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甜醅
时间:2021-10-24 10:08:30

  “是啊。”周健感慨地说,“张大英确实非常能干。虽然是大队长的女儿,但是一点也不娇气。”
  他要是没有结婚,那肯定会托媒人去问张家的。
  那么好的对象,季冬竟然不要。
  想不通。
  季冬点头。
  周健还是不死心,问着:“季冬,这么好的女人,你都不要,你想要什么样的?”
  “读过书,有文化的,长得漂亮的。”季冬说道。
  他自己是大学毕业,一点也不想娶一个没读多少书的女人,这样的话,沟通交流会少很多。
  再说了,原主的脸长得那么好看,他总不能娶一个丑的吧?
  “娶老婆,这些都不重要。”周健以一副过来的人身份劝告季冬,说,“重要的是,能干。”
  “不仅能赚工分,还能将家里打理好,让你回家有一口热饭吃。”
  季冬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辩驳。
  能干那是必须的。
  但是除了能干,还要有其他的东西。
  人生大事,不能马虎。再说了人的一辈子那么长,他总要选一个自己合心意的。
  “张大英就很能干。要是我年轻几岁,还没有结婚的话,那我肯定会找媒人去她家问的。”周健非常肯定的说。
  也不是他现在的老婆不好,但是跟张大英比起来,那是明显比不过张大英的。
  “小心被嫂子听到,晚上回去跪搓衣板。”季冬小声地说道。
  周健身体一僵,而后毫不在乎地说:“我一个大男人,还怕她一个娘们?我家是我说了算。”
  季冬暗自好笑,并没有说什么。
  下午下工回到他住的地方之后,季冬看到一辆自行车停在他家门口那里,那一辆自行车后凳上还有一个大大的绿色帆布包。
  邮电局的人来了。
  季冬的脚步快了一些。
  梁国生看到季冬过来,笑眯眯对季冬说:“季冬,你又有包裹了。我帮你领回来了。”
  说罢,从自己的车头上取过一个中等包裹,递给季冬,同时将单子和笔递给季冬。
  季冬接过来,而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真羡慕你每个月都有包裹。”梁国生话里带着浓浓的羡慕。
  黎星大队这十一个知青中,就季冬每个月都收到家里寄来的包裹,有时甚至两个。
  “我还羡慕你吃国家饭,不用下地干活呢。”季冬快速地签完名之后,笑着对梁国生说道。
  梁国生得意地扬扬下巴,说:“那是。”
  这份工作旱涝保收,工作不累,福利待遇什么都很好。
  “谢谢你啊。”季冬说着,“今天下工有些晚。”
  要不是梁国生在这里等着他,他今天也不可能领到包裹。
  “谢什么?这是我的工作。”梁国生不在意地说道,“不过,你怎么不住知青院那边了?你住那一边的话,也有个人帮着领包裹。”
  他也不用在这里等。
  “不住了。”季冬说着,“我喜欢自己一个人住。太多人住,挤得慌。”
  梁国生点头,而后问:“你有什么信要我帮寄吗?”
  “ 我见你领了那么多次包裹,但是却没有寄过一封信回去。”
  按理说不会啊,季冬跟他家人的关系应该挺好的,要不然,他家人也不会寄那么多的包裹给季冬。
  只是,季冬一封信也没有写回去。
  季冬身体一僵,而后快速地反应过来,说:“过几天吧。过几天我去县里,再寄回家。”
  梁国生点头,说:“你确实也要寄一封信回去了。要不然,家里人不知道你在这一边情况,多担心啊。”
  季冬应是。
  原主记恨家里人不肯走关系,导致他得下乡,所以自下乡那一天开始 ,就没有给家里人寄过一封信,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回家过年。
  就算是这样,原主的家人也每月寄包裹过来。
  季冬叹了一声。
  若是让原主的家人知道这一具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他们疼爱的儿子没有了,也不知道原主的家人该怎么伤心呢。
  原主季冬的爷爷未退休前是某个军区的首长,他爸却没有走从军这一条,而是从政,在京城里当官。
  他妈则是大学教师。
  他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他哥叫比他大几岁,叫季夏,现在在某部队当兵。妹妹今年八岁,叫季秋,正上小学。
  原主高中毕业,没有大学读,又没有找到工作,所以上山下乡就是他了。
  他平常在家很受宠,但是这一次竟然得下乡,不管他怎么闹也没有用。他认为是家里人不肯出力,所以他才得下乡的,他记恨家里人,也就一直没有写信回去。
  想到梁国生今天跟他说的话,季冬也觉得一直不写信回去也不是办法。
  他还要在这一边一年多,等到高考恢复之后参加高考回城,这要是一直不写信回家也不是办法 。
  而且,这段时间若是他想不出办法将张家栋和周国柱搞下去的话,他想回城,还得借助家里的关系才成。
