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正好,洗手,拿上你自己那碗。”孙蓁蓁端着两个大碗,在看到孙彬彬后直接说道。
宠孩子是不可能宠孩子的,二妮她都帮忙,凭什么一整天光读书什么也不敢的孙彬彬就能坐在那等着吃?
这个家谁也没闲着,唯一可以不用干活的人,只有八个月的小毛毛有这个特权,其他人,想的美。
“哦,好。”孙彬彬先是愣了一下神,很快就屁颠屁颠的过去端碗,总的来说,他被教养的很好,并不是那种有少爷脾气的孩子。
阮氏看着最张了张,最终也没说什么,默默的抱着孩子跟着走。
八个月的孩子其实已经可以适量的吃一些主食了,只可惜,今天是没有她的份,毕竟无论是兔子肉还是其他的,都不适合她吃,太难了……
小家伙坐在娘亲的腿上,疯狂流口水。
太折磨人了!
孙彬彬和二妮老老实实的坐着,然后孙蓁蓁给两人个子夹了一筷子兔子肉,给面条淋上汤汁,两人便开始吃面,第一筷入口,两人那相似的小脸同时放出光彩来,然后开始埋头苦干。
这吃相……
你们两个可以冷静一点吗!
不过阮氏在尝了一口以后,也没空去管两个小的,可怜四娃都快成夹心饼干里的夹心了。
风卷残云之后,孙蓁蓁觉得他们家的人完全是贯彻了光盘行动的口号,这盘子比脸都干净。
“大姐做的太好吃了。”二妮抱着肚子,有点撑到了,不过还没忘记吹孙蓁蓁的彩虹屁就是了。
“是肉好吃,还是我做的好吃?”孙蓁蓁没好气的问道,这小丫头,跟了她一天,这性子开始活泼起来了,平时就跟个隐形人一样。
“大姐做的都好吃。”二妮认真的回答道。
“对,大姐做的都好吃。”孙彬彬也跟着点头说道。
严格说来,这龙凤胎长的不说一模一样吧,也有个七八分的相似,特别是两人表情一致望着你,怎么看都好笑。
她算起来,也有了养崽的乐趣。
饭后的碗碟阮氏想洗,被孙蓁蓁拒绝了,她啊,还是带孩子算了,那小家伙孙蓁蓁可招架不住。
要说孙蓁蓁喜欢孩子,抱歉,她对熊孩子是一点都不喜欢,也就孙家这对龙凤胎,乖巧听话的二妮,打小就稳重孙彬彬,加上孙家突遭此难,但凡有点熊孩子苗头出来,也被扼杀在了萌发的摇篮里。
任性这个词,在他们身上根本不可能发生,有的也只是提早的长大。
第6章 开饭了
到了天黑以后,只有孙彬彬房内点燃了烛火,家里还有点亮光,阮氏早早的就带着小毛毛睡觉了。
七岁的小崽不过才刚启蒙,孙彬彬却是不同,从三岁起便跟着孙父读书开蒙,别的不说,孙父学问还是很好的,年轻那会也是小有才气,要是兄长没意外过世,现在还过着富余的生活。
孙彬彬认真的练字,小小年纪已经能看的出毅力,只是手腕的力量还太稚嫩了。
她则是在一旁教二妮认字,小家伙别看从没读过书,记忆力却是很不错的,基本孙蓁蓁教的她都记得,剩下的就是练字,握着二妮的小手,一笔一划的带着,让孙彬彬很是羡慕,大姐可从没对他这么耐心过。
加上七岁以后,男娃和女娃也不好接触太多,更是不可能。
大概练了有半个时辰,孙蓁蓁就带着二妮回去,回头还不忘记嘱咐一句,“赶紧休息吧,仔细伤了眼睛。”
这是句实话,古代这照明没有现代好,近视的几率也高,特别是这些读书人,眼神不好的多了去了,配眼镜可是很费银子的。
那水晶打磨出来的眼镜,那是普通百姓买的起的吗?
不要以为古代就没有眼镜,只是成本太贵,不是谁都能用的起,孙蓁蓁就记得孙父有一副,除了造型丑点没什么毛病,肯定不会像现代那样好看,也不是很方便佩戴。
她可不希望孙彬彬小小年纪就近视了,他们家现在穷的响叮当,买不起水晶眼镜。
送二妮到房门口,让她洗干净了睡觉,孙蓁蓁才回了自己的房间,如今她的床几乎就是个摆设,小腿一盘,压根用不上被子,挺好,叠被子这过程也省了。
让她惊喜的发现,还是她那个陪嫁玉佩,在经过前一天的吸收后,孙蓁蓁就将那玉佩丢到了灵泉里,到了晚上取出来,意外的发现,这玉佩里的灵气居然开始充沛起来,竟然还可以充灵气进去?
这不就是现代的充电宝?
对目前贫穷的孙蓁蓁来说,这简直无疑就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毕竟要买这样的玉佩,卖掉十个她,暂时也是拿不出来的。
只要让她可以打开更多的随身空间,里头丢在那的东西就能取出来,那都是她千年来的积蓄。
痛心,现在只能打开个小小的泉眼,距离打开她的继续还很遥远,更不要说里面养着的灵兽灵禽,眼馋!
