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曦点点头,严肃道:“我懂了,加油,争取早日拿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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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曦买新房子了。
房子地处青山附近,跟蔬菜大棚和鱼羹餐馆三店距离不远,是一个新开发的小区,环境很好,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超——大——的厨房。
当然,肯定比不上夏老师那间大,但对奚曦来说,已经足够了。
——原本,奚曦是有考虑别墅的,因为那样的厨房会更大。
但她转念一想,她平时在家里的时间很短。可是,灰尘才不会管她什么时候在家。如果她并不常在家,却要经常打扫卫生,就太亏了。请阿姨什么的,她又不放心别人整天在她家里,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着快二十个平方的、锃明瓦亮的厨房,奚曦从头顶的柜子里摸出一本绿色皮质厚本子,翻了起来。
这是她最近新琢磨的菜谱,主攻方向是西餐。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探索与发现,还有在鱼羹餐馆、小吃铺,以及学校食堂的摸索,奚曦发现,她现在的烹饪水平已经相当牛X,即便不依赖技能,也能达到“非人类”的水平了。
非人类水平:指顾客们吃到口中后一定会发出“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是人类能够做出来的美味吗”。
至于为什么是西餐嘛……
因为奚曦最近沉迷一个美综,美食比拼类综艺,每一道菜,看起来都特别好吃,而她还吃不到——奚曦一气之下,比照着视频中寥寥无几的信息,尝试了一下复刻节目中的美味。
结果,还真让她复刻出来了。
她不知道她做出来的餐品,跟这道菜的本来味道接近不接近,她只知道,这个复刻出来的美味,真的特别美味。
当然啦,这是主要原因,时至今日,她已经不是那个头脑一热就会激情开始筹备新计划的奚曦了。
选择主攻西餐,还有一个根本原因——
帘城的西餐非常少。
非常非常少。
除了几家不正宗的全国连锁店,就只有必x客这种地方供应西餐,正儿八经的西餐,在帘城根本不存在。
同时,这么长时间的经营让奚曦知道,帘城人民们,完全不是没钱的主,碰到好吃的好玩的,他们特别大方。
这样一来,奚曦如果在帘城新开一家西餐店,冲着新奇,也冲着她,新开的店铺,一定能有个不错的成绩。
对于奚曦来说,比起她一开始经营“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着手西餐厅的事,简直是从hard模式变成了easy模式。
思考间,奚曦面前已经摆满了散发着灯红酒绿气息的美味餐点。
安康鱼沙拉、奶油蘑菇汤、鞑靼芥末红虾、红酒酱菲力牛柳……最后的点心是焦糖牛油果冰激凌。
奚曦拿起手机,啪啪啪连拍了N张美食特写,缓慢地享用完毕后,开始编辑广告文案。
【如你所见,我们准备开西餐厅了。在此之前,诚邀各位来鱼羹餐馆提前享用,欢迎在这个过程中给我们意见和建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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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你是不是欺负我是外地人,所以在故意绕路啊?”
前排司机一瞪眼,二指挥成冲天剑:“这个就是我的工号和名字,要是绕路,你现在立马去出租公司投诉我!我干了二十多年了,还从来没有绕过一次路,也从来没有接到过一次投诉……”
鲍里斯有点儿头疼,打断司机师傅慷慨激昂的说辞:“可是,‘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不是在市中心’吗,您这都开到哪儿去了?“
司机师傅:“嘿,我刚才不是问你了吗,去总店还是去三店,你说去总店啊。”
鲍里斯眨巴眨巴眼,愣住了。
司机师傅乐了:“是不是把三店和总店弄反了?要不要我再载你回去?”
鲍里斯:“不、不回去,我没弄错,你继续开吧。”
——承认自己弄错也太丢人了,更何况,已经开出去那么远,再开回去,损失更大。
出租车又在平坦而空旷的道路上行驶了十来分钟,路就这样变得不平坦而不空旷起来——
道路两旁停满了车,比起刚才荒无人烟那劲儿,现在这样子,简直就像从无人区走到了闹市区。
又几分钟后,司机师傅说:“到了。”
鲍里斯付了钱下车,朝这个方向为数不多的,带有烟火气息的房子走去。
走到正门处,长长的队伍让鲍里斯叹为观止。
——这个排队水平,即使是在帝都,也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壮观队伍了。
庆幸的是,虽然鲍里斯弄错了三店和总店的店址,但小程序的一键排队,他排的是总店。他站在队伍里没等多久,就被店员领到了店里。
腌笃鲜、东坡肉、酱肘子、卤猪蹄、油炸一切……他来了!
