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呢?爹去哪儿了?”小松急切地问道。
“我说你这孩子,是不是冲撞了什么,怎么说话糊里糊涂的!”
何姑担忧地摸着小松的额头,“你爹不是在闵县任职么!你小舅舅结婚,你爹没法回来,你跟你娘昨天才到家。”
小舅舅?
哪个小舅舅?
正巧,说曹操,曹操就到。
“大姐,小松这是怎么了?都是秀才了,还哭鼻子?也不怕被人笑话――”
听到熟悉的声音,小松身子一抖。
等回头,看到来人,他膝盖一软,直接跪下。
“千,千岁爷……”
剥皮抽筋的死法实在是太痛苦了,他疼了足足三天才咽气。
现在看到明庭,小松脸色惨白,身子抖得像筛子一样,牙齿“咯咯”打架。
他不过是无意中听到千岁爷说在丹里加重药量,别叫皇帝活过秋天,吓得惊叫出声,就被拖去处以极刑。
怎么这位在这里?他要做什么?是不是要把他们全家都抓去弄死?!
“老大,这小子重生了,他把你当成之前那位了!”
奉天嘻嘻笑着。
“娘,我看小松是魔怔了,我带他去找玄易大师看看。”
明庭一把抓着小松,直接把他拖走。
小松想求救,可是一想到这位的性格,连忙死死地闭上嘴巴。
他一个人死就罢了,万一连累家人,那怎么办?
等上了马车,小松连忙跪下磕头。
“千岁爷,别伤害我家人,他们是无辜的,求您老人家高抬贵手……”
“小松子,你也重生了?”
明庭温和的声音一变,变得冷漠中带着一丝邪气。
重生?
很快,这一世的经历在小松脑子里过了一遍,他全想起来了。
原来这一世,从蒋小娥救下明庭的那一刻起,大家的命运就变了!家里人不再是霉运缠身,日子越过越好了!
“现在知道我身份的人,只有你一个。”
明庭低头,紧盯着小松的眼睛,那双冷厉的凤眼里,涌动着浓烈的杀气。
“你要是敢把我身份暴露出去,有什么后果,我想你自己清楚。”
“是,我,我不说。”小松连忙摇头,还准备举手发誓。
“发誓就不用了!现今我是你小舅舅,你是我的乖外甥,咱们是一家人。一家人,自然不说两家话。”
明庭拉着小松坐下,见他不敢全坐,屁/股只坐了一小半,他就没继续吓唬这个可怜的少年。
“你舅舅我14岁就是状元了,你15岁才考中秀才,真是丢我的脸。25岁之前不进殿试,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
“是,我努力学习,好好看书。”
小松不断擦额头上的汗。
面对这位大奸宦,又是在马车这种空间不大的地方,小松觉得呼吸困难,压力极大。
“今天的话,你记心里。回去后别一副没卵/蛋的奴才样!你现在是忠毅伯的外甥,把腰杆子给我挺起来,像个爷们一样!”
“是是!”
小松回到房间,腿都是软的。
等洗了澡,跟何姑她们一起吃饭,看到亲人们关切的目光,小松才确定,他是重生回来了。
大家都在,真好!要是没有那个阴恻恻的奸宦,就更好了。
小松低头扒饭,塞了慢慢一嘴米饭。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小松耳边响起。
“大姐,今天我考校了一下小松的学问,差强人意。闵县的先生到底还是不能跟京城比。让小松留在京城,我来辅导他功课吧!”
说话的人是明庭,话里内容对小松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没等他说话,蒋小娥已经应下。
“好啊!你姐夫太忙,一个月有一半都是在乡下,根本没时间指导他。把小松交给你,我放心!”
娘,不要啊!这个是大魔头啊!
小松心里在哭,脸上却不得不扯出僵硬的笑容。
“谢谢小舅舅!”
重生回来,小松发现很多事情变了。
老皇帝还生龙活虎的活着,在朝会上拍着桌子跟大臣打口水仗,坚决要打西夏。
小太子不再贪玩,他不但和明庭结拜成兄弟,还经常到他们家里蹭饭,看到蒋小娥一口一个“小娥姐”。
最最叫小松觉得吃惊的是,未来的小舅母,居然是苏大人的女儿!
他还记得,苏大人当初在朝中骂千岁爷骂的最多,他最后死得很惨,曝/尸荒野,夫人自缢,女儿还被扔进教坊司,生不如死。
现在这位正直严肃的老大人,不但收奸宦当弟子,还把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这个世界怎么了?
