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主在一起了
作者: 向梦而生
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一本书里的沈夭,深刻的审视了自己的设定,这、妥妥的炮灰命啊!
珍爱生命,远离女主以及女主的男银们!
女主:这是与我结义金兰的妹妹,沈夭。
沈夭:不,我不是!
女主:妹妹,此灵泉对修炼有奇效,你且与我一同下去泡上一泡,如何?
沈夭:可是可以,不过你可不可以别摸我?
女主:妹妹,你竟为了我不顾自身性命,我好感动,不若、便让我以身相许吧?
沈夭:不、不用了,我喜欢男人……
女主:既是如此,便遂你的愿。
沈夭:吓到变形!!!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夭 ┃ 配角:莫容玉、沈流光等等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震惊!女主竟是修真界第一美男!
第1章 俗套的穿越
霏霏春雨下了足有半月,将这个依山傍水的五福村笼罩在一片烟雨朦胧之中。尤其是村尽头那片有些年头的竹林,被春雨洗过之后更是绿得透亮,微风过处,星光点点,硬是在这红尘俗世的村子里挤出了一丝“仙气”。
竹林旁,是一栋青砖瓦房,看样子虽只是个一进的院落,可相对旁边低矮的茅草屋,霎时就富丽堂皇了起来。
古语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想来那将房子建在这竹林旁的主人,定然有几分这样的意味。
院内那一树杏花,一丛丛、一簇簇,在细雨微风下,花瓣悠悠然飘落,在翠绿的草坪上铺就了一层花坛,然更妙的是,它有一簇花枝已然越过那墙头,与院外的翠竹相互交缠依偎,活像是话本里写得佳人与才子。
忽的“吱呀”一声,那杏树旁的一个房门被拉开了。
裹挟着杏花香味的一阵春风扑面而来,吹跑了沈夭身上所有的睡意。见外面果然还在下雨,身上的力气便似乎被抽个精光,霎时连站都懒得站了,身子一歪就斜斜的靠在了门框上,逐渐滑下坐在了门槛上,这才打了个哈欠,微阖的眼角生生被挤出了一丝泪水,顺着白皙光滑的脸颊滑下,恰若那雨中的杏花,娇美至极。
紧接着,她又打了一个哈欠,这模样,活像是只千年不曾睡觉的王八。
这样坐着足有一刻钟,就在人以为这玉雕似的少女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却悠悠的站起来了。跨过门槛,朝旁边的洗漱台走去。
洗漱的木台上,除了洗脸盆,漱口杯,架子上还放着一个雕着一支含苞待放的梅花的小木盒,木盒旁则是一个竹筒,竹筒上放着一支翠绿的刷牙子。
沈夭掀开盒盖,木盒内装着的是洁牙的细盐,取刷牙子沾取细盐,拿着漱口杯转身就在回廊处开始洗漱。她这副披头散发在外洗漱的样子,若是被旁人看了,只怕要将人惊得掉了下巴,但此时此刻,院内除了她再无其他人。
仔细的刷好牙,沈夭砸吧砸吧嘴,真咸!不由暗自怀念起以前用的牙膏来,当然,每到刷牙的时候,她都会怀念一次,已然成了习惯。仿佛不这样怀念一下,她都快要忘记她是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了。
洗脸盆的水已经凉了,不过这也是因为她磨磨蹭蹭的缘故。自强硬的签了主仆契约之后,恶仆变忠仆,这“忠仆”定是不敢阳奉阴违的。洗漱完毕,直接将水泼向了院内的草坪上,将花瓣铺就的地毯冲出了一个洞。
才朝厨房悠悠走去。
许是她这不急不缓的动作,让整个院子较之刚才还显静谧,就连纷纷落下的春雨都变得不慌不忙起来。
厨房的锅里温着一碗白粥,两个肉包子。
沈夭试了试温度,不烫。端起碗就喝了一口,竟是喝了半碗下肚。拿了包子叼在嘴上,这才转身去碗橱那里拿筷子,顺道把放在厨房桌上的一叠酱菜拿过来。肉包子有些腻,但加入了酱菜,就十分美味了。
解决了早餐,她的动作又变得悠悠起来,似乎方才那一口气喝掉半碗粥的人不是她一般。
回到房间,这回倒是不曾就着门槛坐下,而是坐到了窗户旁的贵妃榻上。原本这里放置的是床榻,但沈夭嫌那东西不舒服,就换成了贵妃榻。贵妃榻上先是铺了一层棉被,再铺一层毛毯,此时她似无骨之物一般斜躺在贵妃榻上。
这个位置正好,透过那半开的窗户,可以看到窗外悠然飘落的花瓣,十分美妙。
呆呆的看了一会儿窗外的美景,沈夭终于收回了目光,拿起旁边桌案上放置的一本名叫《风流少爷俏丫鬟》的书籍看了起来。若是忽略这本书的名字,虽仪容凌乱、仪态不雅,倒也算得上是个认真好学的人。
