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好看的。”
“看看又不犯法。”简乔撇了撇嘴,“你邀请我去你家坐坐怎么了,我又不会非礼你。”
“……”陆修远已经重新蹬上车。
简乔有些意外,心想有进步啊,这次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以为她至少得在这里软磨硬泡几分钟呢。
路过一个超市,陆修远说要进去买点东西,简乔跟他一起进去。
见他往蔬菜区那边走,简乔不明所以,问他:“你要买什么?”见他拿了一个芥兰,简乔眼睛都瞪直了:“你要买菜做饭啊?”
“嗯。”陆修远不咸不淡地回她,“我每天都自己做饭。”
……我靠。简乔心中骂娘。
见他拿了几个打包好的菜放进推车里,简乔愣愣了老半天没反应过来。这样的陆修远,太有烟火气息了。
陆修远跟她认识的公子哥都不太一样,跟她熟识的,大都是那种成绩很差、视学习如粪土,多多少少都有点桀骜不驯,觉得自己特牛逼,奢靡懒散、喜欢吃喝玩乐,过惯了锦衣玉食、被人伺候的大佬,别说做饭了,连厨房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而陆修远……简直是一股清流。
怎么办,简乔觉得自己有点着魔了,她现在看陆修远买菜的样子,都觉得好他妈性感啊。
怎么会有这么极品的男人……对,极品,简乔心中对他的定义。
结账的时候,简乔抢着买单,把他推到一边去,手机递给收银员让她扫码。
陆修远没辙,随她去了。
出去后,简乔拎着袋子,他骑车。
陆修远住在寄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骑车十几分钟就到了,方便上下学,他从高一开始就在这儿住了。
很普通的小区,但环境和设施都不错,楼下还有一个篮球场,陆修远下午没事喜欢在这里打球。
但这样的环境是怎么也入不了简乔的眼的,从一进小区就开始嫌弃,不明白为什么家里那么好的环境他不住,他偏要在这儿租房。
就算在外面租房,那也租个好点的小区吧,怎么选择这样一个破小区,又不是没钱。
停好车后,陆修远从她手上接过袋子,简乔屁颠屁颠地跟他上楼。
“没有电梯的吗?”
“没有。”
“你住几楼啊?”
“六楼。”
“我靠,六楼没有电梯,什么破玩意儿啊。”
她一直说话一直说话,嘴巴都没停下来过,这样爬楼会更容易累,一直喘着气儿。
陆修远用钥匙打开门,回头看她,抿了抿唇说:“你……看看就走。”
简乔心想,他不会真的单纯以为我就来看看他住的地方吧……
陆修远拿了备用的拖鞋给她,简乔换了鞋就进屋,随意打量了一圈。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很单调的风格,没什么装饰,但被收拾得干净整洁一丝不苟的,就连抱枕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沙发上,水杯、衣架、纸抽盒、电视机和空调的遥控器……所有肉眼可见的东西都各归其位,平平整整地放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垃圾桶里一块纸屑都没有。
但简乔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儿,这怎么像没人住似的。
“陆修远,你这是有洁癖还是强迫症啊?你这家收拾得像要给拍电视剧用的。”不像她,每天都把自己房间弄得乱糟糟的,反正她出门后阿姨就会上去给她收拾。
陆修远:“没有,看着舒服。”
简乔毫不见外地自己坐下来,像自己家似的,拿遥控器打开电视。
“……”陆修远看了眼她,提醒她:“你该走了。”
简乔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变换着台,这个时间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大都是新闻。她说:“你去做饭吧,我看会儿电视。”
“……你说的,看一下就走。”
“那是你说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菜都是我买的,我怎么也该吃完饭再走吧。”
“……随便你。”
陆修远没再说什么,进厨房了。
