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吃,你尝尝!”
林素夹着牛肉就这么把筷子伸到了陶牧之面前,还未凑近,陶牧之就闻到了呛鼻的辣味。在林素的牛肉凑近的那一刻,他好看的眉头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而这一动,林素刚好捕捉到了。
林素后知后觉,小声道:“啊,你不吃辣……”
在她说着的时候,她拿着筷子的手也随着她的话讪讪回缩。但她的手并没有缩回来,她的手腕被轻轻握住了。
她的手腕很细,陶牧之的手指修长,握住后他的指节还能捏在她的静脉上。男人的指腹清凉,林素抬眸看向他,在她看过来的那一刹那,陶牧之含住牛肉,咬住了她的筷子。
筷子被咬住的力道透过筷子传递到了她的指尖,传递到了她的血管和心脏。林素的心跳像是也被他咬住,没有再动了。
陶牧之吃掉牛肉,松开了她的筷子。
第11章 (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
筷子松开,像是拔掉了心脏血管的瓶塞,“嘣”得一声,林素的心脏再次跳动了起来。她望着对面的陶牧之,他的唇齿咀嚼着从她筷子间咬住的牛肉,他白皙的皮肤,在这块牛肉之下,慢慢染上了一层红晕。
“咳。”陶牧之轻咳了一下,他拿过手边的水杯喝了口水。但是水并不能压下去那沉重的辣意,陶牧之的眼眶泛红,浅棕色的眸子甚至都续上了水光。
这让他比平时看上去有感情了一些,最起码是有温度的。若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在获得灵魂的那一瞬,他会令人心动数万倍。
林素眼睛望着他,又收回来,又望向他,最后,她问道:“很辣么?”
“辣。”陶牧之道。
“那以后不给你吃了。”林素说,“我没想到这么辣,我习惯了,但是你没习惯。”
林素以前也和陶牧之一样,吃不得半点辣,但是病情加重之后,她的味觉逐渐迟钝,对辣度的感受也格外不敏感。刚才的牛肉她能尝到辣,也能尝到香,可是这种美味在不吃辣的陶牧之那里,只能感受到辣。
他应该是知道的,可是她递过去他还是吃了。
林素说完这番话,抬眼又看了看陶牧之,眼眸低下,轻轻勾了勾唇角。
“我们吃完饭去哪儿?”林素夹了一筷子牛肉,问陶牧之。
陶牧之已经差不多解完了辣,他夹了块虾滑,道:“回家。”
“为什么回家?”林素不满。
她说完,陶牧之抬眸看向她,问:“你想去哪儿?”
他一问,林素的笑又绽放开来,夹着牛肉吃了一口,扬了扬下颌。
“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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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们吃火锅的巷子里面再走两个店,那里就有一家酒吧。仍旧是开在学校附近,酒吧是个清吧,只提供喝酒,有乐队表演,学生们三五成群在里面,还可以在乐队的音乐中蹦迪跳舞。
干净又欢快。
林素还没有来过这么素的酒吧,带着陶牧之一进门,就听到音乐台上,几个学生弹着吉他贝斯唱着摇滚。酒吧里全是随着摇滚扭动的人群,年龄差不多大,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
进去之后,林素的血液就被这摇滚音乐给带动起来了,她拉着陶牧之,来到了酒吧吧台的高脚凳上坐下。
坐下后,林素对吧台的调酒师道:“来两杯不加酒精的酒。”
吧台的调酒师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人,看气质装束也不像是学生。听了林素的话,调酒师笑了一声,道:“来这儿只喝饮料?”
林素解释道:“我们开车来的。”
调酒师笑着道:“可以叫代驾。”说完,调酒师道:“你要喝酒,我可以请你。”
酒吧不光是个放松的地方,还是个风月场所,在这里年轻人被酒精麻痹,荷尔蒙随着嘈杂的摇滚乐沸腾,无数的灵魂在这儿释放,然后□□勾结在一起。
调酒师的话已经超过了一个调酒师该说的,林素眉头皱起,轻笑一声:“你话好多。”
林素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漂亮得皮相,妩媚的气质,这样的女人在哪儿都会吸引男人的注意和兴趣。但是同时,她也不是个笨蛋女人,她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让她恃靓行凶,无所畏惧。
被她这么一说,调酒师当即明白自己过界了,他双手举起,语气歉意,道:“抱歉,你们随意。”
说完,调酒师回头去调饮料了。
警告完调酒师,林素回过了头来,看向了身边的陶牧之。
两个人来酒吧是她提出来的,陶牧之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是她道德绑架陶牧之,说他学校附近的酒吧,他应该带着她来喝一杯,陶牧之就真就被她这么绑来了。
可是绑来之后,林素才发现了陶牧之与酒吧的格格不入。
他今天不上班,没穿衬衫西装。打完篮球后,换的衣服是简单的白T和灰色的运动裤,一身休闲服装下,男人高大挺拔。他的腿甚至长过了高脚凳的长度,在坐着时,单脚都是落在地上的。
这样的装束让他没了严谨精英感,反而另外添上了一种简单的干净。简单的干净,和复杂的嘈乱是相对的。他像是隔绝在这酒吧的盛宴之外,平静地旁观着这一切。
原本林素带着他是想来找快乐的,可是在这里陶牧之好像找不到快乐,林素的嘴巴鼓了鼓。
“你以前没来过?”林素问。
陶牧之回眸看了她一眼:“没有。”
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林素道:“那你平时闲暇时间都干嘛?”