沈夭看着书中的故事,已然讲到了这风流少爷邪魅的一笑,偷亲了那俏丫鬟的若樱桃半的小嘴儿,还诓骗她说这是对她做错事的惩罚。不由得在心中呵呵了两声,暗道一句天真!这才继续观看。
前世,她也看些小说,但那时娱乐项目颇多,随意挑出一样都能打发时间。直到后来,她被检查出胃癌。早就孤身一人的她居然也没有觉得多伤心,就是想着得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却不想天不遂人愿,路上就遭遇了车祸,这下莫说是山清水秀了,连身体都支离破碎了。
然而她再睁眼时,就变成了一个奶娃娃,她很淡定的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她也是一个经历过生死的人了。
但天总是不遂人愿的,这一世的爹娘,又在她五岁的时候因公殉职了。是的,是又!前世,她爸妈都是警察,在一次抓捕行动时双双殉职,那年,她五岁;现世,她爹娘是沈家旁支得不能再旁支的一个旁支了,偏偏又去做任务,被妖兽给一口吞了,双双陨落,时年,她五岁。
这让沈夭很受打击。然而她还来不及伤痛,就被沈家给打发到了这五福村来了。据闻,这里是她爹爹的故乡,但这里除了一栋空屋,啥也没有。而她还来不及彷徨,就差点被那个沈家派来照顾她的妇人害得丢了性命。若非她是一个五岁的身体里装着一个大人的灵魂,只怕早就去见她的爹娘了。
于是,历时一年的斗智斗勇,终于在熬到沈家来人时,她勇斗恶仆,其中艰辛便不一一赘述了,只道这结果,是极好的。不仅签了主仆契约,也成功的让那胸中满是浊气的妇人离开了这座房子,只在早中晚回来备下饭食。更了解这屋子是有阵法的,不仅有除尘的作用,更有守护的作用,普通人得不到她的允许,那是进不来的。
然后,便是如此安稳的过了五年零三个月。
这五年多米虫的生活,也让沈夭越发的散漫起来。若是天气好,她还会出门走走,与村里的孩童们聊聊天,但大多见了她都十分恭敬,毕竟,她是所谓的仙家之人。尽管如此,她还是不会走远。毕竟她是一个肤白貌美的娇弱少女,在没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之前,她是不会离开自家太远,去作死的。
只是近来春雨下个不停,四处都透着湿冷,饶是它贵如油也实在是恼人。
唉!
还是继续看俏丫鬟如何勾引风流公子吧。
“吱呀”一声,轻微的响动在这静谧的院中格外的清晰。
沈夭略微抬起头,自那半开的窗户看去,可以看到一个妇人。只瞥一下,便收回了目光,似多看一眼都污了她的眼睛一般。
那妇人进了院子,将斗笠放在一旁,快步走到厨房里。
当初沈家之所以选中她来五福村,也是因为她家在此地。不过当初见那小女娃孤身一人便心生歹念,想着将人害死之后把这一座漂亮的房子占为己有。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不仅她被签了主仆契约,她家中之人亦是如此。
初时她还不放在心上,想着只要表面恭敬。然而到底是仙家手段,她心中稍微有些不敬,便会心如刀绞,痛不欲生。如此两三次之后,便再也不敢有半分不敬了。
基本上是沈夭吩咐的事情,她一概尽心完成。就连院内禁止她说话也完成的颇为出色,便是连大气,也都不敢乱喘一下。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叫那村里的人对沈夭刮目相看,再也不敢撒野了。
厨房里只有一些轻微的响动,沈夭放下手中的书坐了起来,轻轻推开窗,外间的雨小了一些,索性便趴在窗旁又盯着那一枝出墙的杏花发呆。眼角的余光又被厨房上方徐徐升起的炊烟吸引,只觉得那炊烟身段妖娆,有些矫情的在雨中纠缠一番,却最终化作了雨雾,与之融为了一体。
午饭做好之后,妇人也无需来叫主人吃饭,只将东西归置好,腿脚利索的走出院子,一秒也不敢多做停留。
院门关好,沈夭才从发呆的过程中清醒过来,缩回那被雨水淋湿还沾了两三花瓣的手臂,穿好鞋子往厨房走去。
饭桌上放着一碗西红柿蛋汤、一叠青椒肉丝以及一碗热气腾腾散发着米饭特有芳香的白米饭。
饭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饭量也刚刚合适,吃饱之后沈夭惊喜的发现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这可真是喜大普奔。
不过尽管她内心狂喜,可动作却依旧慢悠悠的,这是她这些年养成的习惯。行至卧室梳妆台,拿起桃木梳开始对着铜镜梳头。每每这个时候,她又要怀念一下前世那清晰无比的镜子,哪像这铜镜?甭管你是什么肤色,在这里面,都是一片蜡黄,只余三字:辣眼睛!
