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名人大师的字画都值钱,洪荒第一人的鸿钧的字应该也很值钱,糊弄镇元子、红云没问题。没想到镇元子竟会这般迷恋。
“元子道友酷爱字画。”红云温和地解释道,他也感受了“天地”二字蕴藏的无上道法,绝对是圣人真迹。
“姑娘——姑娘——,你说要用这本书换我们护你?”镇元子陶醉半响之后,恋恋不舍地还给了时秒。
“怎么样?此宝贝还可以吗?”时秒端着架子说道。
“可以!太可以了!此书如此宝贵,姑娘真的送给我们。”镇元子连连点头,眼馋着天地之书,冥冥之中透着玄机,脑海里有一股声音告诉他,只要参透两字的玄妙,便可以晋升准圣。
“我可说好了,这本书里边都是空的,可不是无字天书,真真切切一个字也没有。”时秒觉得有必要说清楚。
“我知道。”镇元子点头。
用一本空白笔记本,时秒成功收获两外卖小哥。
“你拿着,不用还我了。”时秒平淡地说道,“待我剩下孩子,他就属于你了。”
这样的时秒,圣人真迹竟然一点也不在乎,高大伟岸的世外高人形象直击红云、镇元子。
洪荒强悍的女性很少,就连西王母也不会对圣人真迹视如破履,莫不是女娲、后土两位圣人的化身?
红云、镇元子,两人思想飘向远方,再看地上的鲲鹏,散发着焦味,有所明悟。
红云将鲲鹏收入葫芦之中。
时秒三人组队再次踏入人类的城池。
炸天系统透露她肚子里的孩子将会是人皇,也就是一个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熟悉自己的种族,时秒决定在人族定居。
红云、镇元子的修为,在时秒的强制要求下,在外收敛气息,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时秒的修为褪去,就是一个平凡人族女子,除了长相清秀一些,没有别的特点。
时秒露出的这首隐蔽修为神通,红云、镇元子也无法看透,两人愈发地肯定之前的猜测。
能让圣人心甘情愿怀孕,孩子他爹是谁?两人列出N多候选人……
背后议论圣人乃大不敬之罪,两基友也不敢在时秒面前议论,都是在暗地里嘀咕。
紫霄宫内的鸿钧在“天地”一书现世时,若有所感,幻化成一个俊美的青衣男子,坠入人间。
时秒三人来自人族小部落,他们的部落被妖兽袭击,就剩他们三人侥幸逃出妖兽的魔爪。
他们没有家园,特来投靠华胥部落。
以前前来投靠华胥族的其他人族,若是强悍的一支队伍,直接并入华胥部落,可只是几个落单的小虾米,会直接被当作奴隶俘虏。
奴隶?俘虏?时秒怎么可能会如此委屈自己?直接指派红云、镇元子两人打架,一股做气窜烧了整个华胥部落。
谁的拳头大,听谁的!这个万年亘古不变的道理,到哪都是真理名言。
他们三人瞬间稳坐华胥部落的第一把交椅,可惜时秒嫌烦,没有接任,她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安心养胎,不是来操劳一个部落的生存。
人族部落发展,她已经操劳过一次了,不想再占太多的因果。
红云、镇元子两人羞红,他们堂堂大罗金仙,蜗居在小小的人族部落,还出手威胁普通人族,要是再抢个部落首领当。
日后传出去,他们的脸面往哪儿搁,他们也推脱不干首领。
三人选了一处灵气较为浓郁的地,搭建房屋,作为府邸。华胥部落的人对三人同吃同住并不奇怪,华胥族现在仍旧是母系系族,一个女人可以同时拥有许多男人。
时秒有两个男子在身边伺候很正常。
可日子久了,也遭人嫉妒。
红云、镇元子两人不仅外貌俊朗,关键身手了得,捕猎小能手。只要他们两人一进山林,绝不会空手而归,总能扛两三只妖兽回来。
部落缺少吃的,他们自然眼红两人的收获。可惜人家实力强,经常一个人进山林,根本不和华胥族部落的人行动,他们也就不能一起分猎物。
“红云,风秀弱弱小小的配不上,我才是配得上你的人。”翁展示她强健有力的肌肉,对着红云直白的示爱。
翁乃现在华胥部落首领的妹妹,先前她也对红云孱弱的样子很不齿,直到有一次山林狩猎时,他们被妖兽袭击,是红云从天而降救了他们。
翁的一颗芳心就挂在红云身上,经常制造机会与红云偶遇。明天她就是成年人,可以找雄性,孕育下一代了。
姐姐安排给她的雄性,她不喜欢,没有红云强大,俊俏。
“姑娘,你——你弄错了什么了?”红云疑惑地回道,呆呆地愣在原地,这姑娘是不是搞错了,居然敢说圣人配不上他?
