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午后半夏
时间:2021-11-01 07:55:16

  若是他也足够幸运的话,说不得也会像庄青峰一样,没死,只是受了点苦,还能苟活好几年,而且荣少杰和神医谷的魏神医有些交情,若是请他出山的话,他一定会比庄青峰活的要长久,而且不会像庄青峰那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
  再说了,
  不必庄青峰掉落无人知道,自己凭借着一腔恨意和毅力,在崖底苦苦挣扎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找到出去的路。
  她可是已经给出了提示,若是他们的工作够快的话,甚至可以及时的救出对方,就不用受庄青峰那样的苦了。
  这么一想,自己真的太温柔善良,对待杀父仇人也留着两分温柔。
  不过罢了,权当是看在陈静心的份上。
  哦,你说若是荣少杰死了,那就没办法了。
  也是他自己的命数。
  况且对比庄青峰来说,他已经是多活了好几年的富贵锦绣生活。
  阿锦和荣少杰没什么好说的,所以全程她都给荣少杰下了迷药,让他昏迷着一路到了浔阳城。
  和周青扬荣怀绣那种紧赶慢赶不同,阿锦可没那么赶,只要她在便宜爹的忌日前夕到达就行。
  不过在到达浔阳城外,关于荣少杰为夺□□不惜杀害昔日义兄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震惊了整个江湖。
  就连□□的人都知道,朋友妻不可欺,亏得荣少杰还号称什么赛孟尝,这做派,简直连他们都不如,最起码他们不会做出这种事,这白道也是藏污纳垢,不比他们强多少,更甚之还不如,最起码他们光明正大。
  等到阿锦到浔阳城的时候,关于荣少杰的事,已经被改编成戏文,随便寻一家茶楼也都有说书先生在说。
  阿锦也去听了一耳朵,别说,还挺详细的。
  ……
  她是在便宜爹祭日的三天前,到达了他被打落的悬崖。
  阿锦可没想过让荣少杰和便宜爹死在同一天,若是如此的话,底下的便宜爹指不定多闹心,和仇人同一天死,没那个必要。
  从清风剑派到浔阳城,正常赶路的话,需要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
  而这个时候,荣怀绣和周青扬已经到了两三日,迟迟不见阿锦,自是揪心非常,毕竟对他们来说,每一日都是煎熬。
  这一日,
  周青扬和荣怀绣在城外看到了信号的烟花,看位置是在城北的那处山崖,他们是立刻赶了过去,这几日为了能立刻赶过去,他们都是住在城外,不管是哪个山崖,从这里出发,都是最短的路线。
  而且每一处,都派了大量的侍卫,武功虽不算多出众,但架不住人多,想来也能抵挡对方片刻。
  只需要半炷香的时间,他们就能赶到。
  到时候就有得救。
  嗯,这次过来,除了卓然,周青扬荣怀绣之外,赵掌门,邹门主还有枯禅大师也都跟着一起来了。他们或是念着旧情或是被荣怀绣哀求的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又或者碍于关系,不得不来,未必一定动手,但态度一定要表现出来。
  赵掌门在来之前,想了许多,庄怀锦必定不肯罢休,若是真的要动手的话,那他要不要出手?
  若是不出手,荣怀绣是他清风剑派的媳妇,未免说不过去,但若是出手的话,先不说能不能赢,就说得罪一个剑道大宗师,这个份量他未必端得起。
  不过很快,赵掌门就觉得自己多虑了。
  因为等到他们接到信号赶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下来。
  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的时候,荣庄主已经被人打下悬崖,至于那些侍卫,七零八落的躺在那里,没一个站得起来,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破破烂烂,每个人也都被点了穴道。
  看着悲痛欲绝的荣怀绣,赵掌门的心里有点小愧疚,因为就在刚才,他真的是松了一口气。
  ……
  老天爷还是讲良心的,荣少杰没有庄青峰的运气,他死了。
  而且荣怀绣和周青扬找到对方的时候,他的尸骨上还有正在啃噬的蚊蚁蛇虫,血肉模糊,看着就很是渗人,据说荣怀绣只看了一眼,就惊吓的昏了过去。
  据说,她曾在灵堂上发誓,要找阿锦报仇。
  对此,阿锦表示,只要她有那个本事,自己是随时欢迎。
  不过一直等到阿锦离开这里,她都没等来荣怀绣。
 
 
第199章 炮灰舅妈
  “妈,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给我们娘俩一个容身之处吧?求求你了……”
  “……现在才知道错了, 我告诉你,晚了。当年我说什么来着?不要嫁, 不要嫁, 你非不听, 铁了心要嫁,还说什么断绝关系的话,现在受了苦, 被人赶出来, 才回来求, 我这里可不是收容所。”
  “妈, 我求求你!”拉长的声音,凄苦而尖锐。
  “大姐,你先起来再说……”
  “成才,你帮我求求妈,我真的没地方去了。我知道我是自作自受,但慧芳她还小, 我不能让她也跟着我一起受苦受累, 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也是你外甥女,你就让我们留下吧。成才……”
  “大姐。”
  ………
