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拾柒小姑姑没事,她的爸爸妈妈却反而出事了呢?
爸爸妈妈那么疼她,对她那么好,她一定要给爸爸妈妈报仇!
第10章 宝贝呀……
林爱宝想要给林老三两口子报仇,偏她想来想去才发现,自己好像奈何不了拾柒:
拾柒比她大半个月,个头也比她高了足足一个指头,还比她要受宠,她唯一比拾柒强的也就是能心想事成,可这压箱底的本事在拾柒面前压根没效果,这些发现可把林爱宝给伤心坏了,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香了,整天就托着下巴坐在院门槛上眼巴巴瞅着门前的道路,希望能早日盼回爹娘。
只要林爱宝没有想要害人的心思,拾柒是懒得和她一般见识的,她堂堂小锦鲤和这样的凡人一般见识,说出去简直掉价,她不要面子的啊?
日头东升西落这么两次,第三天傍晚,夕阳斜斜挂在树梢,林山海老两口带着三房两口子回来了,林老三胳膊打了厚厚的石膏,用绷带吊着,头上的伤口也缝了针,那模样看起来怪凄惨可怜的。
但模样看起来再可怜,林山海两口子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另外两家子也不敢在这时候过去送温暖,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关怀,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子回了屋,心里面各有担忧。
唯一真心实意感到高兴的就只有林爱宝了,她已经好些日子没有见到自己爸妈了,如今终于见到了自然是心里面高兴,美滋滋往两人怀里钻,一家子腻歪了会儿,朱芳草低声叨叨上了。
“爱宝,以后多和你拾柒小姑姑相处相处,搞好关系,知道不?”
林爱宝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就是拾柒了,一听这话一下子炸了:“我不!我讨厌拾柒小姑姑!拾柒小姑姑害的爸爸妈妈挨骂掉眼泪,我不要和拾柒小姑姑好好相处!”
小棉袄知道心疼爹娘,这是好事儿,朱芳草心里面慰贴得很,但这事儿关系到自己家到底能不能继续留在爹娘这里占便宜,朱芳草也不能让林爱宝随她自己的心思使性子。
“爱宝,妈知道你不喜欢拾柒,说实话,妈也不怎么喜欢她;但是你也知道,你爷爷奶奶最喜欢最在意的就是她了,爷爷奶奶现在生爸爸妈妈的气了,要是不能让爷爷奶奶回心转意,等你爸爸的胳膊好了,咱们一家就得搬到外面住了,家里面的好东西都要留给你大伯二伯他们了。”
林爱宝年龄还小,对金钱啊利益啊的远不如林老三两口子那么在乎,林老三两口子不想搬家,她却觉得她们家搬出去也没啥不好的。
搬出去了,她就不用整天对着拾柒小姑姑的那张脸了;搬出去了,她就不用整天被人拿来和拾柒小姑姑一起比较了。
“爷爷奶奶既然想要我们搬出去,那我们搬出去不就好了?妈说过,我是老天爷赏饭吃的福气包,只要我想要的,老天爷肯定会帮了我,爷爷奶奶有什么好东西不给爸爸妈妈,我就和老天爷说,让老天爷把那些东西都给了我们家,不就好了吗。”
朱芳草一噎。
账不是这么算的。
自家闺女的运气,她确实是不担心,可关键就是,公婆手里面到底有多少钱,多少东西,除了公婆,其他人都不清楚底细。
就连她,最多也就只知道自己嫁过来之后公婆手里头的大概收入,可她嫁过来之前呢?公公可是打从年轻起就是屠夫,这栋他年轻时候盖起的院子哪怕放到了现在也能在生产队里排的上号,年轻时候就能盖起这样气派宽敞的院子,这么多年公婆手里到底有多少积蓄,朱芳草想都不敢想。
尤其是,她们三房家现在没有儿子,虽然剩下爱宝这几年,她肚子里一直没动静,但以后她是肯定要生儿子的,爱宝年后也到了能上学念书的年龄了。
