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乔入我怀
作者:请叫我山大王
简介:
通知:因身体和精神方面的原因导致状态不佳,更新会不稳定,建议完结以后再来看。
温乔初见宋时遇,少年黑发黑眸,坐在窗边做试卷,皮肤白皙侧脸清冷古典,连转动着钢笔的手指都修长好看又精致,她顿时惊为天人。
谁知道他清冷古典的优雅外表下,冷漠又毒舌。
每天对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年少的她被他色相迷惑,甘心当他的狗腿子被他差使,还乐在其中。
直到他在电话里冷冷的对她说:“温乔,你太让我失望了。”
她终于幡然醒悟,彻底断了念想。
多年后重逢。
宋时遇站在她面前,低着头,垂着眸,用力抓着她的手腕,卑微请求:“温乔,我们和好,好不好?”
温乔:“不好。”
#除了学习不行,什么都行的女主#vs#什么都行,没她不行的男主#
#又帅又有钱的前男友他总来找我,而我只想搞事业#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乔宋时遇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有钱前男友他总来找我
立意:努力生活就能获得美好人生
第一章
七月份的临川市,天气热的能把鞋底烤化。
晚上热闹非凡的西五路,白天却稍显冷清。
西五路东街也被称为酒吧一条街,只要天一黑,炫目的霓虹灯一亮,无论春夏秋冬,永远都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全城最爱玩的年轻人到了晚上都呼朋唤友的聚集到了这里。
酒吧一条街的对面就是美食一条街,在酒吧蹦迪蹦累了,肚子也空了,再加上不想太早结束这热闹的一夜,就找家店大吃一顿,所以这美食一条街,到了晚上才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到了周六周日,哪怕到了凌晨两三点,生意都很火热,租金每年涨,还是租不到。
但对比起晚上的热闹,白天的西五路东街就要冷清不少。
虽然再往隔壁走那么几百米就是步行街,但是这么热的天,室外就跟个露天焚烧炉似的,就算是顶着大太阳出门逛街的女孩子也宁愿在冷气充足的商场里逛逛,不愿意出来遭受暴日的毒晒。
临路边的店面倒是还有不少食客,到了更里面一点的东二街,就更加冷清了。
二街里头的店铺大多数都是做晚上生意,下午开门,营业到凌晨三四点,白天就大门紧闭,店主都在家补觉。
而此时中午十二点,其中一家店铺里却在热火朝天的炒菜。
温乔站在炉灶前,手里抓着一口一看就很沉的大铁锅,那只抓着铁锅的手看起来细细白白的没什么力气,然而颠锅时的动作却看起来无比的熟练又轻松,手臂上的肌肉线条随着她的动作时隐时现。
那口大铁锅在她手里仿佛是一个玩具任她颠上颠下,颠勺的同时,她右手抓着不锈钢的大圆菜勺,熟练的从前面的调料碗里分别取走各种调料洒进锅里,她就这么随手一舀,分量却分毫不差。
店里没有空调,两把大立扇都放在角落里没打开,天花板上的吊扇吊在顶上吱嘎吱嘎的吹,只有丝丝的凉风吹下来。
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整整齐齐的盘在脑后,只有额前一些小碎发被汗水濡湿贴在白皙的皮肤上,鼻尖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一张白净的脸也被烤得发红,但她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热,神情专注,利索的把锅里炒好的菜装进旁边备好的外卖餐盒里,一滴汤汁都没有洒出来,她耸起一侧的肩膀把脸上的汗蹭在肩上,随即扭头一喊:“姗姗,打包!”
她嘴上说着,手上的活也不停,快速洗完锅又开始准备下一道菜。
......
另一边,谢庆芳被睡梦中被电话吵醒,说是送货的车过来了要她过来开门,她头发都没梳,顶着中午的大太阳,一路上骂骂咧咧的就过来了。
不怪她骂人。
她前一晚忙到凌晨五点才关门回家,本来说好的今天下午一点以后送货,结果现在还不到十二点就把她给吵醒了。
谢庆芳在美食街二街有家做烤鱼店的店铺,和二街大多数店一样,她的店也是晚上才有生意,所以每天四点多才会开门做生意。
谢庆芳一路骂骂咧咧的赶过来开门,看到过来送货的年轻司机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给他看,一边开门一边黑着脸数落。
送货的司机年纪轻轻,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皮肤黝黑,身材干瘦,五官倒是端正,因为年纪小,所以远没有那些上了年纪的司机那么油滑,被骂几句也能不痛不痒当没听见,窘迫的涨红了脸又是解释又是道歉。
好在这时候隔壁的烧烤店里走出一个人,将年轻司机从这窘境中解救出来。
“芳姐,能把电动车借我去送一下外卖吗?小华刚才去送外卖在路上摔了,去医院了,还有最后一单,我得自己跑一趟。”
说话的人声音温温柔柔的带着笑,像一泓清冽的泉水无声息的漫过怒火。
是温乔拎着一袋外卖从屋里走出来,正巧撞上谢庆芳发脾气,本来她都跟对面的麻辣烫老板说好借车了,但看到这种情形,决定临时找谢庆芳借车。
她跟谢庆芳说完,又十分熟稔的跟年轻司机打招呼:“小周,你干嘛了惹芳姐生这么大的气?”
