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事情就是那样了,迟新梅亲自去了信上说的地方,离学校远得很,如果不是这封信,她大概永远也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大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男朋友才这么有恃无恐,不怕她发现。
那个女孩子见到迟新梅,知道了她这个男朋友早就有主了,可是还是铁了心和迟新梅她男朋友在一起,迟新梅她虽然对这个女的没什么好感,但是她不打女孩子,而是把她男朋友给揍了一顿,然后当场分手。
忘记说了,迟新梅是川省的,性子本来就火爆,再加上她爸爸开了武馆,这就导致她的武力值一点都不低,只是因为上了一个文学专业,所以才从来没有表示出来自己的武力值。
阿浓她听完之后,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用什么话安慰迟新梅才好,最后她憋了一句,道:“那个,打得好!”
迟新梅听到阿浓说了这么一句,也笑了,“我也觉得打得好,下次我见他一次就打一次,让他知道劈腿的下场。”
顿了顿迟新梅又道:“我决定了,等一毕业就要去赚钱,还要赚大钱,我就不相信三百六十行,没有我能做的生意,到时候等我赚到钱了,就买一辆车,开着去那个鳖孙面前好好打他的脸。
你们知道吗?他当时被我打了之后,居然还好意思回来找我说,他这样都是因为我这个女朋友太穷,毕业之后没法给他帮助,所以劈腿不怨他。我当时就又把他凑了一顿。”
迟新梅她说毕业之后做生意一方面是被男朋友劈腿刺激的,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她虽然上的是这个文学类的专业,也很喜欢写作的,但是她在文字上真的没有天赋,所以她就有些忧心毕业之后的前途了,一时之间就想到了做生意的这个主意,只要现在还只是说说而已,她还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才好。
阿浓听着迟新梅的话,然后看着眼前的火锅,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她对迟新梅说道:“不如开个火锅店吧!你们家不是川省渝城的吗?你对火锅应该熟悉的很吧?
现在首都这边火锅店一点都不多,只有零星几家,而且还不正宗,东来顺羊肉火锅好吃,但是种类太少了。你要是能把你老家那边的火锅店开在首都这里,肯定很受欢迎,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做成连锁的呢。”
根据阿浓对火锅发展史那零星半点的记忆来看,火锅正是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火起来的,这个时候开个火锅店正合适。
迟新梅听到了这话还真的思考了一下。火锅这东西,她从小吃到大,可以说是很熟悉了,渝城但凡有名的火锅店,她都去吃过,在首都这边开火锅店,的确是个好主意。
而阿浓越说越兴奋,她还想起了后世火起来的海底捞,顿时想法就更多了。海底捞为什么会火爆,难道靠的是它的味道吗?当然不是,比海底捞味道好的火锅店大有人在。海底捞它靠的是服务,是超越各类餐饮店的贴心服务。
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多少顾客至上的理念,就拿国营大饭店来说吧,你要是排队的时候动作慢了,没提前把饭票准备备好一排到你就给递过去,人家员工还会朝你翻白眼呵斥呢,而这种行为食客都司空见惯了,可见有多么普遍了。
而供销社和百货大楼等也是一样,从来都是顾客供着他们,而不是他们供着顾客,可以说这个年代的人们,很少感受到顾客至上的那种服务的。
虽然现在没有这种服务,但是难道顾客不想要这种服务吗?如果不想要,九十年代中期的海底捞怎么可能火起来呢?
阿浓把这些想法全都跟迟新梅说了一遍,迟新梅愣了楞,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火锅店,但是听起来的确不错,要是她面前有两家一样的店,一家顾客至上,各种服务没得说,另外一家服务一般,她肯定是更愿意去服务好的那家啊,她又不是脑子有病,看着好的服务那家不去。
幸亏阿浓她们坐的位置靠里,不然她们在人家的火锅店谈开火锅店,被老板听到了,说不定还当她们是来刺探“敌情”,而不是来吃火锅的呢。
所以阿浓止住话道:“剩下的我们吃完火锅再出去说吧,不然在这里讨论也不好。”
迟新梅满脑子都是开火锅店,听了这话无意识的点了点头。
刚刚迟新梅和阿浓两人在讨论的时候谢钧就在旁边安静待着,没有说话,这会儿两个女孩子终于说完了,他便把刚刚给阿浓涮好的羊肉晾凉,然后夹到阿浓的碗里,让阿浓慢慢吃。
而阿浓才和迟新梅讨论完,一低头就发现了自己碗里满满的羊肉的,全都是谢钧给她涮好了的。
而这会儿谢钧还在兢兢业业地继续涮羊肉,她看着谢钧笑了,本来她还想亲他一下的,吓他一跳。但因为嘴上有油,她就只好嘟着嘴对谢钧隔空给了个亲亲。
谢钧看到这一幕脸立马就红了,碍于阿浓几个好朋友都在,他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他涮羊肉就更有动力了,最后还是阿浓说太多了,吃不下了,他才终于停下。