“先生?”
“没事。”
鲍里斯清了清嗓子,压了压激动的情绪,抑制住表情,跟着服务生向前走。
咳,控制一下,你是有任务在身的,你不只是来吃东西的。鲍里斯对自己说。
走着走着,鲍里斯就开始感觉不对了。
为什么,所有人的餐桌上,全都是西餐?
他心心念念的东方美味呢?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难道不是一间中式餐厅吗?
不会吧,单看这店名,这也是间中餐馆啊。
难道他弄错店铺了?
也不可能啊,排队的号码对上了,刚才他也确认过门口的招牌了,确实是“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啊。
鲍里斯喊住服务生:“你好,等一下。”
“先生请说。”
鲍里斯:“你们店,是‘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俗称鱼羹餐馆的那个店吗?”
“是的先生。”
鲍里斯:“那为什么店里没有人吃宋嫂鱼羹啊?”
服务生露出甜美笑容:“因为我们店不止卖宋嫂鱼羹,还卖许多其他美味。”
鲍里斯:“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服务生明白过来:“您是想说,为什么店里的顾客都在吃西餐?”
鲍里斯点头。
“因为这是我们店主着手准备的新菜。通常来说,我们店主上新新品烹饪时,餐馆至少有七天,都会是全员都在品尝新品烹饪的情况。”
鲍里斯眨眨眼,有些不敢相信。
这老板……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
虽然之前从各个网络社区看到过类似的言论,但是道听途说,和亲眼看到,差别还是相当大的。
那要不……点一份西餐套餐?
虽然他真的很想念正儿八经的中餐,但如果整个餐馆只有他一个人在吃与众不同的东西,好像有点怪。
在服务生的推荐下,鲍里斯点了一份油封鸭套餐。
前菜是黑松露牡丹虾沙律。
只是第一口,鲍里斯那带着怀疑的情绪就顿时烟消云散了。
松露的味道刚刚好,不争不抢,牡丹虾鲜甜、Q弹、清香被激发得恰到好处,酱汁里有一点点柠檬的微酸,融合进菜中,刺激味蕾,让舟车劳顿的鲍里斯瞬间胃口大开。
第二道是奶油洋葱汤。
这道菜,一直是鲍里斯的最爱,看到汤是奶油洋葱汤时,他激动坏了。
每当鲍里斯挑破奶油洋葱汤上层酥皮的那一刻,不管当时当刻他怀揣着什么样的情绪,只要让他挑破一下酥皮,他的心情就会瞬间好起来。
显然,这次,他的情绪不止好了一星半点儿。
酥皮膨胀的模样堪称完美,外皮酥脆内层绵软,单是尝完酥皮,这家店制作的奶油洋葱汤,就进入了鲍里斯心中的奶油洋葱汤排行榜前三名。
奶油洋葱汤本身,入口顺滑浓郁,洋葱的甜味被牢牢地锁在了汤汁里,混合淡奶油的柔软,一尝就是将洋葱炒至琥珀色后又将汤煮成琥珀清汤,没有省略任何一步烹饪出的绝佳美味。
嗯……这下子,它越过第二名,成为鲍里斯心中奶油洋葱汤排行榜的第一名了。
第三道是番茄鼠尾草鲈鱼。
这道菜颜色最鲜艳,也最容易让人有食欲。偷偷听一听周围顾客的声音,对这道菜的夸赞,最容易被捕捉到。
可惜……鲍里斯讨厌鲈鱼。
他觉得鲈鱼的味道非常奇怪,就像墙纸一样。虽然他没吃过墙纸,但他每次吃鲈鱼,都会觉得自己在吃墙纸。就很奇怪。
可按照这种套餐制西餐的一贯规则,如果一道菜不吃完,服务生是不会上下一道菜的。
正当鲍里斯愁眉不展时,服务生走上前:“您好,是这道菜不合口味吗?”
鲍里斯愣了一下。
服务生继续说:“如果是,我可以帮您撤下来。”
鲍里斯拿着刀叉的手变得不知所措:“可是,规则不是不允许这样吗?”
服务生露出甜美微笑:“您说的规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们这里,顾客至上。”
鲍里斯捏着刀叉的手松下来:“不用了,我没关系。”
“好的先生,如果您有其他需求,请随时喊我。”
这种神奇的店铺……他还是第一次见。
既然如此,他反倒升起不好意思的情绪,想将这份鱼吃掉了。
鲍里斯插起鲈鱼,准备闭上眼睛一口闷。
就在这短短几秒时间里,他听到了叉子刺破鱼皮时焦脆的声音——
不由自主地,鲍里斯放缓了动作,连咀嚼的时间都拉长了。
没有墙纸的味道。
这……真的是鲈鱼?
