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了一张表弟沈贺的照片,并且再三的道歉。
阿锦在枫叶国留学的三年,齐助理对她也颇为照顾,虽然是因为燕父的话,不过阿锦也是有记在心里。
区区小事,她自然不会为难。
“怎么还没到?”沈贺看着减少的人,心里有点犯嘀咕。在来之前,表哥可是已经再三的和他交待过,他今天要接的人,可是燕总亲自挖角过来的高管,若无意外的话,她将是集团新任的财务总监。
他顶头上司的上司的上司。
一句话,别说是他一个刚结束实习期的小职员得罪不起,就是他表哥,也得罪不起。
察觉到事关重大,沈贺也不敢敷衍,接到表哥的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了自己最好的西装,路上来的时候还买了一束花,就是为了能给对方留一个好印象。
眼见没剩下几个人,沈贺越发有点着急。
就在这时,便见一个大美人朝自己走来,白皙的皮肤,水嫩的红唇,弯弯的大眼睛,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黑卷长发,一身竹青色的连身裙,真真的清纯动人。
眼睛顿时亮起来。
真是个大美人啊!
沈贺的心里有点感叹,若非自己有任务在身,不能随意走开的话,他一定要过去要个电话号码。
等一下,
大美人竟然朝着他走了过来,沈贺有点激动,耳尖也开始发热。
“你好,我是重锦。”阿锦走进年轻男子,朝他笑了笑,伸手说道,“你就是齐助理的表弟,沈贺吧?”
咦?
沈贺眨了一下眼,好在他的反应也不慢,只是说出口的话,还是看得出来,他的心情是有点凌乱:“…您好,我是沈贺,是表哥让我过来接你的。”说着就要去握手,却察觉到自己一只手拿着花一只手拿着牌,有点手忙脚乱的把牌放到一边。
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重小姐,欢迎您回国,这是给您的花。”
“谢谢,很漂亮。”阿锦接过花,笑着说道。还以为齐助理的表弟会和他一样,性情沉稳冷静,但现在看着,却有点毛躁。
“您喜欢就好。”
“今天真的是麻烦你来接我,听你表哥说,本来今天你休息,临时被抓过来,还没有工资,辛苦了。”阿锦灿烂一笑又开口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沈贺连连摆手说道,他现在对阿锦的印象是大好。其实他来的路上,表哥已经简单的和他科普过阿锦的资料。
从表哥的话里,他提炼出两个词,冷静,理智。
脑海里便自动的拼凑出一个形象来,一个短发干练的职场形象,但如今亲眼见了,沈贺觉得,和自己想的,简直是天差地别。
年纪看上去和自己差不多,甚至还要小一点,长的漂亮,性格也好,还爱笑,哪里看得出来,冷静和理智的样子。
表哥别是说错了吧?还是他接错人了?
是不是应该给表哥打个电话,让表哥确认一下。不过这个时间,表哥大概已经和表嫂进手术室了,估计没时间看手机,只是对方既然能说出他的名字,她也叫重锦,应该是没错吧?
“你没接错。”阿锦听着对方低声嘀咕的话,再一次的感叹,齐助理和他表弟的性格真的不大像,或许是因为是表兄弟的缘故。
沈贺听到阿锦这话,才发现,自己刚才已经把心里想的话,嘀咕出声了。
脸有点红,心里哀嚎,他不会是把事情办砸了吧?表哥会吃了他的,不过余光看到阿锦脸上盈盈的笑意,对方没生气,那应该还好。
阿锦也看得出沈贺紧张和慌乱,倒是没在意,而且他觉得沈贺的性格还挺可爱的。
因对沈贺的印象不错,阿锦自然不会去为难对方,态度很是放松。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她又吃不惯飞机餐,这下了飞机的第一时间,自然是去吃饭,便侧头问沈贺,知道什么美食吗?
沈贺一听,当即拍着胸口表示,这个问题问他就找对人了。
问了阿锦的忌口后,便给她推荐了一家粤式茶餐厅,本来说出口,他还有点不安,觉得自己真的是有毛病,对方一看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吃的也应该是法国大餐神马,他推荐茶餐厅,不是脑子秀逗是什么?
