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梅之前反对不让取消早餐,可这些天下来,她也晓得,的确是很累,尤其是软软,比他们都累。
“我同意!”
她们都同意了,其他人更没什么话说,尤其是这改变对他们很好。
“还有,我们得再招一个服务员,小红一个人忙不过来,后厨这边,绍元哥现在可以胜任了。”
小红连忙说她有个朋友想来试试,她朋友小学毕业就没上了,去国营单位有学历要求,她去不了。
“可以,你把她带来先试试,不过提前跟你说好,到时候如果她做的不好,我是不会看你的面子,把人留下,所以你最好跟她说清楚,来了就要好好干。”
阮软的话一出,小红立马惊喜地点头,“你放心,她干活特别麻利,还特别爱干净,她早就羡慕我能来小馆上班,我要是跟她说了,她肯定特别珍惜这次的机会!”
阮软笑了笑,小红的保证也只是她的保证,没看到人,她也就只能信一半。
第二天,大家一听,阮家小馆以后不卖早饭了,都哀嚎声一片。
阮家小馆的骨汤粉面,小馄饨,羊肉粉面,陪伴了他们多少个早晨,可以说,早上起床的动力都是阮家小馆给的,这下没了,以后他们早上吃什么?
“请大家理解下,现在的确是忙不过来,增加了晚上的大厅营业,我等于一天醒来之后就得待在小馆,当然我不是在抱怨,能给大家做好吃的,我也很开心。
但是为了阮家小馆能够长远发展,我还是不准备再继续卖早餐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不收大家钱,免费送给你们吃,就当是谢谢你们这么久对阮家小馆早餐的支持!
还有,请大家也不要灰心,只要我们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周围还是有很多好吃的早餐,当初,大家不也是这么把阮家小馆挖掘出来的!”
大家原本听到阮家小馆以后没了早餐,心里还有些失望,再一听小老板的解释,外加她说请大家吃早饭,又有些不好意思。
小老板才多大,联想到自己的孩子,这个时候可吃不了这些苦,早中晚的确是有些太累着她了,再说了,以前不也是只开两餐,现在依然是,只不过把早餐改成了晚餐,能理解!
“不能让小老板花这个钱,我们要买单,不让我们给钱,我们就不吃了!”
众人都不让阮软请客,阮软也不想让他们吃亏,索性把中午才开始卖的年历卡拿出来,让大家购买。
这一举动瞬间压下大家心里的遗憾,各个都很高兴。
阮软看着他们的笑脸,心里很无奈,果然,花钱会让人心情变好。
下粉下面已经由孙绍元负责了,阮软搬了一个小木凳,在地上摊了一个麻袋,放着大木桩案板,拿着砍刀咚咚剁排骨。
排骨是由肉联厂直接送来的,她也很意外,肉联厂长夫人竟然亲自上门送排骨,她之前都是跟卖肉的门市部订的,可能是她要的太多,引起了肉联厂的注意。
那厂长夫人还留下了单位电话,让她每天提前一天告知要什么部位的肉,要多少,第二天他们送门市部,顺便把肉送过来。
无论如何,这样真的是方便了很多,她也检查过,肉上都有质监部门的蓝章,肉也很新鲜,索性就收下了这个人情。
开门做生意,人脉也很重要。
阮软一干在这种重复性的事情,就很容易想东想西,而在外人看来,小老板刀法厉害,一心只在剁排骨,两耳不闻店内事。
“看来今天中午有排骨!”
“你没看见孙姐在黑板上写的,今儿要上新菜天府酱排骨!”
“天府酱排骨,一听就好好吃!”
“你这话说的,小老板做的菜哪有不好吃的!”
……
这些阮软都听不见,她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剁完一根又一根,排骨像是拿尺子比过的,每块大小都差不多,瞧着像极了一块块麻将,堆在那里。
她动作很快,等着孙绍元卖完早餐,她差不多剁了一大半,剩下的,她拿白色的纱布包好,下午再剁,因为是晚上要卖的,泡一天,肉会不好吃。
“歇一会儿?剩下的我来。”孙绍元搬了一个大盆子,也搬了个大木桩案板过来剁鸡肉。
今天的套餐是,天府酱排骨+麻婆豆腐+松仁玉米+辣子鸡。
都是需要解刀的菜。
阮软没拦着他,她把排骨泡在水里,又开始弄玉米。
突然她还好心情的把收音机打开,听着里面的音乐磁带,孙绍元是第一次听到软软还有这样的磁带。
他不免多问了句,“这磁带哪儿来的?”