就后山打到的兔子,吃起来干巴巴的不说,还没滋没味的,这个时代许多的调味料都还没有,食物中又不带灵气。
也就他们家那三个没吃过啥好东西,才会这么的捧场,吃的别提多开心了。
不过她准备家里的菜地浇水也放了点灵泉水,以后吃蔬菜能带点灵气,不吃的菜叶拿来喂小兔崽,正好改善兔子的体质,充满灵气的肉质鲜美多汁。
在山里溜达了一圈,哪怕只借着月色,她就跟逛自家花园一般溜达,这个时候有不少的小动物出来,正好一抓一个准。
顺便再摘些野果,幸运的还发现了一棵人参,就是小了点,不过她不嫌弃就是了。
背着满满的一箩筐回家,天色都还没亮,一路上没遇上一只不长眼的猛兽,对此孙蓁蓁还是挺遗憾的,毕竟猛兽的毛皮它值钱啊……
怎么就没有呢?
要让孙蓁蓁亲自去找,也是不太现实的,深山里树枝繁茂,刮伤了衣服她可没钱买新的。
这要是换了以前,她哪里需要考虑这个,都是让穷给闹的。
回到家找了个盆,将那人参种了进去,再拿土给埋上,浇了点灵泉水她就不去管了,反正最差也是个人参能换点前,要是连灵泉水都救不活,那可真的是死的透透的了。
将野果放到厨房里拿稀释的灵泉水泡着,不然她真的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作为现代人,在她看来家里几个人身体状态都有点糟糕,营养不均衡,难怪古人寿数都不长。
家里一团糟的情况下,能过的好才叫怪了。
不过有她在,会慢慢的好起来的,最起码把弟弟妹妹还有老娘养的白白胖胖不是问题。
因为又抓了些活物回来,之前的鸡就可以杀了吃,不光二妮他们,就是阮氏也是亏空的厉害,需要好好的补上一补。
阮氏在大早看到长女又是一惊,病好了以后如此勤快,只是阮氏也没多想,毕竟是自己的亲闺女,本身阮氏也不是那种多疑的人。
“母亲,今早我做了鸡丝粥。”孙蓁蓁见阮氏进来,当即笑着打招呼说道。
“鸡?”阮氏立刻想到了之前长女说捡来的,她还想着说不定能养着下蛋,没曾想,已经成了鸡丝粥。
“嗯,我煮了一罐鸡汤给你们补补,用剩下的鸡肉老的部位做了鸡丝粥,一会就好。”孙蓁蓁要不是觉得鸡腿鸡翅他们会爱吃,她一点都不想留下,都丢进粥里头去。
“你才是该补补,大病初愈,也没给你做顿好的。”阮氏心疼的说道,大病初愈的人,却要为一家老小操劳,这可是她娇养了十三年的闺女。
“母亲,我身体好的很。”孙蓁蓁自认为自己的身子骨,觉得是全场最佳,特别是炼气一层后,健步如飞不说,拳打老虎都不是问题,只可惜一直遇不上。
要是能遇上,一百两卖掉也不是问题,说起来,想买她家酒楼的家伙真当他们好欺负,一百五十两?
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百五十两还想买酒楼?脑子进水太多了吧。
孙蓁蓁每天空闲的时候,都会在房内写写画画,用的不是毛笔,用的纸,也是她家弟弟练习的废纸,拿着烧下来的炭条,然后写写画画,毛笔虽然她也会用,总归不如铅笔顺手。
目前没条件做铅笔,炭笔也是可以接受的,她画的就是自家酒楼,汴京城内酒楼众多,特别是九桥门那块,走几步那就是一家酒楼,当然大酒楼的话也就那么几家,以前他们孙家也是有的,只可惜孙家除了最开始搬来汴京的那一代,后来的子嗣做生意是越来越不行,那酒楼也就越变越小。
到了孙蓁蓁祖父那代,就剩个两层的酒楼,在九桥门那一代也算是中上的,比上不足,比下那还是有余的。
因为对酒楼有特殊的感情,孙父哪怕赔光了别的财产,这酒楼还是保存下来的。
可惜的是剩下的老弱妇孺哪一个会做生意,里面的掌柜伙计厨子,早就都跑的一干二净。
不过对孙蓁蓁来说,这样也好,她白天写写画画,晚上修炼,再去山上摸点东西,给自己准备一些启动资金。
早上起来的孙彬彬和二妮开开心心的,每天都有好吃的,不像之前,阮氏哪有什么精力做饭,基本都是随便对付一口算了。
对两个小孩子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却又因为突遭家变,根本不敢提及。
现在孙蓁蓁病愈,简直让两个小孩乐开了花,天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就是去学堂,孙彬彬都积极了不少,因为他每天早上和放学回来,都能吃上好吃的。
对小孩子来说,无非就是玩和吃这两件最为幸福的大事。
孙家村鼓励孩子上学,基本学堂是不收银子的,因为老师的薪水,直接是由族中统一出的银子,所有村里想要念书的孩子,都可以去上。
但终究会去上学的人不多,大部分的家庭为了吃饱饭就够忙活的了,家里的年纪大的小娘子看着弟弟妹妹,为什么还要送去学堂。