不过意外的,对方似乎很高兴。
尤其是在吃了东西后,表情都变得更明亮一些。
事实也如此,
阿锦爱美食,尤其钟爱一些特色小吃,对大餐神马倒是不太感冒,沈贺推荐的这家茶餐厅也是老字号,种类齐全,味道好,价钱还公道。
她自然吃的开心满意。
解决了午餐,
阿锦就被沈贺送到了位于CBD的一处高级公寓小区。
地理位置好,事业线极佳,站在窗台,就可以看到浦江,一应交通更是方便,至于购物神马更不用担心,小区的绿化做的也很好,还是一梯一户的那种。
安保也严。
不管是硬件软件都没得挑。
当然了,价钱也不菲。
这里的均价达十几万,即便是面积最小的一套,也要上千万。可以说,这里的房子是大多数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阿锦很满意,沈贺很震惊。
原谅他,作为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菜鸟,没见过什么世面。
“重小姐,这里就是您暂时的住所,表哥说了,让您不要嫌小,楼上一层,也已经买下来,和这一套打通了,只是上面那层刚刚装修好,还需要通风净化一段时间,需要您稍等一段时间。”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别人已经奋斗到他的目标终点,自己还是个菜鸟。
贼老天,怎么就不知道公平一点?
沈贺的家境其实不差,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他从小也没为钱发过愁,大学毕业就进了燕氏集团,顺利的转正,起点已经比同班同学高了好一截,他自己也有点得意。
只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刻,他的心里的酸水,真的是咕咚咚的直往外冒。
……
从蛙谷飞过来,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也有点累,回到住处后,客气了几句便送沈贺出门。
行李也没收,直接就躺倒床上,只一会,便睡着了。
等到她睡醒,外头的天色也已经彻底黑下来,拿起手机一看,已经七点多了,她一觉睡了四个多小时。
唔,这样看来今天晚上,她几乎不用睡觉了。
不过倒也正好,可以顺带的看看齐助理发过来的那些资料,有利于自己下个星期的入职,话说起这个,阿锦是真的对燕父有些佩服了。
这个人,不但眼光长远还够精准,最重要的一点是心胸够开阔。
也难怪他能把燕氏集团发展到如此的地步。
彻底清醒过来后,阿锦又打开了微信,就发现燕父和齐助理分别发过来了好几条的语音,其中齐助理那边纯粹是工作上的一应问题,至于燕父的话,其实内容目的和齐助理的目的是殊途同归。
只是他更注重排面一些,修辞更好一些。
先是欢迎她学成回国,又问了她对住处的安排是否满意等等一些问题,若是有问题的话,都可以找齐助理帮忙解决,最后才说了期待下周和她的见面。
这宛如慈爱长辈的话,若不了解燕父这个人,还真的会感动的不要不要,可惜阿锦已经能很好的透过表象看本质了。燕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有这个价值,说起来她这三年时间,虽然是在外求学。
但期间也帮燕氏集团达成了几次的合作,和国外,其中去年刚刚毕业回国的时候,更是帮了研发部一个不小的忙。
而这款产品上市后,备受好评,并且为燕氏集团创造了上亿的利润。
所以,
燕父看重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而如今她享有的一切,也是她该得的。
在相继回复了燕父和齐助理后,便把手机丢开,至于手机没动静,也是很正常的,燕父是个大忙人,齐助理也不多承让,更何况他刚初为人父,怕是家里也忙着呢。
嗯,关于这个消息,是阿锦刚才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的。
齐助理晒了一家三口的合照。
到卫生间洗把脸,换了身衣服,阿锦也准备出门了,这个时间点正是热闹的时候,她刚好出去觅个食,听说华泰商场顶楼有一家日式料理,据说味道不错,可以过去尝尝看。
过后,也可以在商场里转一下,消食的同时也可以补充一下生活用品,要知道她回来的时候,是轻装简行的回来,不少东西都需要补充。
逛逛街,回来后,再带上一份宵夜,就开启自己熬夜倒时差。
完美!
第275章 被抛弃的女儿7
……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冥冥注定这一说吗?
不管别人信不信, 反正阿锦是相信的,而且笃定无比。
就像现在这样,
阿锦也是没想到, 自己回国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居然会是郑明珠, 心里暗叹自己运气不好的同时, 也有点惊讶, 她怎么回来江市?不过这些都不要紧。
三年未见, 郑明珠和阿锦印象里倒是有点不相同。
印象里的郑明珠是一朵骄傲明艳的玫瑰,而眼前这个郑明珠, 依旧容貌娇艳, 只是眉宇间却多了几分愁绪,让她这朵盛放的玫瑰,不复当初的热烈。
因为她不是一个人, 还挽着一个面相看上去带着几分刻薄的老太太, 浑身金光闪闪,是真的闪,老太太全身上下戴了七、八件金饰,尤其是手腕上两指宽的金手镯, 看着就不轻。
来往的路人, 无一不把目光瞥向她。
这老太太一看就是骤然暴富,恨不能给自己塑个金身出来。
只是一点,
眼前这个老太太很是眼生, 不是郑家人,也不是邓家的,更不是林家的,难道说郑明珠放弃邓复林?嫁给其他人了?眼前这个老太太是她婆婆?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 如是的想到。
不过这个想法只存在了片刻,就消去,不说郑明珠对邓复林势在必得的感情,就说郑明珠和这个老太太之间的气氛,也不是儿媳妇对婆婆的那种。
有点复杂。
她的眉梢眼角都带着对老太太的嫌弃,但面对老太太的絮絮叨叨,却又不得不端着笑脸回应。
这幅样子,阿锦看着倒是有点眼熟啊!