她和林老三早就商量过,爱宝有老天爷保佑,肯定是一帆风顺,弄不好长大以后能嫁给城里人,城里婆婆都稀罕有文化的儿媳,因此这个书肯定是要念的。
这样就相当于只有她们两口子赚工分,却要养活至少四张嘴,就算爱宝运气好,总也不如跟在公婆身边舒坦省心。
但面对小闺女纯真又困惑的眼神,朱芳草又不好意思把自己这见不得人的算计和盘而出,一时间结结巴巴。
“这,这……”
林老三本来不想亲自掺和这事儿,他和朱芳草一贯就是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可眼下朱芳草噎住了,只能自己上阵。
“爱宝,本来有些事,爸爸妈妈是不想和你说的,可现在这情况,要是不告诉你,恐怕你不会乖乖听话,这样,爸爸和你说。”
“咱林家呢,祖上据说出过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还被皇帝赏赐过不少宝贝,但是后来渐渐落魄了,到了这一百年,就和普通平民百姓差不多,但是呢,还是流传下了那么一两件宝贝。”
林老三说这些话,可不是真因为家里面有宝贝,他就是想把爱宝给忽悠下来,让爱宝知道,留在家里面比他们搬出去了好,就故意编了段瞎话。
“那些宝贝有啥玉如意,长命锁,玉佩,凤冠的,都是顶顶的好东西,有钱也买不到,就埋在咱家院子里的某个地方,爸爸也是机缘巧合才知道的,你爷爷奶奶大伯二伯他们都不知道,爸爸原本打算慢慢把这些东西给找出来,全都留给你,要是这时候被赶走了,可没地儿哭去。”
林爱宝早在听到那一串儿宝贝的时候就呆住了,她年龄小,也知道玉啊长命锁啊的是好东西,一想到这么多宝贝就藏在她脚下的院子里,只有她们一家才知道,林爱宝心里面当真是又得意又焦急。
这么多好东西,可不能让爷爷奶奶和拾柒小姑姑得了去!
不就是和拾柒小姑姑搞好关系,让拾柒小姑姑劝劝爷爷奶奶吗。
林爱宝连连点头,一双大眼睛闪着狡黠的光芒:“我前几天和哥哥姐姐约好了一起上山,多捡一些野果子给拾柒小姑姑送去,说说山上的趣事儿,拾柒小姑姑肯定会心动,想知道更多,到时候我们就亲热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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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热起来?
那是不可能的,万万不可能的。
自从林爱宝起了坏心思毁了她渡劫那天起,她们两个注定就站在了对立面,只有做敌人的份儿,是万万不可能亲热起来的。
小锦鲤可受不了这个气。
她自认为不是小气的,若林爱宝真的是无心毁了自己修行,也及时对自己表达了歉意,她虽然也会生气,但冷静下来之后只会感叹造化弄人,才不会和现在这样处处针对三房一家。
况且,她也没有特意对三房一家做些什么,最多只能算是将计就计,三房一家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全是他们咎由自取,是他们心术不正在先,才有自己反击在后。
拾柒觉得,她现在的脾气比起来渡劫之前已经强多啦,要还是当初在锦鲤家族里的她,三房一家子早就疯的疯傻的傻啦。
怪不得渡劫归来的哥哥姐姐们性子相比以前都会有一些改变,要缓很多很多年才会再次渡劫,原来渡劫对性格的形象有这么大呀。
但是……宝贝?
玉如意,长命锁,玉佩,凤冠?
这也算宝贝嘛?
小锦鲤一脸莫名其妙。
这些东西,她的仙府空间里面好像也有一些?好像,是她小时候调皮捣蛋偷偷溜出去,顺手用姐姐的美容丹和人类换来的?有一段时间,她很喜欢用这些东西玩过家家来着,后来玩够了,也就随手扔到仙府空间里面了。
原来这些东西在这个世界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贝嘛?