上学不花钱,可笔墨纸砚,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按照道理,孙父才过世半年多,不该吃荤,但是这家里一家子都是老弱妇孺的,要是不吃荤食,这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不过这边对守孝的要求并没有那么严苛,就是普通老百姓,顶多这守孝的三年里,不张贴对联,不穿红的衣服、不要有不良嗜好,他们家就这么几个人,能有什么不良嗜好。
只是要重开酒楼,她自己的话或许不方便出面,请个靠谱的掌柜还是很有必要的,之前从他们家酒楼跑掉的,那就算了。
孙蓁蓁问过阮氏,他们家的酒坊虽然没了,但是经营许可证还是在的,那是先帝赐予他们家的,除非皇家发话,否则谁也夺不走。
这么一说,还觉得孙家祖辈还有点厉害,毕竟是出过一位贵妃的,当初孙家祖辈协助赵氏,带着孙家族人跟随来到汴京定居,先帝那时候还不是皇帝,一眼便相中了当时的孙家娘子,后更是接入宫中,孙家一时风光无限。
孙家小娘子入宫没有多久便封为贵妃,就是现在的皇帝的母亲,也要避让三分。
可以想象当时的孙家在汴京是什么样的地位,只可惜红颜薄命,于太平兴国八年这位贵妃就香消玉殒,短短的六年时间。
孙家迅速跌落神坛,孙家的家主也就是贵妃的父亲大受打击,萎靡不振,当机立断的将家产分了几分,孙蓁蓁的祖父就分到了一份,作为家主的幼子一直被照顾,做生意的手段虽说没有很厉害,却也不至于像孙父那般被人哄骗了去。
从此以后巨贾一方的孙家,分崩离析,再也无人提及,也是令人唏嘘。
第7章 喝粥了
孙蓁蓁对此十分的怀疑,这孙贵妃真是先帝的真爱?
这完全就是个靶子吧?
反正在她看来,这先帝挑选孙家女进宫目的就不单纯,怕是孙家也看的出来,只是被权力蒙蔽了双眼。
本来古代的女子地位就不高,甚至可以被当成货物送人,进宫成为贵妃,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
只可惜,风光了没几年人就没了。
怕是贵妃亲爹也是明白了道理,才散了家财,最起码不那么显眼,能保住一个是一个。
最终,也没保住几个。
最是无情帝王家,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那先帝用事实来让所有人明白。
目前来说,孙蓁蓁要做的是让自家酒搂先起死回生,最起码让一家子过回温饱不愁,她光看现在家徒四壁的家,就忍不住担心,他们一家真能平安的度过这个冬天?
显然是够呛的,比起重开酒楼,孙蓁蓁确保一家人的生活,才是当前最大的任务。
不然她早就进山去打猎,换点重新装修的银子还是容易的,可接下来呢?
孙蓁蓁其实从原身的记忆里看了全程,总是有点怀疑,是不是有人在针对孙家,否则怎么能败的这么快。
只可惜,作为女儿家,她可以获得的讯息实在是太少了,就算怀疑,也没什么实质的证据,还是自己不够强大,才会处处挨打。
孙父太过死板,摆明了不是做生意的料,估计也是败光了家产郁结于心,才会久病不愈,最后丢了性命。
好在家里几个孩子都不太像孙父,哦,原身有点像,不过现在已经换成她了。
“大姐姐,这是什么呀?”二妮蹲在破花盆旁边,好奇的望着那长的茂盛的小绿叶问,上头还有红东东的小豆豆。
“哦,人参。”孙蓁蓁看了一眼后随口回答道。
“人参?”二妮眨巴眼睛,认真的看着那花盆里的植物,别的不说人参二妮还是听过的,父亲生病的时候,她就听说起过,人参很贵,家里都要没银子了。
“嗯,等养一养,那去卖了,给你买头绳。”孙蓁蓁摸了摸二妮的小揪揪说道。
这小丫头年纪还太小,头花什么的根本戴不了,她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还有卖那种头绳的,只是颜色并不会太多。
“不买头绳。”二妮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想要什么?”孙蓁蓁还以为她不喜欢,不禁问道。
“给哥哥买笔,给妹妹买香糕。”二妮掰着手指说道,她记得孙彬彬的毛笔已经不太好了,还记得阮氏说过,小毛毛可以吃泡软的糕。
“傻孩子,都会买的,我是问你想要什么?”孙蓁蓁笑着揉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说道。
“那,那我想要一块饴。”二妮忍不住舔舔嘴角满是期待的说道。
“这简单,等回头我给你做比那个更好吃的。”孙蓁蓁只觉得小家伙是真的太可爱了,突然想到了,小孩子馋糖,别的不容易,做点麦芽糖,应该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