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一觉醒来,他穿越成了伯爵,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后,他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对贵族的憎恨,开始自发自觉的维护贵族阶级的利益,并且无师自通的就像他曾经憎恨的贵族那样用权势来欺压“杰克们”。
在故事的结尾,在杰克把曾经的梦中女神“上等人”爱丽也叫做下等人后,杰克的人格就彻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过来的是威廉伯爵。
约翰长出一口气,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
这篇文章花团锦簇表面下是静静流淌的冰川,绝大多数人只会被五彩斑斓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拥有高超的文化素养,拥有杰出的审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锐识破作者的诡计,拨开眼花缭乱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静幽深的冰川。
约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得的笑容。
他的视线停留在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路易斯,目光里蕴藏着滚烫的欣喜若狂。
这个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个天才!
很难想象这么出色的作品会是新人写出来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没有理由换个新笔名投稿他们报纸,毕竟他们报纸在稿费方面没有什么优势。
所以,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他对此没有信心,所以就投给了家乡的小报纸碰碰运气。
约翰深吸一口气,被这从天而降的馅饼给砸得头晕目眩。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好运气!
趁这个年轻的天才还没有出名前,把他笼络住,最好让他成为他们《孟松小说报》的王牌作家,约翰敢打赌,只要路易斯接下来的水准维持不变,路易斯一定会成为全国知名的大作家!他们《孟松小说报》也能从小城的三流小报,一跃在全国打响名气!
他站了起来,闪电一般冲了出去。
“主编!您去干什么?”
“我要去见能拯救报社的贵人!”
第26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6)
报社来人上门拜访时,乐景正在上学,威尔先生在上班。
所以约翰敲门的时候,家里只有玛莎太太一个人。
她推开门,疑惑地看着屋外气喘吁吁的中年男人,“先生,您找谁?”
约翰平复了一下呼吸,努力露出一个热情友好的朋友,“我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约翰,之前路易斯先生向我们报社投了稿,请问他现在在家吗?”
玛莎的表情更加困惑,“路易斯?我们家没有叫路易斯的人,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约翰连忙道:“路易斯是他的笔名,我没有找错人,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就是这里……”他从公文包里拿出投稿信封展示给玛莎太太看。
玛莎太太表情更加困惑,“这的确是我们家的地址没错……看起来不像是威尔的笔迹?而且我从未听他说起过这件事。”
约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也是常有的事,有的作者熟练掌握了好几种字体,可以随意更换笔迹,他没有告诉你,可能是不确定能不能过稿。”
玛莎太太被约翰也说的糊涂起来,真的开始怀疑醉心商业的丈夫其实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文学梦?
“我丈夫去工厂了,还没回来,您要不进来等一等他?”
约翰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道:“那就打扰您了。”
他现在开始后悔自己来的太过匆忙,没有买上一点见面礼,希望路易斯先生不会觉得自己太冒失。
威尔先生哼着歌从工厂回家后,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白人男人兴奋的冲了过来对他握手,“路易斯先生,我终于见到您了!”
妻子玛莎也责怪地看着他,“威尔,你怎么从没告诉我你还有一个文学梦?我不得不说,你写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亲爱的,你真的很有文学天赋。”
威尔:???
一番口舌后,约翰尴尬的发现他似乎找错人了。
“这不应该啊,信封上的地址明明就是你们家。”他用力的捏着信封,突然想起来又一个可能,“女士,您有没有儿子?我是说,这封信有没有可能是您儿子写的?”
