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
林默笑道:“带你上天飞一圈。”
叶孤城在沉默,冷淡的如寒星般的双眸忽然透出一丝丝热切。
他本想拒绝她,这样一艘金闪闪的暴发户一样的怪船跟他的气质实在不搭,可……飞天的诱惑实在太大。
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不想翱翔于天际?将日月山河踩在脚下,高高在上的白云触手可及……
登飞舟的步伐依旧稳健是他留给自己的体面。林默微笑着提醒他往里站一站,天上风大,也没个安全带什么的,别被刮跑了。
……
万梅山庄的花开得正艳。
西门吹雪绝不是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人,但他家附近有着一整片的花海。
初夏的微风卷着花香。
凉亭中,西门吹雪在闭目听笛曲。
笛声悠悠袅袅,似在耳边,又似在千山万水之外。
他每次练完剑都会听听曲子,若是兴致来了也会依曲抚琴,只是次数不多。
陆小凤在喝酒,笛音到了动情处,他也跟着哼了几声,然后笑道:“西门,你知道林默最擅长的是什么吗?”
西门吹雪愉快的打着拍子的手指停下了,他道:“剑法?”
应该不是,没有鬼神附身,她剑法糟得没眼看。
陆小凤道:“是唱歌,我从未听过比她更好听的声音,更优美的调子。”然后他就唱了起来。
唱得是《海底》。
林默的声音苍凉而空旷,道出无尽的厌世之感,第一次听的时候连他都想跳海冷静一下。
陆小凤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暮鼓晨钟般清越而低沉。
但这并不能挽救他无可救药的乐感和五音不全的嗓子。
他唱第一句是时候,西门吹雪还算淡定,第二句他几乎戴上痛苦面具,等陆小凤一首歌全都唱完,他简直没办法继续坐在这里,恍惚以为自己家里闯进来两头驴。
陆小凤唱完,陶醉道:“是不是很好听?听完这支曲子,你是不是觉得手痒想用琴为我伴奏?”
西门吹雪:“……”
他的琴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该承受这种委屈。
他也的确手痒,痒到分外想把人打出去。
连笛音都被他带跑了好几个调!
西门吹雪忽然道:“林默没跟你在一起么?”
陆小凤道:“她去了白云城。”
“去找叶孤城?”
“不错。”陆小凤微笑道:“等她回来时,说不定会来拜访你。”
西门吹雪抬眸:“拜访我?她为什么要来拜访我?”
“因为她的飞舟太大,只有山庄隔壁被她削平的那座山才能停靠。”
话音刚落,日光被遮住,阴影一掠。
巨大的黄金之舟低空飞过,不远处山野震动。
刚修好的房子险些再次塌方。
……
叶孤城恍恍惚惚的从维摩那上下来,手拄着剑鞘竖在地上冷静。
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回到四个时辰前,给刚刚登舟的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是个喜欢速度的人,快马,快船,快剑,他常在月白风清的夜晚,迎风施展他的轻功,飞行在月下。①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了什么叫速度,什么叫激情!
维摩那在高空纵横回旋,一开始他还能稳稳的站着,但随着它逐渐升高,维摩那忽然三百六十度旋转时他只能蹲下来紧紧地抓着座位。
高空的狂风让他缺氧,极致的速度让他头晕,俯瞰脚下?与白云一色?想太多。
绑着英雄王卡片的林默没有一点不适,她搓着手道:“这……维摩那是我借来的,控制得不太好,要不,你过来坐吧,我怕你掉下去。”
叶孤城没说话,也没法说话。
能坚持到降落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踩在草地上,依旧说不出话,他只想吐。
林默凑到他旁边,脸有点发红,硬着头皮支吾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只要你把剑扔了,说一句……”
剑落地。
叶孤城:“……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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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我最喜欢的决战紫禁之巅要来啦!!!这两天把决战前后又看了一遍,城主是真腹黑啊,相比之下,西门吹雪真的太单纯了。
本章待改,字数会多一些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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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羞耻
叶孤城在吐, 由于没吃午饭,他只吐得出酸水,头在晕眩, 胃在抽搐, 根本停不下来。
他这一生, 从未如此狼狈过。
林默觉得自己的盘算可能夭亡了,本想着带他畅游云海, 等他飞上瘾了,再借此求他帮忙刷分, 左右不过是念一句台词, 他应该不会拒绝。
看现在的情况, 别说上瘾, 他以后不恐高都算心理素质好。
微风压低了漫山花草, 微冷。
“叶城主?”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默回身去看, 陆小凤和西门吹雪一前一后站在维摩那后面。
叶孤城总算直起了腰, 剑拿在手里,刚要开口,又是一呕。他吐得脸色苍白, 吐得泪眼朦胧,吐得说不出话。
陆小凤道:“叶城主这是……病了吗?”
