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鹤云歌
时间:2021-09-22 08:36:29

  还有上下两盒的乞丐团伙社会调查母带、一张来自平行世界的报纸、一张“练习生”宁馥的照片、一条“雪山新春大拜年”的视频。
  现在多了一段她在两军交火时像个傻子一样冲到大街上抱小孩的怪阿姨影像。有点灰头土脸,不过还算有些超级英雄的美感。
  宁馥很满意。
  该有的都有了。
  最后还有两个格子,竟然已经放上了东西。
  ——一个她完全没印象,一个她刚刚拒绝。
  前一个是一本西班牙语的诗集,她在脑海中点开看了下,一个字也没看懂。后一个倒是标出了名称,是个普利策奖的奖杯。
  干嘛啊,她没要,放她背包里干啥?
  下了飞机才知道这系统竟然还真有些未卜先知,普利策真的把她列入了候选人,而且也真的打算颁奖给她。
  ——倒不是因为她那段叛军营地中的影像,而是颁给她之前拍摄的迪赛卡和弟弟萨哈在难民营中的照片。
  举国沸腾。
  世界新闻界投来的目光,聚焦在宁馥身上。
  然后她就又懒洋洋地搞了个大新闻。
  9月,普利策新闻奖发布,外国摄影奖*获奖者——中国记者宁馥,拒绝领奖,以示讽刺。
  光是国内媒体,就要把宁馥的电话打爆了。就连一直混在娱乐圈的李宇都忍不住试探地发消息给宁馥,想问问她有没有空接受个“专访”,哪怕说上两句话呢。
  中视倒是一如既往地摆着架子。
  “宁馥是调查记者部的普通记者,她只是做了她应该做的工作。”她的领导钟华接受了采访。
  记者面对记者,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那中视怎么看待宁馥拒领普利策一事?您怎么看她这一举动,真的是为了讽刺吗?她在讽刺的是什么?”
  “中视尊重,并且不会干涉宁馥的选择,”钟华顿了顿,他当然知道记者后面的几个问题是在给他挖坑,他坦然地道:“至于我怎么看……”
  他露出恶趣味的一笑,“她只是觉得这样更有趣。”
  宁馥看电视直播看到这儿,呛了一口水,咳嗽半天跟钟华打电话,“你非要跟我抢风头?”
  钟华在电话里道:“刚好,你今天出院?我接你吧。”
  因为这句话,他被停职了。
  一个休病假,一个停职不上班,两个人在医院外边大眼瞪小眼。
  宁馥最后说:“我跟你找陈苗去吧。”
  她这次没有和系统的十五年协定,任务积分满一百,随时都可以离开。
  她想要的都拿到了,所有的纪念物都在背包里,沉坠坠的不会被她忘记。
  看在知己一场,走之前,她也想给钟华求一个圆满。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当我哀伤且感觉你远离时
  全部的爱会突如其然地降临呢
  暮色中如常发生的,书本掉落下来
  我的披肩像受伤的小狗,蜷躺在脚边
  ——聂鲁达的诗
  **出自鲍照,拟行路难
  ***
  钟华:我以前把你当知己,但是突然之间……
  宁馥:好耶,我们是知己!
  宁馥是不解风情,钟华其实是太解风情。他对宁馥是引为知己,也有男女之情,但这种情感是以宁馥为先的。
  尊敬她,感佩她,也保护她,支持她。
  并肩前行,不求相交相守。
  所以宁馥根本不会了解他的心,不会被他的感情所困扰。钟华的克制不是悲哀,而是一种高贵。
  *普利策有二设,大家当架空看哦
  现实中普利策是需要发新闻的人是美公民或在美发布的。这里因为情节需要做了二设
 
 
第77章 仗剑人间(43)
  钟华也没问宁馥是怎么知道陈苗的事的。
  ——连这点事都打听不出来,那也就不是宁馥了。
  “行。走吧。”他说。
  两个人在医院门口的小摊子上吃了豆腐脑兑胡辣汤,油饼烧饼小笼包子。
  吃完宁馥摸摸肚皮,拄着脸等钟华。
  钟华一口能吃半根油条,从这点上来说,他看起来一点不像个成天坐在办公室里的领导。
  “您还挺接地气的。”宁馥说。
  钟华喝完碗里最后一口豆腐脑,擦了擦嘴,“我二十岁那会,吃得比这还快还接地气。”他道:“我不是什么神坛上的人,不用给我捏人设。”
  宁馥耸耸肩膀道:“没有包袱挺好,那你当初怎么瞧不上我?装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有话为什么不能好好说,叫我去做什么出镜记者。长得好看有错?”