梳了一个高马尾,换了一套鹅黄色的交襟齐腰襦裙,再将那件爹娘留给她的白色披风穿上。
这披风是一件法衣,除了能自发除尘,永远光洁如新外,还能随着她的身高变化随意调节长度,更能起到保护作用。当初刚收到这件法衣的时候,真是惊得她这个土包子差点将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推门而出,远处果然有不少孩子在泥地里撒欢。显然,这突然结束的雨天不仅仅是令她沈夭心情愉悦。
第2章 有个友人叫狗蛋
尽管村中人对沈夭的态度十分恭敬,连带着孩子们对她也不是很亲近。不过总有那么一两个胆大的,见她出来就朝她笑嘻嘻的,甚至还对她扬手。沈夭见状,脸上也带上了一丝浅笑,缓缓走了过去,道:“狗蛋。”
没错,这娃叫狗蛋。
据说狗蛋娘生他的时候动了胎气,没足月就将他生下了,导致他的身体一直很虚弱。都说贱名好养活,便取了狗蛋这个名字。还别说,自从他叫了这个名字之后,身体居然就慢慢康复起来了,时至今日,居然比其他同龄的孩子都要健壮。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夭在心里是暗自哈哈大笑了的,暗道这娃的父母真不是一般的随便。可听了这段故事之后,却又觉得没什么好笑的了。贱名好养活。做父母的,无论在哪个年代,唯一的心愿大抵就是自己的孩子能平安喜乐一生吧。
“灼华!”
沈夭、字灼华。皆源自《诗经周南桃夭》里的一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原本,女孩子只取名不取字,可耐不住她爹娘对她的疼爱,取了名后,仍觉不够,便又取了灼华二字。对外,只当是小名。
“这雨下了半月,你就有半月不曾出门。”狗蛋煞有介事的摇头晃脑,奈何腹内无太多词汇,摇了半天也没想出下一句该说些什么。
见他这番装模作样,沈夭也不笑话他。只悠悠道:“下雨天出门作甚?”还不如窝在房内听风、听雨、看话本。
说得如此风雅,其实就是发呆、吐槽、看小说。
“嗯,不过叫我呆在家里,闷得很呢。”狗蛋自是没有说他日日都会出来瞧上一瞧,看她有没有出来,为此将身上弄湿,回家叫爹娘好一顿打的事。
“嗯。”沈夭点头,若是她这般年纪,估计也会经不住往外跑。可她到底不是……
“灼华。”狗蛋看着坐在巨石上如玉一般的人。
“嗯?”沈夭回过神看向旁边的少年。
她的话总是这般的少。狗蛋抓了抓脑袋,不知该同她说些什么。眼角的余光扫过竹林,脑袋一热就道:“我们去挖竹笋吧?”
“竹笋?”沈夭想了想,看了一眼家旁的一片竹林。
“嗯嗯。”狗蛋忙点头,见她看向那片竹林,连忙说道,“我的意思去别处挖,酸菜竹笋可好吃了。”
这片竹林是属于沈家的,也就是沈夭家的。平日里村民们连靠近都不会靠近,更别提去挖竹笋了。
“就在这挖吧。”何必舍近求远?
这原是少年的迫不得已的提议,却没想到她会答应。想到能和她一起做事,少年便开心极了,当下就“哎”了一声:“灼华,你在这等等我,待我回家拿些工具来。”
沈夭似有若无的点点头,待少年快速跑开,才慢慢的收回视线,盯着那片郁郁葱葱的竹林发呆。除了狗蛋,其他孩子是不太敢靠近她的。
狗蛋果然没一会儿就提着篮子跑来了,篮子里还装着两把小锄头。
“走吧。”沈夭从石头上起身,带着狗蛋往竹林走。
这并不是狗蛋第一次和沈夭一起走路,可他还是有些不习惯这样的慢动作,为了迎合沈夭,他都有些不会走路了。
分明只需片刻就能到的,可沈夭却足足走了十来分钟。
竹叶上还沾着雨水,两人走进竹林时,免不得就被落下的雨水沾湿了发丝。不过这竹林一直没人来挖笋,正直春天,许多竹笋已经长了出来。
“像这种笋是不能吃了的,太老了。”狗蛋煞有介事的介绍。
“嗯。”沈夭应了一声。眼睛四处看。
“来,这个锄头给你。”狗蛋说着,还用袖子擦了擦锄柄,这才递给沈夭。
“谢谢。”沈夭接过。
“客气什么?你先看我是怎么找的。”狗蛋说着,提起小锄头就在蜿蜒而又湿润的竹林里翻找,他找了一会儿,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不过他是个认真的人,并没有泄气,依旧慢慢观察,寻找那些有可能在下面长有笋的小土坡。
“狗蛋,你看这里,像不像有笋?”沈夭也找得十分认真,不过她却没有到处挖,只是认真的看着,终于找到一处似有笋的地方。
狗蛋听了话,连忙往旁边一看,只见那里有一个极小的笋尖冒了出来,便连忙跑过去,用小锄头轻轻刨了几下,只见长在土下的竹笋就跃然于眼前了。他抬起头来惊喜的说道:“灼华,你真厉害!”
“碰巧而已。”沈夭说完,余光居然又扫到一处,便道,“不如我来找,你来挖?”
“嗯,好的。”狗蛋欣然答应,他慢慢的围绕这竹笋周围挖,直到挖至根部,这才用小锄头狠狠的挖了几下,将竹笋取下,“灼华,你看,这个竹笋真大。比我以前挖到的都要打,灼华,你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