哦,表误会,不是她自己经历过,而是她见多了,就是工作中,乙方讨好甲方的模样。
郑明珠有求于对方。
或者说,郑家有求于老太太的家里,老太太又明显颇喜爱郑明珠,所以郑明珠才会陪着对方,态度上也是嫌弃又讨好,期望老太太回去后,可以多多美言两句。
真是奇怪!
虽然说郑家的公司不咋样,全靠着林家的提携才能维持下去,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郑家公司的主营业比较单一,基本上只要林家不翻脸不倒闭的话,郑家的公司绝对活得下去。等一下,林家……
难不成出事的是林家?
这一瞬间,阿锦想了许多,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不管是郑家还是林家,这都和她有毛关系,她想这么多做什么?
他们即便是真的倒闭了,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影响。
知错能改的阿锦,很快就甩掉自己脑海里一些不必要的杂念,准备往顶楼而去,只是在转身的瞬间,和郑明珠来了个对视。
阿锦这里还能hold住。
郑明珠却不行。
她在看到阿锦的那一瞬间,几乎有一瞬间僵硬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
潘心悦。
不,不,不会的,她已经死了,自己是亲眼看着她从游艇里跳下来的,那么黑,又是大海,她不可能会活下来的。
郑明珠不敢相信的摇了摇自己的头,虽然是这样说服自己,但想到潘心悦虽然跳海,但到最后都没能找到尸体,之所以会被认定死亡,也是在对方失踪满两年,经由爸爸和妈妈以亲生父母的身份出面,向法院申告了她的死亡。
所以,
潘心悦没死,也是可能的,当年之所以迟迟找不到对方,是因为她早就被人救走,所以他们搜救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人。
越想越有这个可能性。
郑明珠看向阿锦的眼神,渐渐变得危险起来,带着戾气。
没有潘心悦的三年,虽然最一开始的不管是养母还是亲生妈妈都有点伤心,她深爱的邓复林更是颓废不已,但没几日的时间,伴随着她意外的流产,养母和亲妈也都来不及哀悼跳海的潘心悦,而是把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对她呵护备至,就连邓复林也因愧疚的缘故,对她百依百顺。
那感觉真的太好了。
好的让她心里悄悄的为潘心悦的自杀而感到高兴。
所以,
她绝对不许潘心悦再次出现,来破坏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幸福生活。
不管当年她是真的跳海死了,还是被人救了,亦或者干脆是她的做戏,既然她已经跳海,那她就是死了。
死人就不该再回来。
郑明珠的表情渐渐变得狰狞起来,已经顾不上来之前父母的叮嘱,一定要把哄张老太太高兴,让她可以在张总面前说几句好话,林家能不能度过这一关,她至关重要。
她在看到阿锦的那一刻,理智就丧失了一大半,丢下张老太太,走过去,恶狠狠的开口道:“潘心悦,你在这里装什么陌生人?怎么还玩失忆梗呢?你以为我会相信吗?潘心悦,我不管你当初为什么选择跳海,不然既然做了选择,那就继续乖乖当你的死人,不要再出现,不然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也不介意让你的‘假死’变成真死……”
“你乱七八糟说什么呢?我们认识吗?上来就喊打喊杀的?”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语气里也有些不耐烦。
刚才不好的预想应验了。
看到郑明珠的时候,她就有种感觉,觉得她们这次的相遇,就像是某种信号一样,还会接着纠缠。
想到了原身的遭遇,想到原身不管是养母还是生母,都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且还我柔弱我有理的性格,生父的寡情自私,还有自诩深情实则拎不清的前男友,另外有一堆性情迥异却统一奇葩的血缘上的亲戚。
她开始有点暴躁。
自然的,语气也慢慢的带了些不耐烦:“……还请这位小姐慎言,不然我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利。”
“潘心悦,你装什么装?”郑明珠因先入为主的关系,并没有听进阿锦的话,反倒是让她心里的怒火高涨,生怕阿锦的出现,把她辛苦维持的幸福生活给打破,“…别以为你改了名字,我就认不出你来,你最好给我乖乖的离开江市,若你敢出现在复林哥面前,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反正你现在也已经是个死人了。死人,便是再死一次,也无人会注意……”这话说的时候,她的语气已经低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