,指节发出喀啦一声:“既如此,将他直接拿下就是,省得被他套路了。”
  他们放长线就是想摸到庄南甲的藏身之地,以便一劳永逸。胡栗既然有备在先,那么庄南甲大概是不会露面。
  燕三郎当机立断:“逮住他就离开这里。”反正鱼也钓不着了,不如收钩。
  千岁高兴了,笑眯眯拍了拍他的肩膀:“真绝情呀!算你有点良心。”
  “??”这句话前后有点不搭吧?燕三郎听不懂,但也没打算问。
 
 
第1197章 他乡遇……
  两人吃过饭,付了账,带着一猫一狗出门了。
  有诡面巢子蛛的定位,他们轻易就能寻到胡栗的行踪。眼下这人往镇西而去,但走的是主街。
  “到处都是异士。”千岁小声道,“不好在这里直接动手。”
  镇子有些男女,她和燕三郎一眼就能认出不同:面对平民的神情冷淡高傲,并且还有修为在身。
  这些都是天狼谷门下子弟,端、白联姻将至,他们在自己的地头维持秩序、准备婚典,也在情理之中。
  人来人往,燕三郎总不好在他们眼皮底下直接掳人吧?
  尤其这种时候,天狼谷一定额外提高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燕三郎已经看到胡栗了,这人就在前方三十丈外,正立在巷口买东西。和其他平民小镇一样,这里的居民也喜欢将临街的私宅改成铺面,卖些零碎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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