  钟华叹口气,“你好记仇。”
  宁馥露出一个睚眦必报的微笑。
  钟华道:“你没错。我错了。对不起。”
  一键三连。
  可宁馥还是面带微笑地望着他。
  气氛突然有点凝滞,空气的流速变得像淀粉放多的胡辣汤一样黏稠起来。
  在这人来人往嘈杂繁乱的大街边,放着没吃完的小笼包和擦过嘴的纸巾的早点摊上,宁馥就非要把他心底的那个结起出来。
  教他在这里掏心挖肺,鲜血淋漓。
  钟华沉默了几秒中,拿筷子挟桌上的香油小咸菜慢慢吃。
  “你和陈苗一样年轻。”
  “她也很漂亮,没有你这样疯,这么勇敢。”钟华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陈苗大学毕业,就被招进中视调查记者部。
  当时是钟华带她,她像所有实习生一样小心翼翼又听话,希望能留在中视这样的好单位。钟华那会也年轻,有一股子恃才放旷的劲儿,他的原则就是不求升官发财,不求人情练达,既然进了这一行,就要求一个天道恢恢,公义昭彰。
  陈苗就被他带的满脑子理想主义,热血又单纯。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个大新闻就好了。
  她从学校起就受专业训练,进入调查记者部,又跟着钟华大大小小跑了许多报道,总有一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的感觉。
  所以,在以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的机会时,她几乎毫不犹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狱的门。
  警察冲进去的时候,她还有意识,第一句话是,摄像机掉在墙角了。
  第二句话是,“好疼”。
  这是在她头脑清醒的最后时刻,说出的最后两句话。
  27刀,一刀刀毁去了她的脸。在发现jing察突袭的慌乱之间,还有人将“货”往她的嘴里倒、往她的身体里塞。
  她只有二十三岁。
  小咸菜被钟华挟完了,他觉得嗓子有点干渴,清了清喉咙。
  “我怕女孩子说要来当调查记者。”钟华道:“哪怕她们说,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证实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个时候,我宁愿她们全都拜金,虚荣,浮夸,脑子空空地活着。”
  宁馥:“呸。”
  她问钟华,“如我死了,若我毁容了,你会后悔招我进来吗?”
  她不等钟华开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说的那样想,你根本就不会从天南都市报把我要过来。”
  “这根本就是个悖论。”宁馥道。
  钟华叹口气,慢慢道:“这不是悖论,这是赌博。”
  她太优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他不能视而不见。
  他赌她不会像陈苗一样陨落。
  她已经像宝石,放出绽绽光芒来。
  他赌自己再一次将一个女孩划归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赌赢了,宁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陈苗。但这个世界上,太多珍贵的,金子一样的心,容易被毁伤。
  宁馥轻轻道:“你不可能保护所有人。”她唇边掠过一抹笑,“也不该对女孩子区别对待。这样,男同事们也该要委屈了。”
  人,以品质论,以能力论,都可以。
  但就是不该以性别论。
  战士有性别,但依然是战士。
  “以后不会了。”钟华道:“我向你道歉。”
  宁馥反倒因为他的坦荡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陈苗的事,是钟华的心结,说不定还是心理阴影。
  ——他亲眼看着自己漂亮鲜妍年轻活泼的小同事脸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亲眼看着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远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疯子。
  他还敢赌,也算悍勇。
  钟华的话锋却一转:“但你不要以为谁都能进入调查记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丝笑,“不论男女,你是第一个被我特招的。我不给她们机会,也因为她们不会达到我的标准。”
  从陈苗的事后,他几乎把调查记者部进人的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宁馥:“……你在夸我吗?”
  钟华淡淡看她一眼,“说了你独一无二,还不算夸?”
  宁馥一时没反应过来,钟华已经站起身走了。
  她这个刚出院的病号不得不付了早餐钱,又跟老板要了个袋子把剩下的小笼包打包带走。
  钟华这么直白的赞美,堪称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独一无二,你还当众怼我让我去做出镜记者?”
  钟华斜睨她一眼。
  这人的确是个奇异的矛盾综合体。
  她有远超常人的沉稳机智,有时候却又像是血液里流淌着疯子的基因,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护,但有时候又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厉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来说,拒绝领奖是她自有风骨,还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脸,这就是记着人家拿奖买她虚假报道的仇呢。
  这个世界上伟大的人物就如同银河中的群星,亘古闪耀。
  宁馥的那颗星星,转到背后是一个皮卡丘。
  她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钟华难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说真心的。”
  “叫你去当出镜记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过宁馥油汪汪的嘴唇,忍着吐槽的欲望,道:“公允来说,你是我平生仅见的美人。”
  宁馥呆住了,“啊?”
  钟华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
  陈苗失踪是在一个星期三。
  她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报警、遍发寻人启事,想了不少办法费了无数经历去找她,可这些年下来依然是毫无音讯。
  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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