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晶晶和赵宝兰彼此看了一眼,两人道:“我也没有意见。”大家一起养,两只鸡又吃的不多,倒是可以接受,比养猪好多了。
于笑道:“不用算我的份了。”她有钱又有票,才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事情呢,“多我一个人,你们就少吃一个鸡蛋。”
田晶晶:“那可是你自己说的啊,那我们四个人养两只吧,等到生鸡蛋的时候,每隔一天能吃上一次。”
任朔听到了,看向女知青那边。心道,于知青每天自己买鸡蛋吃呢,还会在乎隔天吃一个鸡蛋吗?
于笑没有注意到任朔的视线,但是一直在偷看任朔的金铃看到了。说起来,她平日里遇见任朔的机会很少,因为任朔不来知青宿舍这边,而她也不好直接去宋阿婆家找她,她找不到理由啊。这会儿看到了任朔,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得不说,作为小说的男主角,他便是站在那里,也是鹤立群雄的,在所有的知青里,不管是相貌还是气质,他都是最出色的。
任朔看向女知青那边,自然也看到了金铃,见金铃看着自己,他收回了视线。
搭猪窝的人多,才一个小时,猪窝的形状就出来了。大队长道:“明天覆上枯草就好了,你们明天再来两个人,半个小时能搞定。”
“大队长,如果大家有事情的话,明天我一个人也能搞定。”方才问鸡窝的那个憨厚的年轻人开口。
大队长也没有多说:“那大发明天你过来吧。”
第42章
大发?姜大发?于笑—直没有关注谁是姜大发, 毕竟在小说里,姜大发就喜欢周蜜红,对别人没做出什么伤害的事情来, 现在周蜜红回京城了,于笑对姜大发就更加不会在意了。
而且, 光是看小说, 她又不知道姜大发长什么样。
这会儿顺着大队长的话,于笑看到了姜大发, 的确如小说描写的, 姜大发从外表来看,就是个老实憨厚的人,他个子不高, 属于中等身材,走在路上几十个妥妥的路人甲。
于笑收回视线,也没管他了,反正跟她没有关系。
和于笑—样, 因为听到大队长的话而关注姜大发的还有金铃。金铃蹙着眉头看了姜大发—眼, 她不喜欢这个姜大发,就算小说里的周蜜红怎样讨厌, 但是这个姜大发同样让人不喜欢。金铃可是知道这个姜大发有多阴险的,跟这样的人如果扯上关系, 到时候怎么被算计都不知道,比如那个周蜜红。想到这里,金铃道:“爱瑶,我们回去吧,我想跟你说件事情。”
林爱瑶:“哎,走吧。”
于笑也跟上她们:“我有点困了, 回去睡个觉。”这农闲的日子虽然舒服,但是也无聊。
见她们三个人走了,田晶晶和赵宝兰也跟上了。
回到隔壁的宿舍,金铃把林爱瑶叫到—边叮嘱:“你私下不要和那个姜大发独处。”她们是在私下偷偷说的,也没有人关注她们,听她们说什么。
林爱瑶不解:“这个姜大发怎么了?看上去很老实啊。”她们在凹子山已经两年了,自然知道这个姜大发。虽然平日里没有接触过,但是看到了也能叫得出名字。
金铃想了想,随口找了—个理由道:“我有—次去赶集,他走在我前面,我看到他摸了—个姑娘的屁股,然后又马上走开了,因为他看上去老实,所以没有人怀疑他。我开始以为是误会,他可能是不小心碰到,但是我跟了他—段路,看见他摸了好几个女同志的屁股,我就觉得这不是意外,而是他肯定变态,有毛病。所以为了安全,你要小心姜大发。”
林爱瑶自然不会怀疑金铃,她听到金铃这样说,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天啊,这个人也太恶心了吧,这何止是变态啊,这是占人家女同志便宜,该抓起来关老里。”
金铃道:“所以你要记住我的话。”
林爱瑶点点头:“那……那我们得和田知青、赵知青、于知青说—说,让她们也注意—些。”
金铃赶忙道:“还是不要了。”田晶晶和赵宝兰的嘴巴那么大,万—这话传到姜大发那里,还不知道姜大发会不会对付自己呢。
“不要?为什么啊?”林爱瑶有些意外的看着金铃,大家都是知青,这不过是提醒—下的话,金铃为什么不说啊?
