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我亲爹》作者:文理风
文案:
林风一朝穿越,成为前江南花魁的独子。
这位前江南花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攒得了私房生得出孩子,所以从出生,林风就在他妈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直到有一天,前花魁突觉自己大限要到,把林风拉到床前,掏出七块玉佩,“儿啊,娘不行了,这七块玉佩中有一个是你亲爹,你去找他,让他照拂一下你吧!”
林风看着七块玉佩,风中凌乱。
七块玉佩,哪一块才是他亲爹啊?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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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小蝌蚪找爸爸
立意:七块玉佩,召唤一条神龙!人生在世要依靠自己,不要过于依赖他人
第1章
江南,初春,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
一个青衣少年提着几包药,大步走向小巷,后面,一个小厮模样的书童撑着一把伞,气喘吁吁地小跑在后面追着。
“小郎君,等等小的,这正下雨,您被淋着可怎么办!”
少年却充耳不闻,一直走到小巷最里面的一座宅子门前才停下,随手抹了一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然后深吸一口气,嘴角僵硬的勾了勾,挂上一丝勉强的笑意,才伸手推开了门。
进了门,穿过庭中院子,少年直接走向了一间卧房。
“娘,我抓药回来了,刚刚我问了慈善堂的大夫,您如今熬过冬天,身子有些起色,只要再吃几服药,说不定夏日里就能起来了。”少年掀开门帘,笑着走进去。
屋里,靠窗的睡榻上,一个女子斜倚在靠枕上,看着窗外朦胧的细雨。
只是单单望见一个侧影,就可以女子无论身段还是样貌,都堪称世间绝色。
少年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反而快步上前,关上窗户,抱怨道:“娘,这春日里雨天的风最是湿冷,您怎么开着窗对着吹,又冻病了怎么办?”
关完窗,少年回过身,走到榻前,替他娘,林情儿掖了掖被子,然后笑着说,“娘,我把药给小安,让他去熬药。”
正要转身,却听到女子轻声说,“风儿,不用了,不中用了。”
少年浑身一僵,转过头,就看到他娘一双美目正注视着他,里面是清醒的了然。
林情儿苍白地笑了下,“风儿,娘的身体自己清楚。”
林风刚刚在门外强装的无事瞬间土崩瓦解,红了眼,“娘……”
“傻孩子,哭什么,”林情儿居然自己撑着身子坐起来,把林风拉着坐在床边,还伸手给儿子擦了擦眼泪,“生老病死,不过是早晚的事,人总得有这么一遭。”
话虽如此,可谁又能接受,林风强忍泪水,低着头。
林情儿看着儿子的样子,突然笑了,“你这孩子,做这个样子干什么,你娘我这一辈也算是命途多舛,五岁因战乱和双亲离散,六岁被卖入教坊,八岁长开了被老鸨相中,从此天天学那些卖笑手段,就等及笄后成为坊里花魁,做她手中一棵摇钱树,然后和别的花魁一样,风光几年,最终色衰而驰,成为坊里后井中一缕冤魂,那时娘的命运,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可娘生来性子狠,不认命,敢在最红的时候偷偷怀孩子,敢在老鸨带人来时在人最多的花街上跳楼,最终娘挣出一条命,自赎自身,换来下半辈子安稳度日,换来你这个儿子尽孝床前,风儿,你哭什么,你该笑,娘这一辈子,生得卑贱,走得却安详,这天底下,有几个花魁有你娘这么好命!”
林风突然伸手抹了把眼泪,抬起头,坚定地说,“娘,儿子明白了,儿子已经长大了,您放心。”
林情儿欣慰地点点头,“我儿已经十六了,你自幼聪慧老成,娘相信就算娘不在,你能生活得很好。”
说到这,林情儿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匣子,递给儿子。
林风接过,打开,里面有两层,上面一层,是几块金锭和银锭,下面一层,居然是几块形状各异的玉佩。
“这上面一层,是我多年攒下的体己,如今给你,你往后手头也好宽松些,而这下面……”林情儿拿起里面的玉佩,一块块在手中摆好,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这其中一块,是你亲生父亲的。”
林风一愣,他亲爹的?他那个逛青楼让他娘胚珠暗结,却从没出现的爹的。
林风对那个素未谋面的爹没什么好感,不过本着好奇,还是随口问了一句:“哪一块?”
谁想他娘却轻松地说:“娘怎么知道是哪块!”
林风:……
林风一脸懵逼地看着他娘。
林情儿坦然地看着儿子,“娘那一月接客七人,每人都要了一块玉佩,后来就怀了你,按日子只能推算到那个月,娘又怎么知道和哪个怀的。”
林风绝倒,他娘一如既往的彪悍。
“那娘你现在拿出这些玉佩?”