换来换去也没哪个台好看的,她也懒得再找,把遥控器随便丢在沙发上。刚好这个台播的是近期举行的某重要科技会议,正在讲话的领导正是陆修远的爷爷。
简乔见过他爷爷几次,那是个气势威严的老人,因为常年身居高位,一个眼神都能让你感到压迫和害怕。简乔自认天不怕地不怕,从小什么人没见过,什么祸没闯过,犯了错被她爸拿皮带抽得皮带都快断了,她都没害怕过,但她是真的有点害怕陆修远的爷爷。她记得小时候在陆家吃饭,都不敢跟他眼神对视。
她不止一次感到庆幸那不是她爷爷,也不知道陆修远是怎么在他手里活下来的。
简乔看了一会儿新闻,觉得没什么意思,就钻进厨房,看见了陆修远颀长笔挺的背影,宽肩细腰,窄臀长腿,这身材跟个模特似的……简乔很不争气的吞了下口水,她对这种极品真的没什么抵抗力。
正在炒菜的陆修远听见动静,回头一看。
简乔在触及他的目光的那刹那,心咯噔了下,脸一下子发烫起来。
他没说话,又转头过去认真的炒菜。
简乔也难得没有再叽叽喳喳的,就安安静静地站在他旁边看他做菜。明明是一件非常普通、充满了烟火气息的事,他做起来却透着一股专注的优雅。
简乔是第一次见有人能把“做菜”做得那么……高端大气,当然她也没见过其他人做菜,但她就是知道,不会有人能像陆修远一样,做菜做出一道美丽可观的风景,像一幅画。
她忽然想把这个画面拍下来。
简乔当机立断,拿出了手机,定焦,咔擦一下。
他的余光注意到她的举动,突然侧头看她,蹙着眉头。
简乔咳嗽了声,把手机揣回口袋里,当作什么都没做。
“你先出去吧,我做好了叫你。”
简乔真的听话出去了。
半个小时后,饭菜都做好了。简乔看着那简单的两菜一汤,整齐地摆放在饭桌上,像艺术品一样。
陆修远看她拿手机咔咔咔地拍了好几张照片,不由笑了声。
这几道菜漂亮得不像是用来吃的,简乔都有点舍不得动筷,不忍心破坏它们的美感。可是当她尝了第一口之后,就完全停不下筷子了,简直美味。
简乔往嘴里连连塞了好几筷,才问他:“陆修远,你是不是特意学过做菜啊?”
“没有。”
“那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做菜的?”
“很久以前,不记得了。”
简乔突然在想,陆修远是不是有精神洁癖啊,或者是什么完美主义者之类,他无论做什么都会做到完美极致,让你挑不出一丝丝错误或不妥。
妈呀,这种人简直是变态。
她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变态。
可是,意识到他是这样一个变态后,她好像更喜欢他了。
两人面对面地坐,简乔东说西扯,什么都能唠,吃饭都不能让她消停会儿。
陆修远偶尔应她一句。
客厅开着适度的空调,电视正在放新闻联播,方形的小桌,再普通不过的家常菜,两个人,小小的房子里充斥着女孩说话的声音。这一切最自然最平常不过,好像他们每天都是这样过的。
一个小时前清冷得像无人住的房子,现在才真正有了些生活烟火的气息,像……一个家。
气氛好极了,简乔一眨不眨地看着对方,笑问他:“陆修远,我们这样像不像情侣?”
“……”陆修远拿筷子的手顿了一下,说:“不像。”
不像,就是。简乔心说,早晚会是的。
饭后,陆修远洗碗。
简乔看着他洗,也不打算帮忙,一点儿都没跟他客气。
那双比她的还好看的手浸在水里,如玉一般晶莹剔透。
一切都结束后,简乔也没再赖在他家,那样弄得好像她很倒贴似的。不过她又非常理直气壮的要求他送她下楼,不然她就不走。
陆修远送她到一楼,又被要求送她出小区。连他自己都没察觉,他对她的要求几乎一次次都妥协了。
返回来的时候,走过两人一起走过的路,他走得很慢。
上楼,打开门,看见地上她穿过的拖鞋。他弯腰捡起来,把它们齐整地放回鞋柜。
刚才还充满了女孩子说话声和欢笑声的房子,一下子又变回它原本的冷清了,好像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样,刚刚的一切都只是他的幻觉。
心里是无尽的空荡和落寞。
他走到客厅,看见被简乔扔在沙发角落的遥控器,习惯使然,他伸手就要捡起来。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收回了手,没有动那个遥控器。
觉得……遥控器放在那里,就好像……这样就证明她曾经来过一样。
*
简乔发了三张照片,正是她拍的那几道菜,配字:超好吃!
朋友圈下面很多个赞,把平时很少点赞她的好友都炸出来了,还有很多人问她在哪儿吃的。
她一个好朋友评论:“好不好吃我不知道,但真的挺好看的,哪家店啊?”
