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美人在七零——画星河
时间:2021-11-21 00:25:31

  人家干部的女儿受了伤,流落到他们村,他不说帮忙,还把人送到公安局受罪,那将来人家找来了还不知道多恨他。
  只是,先前周晓梅提出了间|谍的怀疑,帽子太大,他不得不大公无私。
  如今群众们都觉得没问题,那他自然也没必要做恶人。
  于是他大手一挥,便让宋阮阮暂时在知青点住下,还嘱咐她好好养伤。
  身份危机暂时解除,看热闹的村民们也被大队长轰走了。
  宋阮阮立刻向刚才一直帮她说话的眼熟女知青道谢。
  “陈知青,刚才谢谢你帮我说话,我还听说是你们把我救回来的。这样大的恩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们才好。”
  看了看随身的东西,她把包里的防晒霜分装和防狼喷雾拿出来,撑着椅子站起身来,整理好小挎包上的珠串穗子,双手将包递给陈知青。
  “我也没什么别的东西,最值钱的大概只有这个包,我把它送给你们聊表谢意。”
  宋阮阮在对待同性的时候,向来是出手大方且温柔得体的。
  因此,她虽然从小就追求者众多,却不管走到哪里都能交到对她很好的同性朋友。哪怕初高中是读的是非众多的贵族学校,也从来不会被人欺负。
  如今她孤身一人在这村里,自然是要先与容易处好关系的人,把关系拉得更近一些。
  送最值钱的东西给他们,也显得她知恩图报,更容易让人信任。
  和陈知青站在一起的短发女知青顿时双眼放光,一个劲推她。
  无他,主要是宋阮阮这个包真的很漂亮。虽然个头不大,却表皮银亮,阳光下看起来五彩缤纷的,正面是由很多好看的小珠子串成,组成了猫头鹰的样子,包上的链条是金色的,细细的,那光泽和亮度,拆下来当项链都很好看。
  哪怕是在省城最好的百货大楼,她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精贵的包。
  这么漂亮的东西,谁不想要呢。而且,就算自己不用,拿去换钱也能值不少钱了。
  然而,陈知青却坚决拒绝了。
  “又不是多大的事,哪需要你送什么东西。这可是你的随身物品,将来说不定还要靠他们去找你的家里人呢,你好好留着!”
  宋阮阮又送了几次,她都不肯收,也只能作罢。
  “你别想太多,先好好养伤,等伤好了才好找你的家人。如果你非要答谢,就等你回去了再考虑怎么答谢我们吧!”
  陈知青温柔地摸了摸宋阮阮的发顶,这个动作一出,两人都愣住了。
  “抱歉,我可能把你当我家小妹妹了。”
  陈知青觉得自己的动作不太礼貌。
  宋阮阮却意外自己竟然对她这样做并不反感,反而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没事,我不介意。”她笑着回道。
  因为宋阮阮扭伤了脚,刘知青去给她扯了草药,陈知青来帮她敷上。
  弄好这些,便到了晚饭时间了。
  如今村里除了农忙时节,大队里大多数时候都不吃大锅饭,村民们都是回家自己煮。知青点一直是自成一家,几个关系好的一起合伙煮饭吃,大家轮流做饭洗碗。
  整个知青点一共住了十六个人,男的那边一拨,女知青这边两拨。
  陈知青给宋阮阮端来一碗红薯稀饭。
  饭是粗陶碗装的,说是稀饭有点不准确,因为里面的米几乎看不见,大多数是煮红薯。
  “来,你肯定饿了,快吃饭吧!”
  宋阮阮确实有点饿了,道谢后接过来,先喝了口汤,然后开始小口咬着红薯。
  红薯是那种味道很淡的白红薯,并不如宋阮阮想象中好吃,加上米也很少,这碗稀饭的滋味非常寡淡。
  她等了一会儿,也没见陈知青给她端菜来。看了看别人,才发现大家都是这样直接吃的。
  煮好了饭,也不必上桌,各自盛一碗,找个地方一坐或一蹲,就开始吃了。
  而且每个人就只有一碗,好几个男知青,吃完后把碗都舔得干干净净。
  如此,宋阮阮自然是不好再提什么要求,勉强把这碗红薯稀饭吃了一半。
  “你没吃完啊?”来收碗的李兰兰很惊讶。
  李兰兰就是那个看起来跟陈知青关系不错的短发女知青。
  宋阮阮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吃饱了。抱歉,我今天胃口不好,刚才应该说吃不了这么多的。”
  “嘿嘿,那没关系嘛,你要是不介意我帮你吃了!”
