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已经腌了一整天,此时早已一块儿肥,一块儿瘦的串好,就等着上炉烤了。
安叔一边哼着西域的小曲儿,一边熟练的把羊肉上炉、刷油、翻面、撒盐、撒孜然粒,然后等到表面金黄,油脂开始一滴一滴的滴入炭火,勾起一个个小的爆燃火星时,吆喝了一声:“好喽——来吃——”
两人这个时候早就馋的不行了。
她们接过烤好的羊肉串,坐到早就准备好了的露营桌边,一边大口吃着羊肉,一边偶尔挖上两勺酸奶给烫的“斯哈,斯哈”的嘴巴降温。
安叔此时已经在烤下一波了。
不过等这批的羊肉串烤好,他没有像刚刚那样直接叫两人来吃,而是拿出一个早上买的馕,盖在了烤好的羊肉串上。
然后等馕也被烤的温热的时候,再一把把馕连带着底下的羊肉串抓起来。
之后他拿着烤肉签子,把不断滋滋冒出的油脂均匀的涂在了馕上,最后把签子抽出,用馕把肉包好:“别光吃羊肉串,晚上会饿,尝尝馕夹肉,比单吃羊肉串还香呢。”
太犯规了,露营吃这种东西实在是太犯规了。
林鑫和吴景函很快就吃的肚子溜圆,不得不去白桦林里又转了两圈才不至于撑得难受。
而安叔却没有就此收手,他把几个土豆埋进了炭火里。
烤土豆撒上一点点的盐和孜然就是人间美味,不管是今天晚上再吃个夜宵,还是等明早当早餐吃,都是绝好的。
比起幸福的不行的林鑫和吴景函,周围的其他露营者们却是遭了殃。
现在他们是在景区统一修建的露营地里,周围松散的停着其他房车或是搭上了帐篷。
这些人也正在享用晚餐时光,但他们有的是装备不过关,有的是厨艺不过关,总而言之,做出的食物,或者带来的吃的都比安叔的差远了。
尤其是羊肉串这种东西香气格外霸道,所以此时哀鸿遍野。
“不行,哥,我忍不了了,闻着这个味儿我真的吃不下面包。”
说话的是一对兄弟中的弟弟,他和他哥都是徒步爱好者,全程背着帐篷睡袋从景区大门口一路走到这里他没觉得苦没觉得累,但是闻着人家的羊肉串味儿,自己吃着面包却让他直接破防了。
这辆车太过分了!
中午路过的时候吃羊肉抓饭就把他馋的不行,怎么晚上又吃味道更大的烤羊肉串了呢?!
一点儿都不考虑会给其他人造成的心理阴影!
“忍不了你想干啥?”
哥哥也早就馋的不行,不过比起性格跳脱的弟弟,他有更好的忍耐力。
人家吃人家的,合法合规,你总不能不让人家吃饭吧。
“我……”弟弟一下子被问住了,不过他眼睛一通乱转之后,发现了自己挂在胸前的口琴,“我打算卖艺乞讨!”
“哈?你说什么?!”
兄弟俩过来的时候林鑫和吴景函正在给房车上的遮阳棚挂露营灯。
这东西没什么用,但却特别好看,挂上之后特别有氛围感。
“嘿嘿嘿,我说我想卖艺,给两位漂亮的小姐姐吹个口琴,换几串羊肉串吃~”
弟弟既然能想出这个招儿,自然就不知道脸皮是什么东西,所以面对一脸问号的吴景函,他把卖艺乞讨说的大义凌然。
然后不等两人拒绝,直接开吹——
他对自己这个提议的奇葩程度心里有数,也知道多数人都会拒绝。
所以他打算在被拒绝之前就先表演一曲,这样一来,一般人也就不好意思再打断了。
而不得不说,会在徒步的时候都带着口琴的人确实不是一般的爱好者。
明明是最简单不过的乐器,但在弟弟这里却好像有了魔力。
稍显低沉温润的音色意外和秋日白桦林相配。
林鑫没听出他吹的是什么曲子,但在一曲过后,却觉得这个水平换几串羊肉串不亏。
“再来一个——!”
