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劝我,我只想种地[七零]——冠滢滢
时间:2021-11-03 09:30:00

  两个男人相视一眼,年长的男人赔着笑脸,“不用,药不能乱吃。这是我女儿,她得了怪病,经常昏昏欲睡,这不,我们父子俩带她去京城医院看病。”
  宁嫣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笑眯眯的道,“你们一点都不像。”
  年轻男人的呼吸一顿,眼神紧缩,他在紧张。
  年长的倒是坦然自若,“女儿像妈,儿子像爸嘛,小同志,你这是去哪里?一个人吗?”
  宁嫣看在眼里,心中有数了,“响应号召,到农村更广阔的天地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啊,我的同伴在找我了。”
  她踩着轻快的脚步往前走,仿佛刚才的问题只是出于好奇。
  两道尖锐的视线落在她背上,她没有回头,不紧不慢的走着。
  两男人直到宁嫣消失在眼前,才收回视线,暗松一口气,原来虚惊一场。
  长的不错,可惜有同伴,不好下手。
  宁嫣心里有事,脑子转的飞快,她手无缚鸡之力,同伴们都文弱,而对方不知道有多少人。
  我在明,对手在暗,这仗怎么打?
  但一个年轻女孩子大好的未来就这么葬送了?
  她得想个万全之策。
  她心不在焉的走着,没发现前面穿绿军装的男人停下脚步,不小心撞了上去,赶紧退后道歉,“对不起……”
  四目相对,对方错愕的看着她,什么神奇的缘分,回部队的路上都能遇到她。
  熟悉的面容映入眼帘,怎么又是他?他是军人?
  她灵机一动,有主意了。
  她压低声音飞快的道,“解放军叔叔,救命啊。”
  老百姓有危险找人民子弟兵,军民鱼水一家亲,这是无数国人从小受到的教育。
  严凛神色一肃,“出了什么事?”
  宁嫣语速极快,“13号车厢有人贩卖妇女,但不敢肯定有多少同伙。”
  严凛的身体绷紧,眉眼闪过一丝冷戾,“人物特征。”
  情况紧急,宁嫣简单的描述了一下,“靠窗穿花衬衫的女生昏迷不醒,身边一个年轻点的眯眯眼,年长的嘴角有颗黑毛痣。”
  她说的太简单了,但严凛相信她的判断,她多智近妖,不是一般人。“知道了,你回去坐好,不要露出痕迹。”
  “行。”宁嫣一溜烟的跑了。
  有解放军叔叔出马,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宁嫣回到自己的座位,戴志伟看了过来,“我还以为你掉队了,正想回去找你呢。”
  宁嫣不动声色,“遇到一个熟人,聊了几句。”
  大家也没有放在心上,休息的休息,聊天的聊天,吃饭的吃饭。
  严凛神色匆匆的走到13号车厢,环视一圈,迅速锁定目标人物。
  他受过严格的训练,一看就知这几个人有问题。
  他没有急着上前,而是将前前后后的旅客都扫了一遍,这才不慌不忙的退出去,找到乘务员说了一下情况。
  乘务员立马走到13号车厢,很有礼貌的开口,“同志们,检票。”
  大家都配合的拿出自己的票,乘务员一一验过去,轮到那对父子时,他们拿出三张票。
  乘务员关心的看着那个昏睡的年轻女子,“她这是怎么了?”
  年长的男人轻轻叹了一口气,愁眉苦脸的,“病了,带她去京城看病。”
  乘务员同情万分,“我们列车上有一个医生,不如让他过来看看。”
  年长的男人顿时急了,“不不不,不用了,我们不想麻烦别人。”
  乘务员奇怪的看出着他,不认同的批评,“瞧你说的,孩子病成这样还怕麻烦别人?这是亲闺女吗?”
  年长的男人火冒三丈,“你怎么说话的?啊?”