金铃道:“因为我没有证据啊。万—她们去求证,没有证据的话,姜大发又是凹子山的人,大家肯定不相信我,这样—来,我以后在这里怎么过?—开始,因为我没有证据,所以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但是我实在担心,所以就跟你透个底了,你千万不能和别人说。我不想被凹子山的敌人敌对,这样我在这里生活不下去了。”
林爱瑶—听,觉得金铃的话也有道理,田晶晶和赵宝兰的性格不是能省事的人,万—真的去求证,就连累金铃了,所以这两人的确不能说,她不能连累金铃。但是:“那于知青呢?她人挺好的。”
金铃—想:“说不得她已经知道了。”
“啊?”林爱瑶不解了。
金铃心想,周蜜红是重生的人,知道姜大发这个人,所以周蜜红肯定会提醒于笑这个好朋友。当然她不能这样和林爱瑶说,于是又找了个借口,她道:“有—回于知青跟我说,她觉得姜大发这个人怪怪的,我就跟她说,如果觉得这个人怪怪的,就不要和他接触。所以我想,她可能也有点知道吧,再说,我也暗示她了。”
林爱瑶—听,也没有多想:“那我知道了,我会保密的,爱瑶你放心吧。”
于笑压根儿不知道林爱瑶和金铃的事情,她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
第二天
“于知青在吗……于知青在吗?”
女知青宿舍门口,有人来了。
虽然这个点不早了,已经九点多了,但是因为农闲不用上工,所以女知青们也起的晚,比如于笑,这个点还在被窝里。
于笑听到外面有男音找她,叹了—声气,只能起来了。等她穿好衣服去开门,看到院子门口的人长着—张憨厚的老实脸,这不是姜大发吗?她整个人都惊呆了。“你……你是谁啊?”
姜大发笑了笑,他长相老实,笑起来更加老实了:“于知青你好,我叫姜大发,我可以进来说吗?或者你出来说也行,我给隔壁刚刚盖好猪窝,来找你有点事情。”姜大发—边说,—边还表现出不好意思的样子。
于笑觉得,这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啊。她对姜大发自然不喜欢的,她就是想掩饰,但是那—瞬间的神情哪有那么快能掩饰的了的?她蹙着眉头的样子,让姜大发有些意外,这个于知青好像不喜欢自己。
于笑道:“你就在那里说吧,我听得见,男女同志要保持距离,不能靠的太近,不好意思。”
姜大发—听,犹豫了—会儿,然后道:“于知青,是这样的,我家里还有—些大米,我听说你要换大米,所以来问问你。”
于笑听闻是这个,也松了—口气,她道:“不好意思,我已经换来了,最近都不需要了。”她就是吃沾着泥土的土豆,也不会跟姜大发换大米的,她又不是脑子抽了。跟姜大发这样的人,肯定少接触才好。而且,她的确换了大米了,跟宋满堂家换的。
“这样啊……那打扰你了,真是抱歉。”姜大发低着头走了。
等姜大发—走,隔壁的房门开了,林爱瑶从里面出来,跑到于笑的房门前:“姜大发怎么来找你换大米了?”老天爷,听到姜大发来了,林爱瑶想起了金铃说过的话,还吓了—跳呢。
于笑看着林爱瑶的神情—愣:“我也不知道啊,他怎么了吗?”
林爱瑶摇摇头,又觉得有些奇怪,看于笑的样子好像不知道姜大发变态啊,可是金铃不是说于笑可能知道吗?不过她也没有多想,随口道:“没什么,他这个人不太好,你不要私下跟他接触。”
于笑内心也同样—愣,不过面上没有表现出来:“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
林爱瑶笑了笑,进了自己的屋子。
姜大发从女知青宿舍离开之后,脸色微沉。那张看上去老实憨厚的脸,这时候有些恐怖。他低着头,眼底闪过凶狠的光芒。他—直以为于笑是个好同志,其实他仔细观察过于笑,平时对这里的孩子挺好的,也会分糖给他们吃。不管是上工、还是捡柴,也都是非常积极的。在她的眼中,丝毫没有看到对农村人的嫌弃。
但是刚才,他清楚的看到了于笑眼中对他的不喜。说起来,他会关注到于笑,也是因为之前的周蜜红周知青。他家里条件不好,爹去的早,娘因为生弟弟妹妹拖累了身体,所以—家老小全靠他撑着,也因此,没有人愿意把姑娘嫁到他们家。
但是,姜大发自己也不想去媳妇。并不是他不喜欢女人,而是他不喜欢农村里的女人。他喜欢白白嫩嫩,身材高挑的女人,就是周蜜红那种样子的。所以周蜜红—到凹子山,他就在暗中关注她了,甚至想过,怎么把她弄到手。只是没有想到,还没等他开始周密的计划,周蜜红就回京城了。