阮软切完一个玉米,又拿过一根,“季远送的。”
想到他这个小傻子,阮软忍不住笑了下。
年底又忙的见不到人,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在各自领域努力发展,努力发光。
有句话咋说,没见面的日子,都在好好工作!
孙绍元却震惊了,季远送的?“他为什么送你这个?”
“他呀,他不是每个月都给我买英语磁带嘛,这盘是他被音像店骗了,挂羊头卖狗肉,阴差阳错给了我,我觉得还挺好听的,是不是很好听?”
孙绍元嘟囔句,那还差不多,吓死他了,他还以为季远对他们软软有意思,虽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软软现在还读高中呢!
再怎么样,也得软软上大学!
于是他别扭的说道:“好听什么好听,这些歌词都是啥,还是东方红最好听,听着提神,困得时候吼一嗓子,啥困意都没了!”
阮软生硬地笑了下,果然,时代的代沟还是存在的!
……
酱排骨每个地区都有,只是阮软学的是蜀地的,从系统开的菜单来看,好滋味系统钟爱蜀地的菜系。
天府酱排骨可以提前做,担心一会儿来不及,阮软先把松仁干焙了,然后才开始做酱排骨。
排骨块放进大锅的水里焯水,加上姜片跟料酒,等煮出血水后,捞出沥干水分。
等待的过程中,阮软撕了一块白纱布,让阮妈帮忙缝了一个大布袋,她把桂皮、花椒、大料跟陈皮放到布袋里,绑紧袋子口,做成调料袋。
锅里重新加的水已经烧开后,阮软往热水里加入酱油,盐,料酒跟白糖,又把调料带丢进锅里,大火烧开到调料的香味飘出,再把排骨放进去煮。
剩下就不用管了,只用隔几分钟用铲子抄一下底部,防止粘锅。
接下来,她又开始做辣子鸡,辣子鸡的香味很霸道,却也盖不住大锅里的酱排骨,如果说,辣子鸡的香味是刺激型、进攻型,那天府酱排骨的香味就是保守型。润物细无声型。
中午来吃饭的人,都无法忽略这种香味,尤其是坐的越久,闻到的香味越明显,那股浓厚的香味,是持久的。
阮软掀开锅盖一看,锅里的汤汁已经变得浓稠,“可以起锅装盘了!”
孙绍元立马给她搬来一摞圆盘,阮软挨个盛了些酱排骨进去,每道上面都点缀了些葱花。
铃铛一摇,小红就来了,看到这么漂亮的酱排骨,她眼睛一亮,冲阮软比了个大拇指,然后端着菜走了。
小老板教过她,上菜的时候最好不要说话,以免顾客会介意。
阮家小馆的客人,现在除了小老板、孙姐外,最期待的人就是小红,小红一来,就代表美食来了。
而且小红爱穿红衣服,又爱笑,模样看着很喜庆。
“你好,天府酱排骨,请慢用!”
食客一瞧这酱排骨,色泽红亮,每块骨头上都裹满了酱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闪闪发亮,从最上面的排骨开始,每块排骨的酱汁都在缓缓往下流,在白色的盘底相汇,让人恨不得立刻盖一碗米饭上去,拌着汤汁吃。
排骨的香味也在不断的诱惑他们,终于,他按捺不住,拿起筷子伸向酱排骨。
一入口,酱香夹杂着肉香,流连于唇齿之间,让人难以忽视,排骨很软烂,筷子轻轻一夹骨头,肉跟骨头就分离了,特别轻松,尤其是粘连在骨头上的那点筋皮,晶莹剔透,咀嚼间压榨出很多油水,又丰富了口感,增加了后味。
滋味浓郁,诱人食欲。
一块下肚,整个胃口都被打开了,一时间每桌都沉浸在吃酱排骨,吮吸骨髓的快、感中,都渐渐忘却了工作的烦恼,生活的琐事,在这一刻,他们眼里只有酱排骨跟米饭。
~
段振华在安市开了家个体户餐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有很多东西都不是很懂,营业的时候突然听说连城市有一家个体户小饭馆开的十分成功,多次上了市里最大的报纸,还得到了两个市长的夸赞。
他决定来亲自看看,顺便他也想吃吃,让董市长都赞不绝口的松仁玉米是什么味道的。
当时从连城市过去的食客跟他说,他来看看可以,但如果要执着于吃松仁玉米,还是算了,因为阮家小馆,跟别的饭馆不一样,吃什么都得看缘分。
可他还是来了,幸运的是,今天有松仁玉米。
还没走进阮家小馆,他就被两边的文化墙吸引了,耳旁还有人跟大家介绍,这文化墙是阮家小馆出资画的,段振华看着巷子里很多看画的人,还有卖糖葫芦,麦芽糖,搅搅糖跟糖人的小商贩,有些人家门口也放着绣好的鞋垫,有路人在问价。
这条街,给他一种“活”的感觉。
很和谐,很舒服,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哪怕是有小孩儿哭,周围人的眼神也是很善意的,跟其他地方不一样,这里好像,来了就不想走了。
“客人你几位?”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段振华的沉思,他指着自己的一家人,“四位!”