……
乐景丝毫不知他那篇文章已经把编辑引到了玛莎家,他现在正在上体育课。
体育老师史密斯先生在体育课上举行了棒球比赛。
只是这次的分组却有点古怪,不是按照班级来分组,而是按照肤色来分组。
乐景他们队九个参赛队员中都是华夏人,而对手则是清一色的白人。
别误会,这倒不是史密斯先生种族歧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是在为明年和汤姆他们的棒球比赛做提前演练。
自从他知道了乐景他们和汤姆的赌约后,史密斯先生就主动的担任了华夏少年们的棒球教练,给他们传授棒球技巧。除了体育课外,在课下他也经常私下辅导乐景他们。
要想用一年时间打败棒球老手汤姆他们,乐景和他的华夏小伙伴们势必要付出更多努力。
让乐景欣慰的是,他的小伙伴们很多都格外拥有运动天赋。
季鹤卿出乎意料是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他投的球又快又好,角度刁钻,很难被击中。
而顾图南因为跑得快,所以很适合跑垒员的位置。
至于乐景,他的能力比较平均,是球场上的万金油类型球员,史密斯教练在综合考量过后,就让他当了一垒手。乐景得说,他喜欢这个位置,每次把球狠狠击飞出去,他都会觉得神清气爽,一些积蓄的压力也不翼而飞。
乐景他们的对手并没有校棒球队的人,只是一些棒球爱好者,所以这场比赛他们赢得还算轻松。
随着一声响亮的吹哨声响起,场外爆发出响亮的欢呼声。
乐景放下棒球棒,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露出一个兴奋的笑容。
他打出了本垒打!
他们赢了!
场外响起女生们的喝彩声:
“颜!干的漂亮!”
“你们真是太棒了!我为你们骄傲!”
史密斯老师骄傲地拍了拍手,兴奋道:“小伙子们,我不得不说你们进步很大,这样下去,我认为,你们赢得一年后的比赛,也不是没有希望的。”
乐景兴奋得和小伙伴们击了个掌。
“多谢您的教导!”“教练万岁!”
下了赛场,一个金发女孩迎了上来,红着脸递给了乐景一个白色的毛巾,“颜,给你,擦擦汗。”
美国男孩们爆发出起哄声,而华夏男孩大多羞涩地偷笑,躲躲闪闪看向两人。
乐景坦然从女孩手里接过毛巾,笑道:“谢谢你,玛利亚。”
叫做玛利亚的女孩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湛蓝色的双眸好似燃烧的氢气,清亮动人,此时里面氤氲着丝丝缕缕的好感。
这个女孩喜欢乐景。而她并不打算掩饰。
乐景余光不出意料看到了汤姆气到扭曲变形的柠檬脸。
他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真是狗血的感情纠纷啊。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汤姆喜欢玛利亚,霸凌乐景,所以玛利亚讨厌汤姆,想要帮助同学,然后对乐景萌发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汤姆越发讨厌乐景,更加针对乐景,然后玛利亚更加讨厌汤姆,更加喜欢乐景。
如此,就是恶性循环。
又或称为——小学鸡是如何注孤生的。
玛利亚是个好女孩,乐景不愿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感来打击汤姆这个仇敌,所以他礼貌的与玛利亚到了别,和小伙伴们一起离开了。
刚刚离开玛利亚的视线,乐景他们不出意料就被醋火中烧的汤姆领着小弟们围了起来。
顾图南和季鹤卿冷着脸,握紧拳头,打算给汤姆好看。
汤姆愤怒瞪着乐景,扬起了拳头,“不许靠近玛利亚!”
乐景忍不住用看傻子的目光怜悯的看着汤姆,“你想要玛利亚更讨厌你吗?”
汤姆身体一僵,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你这个卑鄙小人,你都和玛利亚说了什么!”
乐景双手环胸,几乎想要笑出声了——他也的确笑出声了,他可没有好心到要提醒这个种族歧视的小学鸡如何讨取玛利亚欢心。
他只是抬起下巴,像个恶毒反派那样说道:“我要是受伤了,玛利亚会不会探病,照顾我呢?”
汤姆的脸色又青又白,好不精彩,举起的拳头也慢慢放下了,他恶狠狠的瞪着乐景,自以为明白了他的诡计,“阴险卑鄙的家伙,我是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的!我们走!”
望着汤姆他们气势汹汹离开的背影,华夏小伙伴们笑成一团。
乐景耸耸肩,告别了其他人,与顾图南季鹤卿他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一场棒球比赛下来,他的肚子早就饿了,不知道玛莎太太中午做了什么饭,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
威尔宅此时正笼罩在一片疑云中。
约翰、玛莎威尔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起瞪着桌子上的那份稿件,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疑惑。
这封从威尔家寄出来的信却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写的。
玛莎突然想到了一个有点不可思议的人选,她问丈夫:“会不会是颜、顾或季他们中的一人?”