拾柒悄悄地,悄悄地从自己的仙府空间里转移出一枚玉佩,懒得想藏东西的地点,直接和上次一样扔在了后院那口倒扣祖传大水缸下面,拉了拉林山海。
“爸,我又听到上次那个声音了,那个声音说,咱家后院大水缸下面又有了一件宝贝。”
话音未落,林山海鼻子里喷着粗气冲了出去。
第11章 是干正事呢还是吃瓜呢?……
这玉佩本来就是拾柒亲自放下去的,前脚刚刚放好了玉佩,后脚就告诉了林山海,前前后后不过几分钟,自然不会便宜了外人,片刻功夫之后,林山海满面红光地回来了,从怀里掏出了那枚玉佩吊坠,郑重其事地递给一旁的妻女。
“呦!不是人参啊?”燕秋胳膊比拾柒要长一些,就由她先接了过去,刚上手就知道肯定是好东西,玉的质地温润又细腻,再仔细一瞅,这做工也精细,她活了这么些年,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精细好看的首饰,当真是越看越喜欢。
但再喜欢,她也仅仅是把玩了一会儿,很快就转过身来,把那枚玉佩吊坠挂在了拾柒脖颈上。
“这宝贝精细漂亮,就是和咱家拾柒搭配,瞅瞅,多好看的。”
拾柒本来是不怎么稀罕这玉佩的,毕竟这都是她玩够了的东西,拿出来时候也没有多想,只想等林爱宝带着山货跑到她面前显摆时候故意露出来,让林爱宝知道,她费劲心思想要得到的东西在她这里来的就是轻松,她才是真正的福气包。
但是眼下见燕秋眼底亮晶晶的,神色里明显就是对这个玉佩吊坠很稀罕很喜欢的样子,突然就觉得有那么一丝丝心虚。
这些东西,她是从小就见多啦,玩够啦,可她在这个世界的爸爸妈妈还是普通人呀,他们怎么可能不喜欢宝贝呢?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
但是都已经到了这种时候,再说那个声音又变出来一个宝贝,也,也太过了一点点吧?
算了算了,既然这个世界的妈妈喜欢,那就送给这个世界的妈妈了,她自己完全可以再制造另外的机会打压林爱宝嘛。
区区一个林爱宝,哪里有哄这个世界的妈妈开心重要。
拾柒当下里就把脖子上的吊坠取下,站起来就要重新挂在燕秋脖子上,怕燕秋仍然要推让,她用灵力在玉佩上刻了个简单的法阵:
“妈,那个声音说了,这东西是给你的,说你生下了我来,有大功劳在身,这玉佩好像和普通玉佩不太一样,能延年益寿的。”
这玉佩被扔在仙府空间里好几百年,已经经过了灵气的初步改造,加上拾柒的灵力刻印,能缓慢释放灵气温养佩戴人的身体,这点灵气对于拾柒来说微不足道,对普通人来说,可不就是能延年益寿脱胎换骨的宝贝吗。
这年头的乡下人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些迷信,燕秋和林山海也是如此,尤其拾柒已经和他们证明过奇迹的存在,两人就更是对小闺女的话深信不疑。
既然小闺女说这玉佩是专门给她的,燕秋也就不再坚持挂在拾柒脖子上,怕送玉佩的神仙菩萨觉得自己不听话不识趣,一怒之下再对小闺女不利,老老实实让拾柒把吊坠挂在了自己脖颈上。
燕秋年龄已经不小,常年的劳作以及频繁的生育对她的身体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虽然燕秋平日里不屑于和旁人诉说自己的苦痛,□□的苦痛仍然是真实存在的。
可这枚玉佩才刚刚挂上,燕秋顿时就察觉到,有一股热流从玉佩那边传来,温润如水传遍四肢百骸,她浑身暖洋洋,从里到外透透着舒爽,那美妙的滋味啊,燕秋文化水平低,不会形容,反正就是舒坦,真舒坦。
她登时就美的直冒泡,抱着拾柒吧唧吧唧就亲了两口:“哎呀,我命真好,有这么一大一小两个好宝贝。”
林山海瞅着她们娘儿俩亲热,把他一个大老爷们隔绝在外,心里面酸溜溜地,忍不住开口:“那我呢?我不是你的宝贝了?”
