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母一听,觉得这话没问题,她对老幼那么慈爱,所以笑笑如果嫁给老幼,她不用担心儿媳妇不喜欢她。“那你会赞成和公公婆婆一起住吗?”
于笑道:“我也不喜欢跟公公婆婆一起住。不过,我会和公公婆婆相邻住,毕竟住在一起的话,有些地方不方便。但是公公婆婆年纪大了,也很容易生病等等,所以住在隔壁的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叫一声我们都能听见,随时可以照顾他们。”
柯母一听,觉得这样不错,觉得笑笑真是通情达理的好儿媳妇人选,她真是越来越喜欢了。
于笑不知道柯母的想法,两人到了医院食堂,因为她们没有带饭碗,所以打饭用的是医院食堂的饭碗,不过需要押金。
医院食堂的饭菜确实不错,有米饭也有粗粮,菜的话也荤素都有。于笑要了番薯,要了白菜炒豆腐。柯母一看孩子吃的少,又担心是不是给她儿子买营养品花光了钱,于是又打了红烧肉、炒芹菜、萝卜骨头汤,然后还打了米饭。
一到病房,柯母就道:“笑笑,你来吃饭,番薯给婶子吃。”
于笑是喜欢吃番薯的,或者说,现代文都流行吃粗粮了。面对柯母的热情和客气,她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婶子不用,您自己吃,我喜欢吃番薯,甜滋滋的,尤其是在火里烤过的番薯最好吃了。”据说这个年代的人吃的煮番薯比较多,因为烤番薯费柴火,一般人家舍不得,具体是不是于笑就不知道了。
柯母倒是还想给于笑米饭,但是于笑坚持,她也没办法。
吃好午饭,于笑便告辞了。
回到招待所,看见管理招待所的妇女坐在前台嗑瓜子,于笑心里头一动,上前问:“这位大姐,换东西吗?”
妇女嗑瓜子的动作没有听,听到于笑的话也没有多做惊讶,她淡定的问:“换什么?”
于笑也是试试看的,她觉得妇女管理着招待所,招待所进进出出的人长年累月下来肯定不少,说不得妇女手中也有不少东西可以换呢?“我有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我想换布票、肉票、点心票,大姐有布票吗?”
妇女嗑瓜子的动作一听。妇女的确有很多票,粮票、肉票、布票、工业票、点心票等等都不少。招待所在医院旁边,平时来住的人也比较多,很多都是病人的家属,一般情况下,家里有病人在医院的,身上带的钱和各种票据会多一些,有些人缺少哪种票,也会偷偷来问她,相互换票不是违法和犯法的事情,这叫相互帮助,团结友爱,所以妇女手中换来换去的票不少。当然,私底下有没有把票卖掉,就没有人知道了。
但是,就算把票卖掉了,也算不上投机倒把。
妇女怀疑的看了于笑好几眼:“你真的有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
于笑点头:“是的,我就想换布票、肉票也可以。”说着,她把缝纫机票和自行车票拿出来给妇女看。
妇女一看,眼睛都亮了:“你要怎么换?”
于笑道:“我也是第一次换,之前倒是想和别人换过,但是人家没有那么多的票,大姐觉得,一张自行车票或者缝纫机票,可以换多少肉票和布票?”
妇女笑了笑:“一张自行车票或者缝纫机票,我给你七十张票,怎么样?”
于笑当然满意了,不过她好奇的问:“大姐,请问你这是怎么算的?”
妇女道:“外面一张肉票和布票不过一块钱,一张自行车票大概七十块,所以用七十张票换,姑娘,这个交换还是很公平的。”其实,肉票和布票哪里要七十块钱,连五毛钱都不用,不过自行车票到的确是这个价钱。妇女心里想着,这一换,她自己都能赚上三四十块呢。
于笑自然不知道外面肉票和布票的价钱,但是不代表她不会算。供销社的猪肉八毛钱一斤,需要一斤肉票。而黑市的肉价一块到一块一毛、或者一块二毛左右一斤,不需要肉票。如此算的话,一斤肉票也就两毛到四毛之间。
原主自然没有去过黑市,于笑更加不用说了,但是张贺和余芳去过,平日里余芳很会向原主诉苦,当后妈难,这个那个价钱贵之类的,她的诉苦里自然也包括黑市的肉价。所以,于笑才能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黑市的肉价。相比于肉票,布票就更加不值钱了。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对穿还比不上对肉的执着。
心里有了一番计较之后,于笑便道:“大姐,我也不喜欢扭扭捏捏的,我便直接说了,据我了解,肉票顶天了4毛一张,而布料顶天了2毛一张,当然了,咱们换东西也不能叫你亏本,我今天都算作6毛一张票,70块除以6毛等于116张票,不过我要20张肉票,10张糖票、10张点心票,余下的76张都是布票,我要的布票多,你能挣的也更多,你看怎么样?”