不止没有那股怪味,还特别鲜——所以,肯定不是番茄鼠尾草的味道将墙纸味遮掉了,否则他不可能尝到鲜味。
酥脆的鱼皮下,鱼肉嫩得像他来华国做交换生时吃过的食堂豆腐脑。
等鲍里斯从对豆腐脑的回忆中跳出来,他才恍然发现,那一小块鱼,已经被他吃完了。
西餐就这一点不好,就算好吃,也吃几口就没了,根本无法做到像中餐一样大快朵颐。
第四道是主菜,油封鸭。
这是一道很见功夫的菜,需要用油将鸭腿整个浸泡在其中,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烹饪。无论是对温度的控制,还是对时间的考量,都在不断地朝厨师的功底发起进攻。
显然,只看外观,盘子里这一只鸭腿,就已经彰显了厨师的超一流水平。
外皮是漂亮的金黄色,边缘微焦,香气扑鼻。
切开后,鸭肉是漂亮的粉红色,油已经浸润了每一寸鸭肉,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腻口,迷迭香的气味和大蒜的香味融合在鸭肉里……
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吃到最后,鲍里斯本人都很难相信,他竟然一个人,把一整只油封鸭吃光了,甚至连靠近鸭腿骨那一部分难以剔下的肉,都被他用刀叉认认真真地“砍”下来,吃光了。
第五道是盐烤芦笋。
很简单的一道菜,总之,是不会出错,也不容易出彩的一道菜。
但是……已经享用过前面几道菜,感受到了这间餐厅魅力的鲍里斯,反而对这道菜充满了期待。
外观来看,绿油油的芦笋被切成段,表面几乎没有油光,但芦笋边缘,带着漂亮的、轻微的焦褐感。
鲍里斯咬断芦笋。
……是他完全没有吃过的味道。
又脆又嫩,好像做了特殊处理,但细细嚼下去,又只有芦笋和盐的味道。
好好吃!
不不不,确切地说,是这个芦笋,它的口味……口味……简直已经脱离了芦笋本身,即有嫩芦笋的嫩,又有老芦笋的特殊风味。
总之,它融合了芦笋的全部优秀品质,即使那些优秀品质不可能会同时出现。
调味更是一绝。
前面几道菜,调味复杂。而越是复杂调味,反倒越不考验厨师功力,反之,只用盐这一味调料,就能制作出如此烹饪的蔬菜,才算是真正的大师。
最后一道是甜品,无花果橘子慕斯。
听到菜名,鲍里斯就有种牙酸的感觉。
不管是无花果还是橘子,都带着浓郁的酸味。
制作成甜品……鲍里斯理所应当地想到,这样一来,它的作用大概就变成了清口、解腻,让顾客舒舒服服地结束这顿大餐。
可对于鲍里斯来说,让他用酸味解决油腻,还不如就让他带着油腻安静地离开。
嗯……这次,鲍里斯的想法,同样没存活过五秒。
这道慕斯,确实带有浓重的酸味,可是,尽管如此,依旧没办法避免它的美味。
鲍里斯要怀疑人生了。
这道慕斯,一层奶冻一层无花果酱一层奶油奶酪一层橘子酱。
一酸一甜一酸一甜,酸味激发甜味,甜味又反过来让酸味更柔和。吃到嘴里,分明是酸的,可又不是酸的。
这种感觉非常玄妙,就像是美颜后的照片,明明还是你,但是又已经不是你了……
一顿饭吃下来,鲍里斯眼睛里盛着的已经不再是眼珠,而是——对这间餐厅的无上崇拜。
“这真是……太神奇了。”
“我一直以为,世界上的餐厅,中餐厅只会是中餐厅,西餐厅也只会是西餐厅,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神奇的地方,即能做好中餐,也能做好西餐。”
“不对,我好像还没在这间餐馆吃过中餐?”
热血沸腾地感言发表到一半,鲍里斯开始尴尬。
不过……
这间餐厅这么“出圈”,根据服务生的说辞,今天之前,它对外出售的一直是中餐。所以,它的中餐肯定不会差吧?
不,不能模棱两可。
鲍里斯,你是来实地考察,顺便帮上司做旅游攻略的,“以为”、“觉得”这种词,绝对不能出现在报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