“12块钱,年历卡需要吗?”
段振华看了眼桌上贴着的年历卡,他见过,而且,还很多次。
“来一份!“
“好,一共16块钱。”孙红梅把年历卡跟蓝色竹片给他,“请蓝区2号桌入座!”
接过竹片跟年历卡,他把卡给了爱人,自己则拿着竹片端详,他看到每位桌上还没有菜的人,手里都有一根竹片。
“收钱的女人打扮好时髦啊,而且这小饭馆装潢的真好看,我们安市没有一家比的上!”段振华的爱人,赞叹的说道。
紧接着,段振华由穿红衣服的服务员带去入座,服务员给他们端来热茶,还说了小心烫,他心里有一种受到了重视的感觉,他在安市从来没感觉过。
这是阮家小馆独有的,还是连城市饭馆都这样?
不止是这样,上菜的时候,他注意到,小红也是把菜放到桌子上之后,才开始介绍。
一个服务员都能这么讲究,段振华心里受到了震撼。
“唔,这酱排骨,太好吃了,难怪叫天府酱排骨,人间哪有这样的美味!”他爱人早已饥肠辘辘,香味上来,直接没忍住先吃了。
“爸妈,不好意思,我有些饿,没等你们二老,你们也快吃吧,特别好吃!”
段爸段妈善解人意的笑了,“哪有那么夸张,吃就吃了,你早上就没吃多少,振华,你也快吃!振华?”
段振华从看到天府酱排骨,他就知道这是自己做不来的菜,他会做酱排骨,可做不到这么亮的酱排骨。
他的酱排骨会有些暗,因为为了调色,他会加老抽跟酱油,只是这家饭馆的酱排骨,为什么色泽这么鲜亮,丝毫没有一点暗沉的感觉。
“爸,妈,你们吃。”被爱人推了下,段振华反应过来,看到二老关切的眼神,他连忙说道。
段爸段妈都晓得儿子自从开了饭馆后,压力就有些大,生怕养不了他们一家人,“孩子,既然出来了,心情就放松点,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咱们只当是开眼界来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好的榜样在这儿,我们才晓得往哪儿努力,这么好吃的东西,带着坏情绪,味道都能差一半!”
段振华听完对父母跟妻子笑了笑,“你们别担心我,我没事!来,快尝尝!”
他给所有人都夹了一块,又给自己夹了一块,他细细的品尝,酱排骨一点都不苦,肉香味很足,肉质软烂,酱汁浓郁,真的比他做的酱排骨要好吃。
更奇怪的是,一盘子这么多排骨,竟然都是很干净的,没有一块上面带的有香料。
他立马换了双公筷把排骨翻了个遍,段爸脸色有些不好,“你吃,翻什么呀?”
“我在找香料!”
段爸段妈重复了句,“什么香料?”
“这是酱排骨,是用炖的,里面肯定有香料,你们记得吗?我也做过酱排骨,当时客人说,香料硌牙,可这盘子里,不仅排骨上没有香料,盘子里也没有,所以我们吃起来,才会只感觉到排骨软烂,除了脆骨,这里面没有其他硬的东西!”
段振华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心情大好,他的酱排骨,也要像这样改进!
正吃着,他听到几句安市的方言,下意识地扭头看了过去,斜对面的桌上,有一家人正在分享手里的年历卡。
进来他就观察到,有的桌还在认真看年历卡,有的桌则是一直聊天。
这些拿着年历卡的,想必有一大部分,都不是连城市的人。
他有些心惊,他是来学经验的,那他们呢,是为了美食,还是因为好奇而来?
不得不承认,一家小饭馆,私营的小饭馆,能做到阮家小馆这个排面,真的是很厉害。
“你好,这道菜叫松仁玉米,这是公勺,请慢用!”
服务,真的很好,这样又客气又舒服的服务,想必客人都会很喜欢!
“松仁玉米!董新峰在报纸上夸过的哪道菜?”段爸指着这道菜,惊讶地问道。
其他桌也传来董市长的名字,显然,很多安市人,都是奔着这道菜来的。
阮家小馆,比他想象的还要出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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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5章 三更
段爸挖了一勺松仁玉米给段妈, 又给自己挖了勺,顺便把勺子递给了儿媳,“快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