这边的动静早就吸引了四面八方徒步客的目光。
喜欢徒步的人,多数性格中也有一股子豪迈和不羁。
所以虽然今晚的情景怎么看怎么神奇,但多数人却自然而然的开始参与其中。
除了会吹口琴的弟弟,还有会用树叶吹奏的大哥。
在弟弟开始吹第二首曲子的时候,这位大哥就加了进来,低沉的口琴音色中多了一抹树叶的亮色,整个曲子瞬间就丰富了起来。
后面越来越热闹。
随性跳舞的,拿着树枝和石头打拍子的,用嘴来一段B-BOX的……
一个普普通通的露营夜晚,愣是被玩儿成了篝火晚会外加音乐节。
安叔准备的食材本身就有富裕,所以等大家都玩嗨了之后,安叔也按耐不住开始秀自己烧烤的手艺。
不仅大方分享了自家烤羊肉串,还接代加工的活儿。
茄子土豆,红薯山芋,甚至连金针菇和馒头片都上了烤炉。
一时间肉香和音乐齐飞,啤酒共街舞一色。
第 46 章 前一晚纵情狂欢的后果就……
前一晚纵情狂欢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起不来床。
不过还好, 林鑫和吴景函睡的是自家房车,再怎么懒床也没关系,甚至还能触发早午饭合一的效果。
昨天后来连安叔自己都忘了他代加工了多少食材, 但神奇的是最开始扔进炭火堆的土豆却居然一直没有被翻出来吃掉, 现在正好能当早餐。
再配上馕和咸奶茶, 开一个库存的金枪鱼沙拉罐头, 一顿精致又不失西域特色的混搭早午餐就好了。
下午林鑫和吴景函还在犯懒。
昨天玩的太嗨, 今天不想继续走路了。
于是徒步变乘车,安叔开着房车直接把两人送到了路的尽头“神钟山”,这是原计划中今天的露营地。
到达神钟山之后, 不管是景区的大巴,还是林鑫和吴景函乘坐的这种私家车都不能继续往里面开了。
不过里面还有可以步行的盘山栈道, 如果游人有兴趣也可以继续步行深入。
旅游届有它的通用规律——越是车开不进的地方越美。
所以两人毫不犹豫的打算继续往里走,不过那不是今天的任务。
今天后面的时间里,吴景函打算搞搞直播。
昨天她在白桦林里只播了一小会儿,但就是这一小会儿,可可托海的美景也把粉丝们勾的抓耳挠腮,都等着她今天继续带大家云游神仙峡谷, 她今天得再播一会平平民怨。
而林鑫则是打算玩一玩写生。
是的, 虽然被周青吐槽过,但林鑫也没有放弃她的写生梦想。
反正她又不需要达到大师级的水准,自己画着开心就好了嘛。
而且就和她带上了汉服一样,只要有车,再多带点儿写生工具也不费事。
两人的行程就这样一点点继续。
到达可可托海的第三天,两人终于按照原计划走到了额尔齐斯河大峡谷在国内的最深处,甚至还和巡逻边境线回来的驼队擦身而过。
伴随着驼铃和鸟鸣,在第三天的下午, 两人离开了仙境般的可可托海。
而在离开可可托海之后,他们没有着急去喀纳斯,而是选择在沿途的城市里好好修整了一番。
虽然住在房车里算不上风餐露宿,而且还有热乎饭、能洗澡,但总还是会有些疲惫。
悠闲的行程就是这点最好,累了就能休息。
后面的喀纳斯之旅也没有让两人失望。
虽然可可托海和喀纳斯都是山水湖的搭配,但是两处美的各不相同。
在可可托海,林鑫无时无刻不在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但峡谷中只见奔腾的额尔齐斯河和高耸的山壁到底还是缺乏了些人间的烟火。
但喀纳斯不同,虽然喀纳斯也有着人间仙境般的美景,但因为景区里还住着当地的牧民,所以在这人间仙境之中,还能看到大片的牛羊和袅袅的炊烟。
再加上当地老人坐在屋门前用不知名的民族乐器吹奏的当地小调,喀纳斯瞬间就有了烟火气。
喀纳斯、禾木和白哈巴这三处景点都归属于一个大景区。
上次吴景函自己来的时候,就是先去了禾木,然后徒步了二十多公里,转战喀纳斯。
但因为这次两人打算参加禾木的草原盛会,所以她们就先去了喀纳斯,晚上才到禾木入住。
两个月内两次到访,吴景函多了些地主似的熟门熟路。
她在半夜两点敲开林鑫的房门,披着羽绒服拉着她看内地光污染下永远也看不到的星空银河;早早起床,喝一杯热奶茶,骑马上山去最好的角度看朝雾;找手抓肉做的最地道的店吃饭,两个人一起玩她上次没敢玩的漂流……
原本林鑫最期待的是草原盛会,但在禾木待了三天之后,她却爱上了这里静谧的傍晚。
当然,这不是说草原盛会不好玩。
草原盛会完全达到了林鑫的期待,不仅有篝火有摔跤,还有赛马抓羊甚至传说中的“握手交易、袖中谈价”。
但骑着马,一路跑到禾木的后山上,躺在草地里看夕阳却让林鑫感受到了与以往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快乐。
不过——
林鑫一边牵着马往回走一边叹气。
她也知道自己只是这种生活的过客,像现在这样玩几天还好,但如果真的常住这里,那连她自己都受不了。
可一想到过两天就要回去了,她还是有些不舍。