燕秋听到这话,忍不住噗嗤就笑了:“你都这么大一人了,还和孩子吃醋呢?害臊不害臊啊?”
“我哪能和孩子吃醋的?我吃的是你脖子上这东西的醋。”林山海是个没文化大老粗,兼皮糙肉厚,加上他拿到玉佩时候,拾柒还没有用灵力刻印加工过,玉石的灵力没有办法缓慢释放出来。
因此虽然林山海才是第一个接触这玉佩的,但他真没看出来这玉佩到底有啥稀罕的,偏偏竟然能越过了他被燕秋称为宝贝,大老爷们表示,豆腐心碎成一窝渣渣了。
他伸手去拽了两下玉佩的吊绳,又看看碧绿色的玉佩,百思不得其解:
“这玩意儿就宝贝了?我觉得咱俩结婚时候我给你的金戒指金耳环金链子比这个更好看些。”
那玩意儿金光闪闪,多喜人呐,这东西有啥好看的?有啥值得宝贝的?
不能怪林山海,他这杀猪的大老爷们懂啥叫雅致,懂啥叫匠心,更没买过玉石,不清楚价格,他就觉得那没啥花纹的金戒指金耳环金链子真金实料,分量足,比这绿色石头好多了。
得亏燕秋早就知道他什么德行,倒也不觉得生气。
她从不后悔嫁给了林山海,毕竟她当初的要求就算放在了现在也是离谱,也就林山海愿意包容了她,婚后两人各方面也融洽,偶尔那么一两个方面的思想碰撞她也不觉得有啥,毕竟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就是柴米油盐,哪里有那么多的十全十美。
燕秋不和他争吵,只美滋滋地和他显摆:“这是咱闺女给我的,可不就是宝贝?”她又低头亲了拾柒两口,“闺女给我的,我要天天戴在身上。”
嘿!
林山海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咋的,虽然这么一说,是闺女给的,确实说是宝贝也不过分吧,但是闺女给的你就天天戴着,我送的那些就不戴,那不成的!
林山海软磨硬泡:“拾柒这就是一个坠子,光戴这么一个也不好看的,你要戴就把我送的那些首饰也都拿出来戴上,啥戒指手镯耳环的都戴上,齐活,好看!”
燕秋哭笑不得:“我还要干家务活的啊我,穿这样我还咋干活?太不方便了,不成不成……”
但是她推辞归推辞,次日一早,拾柒还是被燕秋脖子上手上耳朵上头上戴着的那些金银首饰给闪着了。
林山海买的这些金银首饰款式只能算一般,没有雕龙画凤啥的,但是好家伙人家分量足啊,光手腕上那金镯子就有老粗一圈,这么多年燕秋保养收纳的好,也没有褪色,阳光透过玻璃照在金子上,散发的金光直接闪瞎了家里面其他人的眼。
相比起这些东西来,拾柒送出去的那个,被燕秋贴身佩戴的,藏在衣物里的玉吊坠倒是变得无关紧要了。
林老大两口子都耿直,知道好赖感恩,这会儿就是单纯的欣赏羡慕,觉得人和人就是有差距,爹能给娘买这么多金银首饰,他们两口子这么多年却只能跟着啃老,得亏爹娘不嫌弃,要不然,就他们家这俩大胃口小子,非累死他们两口子不可。
林老二老实,他没那么多心思,但是林老二婆娘王娟看着却有些心痒痒。
她再老实本分也是个女人,偶尔也想和男人撒撒娇,要一两件首饰,不图金不图银,哪怕只是二尺头花,一根木簪,好歹那也是一份心意,也能让她心里面慰贴慰贴,现在这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毫无激情,有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