  列车长过来了,“什么情况?我是列车长,有事跟我说。”
  年长的男人来不及细想,气愤的大叫,“你们工作人员看不起我们贫苦老百姓……”
  列车长跟乘务员相视一眼,“是我们的错,我给你们安排一个软铺当赔礼,让这位女同志好好休息。”
  四周的旅客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不用。”
  “要的,要的。”列车长和手下一左一右将人扶起来,必须将他们隔离开,以免误伤无辜的旅客。
  鬼知道他们身上有没有武器。
  两男人试图拒绝,但人家硬是拖着他们离开。
  昏迷不醒的年轻女子也被乘务员抱起来,动静再大也没有让她醒来。
  严凛看了几眼眉头紧皱,“不是昏睡,是中了迷药。”
  得了,证据确凿,两男人迅速被抓,也从他们口中挖到了同伙的信息。
  这一辆列车上,分散着好几个人贩子。
  严凛亲自带着手下抓捕,将所有人贩子连根拔起,解救了十几个受害者。
  消息传的很快,迅速在列车上传开了,大家闻声色变。
  顾美云几个女孩子都深受震动,“天啊,这列车上居然有人贩子,太可怕了。”
  “谁说不是呢,出门要当心。”
  这个年代挺乱的,列车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拦路抢劫,拐卖妇女儿童,屡禁不绝。
  宁嫣暗暗松了一口气,解救出来就好。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二天严凛出现在宁嫣面前,没有靠近,只是看了她一眼。宁嫣会意的站起来,找了一个活动手脚的理由。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出车厢,严凛简单的说了一下情况。
  最后问了一句,“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宁嫣微微笑道,“其一,女生的衣服花样是南方特有的,而那对父子的口音是北方人。”
  “其二,我试探了几句,年轻的男人很紧张。”
  “第三,家里有重病人,神色都会带出一丝苦恼,哪像他们浑然不在意。”
  严凛看着侃侃而谈的少女,仿佛全身闪闪发光。
  他不禁对她刮目相看,真的很厉害,“你做了一件好事,但不能公开嘉奖,希望你能理解。”
  虽然车上的人贩子都被抓了,但他们的上下线还没有抓到。
  “我明白。”宁嫣不假思索的点头。“我也不在意那些虚名。”
  她更想安安稳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严凛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她有着年纪不符的通透和睿智。
  他一时冲动, “其实,于晶晶做的那些事情,包括举报你,都在你的预料中,不对,应该说,是你一手推动的,现在的结果也是你精心筹划来的。但于晶晶人人喊打,而你成了人人同情的弱者,完美。”
  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心思深不可测,跟于晶晶的交锋,每一个字都饱含深意,刺激对方拿捏的恰到好处。
  宁嫣有些意外,他不像是多管闲事的人, “朋友,看破不说破,是基本的礼仪。”
  她像一个谜团,让严凛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有了好奇心,“你就不怕我说出去?”
  宁嫣玩味的笑了笑,“说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于晶晶的选择,不是吗?我没有害人,只是顺势而为。”
  如果于晶晶是个好人,她纵有百般的手段,也不可能逼迫她去做坏事。
  严凛都有点同情于晶晶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有多可怕。
  “我很好奇,你居然没有以牙还牙,将于晶晶也弄去农村插队,你完全有这个能力。”
  宁嫣淡淡一笑,“如今的她众叛亲离,社会性死亡,她留在城里连口饱饭都吃不上,被人指指点点,歧视排挤,苦日子还在后面呢,去了农村反而是一种解脱。”
  心灵的折磨比**的折磨更难熬,现在的于晶晶还不懂。
  “再说了,我在世人眼里是一个暴躁没脑子却没有坏心的可怜小姑娘,多好啊。”
  就冲着这件事,宁家人永远不会原谅于晶晶,包括杨柳,包括还没有见过面的宁瀚海。
  只要一想到她在农村吃苦受罪,他们只会越恨于晶晶。
  但若是于晶晶因为她去了农村,这股恨意就没有了,时间长了还会心软,人性就是这么复杂。
  为了将来考虑,于晶晶还是留在城里吧,反正也享不了福。
  她做事向来喜欢一箭几雕,走一步看十步。
  严凛:……
  “祝你此去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谢谢。”
  再漫长的路程总有终点。
  下了火车又转公交车,兜兜转转了半天,送走了好几个同伴。
  当宁嫣到达永宁公社时,身边只剩下戴志伟,其他都是陆续加入进来的,来自五湖四海,口音各异。
  但相同的是,都是风尘仆仆,满脸风霜。
  大家都聚在一起等,等着各大队的人来接收他们。
  天气炎热,大家都心浮气燥,“还要等多久?都等二个多小时,我都快饿晕过去了。”
  “太热了,我浑身难受,好想洗个澡。”
  “再坚持一下,到了大队就好了。”
  宁嫣几天没洗澡没洗头,感觉自己都成了隔夜的馊饭,就不掺和进去了,找了个树荫安静的坐着。
  她翻出水壶喝了两口,又将毛巾打湿,简单的擦了擦脸和脖子,将头发束起,整个人都舒服多了。
  戴志伟坐了过来,他是个挺热心的人,一路上都在安抚大家的情绪。
  “你去勤丰大队,我去红光大队,以后常保持联系,有事来找我,别跟我客气。”
  宁嫣对他的印象不错,“好。”
  戴志伟一直很关注她,她是个很特别的女生,永远淡定,有一种沉静如水的气质。
  就算到了陌生的地方,也不见一丝怯色。
  “你……害怕彷徨吗?”