不仅不舍得这里的美景,还舍不得“大红”。
“大红”是这几天林鑫一直在骑的马,格外通人性,不仅不会欺负林鑫这个“野骑新手”,还会自己调整去适应她的节奏。是帮林鑫从“马场学院派”变成“野骑实践派”的最大功臣。
“喏,快点吃吧。” 林鑫一边走着一边从褡裢里掏出一根胡萝卜,“现在不多喂你点儿,一会回去又要都被你儿子抢走了。”
大红是马队里的马,林鑫租了五天,白天都和她在一起,但是晚上要送回马队让他们照顾。
之前几天,林鑫总是喜欢把马送回去之后再喂点好吃的联络感情,但那时候另一个小马驹就总喜欢来抢吃的。
而且别看大红比他大好几圈,但大红却特别纵容那家伙,从来也不揍他。
当然了,林鑫后来就知道了,原来那是大红的小儿子,今年才一岁多,正是贪吃好动淘气的时候。
不过那家伙虽然贪吃,但却让人气不起来。
一双大眼睛总是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看着你,然后用马头在你身前蹭啊蹭,让人觉得不喂他点儿都对不起他。
所以虽然林鑫现在在给大红开小灶,但也只是因为怕回去之后大红吃的太少,而不是不想给那小马驹吃。
她还给那臭小子单独准备了一份呢。
“臭小子,想不想我。”
到了马厩之后,林鑫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小马驹,而小马驹也早就等着林鑫了,一看到她就欢快的叫了两声,然后左闻闻右蹭蹭,找今天的好吃的在哪。
林鑫把过于热情的马头往后推了推,和他玩什么都好,就是太费衣服,总是蹭她一身口水外加一堆草屑,害得她衣服都快不够换了。
哎,要是能带小马走就好了。
林鑫和小马玩了一会之后情不自禁的想到,可惜自己家里没地方养,不然……
等等!
林鑫遗憾到一半,突然想到自己之前练马的那家马场貌似是可以提供寄养服务的啊?!
多少钱来着?
林鑫当即给自己的私人管家发了条微信询问具体情况。
而除了买回家怎么养之外,现在要解决的问题还有一个,那就是马队愿不愿意卖、怎么卖,以及买了之后怎么运回帝都。
不过这些问题就可以交给安叔了。
于是林鑫又欢快的给安叔打了个电话。
接到电话的安叔摸了摸自己剃成板寸的头发。
哎,打工人不容易啊,自己剩的这点儿头发早晚得被这两个小祖宗祸害光。
上次是哪个哥们带的团里也有客户有这种要求来着?
算了,想不起来了,群里喊一声吧。
和快要愁死,但又不好表现出来的安叔不同,吴景函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满心都是好奇。
买马?鑫鑫真是会玩,让她也去凑凑热闹~
而买东西这种事儿吧,有的时候真的是看氛围的。
在看到林鑫和小马驹的有爱互动之后,吴景函也眼馋了。
反正也不贵,一匹一岁多的小马才一万多,加上安叔刚刚问回来的运回帝都的费用,都加在一起一匹马也才两万块钱。
回帝都之后的马场寄养费是3000,和她每个月十万的零花钱相比,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吴景函也当即拍板,买走了小马驹的小青梅,说要成全他们两个的爱情。
哎……
安叔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再问问车队吧,一匹马也是拉,两匹马也是送,运费能不能给个折扣价呀……
“骄骄,我这匹就叫骄骄吧。”
林鑫和吴景函两人对安叔的忧愁一无所知,她们两个正在讨论小马的名字。
骄骄这个名字是林鑫早就想好了的,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太爱撒娇了。
要不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林鑫都想叫他“娇娇”。
吴景函对此翻了个白眼,好好的一匹黑色骏马,配上额头上的白色小闪电,明明应该叫闪电惊雷什么的才对嘛。
不过谁叫这是林鑫的马呢,所以她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林鑫一边叫着“骄骄”,小马驹一边欢快的回应,然后给自己的马起了个“雷神”的名字聊以□□。
第 47 章 从西域回来之后,林鑫又……
从西域回来之后, 林鑫又过了一段撸猫遛马的悠闲日子。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现在奶黄包还太小,不能接回家, 以及骄骄需要养在马场, 不能天天去看他。
不过这种悠闲日子没有持续多久, 九月中旬的一天, 桃花坳村的村长给林鑫打了个电话。
“林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