  才睁开眼,阿锦就听到耳边传来的争吵声, 怒骂声,哀求声以及夹杂着小孩子尖锐的哭泣声。
  喧闹的人有些不安生。
  阿锦也不例外,眉头皱起来, 顺声看了一眼,面前三步远的地方,有一个穿着蓝布工装,面容稍显凄苦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女子,拉着一个一脸倔强的小女孩儿,正跪在一个五十出头的中年妇人面前,苦苦的哀求,动情之处更还伸手去拉对方的衣角。
  看这一老一大一小三人有三分相似的面容就知道,若是没错的话,应当是祖孙三代。
  不过很显然,她们的关系并不好,因为女子被妇人一把甩开,因力道过大,让女子险些直接趴在地上。还是被一个三十出头,模样生的憨厚的男子给扶住,听他叫女子大姐,便知道两人是姐弟关系。
  再结合刚才自己听到的那些话,阿锦猜测,这八成是出嫁的闺女,在婆家遇到什么事?或是闹不愉快,或者是干脆离婚,过来投奔娘家了。至于为什么妇人会这般不加言辞?阿锦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原身的记忆,不过大概也能猜出一些,无非就是那么几种?
  不过眼下她也不知道自己和这些人的关系?还是不要随意开口的好,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怀疑,还是先接受记忆再说。
  她觉得,纵然她是和这家人有些关系,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他们一时半刻的估计也没功夫搭理自己。
  只是很快就被啪啪打脸了。
  “不许你打我妈妈,你是个坏外婆,我和你拼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属于小孩子尖锐的哭喊声传来,再然后,她就发现自己被人给撞了,紧接着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锦玉,小心。”
  因力道的冲击,再加上阿锦本身也没有任何防备,这个身子似乎也有点虚,被撞了这么一下,直接摔了个倒仰。
  刚好,阿锦接受原身的记忆,也需要一点时间,所以她就借着这一点,顺势而为,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而后立刻联系大白,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很快的,一股乱七八糟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不过看完后,阿锦却有点一言难尽,怎么说?到说不上有多么的凄惨和悲痛,只是吧?她真的忒憋气堵心了一些。
  ……
  这是属于一个普通女人家长里短,油盐酱醋的故事。
  眼下是一九七九年春,高考回复的第二年。
  她叫姚锦玉,二十岁,刚结婚半年的小媳妇。
  别看她的名字听着富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事实上,她的运道并不算好,她出生在三年□□的五九年里,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吃不饱,饿死人的事情时常发生。她因为胎里营养不足,出生就瘦瘦弱弱,一度让姚家觉得养不活。
  听姚母说,她出生的第一天,姚爷爷和姚奶奶看了一眼,见是个丫头片子,又如此瘦弱,还想过把她直接扔掉,让她自生自灭。
  还是姚母舍不得,这虽是个女儿,但到底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再加上老天爷眷顾,家里虽然缺吃少喝,但姚母生了孩子,却有奶水。
  凭借着为数不多的奶水,阿锦成功的活了下来。
  七岁之前,她是没有名字的,都是大丫大丫的叫着,后来还是大哥要去念书了,家里给统一取名字,上户口,她便也跟着有了完全不像是农家女孩儿的名字,叫锦玉。
  是她那个据说念了好几年私塾,甚至还做过教书先生的舅老爷给取的。
  姚奶奶还嫌弃拗口,不过舅老爷却说,这个名字旺姚家,姚奶奶这才欢喜起来。
  而后,不管是姚母还是姚二婶,接连两次有孕,生的都是儿子,其中姚二婶更是一胎生了俩儿子,一下子给姚家添了五、六个孙子,让本来有些人丁单薄的姚家,一下变得子孙繁荣起来,姚奶奶是喜的不行。
  也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
  说这是阿锦的名字取的好,才给家里带来一连串的弟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今新华夏才成立不过十余年的时间,虽然国家鼓励破四旧,不要相信封建迷信,但这种事,从来都属于禁嘴却禁不了心,姚奶奶更是如此。
  一听可不就上心了,觉得哥哥说的一点都不错,姚锦玉这个名字,还真的旺家,没几年的时间,国内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大改革,摒弃了以往的模式,开启了集体共有制,一起劳动,一起吃大锅饭,原先的村也改成了大队。
  姚爷爷因为德高望重,成了已经改名为丰收大队的大队长。
  更是让姚奶奶坚信,姚锦玉这个名字旺家,连带着对阿锦的态度也更慈爱了一些,而这份慈爱,让阿锦成为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初中毕业的女孩儿。
