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美国南北战争刚刚结束,社会传统思想收到了极大的冲击,社会上也开始出现了一些为女权发声的女性活动家,此时的美国正处于新旧交替的社会转型期。
所以简奥斯丁笔下的姐妹们在十九世纪并不是只有结婚这条出路。在乐景看来,起码在《傲慢与偏见》结尾都没有嫁出去的“书呆子”玛丽,完全可以去女校当老师,在婚姻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乐景轻快地在雪白的稿纸上写下新小说的名字——《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故事发生在美利坚新泽西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这个家庭有四个女孩子,她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她们暂时都无法结婚,而故事就是由此展开。
乐景想要探讨的就是十九世纪的女性在婚姻以外的其他出路,其中不乏理想主义的色彩,但是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要向这个时代的女性展示何谓女性自由独立的灵魂。
如果他的作品能鼓励一些女性大胆走出家门,去接受教育和努力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的话,那么他的这部作品就是有价值的。
……
周一乐景走进教室的时候,正好撞见汤姆手舞足蹈的和小伙伴们安利自己作品的场景。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你们一定要看!”
“作者路易斯虽然是个新人,之前没有什么作品,但是他是个天才!我敢打赌,未来的通俗小说界里一定有他的名字!”
小伙伴三三两两表示:“这篇小说我也看过,的确是精彩的故事!”
“真的假的?这么好看吗?《孟松小说报》的故事都好无聊,我们家从不订这份报纸。”
汤姆立刻从书包里翻出来这期《孟松小说报》,塞给质疑的小伙伴:“快看快看!你看了就知道了!不好看我是你儿子!”
突然,他的余光察觉到乐景的到来,立刻横眉冷对:“猪尾巴,看什么看!小心我揍你!”
乐景只要一想到汤姆这么悲惨,他就对他的小学鸡种族歧视行为报以极高的容忍态度了。
所以他破天荒地对汤姆露出一个堪称和善的笑容,“未来无论发生什么,希望你都能不丧失生活的希望,勇敢地活下去。”
汤姆:???
“你有病吧!”
乐景当然不会和小学鸡对骂,他和一旁正在憋笑的季鹤卿和顾图南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三人一起沉默地在座位上坐下,齐齐低头笑出了声。
汤姆:???
他冷哼一声,懒得和这些神经病计较,继续给小伙伴安利自家心爱的路易斯大大的作品:“哇靠,我给你们说,这篇小说写的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路易斯是不是贵族啊,怎么对贵族生活这么了解!那个西班牙伊比利亚黑猪到底是什么味道啊,我好想尝一尝啊……”
乐景但笑不语,他虽然不是贵族,但是他采访过真正的贵族,所以对贵族的生活还算了解。
……
乐景算是直观认识到了自己写的《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在学校里引发的轰动效应。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刊登的第一期报纸,观者寥寥,只有汤姆等几个安利者拼命向同学们安利这个作品。
等到第二期,学校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已经变成了几十个人,课间时,乐景经常能听到相关讨论声。
然后等到第三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经过几天的发酵,《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在学校内的影响力以几何状扩张,几乎整个学校的男生都在谈论这个作品。
男孩子们羡慕《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里杰克逆天的好运气,可以一步登天从流浪汉变成挥金如土的贵族,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让乐景吃惊的是,竟然也有很多女生也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她们看待小说的角度不太一样,她们喜欢的是杰克和伊丽莎白罗曼蒂克的爱情。
她们认为杰克慷慨大方,机智勇敢,对伊丽莎白温柔体贴,是一个好丈夫人选。
在最初听到如此论调后,乐景忍不住插话问道:“可是杰克之前明明喜欢爱丽,后来却又移情别恋伊丽莎白,在和伊丽莎白交往的过程中,还会和女仆调情,这样花心的男人算什么好丈夫呢?”
乐景的话引来这些女生们异样的眼神,她们似乎没想到乐景一个男生看待问题的角度如此……奇妙。
一个出身优渥的大小姐如此理智说道:“男人私下里有情人很正常呀,更别说杰克现在是贵族,在贵族男人中杰克已经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但是情人是情人,只要对妻子温柔体贴,给予妻子尊重和体面,那么就是一个好丈夫人选了。”
大小姐的言论迎来女生们的附和声。
还有女生说:“爱丽如此放荡不检点,是一个坏女人,还好杰克及时认清了她的真面目,选择了和门当户对的伊丽莎白结婚,伊丽莎白贞良贤淑,贤惠大度,会是一个好妻子的。”
乐景一时有些默然。
作为男性,他此时的感受颇有些微妙。
诚然,以这些女生的言论出发,他这个男性是个既得利益者,实在不应该得了便宜还卖乖,产生不满。
但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告诉他,这是一种错误畸形的观念,起码如果乐景哪天要是抽风对亲妈江海洋女士说这种话,是要被江海洋女士爆锤的。
他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女性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啊。
他的新作品一定要尽快刊登,以后但凡能纠正一个女性的观念,那么他也算写出了有价值的作品。
……
让乐景没想到的是,就连学校的老师也开始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津津乐道起来。
在写作课上,历史老师伊恩安德鲁竟然拿出了《孟松小说报》,问他们:“你们有谁看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小说吗?”