  “你不嫌弃就吃吧。”
  宋阮阮话音刚落,李兰兰就端起碗唏哩呼噜地大口喝汤大口吃红薯,没一会儿就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饭,陈知青体贴地给宋阮阮打了水,让她洗脸,并且投了个毛巾让她擦擦身体。
  大家都没有要洗澡的意思,宋阮阮也不好提,天一黑,就这么合衣睡下。
  夏日的山村很闷热,还有很多蚊子,习惯了空调的宋阮阮根本睡不着。
  大通铺上,身边的两个女知青经过一天的劳作,却睡得很熟。
  睁着眼睛,不时地用陈知青给她的蒲扇驱赶着在耳边嗡嗡作响的蚊子,宋阮阮对未来分外迷茫。
  这里的一切,都落后到超出她想象。
  她有比较清晰的记忆都是千禧年后了,即使家境不算好,她也从来没见识过这样的生活条件。
  没有电灯,没有空调风扇,夏天竟然不能洗澡,吃饭没有菜甚至没有几粒米,房子是茅草屋和泥地板,厕所是那种很脏的旱厕,几乎要下不去脚。
  一天两天,尚且可以忍。以后要长期过这样的生活,她完全不敢想象。
  如果能想办法回去就好了。
  回想着自己的穿越过程,宋阮阮决定明天中午一定要去她刚穿越过来的那块坡地试一试。
  *
  江家在村里的条件算是最好的那一批,在很多人家里都还住着茅草屋的时候,他们家已经早早地盖了瓦房。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每人都能有一间房。
  饮食上,也能每天吃上两顿干的。
  饭桌上,江海迅速地刨完了两碗放了油的红薯干饭,拿着一碗清水,对着墙壁上的那块搪瓷盘子大小的镜子捯饬起了自己的头发。
  虽然寸头也没什么好捯饬的,他还是认认真真地用清水抹顺了有些胡乱翘起的头发,放下碗开始整理衣领。
  他今天穿了自己仅有的那件确良的白衬衣,一会儿把领子立起来,一会儿又放下去,一会儿又解掉几颗扣子。
  江海十四岁的妹妹江小河第一个注意到他的异常,已经看了他好一会儿,此时噗呲一声笑出声来:
  “呀,三哥这是要干嘛去,拾掇得这么整齐?连白衬衣都穿上了?”
  江海不理会,把衣领放下来,看了看自己的军装绿裤子裤腿上被烟头烫出来的洞,皱眉。
  “二哥,把你过年的时候做的那条新裤子借我!”
  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从小娇惯,他对父母兄长时常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态度,众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也不以为忤。
  江海的二哥江川一向老实,听到这话,立刻道:
  “在我屋柜子里,我去给你拿。”
  江小河却道:
  “三哥,借裤子给你可以,但你得告诉我们大家,你穿得这么周正是要干什么去啊?”
  江海对着镜子里抬抬下巴,左右照照,然后颇有威严地瞪了江小河一眼:
  “谁说我要干什么,我就高兴成不成?”
  此时,江川已经找了他要的那条裤子出来,递给他。
  江海看了眼那条皱巴巴的裤子,啧了一声,“算了,你自己留着穿。”
  然后走到饭桌前,对母亲蒋凤英道:
  “妈,给我十块钱,我去买条新裤子,这条裤子烫坏了。”
  听到这话,二嫂刘继红顿时嘴角耷拉下来,掐了旁边的丈夫一把。江川对她回以一个憨笑。
  江母蒋凤英放下筷子,抱怨了一句:
  “你这一天天都多大的人了,还和小时候一样,新衣服新裤子也不知道爱惜一点!”
  抱怨归抱怨,却痛快地拿了十块钱给他。
  刘继红就更不高兴了,却不敢对婆婆发作,闷头吃饭。
  看江海拿着钱,长腿一迈,风一样地出门去了。旁边已经吃完饭的江父江红国磕着烟斗,脸上露出深思的表情:
  “老三今儿个有些不对劲啊!”
  江小河积极发言:
  “我知道是为什么!”见众人望过来,她这才摇头晃脑地道,“所谓女为悦己者容,男的也一样,他肯定是要去见晓梅姐姐!”
  江母周凤英用筷子头敲了她一下:“什么女为悦己者容,送你去读书,你天天就学这玩意儿!”
  “是你们要问的嘛!”江小河不服气地道。
  “小河,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江父问道。
  江小河这才把昨天在知青点,江海不小心撞到了周晓梅,并且很紧张地带她去看大夫的事说了。
  周凤英脸上露出喜色:
  “哎呀,咱们家阿海可算是开窍了!前些天晓梅的妈还跟我说挺中意咱们阿海的呢。我原还当阿海不愿意,现在看来,说不定他是早就自己看中了,人女方的妈才会来跟我说!”