妇女一听就知道这丫头不好糊弄了,不过这丫头要的布票多,她算了一下成本,的确还能挣上一半的钱,就爽快的答应了。交易票的时候,妇女还提醒:“布票的有效期是一年,但是肉票是当月有效的,现在距离月底还有大半个月,同志可不要过期了。”
于笑道:“谢谢大姐提醒。”她一共交换了一张自行车票、一张缝纫机票,所以有40张肉票、20张糖票、20张点心票,152张一寸的布票。
第30章
于笑之所以换这些肉票, 是因为昨天她上山了,大队长带着大家去找她,她不能没有表示的。干脆回去的时候买些肉, 但凡去寻找她的人,一人一两肉表示感谢。当然, 感谢是真心的, 顺带也刷好感值。
下午,于笑又去了一趟银行, 存了400块进去, 银行有900的存款, 身上还有七八十, 距离富裕米虫的日子又进了一步。想永远富裕,就得买房子。900块在老家的县城能买好的房子了, 但是在这里的大城市可不行。像涂售货员家那样40平方的筒子楼,因为地段的关系,都要两千了, 何况于笑想买的是独立带小院子的房子,就是位置差一些那起码也得2000左右,这还是于笑向招待所那位换票的妇女打听的。
下午晚饭的时候,于笑没有去医院,第二天早上, 她在国营吃了一碗面, 然后又买了两碗面, 就去医院了, 救命之恩太大,忽略不得。
于笑去的早,柯母和柯景阳还没去买早饭, 这也是于笑赶早的原因,就怕去的晚了,柯母和柯景阳已经吃过饭了。
柯母叹气:“笑笑啊,今天老幼就要出院了,下次等你回了凹子山,婶子来看你啊。”
于笑赶忙道:“等这次盗墓贼的事情过去了,应该是我来看婶子才对。对了婶子,柯同志的伤这么快能出院了吗?”
柯母道:“我也不晓得了,医生说他身体好,恢复的快,子弹看似很深,但是没有中要害,唯一担心的就是伤口感染发炎什么的,这两天在医院里伤口没有发炎,所以后期也不会有问题。不过回家之后他得有个把月不能让水碰到伤口,还要涂药膏。”简而言之,可以出院了,只要自己回家细心一下就好。“笑笑啊,我们回家之后你就一个人在招待所了,不如你跟婶子回去?”
于笑摇摇头:“不用不用。”
柯景阳看着一老一少交流,他当真是第一次见到他娘跟小姑娘也能谈的这么好。等她们聊了差不多的时候,柯景阳道:“于同志,盗墓贼的事情应该快了,你这几天不要乱走,免得警察来的时候找不到你,如果在城区碰到什么问题就去公安局。”
于笑道:“谢谢柯同志关心,我会的。”
柯母整理了一些东西,柯景阳去办理了出院手续,母子俩就走了,于笑和他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也回了招待所。
于笑在招待所有些无聊,想着手中有布票,又去供销社买了黑色的灯芯绒布和黑色的厚棉布。布买了不少,有给于奶奶和于爷爷的,也有给自己留着的。
之后连着两天,她又去副食品店等苹果,终于让她碰到了一次,买了三斤。
在招待所住的第八天早上,她正躺在床上吃苹果,听到了敲门声。因为是白天,她倒是不怕有人来敲门,结果打开门一看:“警察同志,你好。”是那天送周蜜红来的警察。
警察看到于笑也高兴:“于同志,盗墓贼已经全部被抓了,你可以安全的回凹子山了,你看,要不我现在送你回去?”