“红云,风秀根本不碰你们,她只当你们是可以奴隶的雄性,只要你肯跟我结合,我保证绝不再纳任何一个雄性。”翁信誓旦旦地说道。
在她眼里,风秀只不过是幸运地纳了两个强大的雄性。
“姑娘,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的话?”红云愈发地糊涂了。
“滚!”一声怒喝,翁被甩飞,滚落至附近的丛林。
“镇元子,不是说好了不得施展法力。”一旁看戏的时秒悠悠的劝诫道,被挖墙角的我都不生气,你生气个什么。
第二十六章
“今日宝宝想吃酸的,镇元子等会儿狩猎的时候顺道摘点梅子,我们做点酸菜鱼。”时秒躺在摇椅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温和的日光,洋洋洒洒地为她渡了一层金边,增添了三分母性的柔和。
时秒眯着言,直视高空中的日光,陷入遐想。
天上的那个太阳,是帝俊的第十子陆压吧?
小可怜的!原本还有九个兄弟,爸爸,叔叔,轮值上岗,现在天地间只剩下他这只小金乌,每天都要按时打卡上班,早九晚五,连个替岗的都没有?
全洪荒的生灵仰头就能监督他的岗位,偷个懒,迟到早退,大家一清二楚。
时秒抚摸微微隆起的肚子,也不知这胎是男是女,有多少个崽崽,一年了,一点动静全无。
人族十月怀胎诞下麟儿,她该不会跟怀哪吒一般要三年吧?时秒有些不确定了,她不知自己还要怀孕多久?
“镇元子,叫上红云一块,你们两人上山多摘采些青梅。”时秒递过两个竹筐,如今正是摘菜青梅的时节,过段时日,青梅成了黄梅,口感、味道上就要稍逊许多。
时秒口中的青梅,是洪荒的一种树的果实,样子与后世的青梅相似,鸽子蛋大,杏仁状,味道酸涩。
华胥部落的人族不爱这种果子,口感差,吃了之后肚子更饿了,吃不饱的他们哪会采集这种果子?
怀孕之后的时秒酷爱着这种果子,吃上一两枚,可以遏制肚子偶尔翻涌上来恶心之感。梅子的时令很短,不易保存,倒是可以做些梅子酒,可惜她一个孕妇需要忌酒,倒是可以犒劳镇元子两人。
盐渍的青梅,历经时间发酵,体积缩小,渗出的梅汁,微带酸味。在没有醋的洪荒,也是不一样不可多得的调料品。
盐渍的梅子可以制作成梅子酱,烹饪鲜肉之时,浇上一些,梅子的酸与肉中的肥油糅合,能在口腔之中迸发出别样的刺激。
如今洪荒,顶尖大能只知修炼,追求无上道法,弱小的生灵如人族,还在底层挣扎求生,只求裹腹,不受饥寒之苦。
镇元子、红云两人这段时间跟着时秒,见证了美食的魅力,何为洪荒上的舌尖,口福不断。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他们的道法似乎更加精进了。
两人心里感叹,圣人就是不一般,以前他们只知道打打杀杀,哪里知道打杀后的尸体,还可以废物利用,化为一锅锅鲜美的浓汤,喝进肚子,化为法力灵气。
哎!他们悔不当初,年轻不知事浪费了多少顶级的食材。特别是红云厨艺大涨,如今烧得一桌子的好菜。
镇元子、红云两人又知道时秒又开始捣鼓好吃的,也没多说什么,拎起竹筐上山采集。时秒让他们禁用法术,大罗金仙强大的肉·身足以让他们横扫华胥部落附近的山林。
一个男子一直盯着时秒的家门,待镇元子、红云两人远去之后,他匆匆离开。
半刻钟后,十几个人族抄家伙,团团包围时秒的房子。
“叩叩叩!”
剧烈的敲门声。
“叩叩叩!”
敲门声愈发的急促暴躁,敲门者手劲极大,门板差点被卸下,悠悠晃晃地悬着。
回应她的只有呼呼的风声。
“风秀,你有本事开门啊!我知道你在家,你给我开门。”翁在门口急促地喊道,“我在跟你决斗!我要抢你男人!”
“风秀出来跟我决斗!”翁扯着嗓子喊道。
华胥部落有个传统,若是两个女人同时看上一个男人,他们两人可以决斗的方式,决定男人的归属权。
红云、镇元子的武力值,华胥部落的人都有目共睹,翁只能挑两人不在的时段,挑战风秀这个懒惰的女人,让风秀自觉羞愧,离开红云、镇元子。
华胥部落的女人负责采集食物,养家糊口,像时秒整日懒散躺在家中专吃男人软饭的女子,是被鄙视的对象。
“抢男人?”