  江父也一脸欣慰:
  “都二十岁的人了,早该成家了!娶个媳妇儿回来管着他,也省得他天天被那几个不落教的小子带出去鬼混!”
  二嫂刘继红悄悄翻了个白眼,天地良心,到底谁带谁鬼混,最鬼混的就是他江海好么!
  整个村也就他们江家二老觉得他们小儿子千好万好。
  江家夫妻可不管她怎么想,径直商量起江海的婚事来。
  “既然两个孩子互相都有那个意思,我看就早点把婚事定下来!”
  “也是,晓梅这孩子我看确实不错,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好生养,又勤快持家,烧菜的手艺也不错,配得上咱们家阿海!孩他爸,你今天给我告个假我不去地里了,去镇上买点东西,明天就去找晓梅她妈!”
  说是风就是雨,两人商量了一会儿,连黄历都翻出来了,只等和周晓梅她妈那边过个礼,就找个日子把婚定了。
 
 
第4章 她对小混混不感兴趣。……
  宋阮阮一晚上没睡踏实。
  一直被蚊子咬,早上起来,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到处是红包,甚至连脸上也被咬了两三处。
  又痛又痒,让她非常难受。再加上她昨天摔下田埂身上被撞出的淤青和破皮的地方,可以说是伤痕累累。
  早饭依旧是没有米的稀饭,这次里面放的是南瓜。南瓜稍微有点甜,比昨天的红薯粥好吃些。
  宋阮阮吃了大半碗,趁着陈知青他们去上工前,赶紧向他们打听:
  “陈知青,你们昨天是在哪里捡到我的啊?我想去那个山坡上面的田附近找找看,我的证件有没有可能落在那里。”
  她掉下去的那块红薯田去玉米地的路她记得,但从村里怎么去那块红薯田她一无所知。
  陈知青有些担心她:
  “你脚崴成那样,还肿着呢,怎么去啊。要不我中午下了工帮你找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宋阮阮不想给她添更多麻烦。
  然而,真正走了几步她才发现,陈知青确实说得很对,她的脚走不了,多走几步就钻心地疼。
  如果不想留下后遗症,她确实不应该太勉强自己,只能再麻烦一次陈知青他们送她过去。
  她坐在知青点的树荫下,一边看他们在坝子下面的地里劳作等他们下工,一边设想着如果自己能回去,该怎么报答这些好心的知青呢。
  尤其是陈知青,她对她最亲切了,是个心地善良又热心的好姑娘。
  昨天她考虑欠妥当,竟然差点把包送给她们。却忘了,如果想顺利回去,她带来的东西可能都得带着过去,要素相同大约才能触发穿越机制。
  但除了这些,还有什么能报答她们呢?
  想了许久,宋阮阮终于有了答案。
  昨天她跟他们打听过,现在是七六年,她在近代史上学过,目前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一年多。
  她走之前,或许可以想办法提醒他们参加高考。
  对于这些身陷艰苦农村,到七六年都没能找到门路回城的知青们来说,高考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如果他们能提前一年准备,一定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又仔细思考,该怎样提醒他们,才会让他们更容易放在心上,并且不会对她的来历产生怀疑。
  想了许久,她才想好完善的说辞和做法。
  扶着椅子站起身来,她慢慢挪着准备去屋里找一些纸笔,给她们留封信。
  还没走几步,就背后传来一个有些轻佻的声音:
  “喂,怎么一天不见腿还瘸了?”
  宋阮阮回头一看,是个穿着白衬衫军装裤的青年,约莫二十来岁。他身材很高大,比她昨天看到的其他村民都要壮一些,半挽着的衬衫袖子下露出小麦色的手臂,肌肉鼓鼓的,长相和后世流行的奶油小生不同,浓黑的眉深邃的眼睛,轮廓分明的脸,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很硬朗阳刚的长相。
  但此时他双手插兜,没规没矩地站着,唇角微勾流露出一种痞坏的感觉,居高临下地用炙热的目光肆意看她。
  这样肆无忌惮的打量让宋阮阮心生反感。
  因为这让她想起初中的时候堵在她放学路上调戏她的小混混。
  宋阮阮突然记起来,昨天是见过这个人的。
  他就是那个与她针锋相对的女生的未婚夫。当时他穿着背心叼着烟,和一帮小混混一起推搡那些村民,行事作风非常蛮横霸道,活脱脱就是个七十年代的社会青年。
  宋阮阮在心里把他打上了危险的标签,心道也不知道这人是来干什么的。
  正这样想着,就见他从兜里拿出个红彤彤的苹果,递到她面前,语气依然是那种让人反感的轻浮感:
  “天热,吃个水果。”
  此时的宋阮阮尚且不知道这个年代的物价,并不知道对于南方农村来说,苹果是多么奢侈的食物。
  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于是她转头就走。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