  这么想着,季冬心里就有考量。
  回到家之后,季冬煮过饭吃了,又去将菜给淋了,这才将包裹给拆开。
  两罐麦乳精,一些全国通用的粮票,两张大团结,红糖,一小包白面,腊肉,还有一套夏天的衣服和一双皮鞋等。
  也不知道原主的家人是怎么寄出的,竟然直接放在包裹里,也不怕弄丢。
  他想了想,好像记忆中原主的家人一直都是这么寄东西的。
  他将衣服拿起来一看,一拿起来,就掉了一封信。
  信的字体很漂亮,簪花小楷。
  原主母亲写的。
  季冬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
  信里的内容没有什么,无非是问季冬在这一边生活得怎么样?吃得饱吗?够衣服穿吗?平常工作累不累什么的?还说她正在想办法将季冬给弄回来,让季冬不要着急。
  全篇没有什么煽情的文字,但是看这一封信,却能感受这其中浓浓的母爱。
  季冬的眼眶有些湿润。
  身为孤儿的他,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一种感情。
  整个孤儿院中,院长是爱他的,但是孤儿院里的孩子太多了,而院长只有一个,这一份爱分摊到每一个孩子的身上,就没有什么了。
  季冬又叹了一声。
  原主的命那么好,竟然不知道珍惜。
  看完之后,季冬小心地将信给放好,然后将麦乳精和面还有红糖,腊肉给拿出来,放到篮子里。
  腊肉也只有两块,不多,季冬没有留。
  上次季家人寄过来的腊肉和腊肠,他平常舍不得吃,还有一些,那这两块腊肉他就不要了。
  这一边的天气潮得很,这腊肉得赶紧吃掉,要不然会发霉。
  趁着夜色,季冬挑了一担水,一只手扶着扁担,一只手拿着篮子,往牛棚那里走去。
  这晚上的天,月色很亮,不用手电筒。
  再者,那一条他这段时间天天往返,闭着眼睛也能走了,不用浪费手电筒。
  要知道买电池是要工业券的。
  老许和老邵都还没有睡,他们在等季冬过来,好教季冬。
  等看到季冬手里提着的东西之后,老许赶紧跑过来接东西给接下来。
  “你今天怎么又带东西过来了?”老许不好意思地说着,“你昨天带过来的青菜还有一些呢。”
  自从季冬过来这一边之后,他们每天的伙食上了几个档次,比较明显的是,再也不用吃那些老得咬不动的野菜,而是改吃新鲜的青菜了。
  村里人不愿意卖青菜给他们这些牛棚的坏分子,却愿意卖青菜给季冬这个知青。
  于是,季冬就每天都带一些青菜过来。
  “不是青菜。”季冬将自己挑的水给倒到门口的水缸里,发现他倒完这一担水之后,水缸竟然是满的。
  “许老师,我不是说了吗?以后由我来挑水。”
  “怎么这水缸里的水挺多的。”
  平常他都不要来回挑五六次才将这一个大水缸给挑满水,这一次,竟然一担水就够了。
  他不让老许他们挑水,因为用木桶挑水很重,容易闪到腰。
  老许叹了一声,说:“我们总不能一直让你挑水吧?村里人要是没看到我们去挑水,这一天两天倒是发觉,久了,肯定能察觉的。”
  “我们要是不去挑水,他们就该怀疑有人帮着我们了。”
  “到时,恐怕会连累到你。”
  所以想来想去,他们觉得这个懒还是不能偷。
  季冬是好心才过来帮着他们,他们可不能因为自己懒而连累季冬。
  这种事,有过一次的教训就成了。
  见季冬的脸色有些难看,老许赶紧解释道:“你放心,我们会量力而行的。一次也没有挑很多水。”
  宁愿多跑几次,也不会挑满满的两桶水。
  他们的身体他们也爱惜呢。
  受了那么多苦,总要活着离开这些才成。若不然,之前的苦就白受了。
  “那你们不要挑那么多。”季冬又说着,“每天出去挑一些做做样子就成了。”
  确实一直不出去挑水容易让人起疑,毕竟人要每天都喝水,离不开水的。
  老许点头。
  放好木桶之后,季冬这才随着老许到火灶前。
  牛棚这一边没有煤油灯,他们只有烧着柴,利用火灶里的火照亮书本里面的字。
  “你怎么带那么多东西过来?”老许将篮子拿到火灶前,这才看清楚篮子里面的东西。
  麦乳精,腊肉,红糖,白面。
  这些东西搁以前,他是不稀罕的,毕竟他也能买得到,吃得上。
  但是这几年,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却是奢侈品了。季冬竟然给他们带那么多过来。
  “我家人给我寄来的。”季冬说,“他们每个月都有寄。我还有,所以就拿一些过来给你们。”
  老邵将这个篮子往季冬那里一推,说:“季冬,你将这个篮子带回去。”
  “这篮子里的东西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
  虽然季冬说是来跟他们学习,但是截至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什么知识给季冬,拿季冬那么多东西,他们受之有愧。
  季冬将那一个篮子又推过去,说:“你们拿着吧。东西都拿过来了,哪里有拿回去的道理?”