于笑当然高兴了。从城区到镇上没有车,她如果自己回的话,还得走路,多累。“谢谢你,警察同志。”
警察道:“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警察有自行车,载着于笑回了凹子山,于笑到凹子山的时候才十点半。“警察同志,谢谢你。”于笑拿出两个苹果,“这是对你的谢礼。”
警察赶忙道:“不用不用,于同志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我先走了。”
于笑赶忙把两个苹果塞进他手里:“我知道警察同志助人为乐,但是还不准我们老百姓感激你们吗?警察同志这样的话,我如果碰到困难就不敢求助你们了。再次谢谢警察同志!”说着,深怕警察拒绝,她赶忙跑进知青宿舍。
警察无奈,把两个苹果放进衣兜里,想着拿回去可以给家里的孩子吃。
于笑走进知青宿舍,发现隔壁那间房间门开着,她先开了自己房间的门,放下东西,又去了隔壁屋子:“金知青。”隔壁房间只有金铃一人。
金铃看到于笑走进来,想起了书中的情节。金铃没有想过自己会穿书,她看的那本小说叫《重生六零女知青》,写的是女主周蜜红重生的故事。周蜜红第一辈子是个无脑女配,她爱恋男主韩简,然后因为韩简下乡,又对韩简各种痴缠,甚至辱骂女主,最后在姜大发的蛊惑下做出了对不起女主张云朵的事情,只是张云朵将计就计,最后周蜜红自作自受,嫁给了姜大发。而于笑是她的好友,一个老实人,最后为了救周蜜红,两人掉进了水库里。大冬天的水库水冷的刺骨,两人被活活的淹死冻死了。
而第二辈子,周蜜红重生了,她和韩简之间,显然就是上辈子你对我爱理不理,这辈子我让你高攀不上。这辈子的周蜜红因为在宋阿婆家吃饭,和任朔有了接触,最后任朔爱上了周蜜红,然后展开了这个甜宠故事的开始。
金铃喜欢看重生文,但是她喜欢看的重生女主是那种上辈子无辜,这辈子重生的女主,而不是那种像周蜜红一样,上辈子自作自受,这辈子还能重生的女主,她觉得写这文的作者在三观方面有问题的。甚至因为周蜜红的重生,韩简和张云朵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作者是很有意见的。
只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穿书。知道是穿书的时候,金铃都懵了,不过很快,她也镇定了。她父母离婚了,谁都不要她,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奶奶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为了支付她的学费,奶奶每天很辛苦,也因此,奶奶很苍老,等她大学毕业,以为自己可以好好孝敬奶奶的时候,奶奶却去世了。
后来她自己在城市里奋斗,她记得那天自己的胃不舒服,早上起来的时候连力气都没有了,她拨打了120之后,就没有意识了。等她在醒来,她已经穿书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真的没办法适应,但是这几天下来,她已经适应过来了。她在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的留念了,穿书不穿书都无所谓。
“于知青,你回来了?”金铃从床上起来,头上还包着纱布,“看见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于笑诚心又带着歉意道:“真是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也连累你受伤了。”她的确是很抱歉的,不仅仅是害了金铃受伤,更加的是自己差点死,从这件事上,她也学会了一点,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也不会有好奇心了,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
金铃笑着摇摇头:“我们是知青,相互帮助是应该的。”如果说金铃讨厌周蜜红是因为她觉得周蜜红是自作自受,那么对于于笑这个人,她是出于同情的,两辈子,都是被周蜜红连累。至少金铃是这样觉得,如果没有周蜜红,于笑这个人性格老实,而且做事情认真勤劳,不该是那样的结局。所以对于于笑,她是没有恶意的。
“谢谢你金知青,那我去洗衣服了。对了金知青,你有换洗的衣服吗?我拿去一起洗了。”金铃是因为她而受伤的,在金铃伤好之前,她照顾金铃是应该的。
金铃道:“不用了,爱瑶帮我洗了,谢谢。”
于笑想了想:“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啊,还有,我明天开始就上工了,在你伤好之前,你请假的工分我都会划给你的,还有还有,这几天的饭菜我都会给你准备好的。”
金铃一听,便道:“不用了,这件事也不能怪你。如果那天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相信你也会去找我的,不是吗?”这个于笑性格老实,从小帮着亲妈干活,是个可怜的。想到这个,金铃道,“于笑,你们在宋阿婆家做饭,每个月要交五斤粮食对吗?”
于笑道:“是啊,金铃,你也要去吗?”
金铃摇摇头:“我不去,我们一个月的工分也就那些,再扣掉5斤粮食的话,我们连吃都不够吃了。”
10个工分一斤粮食,一个女同志每天最高6个工分,除非是特别特别能干的,不然一天6个工分,一个月也就180个工分,也就是18斤粮食,再交出去5斤的,剩下13斤粮食,每天只能吃个五分饱了。
金铃见状又道:“于笑,你每天能做4个工分,一个月的粮食显然是不够吃的,还要再交上去5斤,那就更加不够了。我知道,你和周蜜红好,周蜜红会给你粮食。但是,这样对你来说并不是好事情。周蜜红家里条件好,她不怕没粮食吃,而如果她一直给你的话,会让她觉得你在占便宜的。”
这会儿,于笑的内心是波涛汹涌的,她睁大了眼睛,整个人有些恍惚,因为她发现眼前的金铃是穿书的。她怎么都没有想到,金铃提前穿书了。原来的小说中,金铃是过年前那场雪后,因为路滑而在洗衣服的时候,掉进了水里,醒来的时候就是穿书女了。
穿书女来了之后,她一看是就看周蜜红不顺眼,但是对于原主,她并没有恶意,所以也曾用这样的借口劝过原主,让她不要和周蜜红一起过。可是原主能感觉道周蜜红对她的真心诚意,所以没有听金铃的话。
金铃也因此,觉得原主笨,就不再劝她了,后来又因为原主总是帮周蜜红,对原主也有几分不顺眼了。
而现在,眼前的金铃说了穿书女会说的话,所以,这是穿书女来了。再者,原来的金铃人很好,会帮助人,可也绝对不是多事的人,不会说这些话。
于笑不知道穿书女什么时候来的,但是她猜想,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前几天金铃滚下山,头碰到了石头之后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