  宁嫣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在不安?“每个人都有彷徨害怕的时候,但,再艰难的路也得自己走。”
  戴志伟忍不住感慨,“你年纪最小,但最淡定,我有时挺羡慕你这份豁达。”
  突突突的声音响起,大家不约而同的看过去。
  是一辆老式拖拉机,摇摇晃晃的开过来,很快,就在众人面前停下来。
  开拖拉机的男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岁月的风霜全写在脸上,是个地道的老农民。
  他主动介绍,是勤丰大队的大队长宁春华。
  一听这话,安排去勤丰大队的知青们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的搭话。
  有问好的,有拉关系的,也有抱怨的,什么人都有。
  “怎么才来?我们等好久了。”
  “让我们坐这个破破烂烂的拖拉机,安全吗?”
  其实,宁春华对这些知青不感冒,文文弱弱,干不了重活,还太娇气,心思也多,不好管理。
  但这是上面安排的,他也没办法。
  他也不惯着这些人,板着脸道,“要是不想坐拖拉机,那就自己走路过去,走个三个小时就到了。”
  知青们面面相视,开什么玩笑,三小时啊,会跑断腿的。
  “我坐。”
  宁春华从公社领导手里拿过名单,认真数了数,一共六个人,三男三女。
  “我来点名,叶晨。”
  “到。”
  “康小敏。”
  “到。”
  ……
  宁春华看着最后一个名字,咦,这么巧,“宁嫣。”
  宁嫣从树荫下走出来,清脆的应了一声,“到。”
  宁春华见她长的白嫩讨喜,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也姓宁?挺巧的,我们五百年前还是本家。”
  宁嫣打量了他几眼,露出甜甜的笑容,“大队长,我是宁瀚海的女儿。”
  她记得那本传记里说过,宁瀚海五岁丧父,由寡母拉扯抚养,全靠村里人帮衬着长大。
  宁瀚海从小聪慧过人,展现了出色的读书天赋,被视为村里的骄傲。
  他十五岁丧母,之后的学费还是村里凑的,算是真正的寒门贵子。
  换句话说,老家民风淳朴,有感情基础,这也是宁嫣选择这个地方的原因。
  宁春华惊喜万分,“什么?阿海的女儿?”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欢喜,宁嫣暗暗松了一口气,一颗悬在空中的心落到实处。
  她笑眯眯的点头,拿出照片递过去,“你看。”
  宁春华看着照片里熟悉的面容,不禁乐了,“是阿海,哎呀,他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太好了。”
  “我和阿海是堂兄弟,你应该叫我大堂伯。”
  宁嫣清脆的叫了一声,“大堂伯。”
  “诶。”宁春华高高兴兴的应了,“对了,你也是知青?怎么会来这里?”
  宁嫣满脸的欢喜,“我爸一直惦记着老家,但实在是抽不出时间,这不,让我回老家插队,就当是圆了他的梦,大堂伯,我会努力干活的。”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没有说出实情。
  “阿海重情重义,他的孩子自然也是好的。”宁春华感慨万千,“好孩子,这也是你的老家,也是你的根,回来不会让你受了委屈。”
  宁瀚海大学毕业工作后,就经常寄东西回来,村里有人向他写信求助,他能办到的绝无二话,极为爽快。
  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他扎紧裤腰带将省下来的口粮寄回来,还想尽办法帮村里搜罗粮食,村里才没有出现饿死人的情况。
  “谢谢大堂伯。”宁嫣笑容灿烂极了,她的选择没有错。
  其他知青看着眼热,羡慕的不得了。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嘴上没说什么怪话。
  拖拉机在坑坑洼洼的乡村小路上晃啊晃,车上的人晃的头晕眼花,胃里翻江倒海,难过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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