年轻人不蹦迪泡吧,还做什么啊?
“运动,看书。”陶牧之道。
林素:“……”
“你这生活方式,健康得像个老头。”林素吐槽了一句。
她不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他也不理解她的,只是他没有去评判她的生活方式,只道:“每个人获得快乐的途径不同。”
他的快乐是运动和看书给的。
林素不同意于他的这个说法,她笑起来道:“你没有从蹦迪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代表它们不能带给你快乐,而是你没体验过。”
“小姐,饮料好了~”调酒师说了一句。
林素说完,听到饮料好了之后,立刻笑着回了头,接过两杯饮料,递给了陶牧之一杯,她笑着举起酒杯,对着陶牧之的酒杯一碰,道。
“我今天一定要让你获得快乐!”
说完,林素笑着仰起头,把手上的饮料喝光了。
在两人碰杯闲聊的时候,音乐台上,已经换了一批人。新乐队代替旧乐队,嘈杂的金属摇滚停止,在这灯光迷乱的酒吧里,电子键盘的音乐悠扬的响起。安静顺滑的电子键盘在弹奏出一连串的音符之后,电子贝斯随即切入,两种音乐混合,与此同时,架子鼓,电吉他,四种音乐的声音交响混杂,在一串迷人欢快的前奏声中,林素从高脚凳上跳了下来。
“初恋!”林素和陶牧之惊喜大喊。
她喊完,陶牧之的注意力还在前奏上,问道:“什么?”
在音乐声中,他的声音单薄低沉,与此同时,音乐的前奏结束,林素明亮地看向他,唱了出来。
“爱恋没经验,今天初发现……”
这是一首粤语歌,林素柔软的声音在粤语发音下更为迷人动听。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她的笑容绽放到最大,在迷乱的灯光下,她的双唇开合,露出洁白的牙齿,还有在唱歌时,轻轻卷动的舌头……
她举起手臂,身体随着音乐,跳动了起来。
在这个时候,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经在这首音乐的带动下离开了座位。整个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场跳动的狂欢。那么多人,大家随着音乐欢快的舞动,在这么多人当中,林素像是林丛间的精灵,明媚欢快地跳动着。
其实她并不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纤细的胳膊扭动,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个美人,在以往的接触中,她偏执,病娇,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而现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初恋》,在那儿跳动舞动,明媚浪漫,活泼风情。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样。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是它们不快乐,而是他没有体验过。
现在他体验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兴趣浓厚。
她问了一句后,陶牧之回过了头来,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眼中多了丝惊艳。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
除了帅,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
“我请你喝一杯吧。”女人发动了攻击。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也无暇顾及其他。
“看到她了没?”陶牧之问。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她生气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
林素跳舞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或许是觉得无趣,她挑眉离开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浑身火热地回来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拍了拍响铃,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边,甚至头发丝上闪耀。
这时候,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粤语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声音很甜,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问。
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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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
林素站在了陶牧之的车旁,等陶牧之回过头来看向她时,她意会过来他的意思,笑着冲他道:“我没开车。我不知道学校里好不好停车,就打车过来了。”
说罢,林素回头看了一眼X大校门口,现在这个时间,校门口正是热闹的时候,学生人来人往,还有各色小摊贩。一排出租车停在校门口,等待着拉客。
“这里计程车挺多的。”林素回头和陶牧之道:“我打车回去就好了。”
说完,她单手背在腰间,另外一只手抬手冲他挥了挥:“再见啦陶医生。”
林素自顾自地给自己做了安排,也自顾自地和他道了别。她站在那里冲他挥完手,两只手都背在了身后,笑盈盈地等着送他离开。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夜已经黑了。学校里开了路灯,路灯穿过树冠,灯光透过树冠,在地上落下斑驳朦胧的树影。灯影下,林素站在那里。
她穿着的裙子不长,一直开到了大腿,裙摆下,她的双腿笔直白皙。夜间偶有清风吹过,撩起了她那本就不长的裙摆,将上方的景色也露出来了一些。
陶牧之的目光落于她的□□,又漠然收回。他打开车门,对等待着他离开的林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