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鑫的背确实特别漂亮,而且她好像完全没有小肚子啊?
吴景函想到这点之后眼神来回在林鑫身上和衣服上打转。
这样的话,貌似鑫鑫也能把这种衣服穿出效果?
想到这儿吴景函有些忧伤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肚子。
她绝对不胖,只是有每个人都逃不过的小肚子。
平时穿衣服挡一挡谁都看不到,但一旦穿这种光顺丝滑的贴身裙子,小肚子自然就藏不住了。
啧,算了,随他去吧,裙子美则美矣,但为了裙子减肥还是不可能滴。
“鑫鑫你想去逛买手店么?”
刘逸云这里毕竟还在忙碌,两人待了一会儿之后就打算先行告辞。
但现在时间还早,吴景函突然想起了一家她喜欢的买手店。
说实话,吴景函觉得巴黎时尚之都的精髓其实不在于那些世界闻名的品牌店,反而在于那些隐藏在小巷子里的独家买手店。
从陈设到商品,店里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独一无二,各具情调。
林鑫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所以在和刘逸云,在和那条五天后走秀结束才能买的小裙子告别之后,两人前往了吴景函最爱的一家买手店。
推门进去时林鑫几乎以为两人走错了地方。
扑面而来的是咖啡的香气和一排通顶的书架,以及两排小圆桌和桌边看书的人们。
但吴景函熟门熟路的带着林鑫往里走,又走过一道门之后,整个空间豁然开朗——咖啡店后还连着一栋三层小楼,而这栋有近百年历史的小楼里,开着家女装店。
“这家店主打复古风格。”
这里是吴景函的心头好,她兴致勃勃的给林鑫介绍。
但哪怕没有介绍,店铺里星星点点的装饰,那些唱片机、黑白老照片、珍珠项链、宝石耳钉等等也在诉说着这里的风格。
店里展示的衣服就更是这样了。
摆在店铺大厅C位的是一组人形模特。
为首的模特女郎一顶驼色贝雷帽,一条小丝巾,一件方领衬衫,一条包臀的过膝半裙,还有脚下踩着的方尖小高跟……
这一身搭配,再加上店里的陈设和略显昏黄的灯光,林鑫觉得自己好像瞬间穿越回了上世纪。
我也喜欢这家店。
在进店一分钟之内林鑫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她不觉得自己穿短袖牛仔裤进办公室有什么问题,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这家店所展示的复古OFFICE LADY风别有风情。
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不过过了今天,林鑫觉得自己衣柜里至少有一个类型的衣服不缺了。
她买了两件西装外套,五件衬衫,两条裤子,两条半裙,还有一双方根羊皮高跟鞋和一个小手包。
啧,以自己去公司的频率,这些衣服搭配着穿个遍都需要半年。
第 55 章 买完衣服又到了两人的觅……
买完衣服又到了两人的觅食时间。
巴黎作为国际化大都市, 自然汇聚了世界各地的美食,但初次来巴黎的人,永远都要先去尝尝最经典的法式大餐。
林鑫也不例外, 她在来之前就想好第一顿要吃什么了——
一家号称巴黎top的鹅肝店。
说起来这其实也是吴景函给林鑫种的草。
在两人还不认识, 林鑫刚刚粉上旅游主播“在路上”的时候, 林鑫就觉得这个主播也非常有做吃播的潜质。
她不论介绍什么食物, 是不是林鑫会爱吃的类型, 都能给林鑫一种“这个特别好吃,我也想去尝尝” 的感觉。
当然,身为肉食动物的林鑫, 自然会对那些介绍美味肉食的视频格外偏爱。
而其中,在巴黎的几期里, 林鑫又对这家鹅肝店记忆犹新。
这是一家不大的店面,和巴黎很多小餐馆一样,隐藏在一栋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老建筑里。
上次来探店的时候,吴景函一改往日的风格,画了个妩媚的法式浓妆。
摄影师的镜头对准了切鹅肝的银色刀叉,然后一路跟拍, 直到鹅肝消失在烈焰红唇之中, 红唇的主人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才肯罢休。
这一幕可把林鑫馋坏了,当天晚上就在帝都找了家法餐店去品尝。
但不知道是原料的问题还是烹饪方法,亦或只是林鑫的心理因素作祟,她总觉得嘴里的比视频里的差了点意思。