  其实她本来是想要继续读高中,但家里孩子多,最大的大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几个弟弟堂弟也都是半大小子,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虽然人丁兴旺,但这开销也比其他家要大。
  若非姚爷爷成了大队长,就姚家的情况,光家里的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就够受的了。
  再加上彼时,高考早已取消,最多也就读到高中,所以,别说是姚奶奶,就是姚母也不许阿锦继续读下去。
  这一年,
  阿锦十五岁。
  因为是为数不多的初中生,识文断字的缘故,不念书后,便被身为大队长的姚爷爷安排在做了一个记分员,后来村子里的会计有了更好的发展,有姚爷爷在,再加上她本身的学历摆在那里,便顺理成章的成了村子里的会计。
  或许姚锦玉这个名字真的旺人,一次她跟着姚爷爷到县城里去开会的时候,帮了一个老太太的忙,却没想到对方大有来头,竟是副县长的娘,她也因此在副县长那边挂了两分印象。后来县城的纺织厂招收工人,她便也凭借着这一层的关系,成了纺织厂的一名女工。
  在纺织厂做女工的时候,经厂长老婆牵线介绍,她嫁给了于成才。
  于成才是江市人,之所以会到县里,是因为他是厂里的采购员,据媒人说,于成才是过来给厂里工人采买福利的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见过姚锦玉,且是一眼就相中了。
  便托厂长的老婆过来做媒。
  姚家本来也正在给姚锦玉寻摸婆家,闺女是纺织厂的正式女工,一个月光工资就有二十三块钱,模样生的也好,圆脸,杏眼,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别提多讨喜了。
  自姚家传出要寻人家,登门提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让姚母一时挑花了眼,最中意的还是同是纺织厂的一个小伙子,但去没想到闺女的福气还更在后面,竟然被市里的采购员给看上,这可是喜事。
  又听厂长老婆说,于成才是高中毕业,生的也是浓眉大眼,颇有几分俊秀,一毕业就进了钢铁厂做采购员,正式工,一月光工资就有二十多块钱,再加上各种补贴,差不多能拿将近四十,是个本事人,而且性子也温和,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婆婆据说也是个软和好说话的,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已经结婚,出了门子。
  先前之所以没结婚,一则是没碰到适合的,再有就是他爹先前得了重病,顾不上,耽搁了几年。
  等他爹病逝,他娘才想起儿子的终身大事,只是于成才已经二十八,这个年纪已经偏大,不过他自身条件不错,拖腿的爹也没了,不少姑娘都愿意嫁给他,只是于成才自己也挑剔,没相中的。
  却没想到,姻缘竟是在这里呢。
  当然了,若说有什么不妥的,那就是于成才的年纪比姚锦玉大了七岁,不过媒人也说了,男人大一点也不错,这样才更知道疼人。
  姚家也觉得很有道理。
  再者,对方可是市里来的采购员,这一点就足够姚家心动了。
  姚锦玉对于成才的印象也不错,因此,双方正式相看了一次,都没什么意见,婚事很快就定下。
  因于成才的年纪不小了,着急成家,不过三个月,两人便结婚了,于成才是海城人,姚锦玉在县城的工作显然不能做了,毕竟夫妻分隔两地可不行,所以,她便把工作给了家里的大嫂,跟着于成才来了海城。
  一直到来了海城才知道。
  于家压根就没他们以为的那么好,甚至可以说穷的家徒四壁。
  原来于家的条件是不错,但就在于成才高中毕业的那年,于父突发脑溢血,送去了医院,人虽然救了回来,除了把家里的钱花的精光,还借了不少的外债不说,人更是瘫痪在床,离不开人,还需要常年吃药维持生命,而且吃的那种药是进口的,很贵,一瓶就要五块钱,一个月要两瓶,也就是十块钱。
  当时,于成才是考进钢铁厂不假,但他刚进去,一个月的工资不过十五块,给于父买药,就已经花得差不多,那个时候,于家小妹于青莉还没有结婚,还在读书,于母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先前,她在闲暇之余还能糊火柴盒,补贴一下家用。
  但自从于父出了事,瘫痪后,完全离不得人,于母糊火柴盒的工作也不能做了。
  那两年,于家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难,说句吃了上顿没下顿都不为过。
  而于父也是个能熬的,一熬就是七、八年的时间,期间还不知道多少次进了医院?为此,于母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埋怨,他拖累了儿子,拖累了家里,与其这样辛苦的活着,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嘴上虽然是这么抱怨,但该照顾的还是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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