林情儿往后面的靠枕一倚,突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风儿,你知道娘当初为什么怀上你么?”
“呃,不是意外怀上的么?您舍不得打……”林风想到这些年听到的传言,他娘当年是江南顶红的花魁,当初那事也算闹得挺大的,不知有多少人说他娘脑子不清楚,不知被哪个浪荡子骗了身骗了心,怀了孩子还不舍得打,最终身价一落千丈。
林情儿嗤笑一声,“教坊的姑娘从开始接客,就一月一碗红汤,开始是避孕,喝得久了就绝孕,哪有什么意外。”
林风瞪大眼睛。
林情儿目光看着窗户上的油纸,似回忆似自语,“我从小在教坊长大,知道里面姑娘最终的下场,我知道,只有从里面逃出来,我才能逃过那样的命运,可逃,哪有那么简单,我是花魁,是坊里的摇钱树,身价高得整个江南都没几个人能赎得起,我想自赎出来,唯一的法子就是让自己身价大跌,而怀个孩子,是最好的法子。”
林情儿转过头,看着儿子,“风儿,你可曾怨恨过娘,让你生于妓人之子。”
林风握住林情人的手,摇摇头,“娘,你知道儿子素来不在意这些的。”
林情儿又欣慰又心疼地看了眼儿子,然后低头看着手中的七块玉佩,“可是,娘却在意。不过好在,娘当初做这事时,留了个心眼。当初娘偷偷停药后,就仗着自己是花魁,特地在接客时挑剔了一些,那一个月接的七位,都是出身显贵的翩翩公子。”
林风眨眨眼,看着他娘手中的七块玉佩,他娘不会想让他认祖归宗吧?
林风顿时一阵头大。
林情儿看着林风的表情就知道他想什么,摇摇头,“娘在教坊那么多年,难道还看不清这天下的男人,这男人,在教坊里海誓山盟,那都是假的,他们心里,压根看不起青楼女子,更看不上青楼女子生的孩子,青楼女子要真信了他们嘴,让孩子登门认祖归宗,那只能自取其辱,所以风儿,娘这辈子不会让你去认祖归宗,更不屑死后进那些狗屁世家大族的祖坟。”
林风听了,简直想给他娘鼓掌,他娘这辈子,活得清醒。
“那娘你给我这些玉佩干什么?”林风不解。
林情儿抬起手,温柔地摸了摸儿子的头,“风儿,这些年,你会读书,会武功,会做账,娘都看在眼里,可因为你户籍随了娘,入了贱籍,无论是科举,武举,甚至到衙门做个书吏,都不成,如今眼瞅着你大了,再不改户籍就要耽搁你了,所以娘把这玉佩给你,你偷偷去找你亲爹,让他看在亲生血脉的份上,在你户籍上改一下,把贱籍改为平民,想必以他的身份官位,这点小事算不上什么。”
林情儿又从枕头下拿出七个信封,递给他。
林风拿起一看,七封信都是用市面上顶好的熏香信笺,上面是娟秀的小楷,写着“郎君亲启”,林风打开,里面是一首凄婉的怨郎赋。
林风抬起头,佩服地看着他娘。
十七年前春风一度,胚珠暗结,十七年后找上门,不要负责,不要认祖归宗,不破坏对方家庭,只要暗中帮忙改个户籍,这只要不是铁石心肠,也给他办了吧,再加上这首怨郎赋,说不定对方良心一痛,还能照拂他一二。
他娘不愧是能从教坊活着走出来的女人。
第2章
一个月后
正院堂屋正中间的八仙桌上,林风一身淡白素衣,收拾着各种东西。
把几件常穿的衣裳叠在布上,又把匣子放上去,打好包袱,然后走到案前,看着案桌上摆着的牌位,从旁边抽出三根香,点上。
“娘,儿子要走了,等儿子改完户籍,就回来陪您。”
林风对着牌位拜了拜,把香插上,这才转身提起包袱,朝外走去。
走到大门口,林风把包袱放在马上,看着旁边栓着的另一匹马,无奈叹气,不由对着里面大喊一句,“小安!”
“来了,小郎君,小的这就来!”小安背着个大包袱匆匆从里面出来。
林风看着小安背上的大包袱,很是无语,“我们是出门,你带这么大的包袱干嘛?”
“就是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小的才收拾得更仔细些,要不在外面短缺了,一时上哪去找。”小安擦了擦额头的汗说,把包袱放在另一匹马上。
林风嘴角抽了抽,刚要说你带这么大包袱要怎么赶路,不过想到再收拾还得时间,小安这孩子又素来节俭,好在有马,还是忍了,“算了,快走吧!”