迟新梅她们几个女孩子又被阿浓和谢钧秀了一脸,但是也只能干看着,自己涮给自己吃,谁叫她们没有男朋友呢。
而等从东来顺火锅店吃完,几个人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开始商量刚刚提到的事情。谢钧,依旧是担任着沉默不语陪伴的角色,在旁边默不作声,只是守着。
阿浓给迟新梅出了很多主意,可以说是把自己脑子里的存货都掏出来了,而迟新梅则是拿着一本在那狂记,生怕哪句漏掉了。
只是迟新梅看着本子上记的“开店秘籍”,有些发愁,因为她手里的钱不够啊!甚至可以说她手里的钱比起开店需要的钱来说是杯水车薪,大概连租金都付不起,更别说干别的了。
她开始琢磨着她爸那里能给她支援多少,只是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了,才发现,就算她爸把家里武馆给卖了,那钱也不够在首都这边开个火锅店的,更何况她也不至于不孝到让她爸卖武馆。
迟新梅叹气,难道这么好的火锅店计划就这么夭折了吗?她有些难过,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到更好的主意了。
而阿浓也看出了迟新梅情绪有些低落,不明白这个是为了什么,刚刚还好好的,这一眨眼就变成了这样,她赶紧问了几句。
对于阿浓,也没有什么话不好说的,迟新梅就把自己正因为开店的钱而为难的事说了出来。
阿浓没想到居然是这事,她狡黠一笑道:“这个资金的问题嘛,就交给我了,忘记告诉你了,我大概算是一个平平无奇地富二代吧。额,二十万够不够?”
迟新梅听到“二十万”,惊了,这可是二十万,不是二十块,她怎么听阿浓说的这么轻易呢!难道阿浓真的是个富二代?只是她平时咋就没看出来呢?
不,其实平时就有些端倪了,只是她没有注意罢了。就比如单是穿着,就一直是牌子的,但是她之前也只是以为这在首都是普通家境呢!
迟新梅捂脸,她可真是够粗心的,居然一直都没有发现。
只是就算阿浓是富二代,有钱,她也不能把阿浓当作冤大头啊,让阿浓出钱给她做生意,她做不出这样不要脸的事情,她立即摆手道:“不用了,这怎么能行呢?要是你说借我几百块,我倒是能同意,可是这二十万,我是绝对不能要的,太多了。”
阿浓笑着道:“没关系,你不用担心,不是让你白拿的,可以算我资金入股。”
第150章 出书
迟新梅和阿浓都是文学专业的,再加上现在又不像后世网络那么发达,所以迟新梅自然是不太理解“资金入股”是什么意思,
阿浓给迟新梅解释了一下道:“其实意思就是我给你钱,但是不参与其中的管理,火锅店后续的运营开展都归你管,而我只负责分钱,这也就是一人出钱一人出力的意思了,我出钱你出力,分工多明确呀!到时候我们一人占百分之五十股份,分钱对半分。”
迟新梅还是有些迟疑,现在关于火锅店的各种好主意都是阿浓提出来的,钱现在也要阿浓出,她只出一点力,就分一半的钱,怎么看都是她占了大便宜了,她觉得这样还是有些不妥,毕竟阿浓有钱又有主意,完全可以自己开店赚全部的钱,而现在提出这个资金入股的主意,明显就是照顾她呀。
“这不行,我还是觉得我在占了大便宜了,我什么都不出就分一半的钱,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而且主意都是你出的,我觉得我更适合给你打工,到时候你给我发工资就行了。”迟新梅对着阿浓摆手道。
迟新梅说得对,阿浓的确是可以自己开店,自己赚全部的钱,但是关键她对开店做生意不太感兴趣呀,要她以后每天都围着火锅店转,她是做不到的了,她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己未来的方向了,做一个文学工作者,或者说的高大上一点---当一个作家。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就算因为有着后世的经验,对开火锅店有很多想法,但是却也不想真的把精力都投入进去,再说了,她家已经够有钱了,现在她妈妈的公司早就成立了,现在还很出名,名下服装工厂早就开到各省去了,所以完全不需要她放弃自己爱好去赚钱。
再者,她要是真的想靠着火锅店赚钱,如果不想放弃自己的写作事业,那么肯定是要雇专门的经理去开店了,把事务完全委托出去,自己就偶尔出出主意,而为了让她请过来的经理人对她死心塌地,卖力工作,她肯定是要给人股份的。
既然左右都是要自己出钱,然后给人股份来帮她开店,那么为什么不优先考虑自己的好友,让好友赚钱呢?当然这也主要是迟新梅有做生意这个心思,如果迟新梅也是跟她一样都是对写作事业感兴趣,她还非要把迟新梅往做生意上拐,那就是缺了大德的。
“我当然可以像你说的那样,自己出钱开店然后赚全部的钱,可是我没有那个精力啊,我已经打算好了,毕业之后是要从事写作方面的工作的,肯定是没有时间去开店了,而这种情况下,我要是想开,就只能请人了,而让那人替我开店,我啥都不管,肯定是要许诺股份多分钱给他了,而就是这样,还有风险呢。
万一我找的替我开店的这个人卷钱跑了,或者是为了利益把我的店给吞了,又或者是做假账干嘛的,我能发现吗?这太多风险了。所以我找一个陌生的不知底细的人,还不如找你呢,至少你肯定不会让我吃亏的。