班级里的立刻炸开了锅,兴奋的书迷们开始七嘴八舌的向老师说起这部作品,重点不在乎“爽”“新鲜”“刺激”几点,伊恩.安德鲁听完表情莫测,拍了拍手,示意教室安静。
他带上眼镜,不紧不慢地说:“我也很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同学们不一样。”
“几天前,我向《今日评论》投稿了一篇针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书评,侥幸刊登了,不知道诸位看过没有。”
乐景一怔,他听说过《今日评论》,这是孟松城内又一家报纸,上面主要刊登书评政论,是孟松老牌报纸,逼格比廉价小报《孟松小说报》高多了。
班级里的学生都纷纷摇头,这个年纪的青少年谁会去关注政论报纸呢?
于是伊恩就从公文包里抽出来一张报纸,推了推眼镜,“我给你们简要念一念我的书评。”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故事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讲述的是一名流浪汉突然变成英国伯爵后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这是一个很爽快的故事,但是在其爽快表象下却是一个悲剧内核。”
“这个故事其本质抨击的是阶级对人性的扭曲和同化,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维持自己的地位,关上社会的上升通道,让自己的特权地位可以千秋万代延续下去,所以从来不要寄希望于特权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
“当杰克把自己爱慕的女人称为下等人后,我感到一阵阵悲哀,为杰克的死去,也为威廉伯爵的苏醒,此时的杰克和威廉伯爵在灵魂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杰克这个无产阶级变成大贵族大地主,他堕落的程度之快超乎我的想象,我认为杰克堕落的原因是他还未明白阶级斗争的本质……”
伊恩.安德鲁说的话太过深奥,班级里同学都听得迷迷糊糊的,特别是汤姆,都快听睡着了,乐景是班级里唯一听懂了的那个人。
不仅听懂了,他还感到一阵心潮澎湃,忍不住将敬佩的目光投向了这个伟大的先行者。
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小说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小说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小说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小说,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小说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小说!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不同题材,而且呈现出不同流俗的构思和天才般的剧情安排,让约翰这种对爱情小说不感兴趣的男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并且真的开始忧心女主角艾米丽的命运。
可以想见这部新小说刊登后会多么受读者们欢迎。
他这次真是挖到宝了!
如果是路易斯的话,他已经蹉跎了十年的梦想说不定真的能实现!
所以约翰立刻向乐景提出了《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出版一事。
“出版?”乐景惊讶,“这么快?”
“趁现在有热度,当然要趁热打铁啊。”约翰美滋滋地说:“你知道现在编辑室收到了多少读者来信抱怨买不到报纸吗?现在如果出版的话,我敢保证,一定会卖脱销的!”
能多一条赚钱的途径乐景怎么会不乐意?
他精明问道:“你打算印刷多少本?定价多少?我能收到多少版税?”
约翰道:“初版先印刷三千本试水,每本定价1.5美元,版税的话,初版版税一千美元,如果再版的话,我会给你增加版税。”
这已经算是一个很慷慨的价格了。
约翰承担了后续可能的滞销风险,刨除印刷成本,以及给书店老板的抽成,在支付了乐景的版税后,他甚至有可能亏钱。
乐景真的有点惊讶了。
他在后世可没少看资本家剥削作家拖欠稿费,甚至剥夺作家的版权让作家摇身一变成为“枪手”的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像约翰这样全心全意为作者服务的老板可谓是凤毛麟角。乐景作为记者,当然知道商业报纸的是盈利为目的,约翰如此行事似乎有点不符合常理。
乐景这么疑惑了,也这么问出来了。
约翰耸了耸肩,坦然道:“路易斯,我当然也不是慈善家,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很看好你,我认为,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
乐景疑惑道:“什么梦想?”
约翰注视着乐景的双眼,有那么一瞬间,这个秃顶中年男人的眼中燃烧着少年般炽热明澈的火焰,“由我作为编辑,亲手培养出来一名举世闻名的大文豪,然后让我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有影响力的通俗小说报。”
乐景沉默了。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野心。
“为什么对我这么有信心?你就不怕我江郎才尽吗?”
约翰笑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大概是我身为编辑的直觉吧。”
他语气笃定地仿佛在说一个毕竟会实现的预言:“直觉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让你从东方来到美国,安排了你我的相遇,就是要让我们互相成就,你会在美国文坛声名大噪,成为大文豪,而我的事业也会因为你而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