小安忙跑回去锁上门,然后牵着马和林风一起顺着巷子往外走。
两人刚走了不到十步,就听到嘎吱一声,和他家相邻的大门被从里面打开,看到出来的人,林风顿时停下脚步,惊喜道:“李叔,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风忙把手中缰绳扔给小安,三步并两步跑过去。
出来的男人四十多岁,一身短褐打扮,看着林风小安大包小包的一愣,“你们要出远门?”
又看到林风身上素衣,眼神暗了一下,“你娘,去了?”
林风低声说,“半个月前走了。”
“节哀,”李叔叹了一口气,再次问道:“你要出远门?”
林风正要请李叔帮忙照看一下宅子,省得他家没人时被毛贼盯上,就拉着李叔进了门,三言两语把他要去找爹的事简单说了一下。
其实林风压根没把这次出去找爹当回事,在他看来,他就去改个户籍,虽然路远点,还得认认爹,古代还交通不便,可也不过花费几个月的功夫就能回来。
他就当出去跑趟腿,旅个游好了。
“你要去找你亲爹认祖归宗?”李叔看着林风。
林风忙摆摆手,“我是什么身份,何必去讨人嫌,我就去找他偷偷改个户籍,改完就回来。”
李叔突然转头朝屋里走去,林风不明所以,很快,李叔背着一个长木匣出来。
林泉看到长木匣,眼睛一缩,“叔,你怎么把你的宝贝拿出来了?”
李叔却没有说话,把长木匣放在地上,吹了吹上面的灰尘,然后一用力,打开。
长木匣一打开,一杆被拆成两节的银色的长枪,安静地躺在里面。
林风两眼放光地瞅着这杆银枪。
李叔伸手拿出,娴熟的一接一拧,一杆银枪就出现在手中,然后随意甩了个枪花,扔给林风。
林风正看着李叔手中的银枪流口水,突然见银枪被扔过来,忙接住,疑惑地看着李叔。
李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你个臭小子,出远门也不知道带个家伙,这山高路远,万一路上遇到个打劫的怎么办。”
“这太平盛世,哪有打劫的,”林风哭笑不得,不过看到手中的银枪,立马变了口气,“李叔,你是看我出远门,打算把你的宝贝借我?”
李叔瞥了林风一眼,“要不我拿出来干嘛!”
林风立刻欢喜地抱住银枪,“谢谢李叔,谢谢李叔,还是李叔你疼我!”
“行了,别油嘴滑舌,外面不比家里,路上小心。”
林风忙点点头,“李叔,我晓得。”
李叔摆摆手,“趁着天早,快走吧,别耽搁赶路。”
林风笑嘻嘻给李叔鞠了个躬,然后抱着银枪往外走,对李叔挥挥手,“李叔,我走了,对了,您既然回来了,别忘听着点我家动静,我这几个月不在家,可别让贼来做窝了。”
李叔弯腰抱起长匣子,“我过几日还要去山里,可能没法照看到。”
林风转头,奇怪道:“叔你夏天要进山?你不是说夏天山里蛇多,不方便打猎么。”
李叔不在意地说:“注意点就好,没事,我看今年气候不错,山里猎物多,想趁机多打些,冬日也能轻松些。”
林风知道李叔素来是个谨慎的人,放下心来,“那叔,你小心些。”
“好了,快滚吧,”李叔摆摆手。
……
绿树成荫的山间小道上,林风随意坐在马上,喜滋滋地擦着手中的银枪,他对这柄银枪可以说垂涎已久。
林风自幼跟着李叔习武,可自从习武开始,林风就发现他的力气要比一般人大得多,本来林风开始时也想像别人那样学个剑,飘逸好看,等大了,也好像电视上随时能装个逼,可无奈剑太轻,甚至许多兵器对他都太轻,所以选来选去,林风最后只好选中了兵器之王——枪。
好在李叔最擅长的也是枪法,倒意外适合他。
只是在经过十年苦学,枪法初有小成后,林风悲催的发现,他居然弄不到一把趁手好枪。
或者说,在见识了李叔的银枪后,他再看不上别的银枪。
李叔的银枪,枪头乃是精铁所铸,穿铁板如同穿豆腐,枪杆更是一绝,明明是木杆,却如银铁压手,而用起来更妙,不仅可硬可韧,端得是再合手不过。
林风也曾经向他娘要钱,打算去买一杆银枪,可就连江南最大兵器坊的银枪,居然都没这把好,林风又看不上那些差的,最终只好天天打仗靠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