现在来了巴黎,总算能尝尝原版了。
一顿传统的法餐大概会包含三个大类的菜式,分别是前菜、主餐和甜点。
林鑫来这家店就是为了品尝鹅肝,所以前菜和主餐都选择了和鹅肝相关的菜品。
前菜是鹅肝酱配黄油面包。
黄油面包在烤箱内烤至两面金黄,然后趁热上桌, 用小刀切一块冷藏的鹅肝酱,均匀涂抹在热面包上。
鹅肝酱遇热稍稍融化,这个时候咬一口,伴随着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面包的麦香和鹅肝酱的肥美在嘴中同时迸出,唇齿留香。
主餐则是煎鹅肝,如果遗憾前菜的鹅肝酱配面包不够纯粹,那主餐中的煎鹅肝就能很好的弥补这个遗憾。
这家店用的鹅肝质量上乘,肥瘦得宜,用小火微微煎熟,上桌时还能听到油脂在滋滋作响。
切一块放进嘴里,用舌尖去把鹅肝碾碎,就能尽享鹅肝的细腻与香醇。
为了防止吃到一半觉得油腻,林鑫还特意点了一份蔬菜沙拉,不加沙拉酱,只用油醋汁,清爽可口。
最后的甜点,林鑫则选择了经典的奶油泡芙。
而除了餐点之外,一顿完美的法餐也少不了佐餐酒。
根据餐厅的推荐,煎鹅肝最适合配稍甜一点的白葡萄酒或者贵腐酒,这样才能把鹅油质感挥发到极致。
林鑫和吴景函两人自然入乡随俗,一瓶甜滋滋,看似没什么度数的贵腐酒喝下去,离开的时候竟然已是微醺。
逍遥腐败的日子还在继续,在之后的几天里,林鑫和吴景函逛遍了巴黎。
有秀的时候就去看看秀,看完秀就在秀场周边逛一逛,品尝品尝推荐的各大餐厅。
法餐除了鹅肝还有蜗牛、黑松露、鱼子酱等等经典元素,短短五天时间根本吃不遍。
而除了正餐之外,街边的小店也给两人带来不少的惊喜:传统法式闪电泡芙、各色马卡龙,或者是手工巧克力等等,每家店都有自己的特色。
除了美味餐点之外,这几天林鑫剁手最多的就是各种香水了。
她之前对香水没什么感觉,但自打到巴黎第二天两人误入了一家香水买手店之后,林鑫就入坑了。
喷一点点在手腕上,用人体的温度去让香水挥发。
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体香,所以即使是同一款香水,混合上不同人的体香也会是不同的味道。
再加上香水本身的前中后调,每尝试一种新的香水,就像是踏上了一场新的旅程。
而大概是这家店老板的喜好和林鑫相似吧,之前没怎么遇到过喜欢香水的林鑫在这里竟然找到了七瓶心头好。
除了把这七瓶全部买下之外,林鑫还在这里买了准备回国送朋友的伴手礼。
她不知道闺蜜董杉然和表姐喜欢什么香水,所以干脆买了小瓶装,然后拼四种让老板给包了个礼盒。
这样一来,无论两人更爱什么味道都有合适的。
除了两位闺蜜的礼物之外,林鑫也着实为老爸老妈的礼物发了不少的愁。
买贵了吧,对她真实财力一无所知的二老肯定说她乱花钱。
买便宜了吧,她又觉得过意不去。
最终她在一家卖各类丝织品的精品店找到了解决方案——
给老妈买了一条丝巾,给老爸买了一条领带,这两样用了相似的配色和花纹,看起来倒像是情侣款。
顺便说一句,她自己也在这家店买了好几条丝巾。
在巴黎玩了几天,林鑫爱上了丝巾配万物的搭配。
不管是规规矩矩系在脖子上,还是绑在头发里,缠在包包旁,丝巾都是一种效果极佳的装饰,不高调,但又能起到画龙点睛,增加风情的作用。
五天之后,终于等到了这次巴黎之行的压轴大戏:刘逸云的品牌秀。
林鑫和吴景函早早的就到了秀场,这场走秀被安排在了罗浮宫中庭的时装周走秀专用场地。
整个秀场的风格宁静而梦幻,舞台主灯是一轮“明月”,搭配上周围的装饰紧扣“月光下的海洋”这一主题。
如果仔细听,还会发现背景配乐也是海浪的声音。
“鑫鑫,我好紧张呀……”
林鑫和吴景函此时正坐在亲友席上,周围是各大时尚媒体记者和世界各地的买手。
大概是刘逸云还只是一个新锐设计师,所以专门来看秀的名人并不太多,但林鑫也在秀场里看到了几个眼熟的国内女星。
林鑫拍了拍吴景函的手以示安慰,随即灯光变化,走秀正式开始。
T台上的模特们和那天两人在工作室看到的状态截然不同。
在这里她们没有迟疑、踌躇或者懒散,每个人都既自信又从容。
她们的衣着和妆容让林鑫想起了美人鱼,尤其是眼角的那抹银白色亮片,在灯光的照射下,好似银白鱼鳞般闪耀。
这种氛围和她们展示的衣服是绝配。
先上场的是小礼服们,林鑫爱上的那件赫然在列,此时它和模特的身材更为贴合,正伴随着模特迈出的每一步尽显芳华。
后上场的高定和小礼服相比不够日常,但却更能展现出设计师的理念。
不过因为林鑫对服装设计是完完全全的门外汉,所以虽然她此时心潮澎湃,但也只能说出“特别好”三个字。