  “再说了,这些东西我都不缺,你们拿来补补身体。若不然,撑不到平反的那一天。”
  □□,多年的劳作,让老邵他们的身体变得很差,若是再不补一下的话,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到平反的那一天。
  “我真的不缺这些东西。我要是真的缺的话,我就留着自己吃了。”
  麦乳精他不喜欢吃,红糖更是不吃。
  白面和腊肉他还有。
  所以想来想去,他还是拿这些过来给老许他们补身体。
  老许的眼眶发红,感激地看着季冬。
  “就算你们不吃,老李也要吃。”季冬说道。
  最后这一句话成功打动了老邵,老邵这才点头。
  “你要我们教你些什么?”老邵郑重地问着。
  不管季冬想学什么,他们一定会尽全力帮着季冬。
  “英语和复习高中的知识。”季冬说道,“课本什么的我现在还没有,等我下次去县里或者市里再买。”
  这会儿还没有到休息的时候,再说了离高考恢复还有一年多,所以他也没有多着急。
  “英语?”老邵一听,眼神一厉,目光如炬地看着季冬。
  季冬点头,说:“是的。”
  “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语言。”老邵说道,“你确定你要学吗?”
  季冬郑重地点头,说:“是的,我要学。”
  “为什么?”老邵问道,“你学这个东西,根本就用不上。被人发现你学的话,很容易被□□的。”
  “我们不说,有谁知道?”季冬笑了笑,说,“谁说这东西用不上?”
  “我们国家不会一直处于这种状态中的。”
  “肯定会有所改变。”
  “到时,这英语也就能用得上了。”
  想要做出一番事业,不用英语怎么能行?
  他本身是会英语的,但是只是略懂,不怎么精通,原主更是一窍不通。
  所以,该学就要学。
  “你就想算想学,也得有课本啊。”老邵说道,“再不济,也要有本英文书。”
  “有的。我下次再去弄。”季冬说着,“包括高中的一些课本。”
  他打算写信让季家人让原主高中的课本和一些试卷给寄过来,自己再找伍宗强那一边弄一些试卷得什么过来。
  先准备准备着。
  毕竟,他毕业那么久了,好多东西都忘得差不多了。
  再者,想要考上清大和P大,不好好努力怎么能行?
  “成。”老邵点头,“只要你能将课本弄过来,我们就能教你。”
  季冬点头。
  从牛棚那里回来之后,季冬并没有休息,而是将原主之前给秦桑写的情书拿出来,用煤油灯慢慢看,边看边琢磨原主的字怎么写。
  原主的母亲的字写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那一种从言情书网里出来的,而原主的字,则是普普通通。
  季冬看到之后,松了一口气。
  幸好原主没有练过书法,若不然,让他模仿原主的字,他肯定得花很多时间,还有可能会露馅。
  如此几日之后,季冬将原主的字模仿得差不多,这才用信纸写好信,等待休息日,拿上信和背篓往县里赶。
  李富强他们也自然也去县城。
  前几天,张家栋公布了推荐上工农兵大学的名单,高晓军和秦桑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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