林默走到陆小凤身边,拉着他的衣摆,脸烧得厉害, 指着维摩那嗫嚅道:“飞得太快了,晕的。”
“你们怎么在一起?”
林默垂首道:“这……三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嗯……叶城主,你还好吗?等你缓缓, 我再送你回去吧。”
叶孤城伸出了手摇了两下,喘丨息道:“不必。”他抬头, 没再看林默,而是望向西门吹雪,一刹那,眼中似有风云波动。
五月的天,倏忽变冷。
两个绝世剑客的剑意勃发,在这苍茫原野,他们两两相望,眼中只有对方。
林默牵着陆小凤的衣角,不敢抬头。那天晚上西门吹雪突然暴涨的好感度让她手足无措,“非卿不娶”四个字简直是大写加粗的尴尬。
她想着都过去这么久了,西门吹雪的好感度应该降下来了吧?他从头到尾都没看她一眼,应该是想通了,索隆是索隆,她是她。
“系统,查看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
“叮——恭喜宿主,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为八十五,已达成非卿不娶成就。”
林默:“……”好感度都不刷新的吗?
“系统,查看陆小凤当前好感度。”生死相许早就该兑积分了。
“叮——恭喜宿主,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为五十,已达成心中有你成就,请宿主再接再厉,早日达成痴心不悔成就。”
林默:“……”系统坏了,一定是坏了。
她跟西门吹雪一共也没见几面,除了比剑外话都没说过几句,中间还隔了那么久,好感度就八十五了?闹呢?陆小凤对她那么好,一个名满江湖的浪子一直陪在她身边,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两三天不见,六十五掉成五十了?
想想刷分bug,林默就觉得就算系统没坏,也不能盲目信好感度,毕竟是冷冰冰的机器,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思维的千变万化,多得是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怎能用虚拟的数字草草概括?
叶孤城被西门吹雪邀请去万梅山庄小住,两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倾盖如故,倒不是表现得多亲热,而是冥冥中像是两块磁石相吸,自带一番旁人勿扰的气场。
林默很识相的没去扰,收回维摩那便匆匆离去,陆小凤走在她旁边,忽然道:“西门吹雪一向很少出门,你来了,他却愿意出门接你。”
林默没说话。
陆小凤又道:“可你们见了两个却连招呼也没打。”
林默牵衣角的手指在收紧。
陆小凤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你怕他?”
“是有点怕。”林默憋了又憋,迟疑道:“你说,他是出来接我的?”
“不错,天快黑了,你难道没打算去他那?”
林默道:“嗯……你有没有觉得他可能喜欢我?”
陆小凤问号写了满脸,忽然笑出了声:“他不会的,他那样的人,我总觉得要不了多久就会出家。”
林默点点头,“我也觉得不会。”
……
去户部交税款时,无情看着银箱有些意外,却没将意外写在脸上,只是淡淡道:“这不像是一次交齐的,他有没有为难你?”
林默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又道:“我本来也觉得奇怪,按理说白云城那么富庶,就算有什么天灾人祸,都四年了,不过是拿出一百多万两而已,怎么像是把家底都掏空了一样?”
无情的手指点在座椅上,沉寂了一会,道:“你有没有遇刺?”