简乔得意地哼着歌儿,好像被夸的人是她自己一样,回复:“私人订制的,你在外面吃不到。”
她洗完澡再看微信的时候,又看见五六个新的点赞,其中有一个,是陆修远的。
简乔激动得差点叫起来。她天天发各种各样的照片,以自拍居多,为的就是引起他的注意力,可惜他从没点赞过也没评论过。
这是陆修远第一次赞她朋友圈。她的身心都雀跃起来。
她点开和他的对话框,开心地说:“我看到你点赞我了!”
过了很久,他都没有回,简乔满心的热情都快被他一盆冷水给浇灭了,这种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有点不好受。
她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但她想得很开,谁让她上赶着喜欢人家呢。
直到很晚,她都快睡着了,才看见陆修远的回复,就一个字:嗯。
就这一个字,简乔浑身的血液又沸腾起来。
她都能透过屏幕,想象到陆修远那冷淡又别扭的表情。
*
第二天上早课前简乔就到学校了,照例把早餐放他的桌子上。
她从自己抽屉找出了这几天发的试卷,她全部的科目加起来都不到一百分,陆修远随便一科都比她总分高。
夏云帆奇怪地看她,问:“老大,你找试卷干嘛?”
“学习啊,还能干嘛。”
夏云帆犹疑地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你没发烧吧?”
简乔拍掉他的手,哼说:“我发骚。”
她觉得自己真真是疯了,她居然为了陆修远那句“成绩好的”动了那么一丢丢发奋图强的念头。
追男人追到这个程度,她觉得自己的诚心都快感天动地了。
她从小到大在学习上就没什么上进心,她为什么要努力学习啊,她又不吃这碗饭,她干点别的什么都能赚钱。
当然,她不觉得她真的能学得进去,就当作为了接近陆修远好了。简乔把所有试卷都找出来,然后去跟许婷婷换位置。
她把卷子往陆修远面前一放,说:“陆修远,你教我做题。”
陆修远看着她那些皱巴巴的卷子,有些无奈,她哪次是真的在听他讲题。
简乔撅撅嘴说:“你不是喜欢成绩好的吗,那你教教我啊,省的你老瞧不起我。”
“我没有瞧不起你。”陆修远叹了声气。
“你瞧不起就瞧不起呗,你还不承认。我不管,反正你以后得对我负责,谁让你喜欢成绩好的。”她推了推卷子,“你以后给我讲题,我一定好好听。”
陆修远随便翻了翻,她的每张卷子几乎都是空白的,只写了名字和选择题,语文作文连个题目都没写。
“你怎么不写作文?”
简乔无所谓地说:“我不会写。”
“是你懒得写。”
简乔撇了撇嘴:“好吧,懒得写是真的,不会写也是真的。拿你的作文给我拜读一下。”
陆修远拿过桌上的一个文件夹,他全部的试卷有条有理地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且没有一丝半点的折痕,不像她的,皱得不成样了。
简乔虽然已经见惯不怪他做什么都是一丝不苟的样子,但眼下看他那么干净平整的试卷,再看看自己那皱巴巴试卷,忽然有点想把他的试卷也揉成一团。
陆修远把语文卷子给她,简乔真的拿着看起来。作文每次都是记叙文和议论文二选一,他写的是后者,以信仰为话题的议论文。
简乔记得上节课任建山还夸他作文写得很好来着,可以当作完美的范文,给了满分。
他的字很好看,笔力劲挺,一气呵成。简乔对文采好不好没什么概念,她又不懂这些,但是她觉得看上去写得挺精练挺有深度的,好像每一个字都发挥起了它独有的作用,全篇没有一句废话。那叫什么,字字珠玑?
“深信不疑有时比谎言更危险……”简乔看到这句话,觉得好像挺不错的,就把它读出来,虽然她不是很理解这句话,但装逼就是这样啊,让人看上去感觉很好,挺有深意,但你又说不出来它其中蕴含的哲理。
“你这句话写的挺好,什么意思啊?”简乔侧头问他。
陆修远翻了一页书,说:“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尼采。”
“……妮彩???”简乔讶异地道,心想这是个女人的名字啊,我靠,第一次从陆修远嘴里听到女的名字,她立马就不高兴了,说:“我擦,妮彩谁啊,你认识的?我怎么不认识?”
坐她前面的两个女生噗嗤一声,学习委员何晨晨转头好笑地看了眼她,努力憋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