“决斗?”
慵懒躺着的时秒,眼里透出玩味,听上去很好玩的样子?
时秒缓缓站起身子,舒张腰肢,偶然活动筋骨,有益胎儿的身心健康。
“吱呀!”摇摇晃晃的大门被打开。
里边走出一俏丽娇小的女人,微微隆起的肚子,没有一丝赘肉,在衣服遮盖之下,与常人无疑。
“哎呀!”翁一声惊呼,她刚才拍门使劲过大,身子惯性往前冲,直直地朝时秒压去。
时秒跟翁两人撞在一处,相比之下,她太过柔弱,大腿还没翁的胳膊粗壮,身子纤瘦,一阵罡风便能卷走。
其他人纷纷闭眼,风秀这朵娇花即将被翁压扁,决斗估计免了。
“砰!”
一声巨响,震荡起滚滚尘土。
“好痛!”翁倒在地上哀嚎,两颗门牙磕落在地。
大家预想的结局没有发生,翁没有把风秀压成肉饼,反而磕掉了两颗大牙。风秀不知何时躲闪至门口,朝着一排人露出洁白的牙齿,温和笑道,“听说有人要和我决斗,是你们中的哪一个?”
风秀鬼魅的步伐,让众人想起了被红云、镇元子窜烧的恐惧,如出一辙的步伐,飘忽不定,速度极快。
他们纷纷摇头,齐齐指向倒地的翁。他们只是被翁喊来见证奇迹的一刻,翁如何战胜风秀。他们只是一群吃瓜群众,不生产瓜。
“风——秀——,泥给窝邓着(你给我等着)!”翁艰难起身,捡起地上的两颗牙齿,嘴巴漏风地威胁道。
“快点开始吧,红云两个快回来了。”时秒催促道。她不想耽搁红妈妈开饭时间。镇元子、红云两人虽不用法力神通,采集几个梅子,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拍拍树干,梅子滚滚掉下。
翁憋红脸,风秀居然用红云压她,强调她与红云的关系,动了风秀,红云不会放过自己。
翁更加坚定与风秀决斗之心。
华胥部落的决斗,自然不可能是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的场景,而是简单粗暴的肉·搏。
谁打到对方站不起身,谁就是胜者。
比赛开始,时秒一脚蹿飞翁至空中,兴奋地玩起了踢毽子,毽子沉甸甸的,有点份量,更好地锻炼身子。
“一百,一百零一,一百零二,……”时秒在数着踢毽子的数目,五百下之后她就不玩,红云应该回来了。
凶残无比的风秀,吓坏了陪同翁前来的人族,他们不敢吱声,刚才负责盯梢的那人偷偷溜走。
翁是首领的妹妹,他们可不敢放任不管,掂量实力,又不敢上前,只能回去打报告叫家长。
华胥部落的首领——衮,一身腱子肉,肤色黑油光亮,此时她正与几位雄性后宫,部落的几位副首领,商量如何增加部落的粮食储备。
冬季即将来临,他们狩猎会越发的困难,那时候也没有果子可以采集,他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风秀的两个雄性,健壮强大,不如邀请他们帮忙?”有人提议道,华胥部落的人眼馋两人的收获。
别人进山半个时辰,扛出一头妖兽,他们一个部落百来人进山,十几天的收获还比不上两人的半个时辰。
“他们三人一向独居,怕是不会同意。”
“上次红云出手杀了猪妖,救了我们部落的人。猪妖他也没拿,留给了我们。首领风秀三人也不是无情之人,只要我们与他们好好谈谈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都是人族,大家互相帮忙而已,我门部落也给风秀提供了栖息之地。”
……
向风秀求助,这事没的跑,现在他们主要的商议点在谁去开口?怎么开口?
求人也是一个技术活?
衮望向后宫之中较为柔美的雄性,“娚,今日你去与风秀讲述我们部族的不易之处。”
娚的长相与红云同一款,娇娇弱弱形,不过没有红云精致,山寨版本。华胥部落的人观察到,风秀对待红云的态度要比镇元子温和几分。
红云比镇元子受宠,风秀更爱红云的事情被众人周知。
“不好了,不好了。”
慌乱的呼喊声打断了众人的议论。
一个人慌张地跑进来,对着衮慌张说道,“翁找风秀决斗被……”
“你说什么,翁找风秀决斗!”衮大怒一掌击碎了石桌地一脚。
屋内的众人脸色瞬间拉长,他们这边还想办法跟风秀拉关系,翁居然找人决斗,这不是添乱。
他们心中的风秀,人如其名,风一吹,“咻咻”没了。
衮为首的其他人哪里还坐得住,火燎火燎地跑了出去。
房屋前。
“小燕子,踢毽子,小建子数毽子……”时秒欢快地喊着绕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