你们,都被他骗了啊!
他现在表现这么好,肯定有更大的阴谋啊!
每当小松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明庭都会投来冷幽幽的目光。
“你不是想保护他们吗?那就考科举,当大官,入阁拜相。否则,一个小秀才,我一根指头都能摁死,你又能做什么呢?呵――”
明庭的话,激发了小松的斗志。
他不能任由这么奸宦蒙蔽家人,蒙蔽忠臣,蒙蔽皇帝。
老天给他重生的机会,就是让他回来阻止奸宦的!
凭着这股劲儿,原本资质一般的小松,硬是考上了榜眼,勤勤恳恳地从小县令做起,一辈子为朝廷为百姓服务,最后成了户部尚书,皇帝的钱袋子,五十岁的时候入阁。
“小舅,你到底是谁?”到了这个年纪,小松当然清楚,明庭和那人是不同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我啊,是来报恩的。”
第35章 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
第二个世界完结后,一股金色的光涌入明庭身体里,他分了一部分给系统。
“谢谢老大!”
奉天喜出望外。
自从跟了明庭,不但可以蹭灵魂碎片,还有意外收获,比如吞了野路子系统,还有这功德金光,对它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跟对老大很重要啊!
“老大,两个世界的任务你都完成的非常出色,祈愿人相当满意。下一个世界,你是选择度假还是继续任务?”
“度假?”明庭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休闲娱乐的活动。
“度假和任务有什么不同?”
奉天立刻巴拉巴拉跟他解释起来。
度假和做任务最大的区别是,度假的小世界中,祈愿人的心愿一般佛系,任务量不是很大,不需要劳心劳力。
相较而言,整个过程会轻松很多,结束后依旧能获得祈愿人的灵魂碎片。
“如果说做任务的难度是10,度假小世界难度只有5,可以说是直接躺平就行。”
“我们时空局非常人性化,为了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不间断工作,精神压力增大,产生各种心理疾病,特地开放了度假功能。”
吞了野路子系统的奉天,身体实化了很多,不再是透明的球。
它介绍时空局的时候,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十分骄傲。
“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007和996都是过度压榨劳动力,一点儿都不合理,我们坚决抵制!”
明庭觉得稀奇,想体验一下度假。
“好嘞!走着――”
等进入新世界,明庭终于知道为什么奉天说度假小世界的祈愿人很佛系了。
这回的祈愿人是小世界男主,他的心愿只有一个,自由自在,不再为情所困。
等看过他的经历后,明庭理解祈愿人作为男主,为何还会有遗憾。
这是一本烂尾的女频修仙小说,书中女主名叫合欢,她是仙界春神和药仙的女儿,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本来,新生儿降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可是合欢在继承父母血脉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她一出生,身上就散发着一种能催动人情/欲的花香,说白了,合欢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药中的激素。
春神一看,期盼已久才得来的乖巧女儿居然继承了这种难以言喻的仙力,急坏了。
她废了很大力气,才将女儿的特殊仙力封印。
可是,随着合欢年岁渐长,封印对她的作用越来越小。
没办法,春神和药仙只好求助擅长占卜不的星神。
星神告诉他们,想改变合欢的仙力,剔除她身体中的异香,必须找到千古梧桐木,取梧桐的灵丹置于合欢体内,才能彻底改变她的身体异变。
凤栖梧桐,要找千古梧桐木,必须先找到凤凰。
可是凤凰一族自上古灭世之战后,几乎绝种,仙界中没有凤凰。
星神指点他们,可以去修仙界找。
小仙女原本就需要历劫,春神和药仙一合计,干脆让合欢去修仙界,边转世历劫边找凤凰,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合欢投胎到修仙界,成了凡人国的公主。
等小公主13岁,修仙门派去凡人国收弟子,合欢因为木系灵根被玉仙宗荭长老收为亲传弟子,开启了她万人迷的生涯。
自从合欢18岁,身体封印减弱,她身上就散发出无人能拒绝的魅力。
拜倒在她留仙裙下的人很多,最出色的几个分别是原身是凤凰的男主、狐王白尘、魔尊季厌君、天机楼的温良玉、剑宗的寇血红、镇山宗的冷溶……
除了男主外,其他都是重要男配,合欢和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原作者写了三百万字都没写完。
在作者笔下,男主之所以能拿下合欢的心,因为他不但把凤凰一族传承下来的灵宝都奉上,还将陪伴自己万年的千古梧桐木的灵丹送给她,甚至在合欢受伤的时候,挖出自己妖丹帮她疗伤。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