至于说更多的专业评价,还是留给周围的专业媒体吧,她就不凑热闹了。
比起那些在杂志上洋洋洒洒的赞美,林鑫可以用实打实的购买去展现自己的支持。
在走秀结束的时候,刘逸云作为设计师上台,鞠躬答谢,接受掌声的同时,也宣布这场走秀为“即买秀”。
也就是说,在走秀结束后,相关的服装就会在品牌官网或者线下门店上架,喜欢的人可以马上购买。
林鑫随即登上品牌官网,除了下单了自己的心头好小礼服之外,还买了另外几件相对日常,但也很好看的小裙子。
而和看到走秀顺利结束,没出什么幺蛾子就放松下来了的林鑫和吴景函不同,刘逸云还需要挺过今晚的酒会才能真正休息。
林鑫和吴景函作为设计师的亲友也出席了酒会,但两人没有在这个时候过多的打扰她。
和白天充满美好肉/体的走秀不同,这场酒会充斥着金钱和权力的味道。
虽然刘逸云的走秀已经足够成功,但她还需要通过时尚媒体、潮人的嘴去把这种成功展现给全世界,所以她此时正在全力应付。
不过林鑫和吴景函也没有被这场舞会排斥在外。
相反,林鑫小说作者的身份似乎还受到了更多的欢迎。
这里聚集了足够多的媒体和潮人,对于咖位小的名人们来说,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交流,或者一句话说不好都容易被曲解为某种暗示或者撕逼大戏的开始。
相比之下,和一个亚裔圈外人聊聊小说则安全许多,说不定还能给自己顺便按上一个“没有种族歧视倾向”的光环。
林鑫不知道送走了第几个试图找自己要小说英法译本的宾客,她知道这只是捧场做戏的商业互吹,笑脸迎人久了让她觉得有些疲惫。
她揉了揉笑的有些僵硬了的脸,走到相对冷清的一角,歇了会,自己笑了笑:倒也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体验。
截止此时,林鑫都没想到这场吃瓜看戏的酒会会给她带来什么实质性影响,她只觉得这场酒会是给她的巴黎之行做了个完美收官。
直到——
“林小姐。”
一个之前只站在人群外围,但没有和林鑫直接搭过话的人走过来站在了林鑫旁边。
“刚刚我听到您说,您除了是一位作家,还是一个出版工作室的老板?”
第 56 章 “准确来说,是一个版权……
“准确来说, 是一个版权开发工作室,目前以小说改编漫画为主。”
林鑫斟酌着用词和这人交流,幸好今天这场酒会哪国人都有, 所以大家都主要使用英语, 如果是法语交流环境的话, 那林鑫现在就只能当小哑巴了。
“啊是的, 就是这个。”
戴维斯显得十分亢奋。
“刚刚我来的太晚了, 只听到您说您目前改编的漫画,是一个身处异世界的主角把一群地球玩家骗到异世界,并且让他们只以为那是一个游戏, 所以能够为他所用的故事。能再详细讲讲么?我非常感兴趣。”
林鑫没有拒绝这个要求,但她同时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这人问的也太细了吧?只是对这个题材的小说和漫画感兴趣么?看起来不太像啊。
难道他有什么别的企图?也许是国外的出版商?可在这场合谈出版生意也有点太奇怪了吧……
“有趣, 有趣!这是一个我们国家没有人写过的题材。”
戴维斯觉得自己抓住了商机,刚刚他只是在人群外围随意听了两耳朵就意识到了这个题材的独特性。
他是白头鹰国一家中型出版社的老板,现在纸质书疲软,公司业绩连年下滑,他一直在找突破口。
但突破口如果那么好找到,世界上就没有破产这回事了。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 他发现网络上悄然兴起了一股“中/国小说热潮”, 从何时兴起已然不可考证,但第一个传播的小爆点必然是一个前瘾/君子的自述。
他号称中/国网络小说帮他成功的戒掉了毒/瘾。
据说他看到那本网络小说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废寝忘食,没心思吃饭睡觉不说,连吸/毒也忘记了,所以好几百万字的长篇巨著看完后,居然神奇的戒掉了毒/瘾。
虽然这个传闻的真实性已不可考,但网站上越来越多的连载中的中/国网络小说, 和读者们真情实感的追更让戴维斯看到了这里面的商机。
而经过他的调研之后,结果却让他又喜又忧。
喜的是这确实是一种新兴的文学题材,和英美现代出版读物不尽相同,但却别具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