“你怎么知道!”林默倒抽一口冷气,惊道:“那天晚上有一个杀手往我房里吹迷烟!他差点杀了我!”
“他不会。”无情道:“那刺客是不是一口咬定他叶孤城派他来的?”
林默佩服极了,疯狂点头,顺便把自己的猜测也磕磕绊绊的说了。心里忍不住地想,看看人家的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就这么聪明?再瞅瞅自己!唉,就很上火。
“你有猜测了吗?”
“不是猜测,是确定。”无情道:“我知道白云城的赋税去了哪。”
“啊?”
“白云城,终究是南王治下。”
“啊?”
林默茫然的走出了户部衙门,头一次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为何有人如此聪明,有人却如此愚蠢?
她问无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无情看着她,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神里微妙的透出我不是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问的困惑。
她只好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离开,多一秒都不想呆。
她回到了自己的新家。
东京外城,南薰门,咸水街。
林默来到这个世界时刚好落在这条街上,住在这里的百姓大都没什么钱,商铺也都是以脚店,街摊,茶棚为主,来来往往都是出苦力,赚辛苦钱的。
好处是房租便宜。
房子是陆小凤帮忙找的,闹中取静,在一家杂货铺的后院,与长街隔着三个门,院子里有五六颗柳树,两条粗绳挂在树枝上,下面拴着块木板,扎成一个简陋的秋千架。
院墙边围了一个栅栏,里面种着歪歪斜斜的几颗菜苗,还养了两只鸡。
陆小凤坐在秋千上,往鸡栅栏里投食,见林默回来,手里的饲料一扔,拍拍手道:“怎么样,搬过来这两天还住得惯吗?”
林默一看见陆小凤,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都长着小翅膀飞走了,笑着扑过去抱着他,脸埋在他胸口蹭蹭,闷闷道:“都来了怎么不进去?”
陆小凤笑道:“你不在我怎么好随便进?”
她握着他的手,脸颊红红道:“进去,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东西需要进屋看?什么东西会让一个女孩子红了脸?
屋子不大也不小,会客厅与卧室仅隔着一道蓝布门帘,林默进到卧室,陆小凤坐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等。
越等越渴,他只盼着那道蓝门帘里能快些伸出一只手,勾勾手指唤他进去。
并没有,林默抱着一大叠纸走出来,纸被她卷成筒状握在手里,攥的很紧。
“这是……”
纸很白,大小薄厚一致,泛着古怪的油墨香,打开一看,里面的字板板正正,也全部大小一致,工整得不像人写的,就算是活字印刷也不会这么干净。
“这是我写的小说……嗯,话本子。”林默咬唇,羞涩道:“给你看看。”
陆小凤并没有看话本的兴趣,他也早就过了喜欢看话本的年纪,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写的,他好奇,他看了下去。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仅一个标题就让他屏住了呼吸。
紧接着,他受到了惨无人道的精神攻击,他被“王爷,王妃已经挂在城墙上三天了。”和“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尬出一身鸡皮疙瘩,脚趾蜷曲得直抽筋,且又不是在网页上看,根本没有评论区可以躲。
从一目十行到三秒一页,他坚信只要我看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林默紧张得措手,心砰砰乱跳,期待得看着陆小凤,眼里发光:“怎么样,是不是很清新脱俗,不拘一格?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她很自信,因为她的写法在这个时代的确别具一格,当下流传的话本子她都看过,写来写去都只围绕一个话题,书生,小姐,私奔;鬼怪,科考,说教,全无新意。
她看完,地铁,老人,手机。
于是她大胆的推陈出新,把主人公定在了亡国公主和当朝王爷上,站在女主视角,意识流描写,主打虐恋情深和追妻火葬场,先虐女后虐男,全程虐她自己,常常写着写把自己虐得心肝脾胃肾俱疼。
陆小凤也有点疼了,眼睛疼。
他看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立刻把这一叠纸丢到茅房里。
他勉强撑起笑容,道:“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拿它擦屁股。
“你也觉得很好看吧?唉,可惜被书局退回来了,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帮我看看,哪里再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