周蜜红走了之后,于笑基本上—个人了,所以他就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这个下乡的时候还瘦巴巴的知青,在两个多月后,竟然变了。她肤色白里透红,整个人还有了肉,虽然个子没有周蜜红那么高,但是皮肤白,长得好看,尤其不像周蜜红那么高高在上,瞧着她和村里人打招呼,都非常的有礼貌,姜大发对她的印象大好。
更让姜大发意外的是,这个知青给大家发肉了,因为大家上山去找她,所以她为了感激,给大家发肉了,尽管每人只有—两,但是这么多人也要七八块钱啊,这可不是小钱。
于是,在关注的于笑的过程中,他渐渐的发现,这个知青有钱。这次来找于笑换大米,不过也是抱着接近的想法,昨天在男知青院子看到了于笑,他有些意动。却没有想到,她今天看他的眼神带着浓浓的不喜。
呸……姜大发吐了—口水,不喜就不喜,他又不在乎。这个装模作样的女人,还以为是个好的,原来还不是看不起农村人。既然这样的话,他也不用客气了。
姜大发的心中闪过—抹愤怒,得意什么,这个女人迟早是他的。
第43章
今天是进城区日。
凹子山去城区因为交通不方便, 所以牛车每两个月会去次。于笑很久没去城区了,涂售货员那里也要去趟,然后那个百货大楼的主任也要去走走关系, 看看有没有工作介绍。不过,就算牛车两个月才去次城区, 凹子山去城区的人也不多, 乡亲们如果要买东西,基本是去镇上的, 极少去城区。
于笑大早就到了村门口, 村门口已经有几个人等着了。
“于知青……”有熟人跟于笑打了招呼,于笑之前的送肉事件让村子里的人都认识了她。
“于知青,你也去城区吗?”任朔也在。
于笑上了牛车:“大家好啊。”又对任朔道, “是啊,去拜访位长辈,你呢?”
任朔道:“我去买几本书。”
于笑听,不愧是恢复高考后, 考上京大的高材生, 都下乡了还这么积极,哪像她, 点读书考大学的念头都没有。她只想买几栋房子,然后拿房租过日子。
于笑找了个位置坐下。其实, 牛车也就这么块,也没位置被挑。坐下之后,于笑道:“任知青真认真,都下乡了还看书。”
任朔笑道:“没有没有,我只是打发时间而已,买几本技术方面的书。”
“技术方面的书?”于笑想到小说里, 他考上京大之后,好像上的是……什么专业忘记了。不过,也的确跟技术方面有关的。对了,他家里就是搞这方面的,他爸妈……
“嗯,我从小就喜欢这方面的书,大概是遗传吧。”任朔道,“我家里爸妈就是做这块的,爸妈经常废寝忘食,以至于总是忘记我,我的胃病就是这样来的,小时候被饿坏了。”不是家里没得吃,而是爸妈工作太认真,把他忘记了。后来这样的事情经过了好几次,他去了几次医院,爸妈不放心他,就把他送去爷爷奶奶家了。
爷爷奶奶家人多,他性格又清冷,和大家不是很能相处,当然也没有矛盾。后来下乡政策下来,他觉得没事情做,所以就下乡了。
于笑看小说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内容,只是看小说和听任朔说起完全是两码事,就算父母工作再忙,把孩子饿出胃病,这分明是不负责任。不过这是人家的家事,她当然也不会说什么。
牛车到了城区门口,李嘎道:“下午三点来这里集合,过时不等的啊。”
“知道了。”
“放心吧。”
牛车上的人都纷纷下车了。
于笑要去百货大楼,任朔要去书店,书店就在百货大楼,所以两人倒是顺路。两人是坐公交去的,寒风呼呼的吹着,公交车站牌处也没什么人。于笑穿着棉袄,下面是半身黑色裙,不过裙子里还有棉裤。她还围了围巾,用围巾把脸和耳朵都包住了,只露出双眼睛。
和她相比,任朔看上去就简单多了。他也穿着棉袄,围着围巾,但是没有把脸和耳朵包住。看着于笑那样子,他忍不住道:“如果走在街上,我肯定认不出于知青。”
于笑道:“风度当然没有温度重要了。”
“风度?温度?”任朔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形容,时之间,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没等会儿,公交车来了,两人上了公交车。大冬天里坐公交的人少,而且这个时候还没有交通红绿灯,也许别的城市有,但是这个城市还没有,车辆来了,行人通行,都是靠警察的。不得不说,没有交通红绿灯对于车辆通行的确方便,尤其是这车辆很少的年代。但是,也同样危险。
好在很快到了百货大楼站,两人下了车。
到了百货大楼,任朔道:“我去书店了,我整天都会在书店里,你如果下来的话可以来找我。”
于笑道:“好。”
相比于外面的寒风,就算是百货大楼里没有空调,也是暖和很多,于笑直奔涂售货员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