你看现在你还觉得这样你占了我的便宜,不肯接受呢,所以让你来开店,我放心。难道你是觉得我把钱和店交给一个陌生人会更好”
迟新梅被阿浓这一通给说服了,懵懵地点了点头道:“行,既然你这么信任我,以后我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放心,我绝对会好好开店,不会让你亏了的。
不过二十万太多了,我觉得花不到这么多,五万应该就完全足够了,除非是把租的地方买下来,不然五万块连一半都用不完呢,租金一个月几百块顶天了,这还是按照顶好的地方租呢。”
阿浓想了想觉得也行,便道:“那好,五万块就五万块吧,过两天我拿钱给你,后面要是钱不够一定要找我呀,我平日里不怎么花钱,钱攒了有许多呢。”
在这个家里,最穷的就是她了,就连安安都比她有钱。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于“贫穷”的自己,非常乐意塞钱,平时的零花钱每次一收就是四份,每人都要给一遍,到了过年的时候,红包就更大了,每次红包里的钱都是按万来,一个超大的红包,里面摞的全是百元大钞,每次收红包都是得用抱着的。
而平时呢,化妆品护肤品是大哥给提供的,衣服都是妈妈让公司里的人专门送过来的,吃饭家里有保姆,手艺比外面饭店好多了,住也是住家里的,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她花钱的时候,所以这钱自然而然就攒下了。
二十万只是她大概估出来的一个数字,真实的数目肯定比这个多的,只是她也没有细算过。也可以说她直接躺平,靠着零花钱就成了万元户了。
迟新梅的行动力很强,再加上阿浓已经把开火锅店的不少注意事项都考虑到了,也出了不少主意,所以中间也出不了什么大事,火锅店就开始准备起来了。
迟新梅她家里就是渝城的,那边火锅盛行,她就是要去取经也是很容易的。而这次火锅店里除了阿浓,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入股了,她是本地的,亲戚家里有猪牛羊肉等肉类的门路,可以让迟新梅在这方面不用操心了,帮忙介绍。然后她也出了五百块钱,都是她攒的私房钱,也算作入股了。最后这个女孩子占了百分之七的份额。
这个时候阿浓占据百分之五十的份额,但是不管事情,那个女孩子也一样,她是百分之五的份额,不管事情,迟新梅占百分之四十三,负责火锅店的全部运营。
就这样,几乎没有费什么心思,未来火爆全国的新浓火锅店就这样开起来了,有了最开始的雏形。
而这样的事情,阿浓肯定是会和家里人说一声的,这也算一件大事不是?阿浓也丝毫不担心家里人会说她乱来,她对自己的家人也很了解,她说的时候,他们指不定还要说她有勇气干得漂亮呢。
事实也的确不出她所料,一个个都在夸她,还问她有需要帮忙的吗?比如营业执照和一些卫生证件,他们都可以帮忙跑一下,她和迟新梅都还是学生,在这方面肯定还是有困难的。
阿浓她也没见外,反正都是一家人,到时候她这边分到了钱还要给家里人发红包呢,所以最后就把证件这事交给大哥了,大哥现在也是有人脉的人了,交给大哥她很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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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您找我有什么事情?”阿浓到了教授的办公室,却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负责叫她的人也只说教授找她,其他的也都不知道。
“给你,你看看这是什么。”教授笑着递给阿浓一本书说道。
阿浓接过书一看,发现这正是她之前写的关于古建筑的消亡的那书,几个月之前就在跟出版社谈了,她原以为还要到明年初才能出呢,没想到现在还不到十月,就已经出了,实在是太快了。
“再过半个月这书就会发售了,出版社那边过几天也会给你寄一些样书,到时候你可以拿去送人。而且有了这一本明玉在前,以后你再出新书就容易了,出版社那边洽谈也容易一些。”教授慢慢说道。
听到这个消息,阿浓很高兴,这是她两世出的第一本书。在穿越之前,她除了语文考试的作文,就再也没有接触过什么写作的,所以那个时候,虽然她作文写得好,但是也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这一世一点都不一样了,她学了文学的专业,所以自然而然地让教授发现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天赋,然后成功让她出了书。
如果不是教授一直夸她在写作上有天分和灵气,她估计也不会知道自己居然是有天赋的,然后对写作越发热情了,她现在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她要把写作当作自己终身的职业,反正她不缺钱,不需要为了生计奔波,一辈子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就算不赚钱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