约翰精神一震,急切问道:“他们是谁?”
“不可能是他们。”威尔对约翰解释道:“他们是从华夏来这里学习的留学生,寄住在我们家,他们刚来美利坚不过四个月,怎么可能会写出这么优秀的英文小说?”
威尔也是看过这个投稿的,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新人作者,他还以为是哪个大作家的作品呢!
如此辛辣的讽刺和精妙绝伦的构思让威尔拍案叫绝,必须是对西方社会拥有很深的洞察力才能写出的,三个刚来美利坚四个月的东方少年怎么可能会写出这样的杰作?
于是事情再次陷入僵局,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门锁的窸窣动静。乐景推开门进屋后,就看到这诡异的一幕。
顾图南疑惑问道:“来客人了吗?”
乐景的目光停留在桌子上那个熟悉的信封上,他自然地从桌子上拿起信封,有点沮丧,也有点惊讶:“我被退稿了?”
这《孟松小说报》的编辑眼睛是瞎了吗?
由他自己来说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与这个报纸往期刊登的作品相比,他的小说的质量算得上上乘了,这样他们都看不上?
乐景突然觉得气氛好像有哪里不对。他下意识抬起头,对上五双震惊的眼睛,其中以那个陌生中年客人的目光最为震惊。
乐景:“?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约翰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瞪着眼前的东方少年,他在说什么?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他写的?!
一个东方人?
他站了起来,大惊失色:“《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小说是你写的?!”
乐景狐疑地看着他,“你是?”
“他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是来拜访《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路易斯的,想要谈谈稿费。”威尔神情恍惚地解释完,不敢相信的追问乐景:“这篇小说真是你写的?”
乐景点了点头。
季鹤卿顾图南好奇的看向乐景手里的信封,“你写了小说?还向报纸投稿了?”这对他们来说可是第一次听说的新鲜事。
他们离开上海时,上海刚刚成立第一份商业报纸,给报纸投稿这件事很罕见。
等到了美国,他们又拼命学习,现在的英语仅限于平时交流,阅读英文书籍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和他们一起来到美利坚的小伙伴现在竟然已经开始写英文小说了!而且还被主编看重,想要刊登在报纸上!
顾图南和季鹤卿惊异的看着乐景,脑海里只浮现了两个字:妖孽。
威尔现在头昏脑胀,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一个刚来美国四个月的东方男孩的处女作就如此优秀,上帝啊,你在颜出生的时候到底亲了多少下他的额头?
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但是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颜是个天才!他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约翰现在觉得自己仿佛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拼命尖叫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就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如此优秀的英文小说,他是怪物吗?另一个人在冷静的考量要如何说服路易斯为他们杂志社长期供稿。
路易斯是东方人又有什么关系?他是知道很多人对东方人有种族歧视,但是他认为路易斯的小说可以超越一切歧视和偏见!优秀的作品本身就是一切通行证!
约翰一边思考一边组织语言,“路易斯先生,我很欣赏您的小说,所以才想来见你一面,老实说,我真的很惊讶,我完全没想到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出色的西方背景的通俗小说,我敢说这在美利坚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乐景懒得跟他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问道:“谢谢您对我的赏识,只是不知道你们报纸的稿费是如何计算的?”
约翰露出一个商人般精明的笑容,“一般的作者我们会给他每行15美分的稿费,但是您这篇文章实在是太优秀的,我们愿意给出每行20美分的稿费。”
每行20美分,乐景全文不到一万字,大概能有一千多行,差不多有两三百美元。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这时候一名普通工人的年薪才不过三五百美元。
乐景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对方半年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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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价钱太低了吧!”威尔不满道:“我听说,罗兰特的稿费都是一个字一美元的!”
“罗兰特那是全国闻名的大作家!这已经是全国顶尖的稿费了!”约翰笑着给乐景画空饼:“当然,我相信以您的才华,您早晚可以成为像罗兰特那样伟大的作家,到时候我们报社也可以开给您一个字一美元的稿费。”
乐景对这个稿费还算满意,毕竟他是新人,而《孟松小说报》也展示了他的诚意,所以他在没有打响名气前,他很乐意继续在他们报纸刊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