她身上还系着啤酒供应商送的绿色围裙,围裙上印着啤酒牌子的logo,里面是一件最简单的纯棉白t,头顶上戴着一个浅蓝色的牛仔棒球帽,帽檐下是一张标致清秀的小脸,说不上多漂亮,但是皮肤白净,五官标致,是个舒服耐看的长相。
她脸上带着笑,说话语气也是开玩笑的语气,先前紧绷窘迫的气氛缓了缓。
但是小周司机并没有松一口气,反而有些羞窘的红了脸,眼神也不敢和温乔对视,红着脸不大顺畅的解释了一通是自己下午临时有别的急货要送,是实在没办法。
谢庆芳也正走过来,听着小周解释,火又起来了,还想再骂几句。
温乔却笑着打断说:“怪不得芳姐要生气呢,她昨晚忙到好晚才回家睡觉,今天肯定没睡好,要换了平时,芳姐肯定也不会生你那么大的气。天气那么热,芳姐还顶着那么大的太阳过来给你开门,你还不快去买瓶凉茶请芳姐喝。”
小周闻言,感激的看她一眼,立刻红着脸忙不迭答应,不等谢庆芳发话,就脚底抹油去对面的小超市买凉茶了。
人走了,想骂也没得骂。
谢庆芳余怒未消,但转脸对着笑眯眯的温乔,脾气也上不来,只没好气的说:“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就图他瓶凉茶喝似的。”
温乔还是笑眯眯的:“气大伤身,今天天气热,人火气也大,让小周请您喝瓶凉茶压压火气,对身体好嘛。”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眼下两团丰沛的卧蚕鼓起来,脸上就写着善良两个字,叫人心生亲近。
是讨喜的一张脸。
笑起来尤其。
谢庆芳白她一眼:“就你嘴巴伶俐会说话。”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也知道温乔是个好意,话音一转,又回到正题上来:“你刚刚说小华摔了?怎么样啊?不严重吧?”
温乔说:“应该没太大事,我叫他先去医院了。”
谢庆芳又看了眼她手里拎着的外卖:“你自己去送外卖?陈珊珊呢?”
谢庆芳说着往温乔店面里瞥了一眼,就看到温乔店里那个叫陈珊珊的女孩子正坐在那里吹着风扇玩着手机,倒是温乔这个老板一脸的汗,还要冒着这毒日头去送外卖,她看不顺眼,故意抬高了声音:“你这是请了个服务员还是请了个祖宗回来供着啊?怎么什么活都得你这个老板自己来?”
店面里头坐着的陈珊珊头都没抬一下,像是没听到,继续低头玩她的手机。
反倒是温乔好脾气的笑着解释:“姗姗她不会骑电动车,芳姐你快把钥匙给我吧,我还赶着去送外卖呢。”
谢庆芳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瞪了她一眼,无可奈何的去里面给她拿钥匙了。
那边小周也买完凉茶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两瓶,先过来红着脸拿了一瓶给温乔。
温乔没接,笑着摆手:“我就不用了,你自己喝吧。”说着把外卖放到电动车后面的保温箱里,接过谢庆芳拿来的钥匙笑着道谢:“谢谢芳姐,那我先走了。”
“慢点开,注意安全。”谢庆芳把钥匙给了她,又忍不住说道:“温乔啊,你晚上生意不是挺好的嘛,干嘛那么拼,晚上搞到凌晨三点,白天还起那么早做外卖,你来这开店才多久啊?都瘦了一圈了。”
温乔坐在电动车上,正准备启动车子,听到谢庆芳的话只是不以为然的一笑而过:“哪有那么严重,我先走啦!”
......
这点程度的辛苦对温乔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
这些年来她做过的工作,没一份比她现在轻松的,而且她现在是为自己打工,赚的钱都进了自己腰包,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劲,怎么会觉得辛苦?
她三个月前租下了美食街上的这家店铺,离酒吧一条街就隔了一条街,虽然没有前面那条正街生意那么火爆,但是人流量也很可观,越晚生意越好,特别是周末,凌晨两三点,街上还是人来人往,店里都是人声鼎沸。
温乔蹲点考察了小半个月,才终于咬着牙花重金把这家店转了下来。
这家店铺之前也是做夜宵烧烤的,因为各种原因生意惨淡倒闭了,但是里面的装修厨房还有桌椅板凳都是现成的,原先的店主急于脱手,温乔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盘了下来,小小的改造了一下,换了个招牌,又在老家找了两个人过来帮忙,就这么开门营业了。
因为新开业,再加上在这附近玩的人熟客较多,都爱往人多的地方挤,所以边上的烤鱼店和串串火锅店的生意都十分火爆,而她的店铺夹在中间,生意一度十分凄凉冷淡。
前半个月,店铺天天都在亏钱,光是每天的食材浪费都不是一笔小数,从家里请来帮忙的温华都替她愁,每天亏钱的温乔倒是每天照旧开门营业,脸上永远挂着笑,好像半点不担心似的。
边上的店铺老板们都觉得温乔的店开不了三个月就得走人。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个门面本身就邪门的很。
光看位置也不差,但是一年都得换两三家店,卖什么的都有,但最多撑半年就关门走人,生意就是做不起来。
也就是因为这样,这门面才能轮到温乔来租。
但谁也没想到,到第二个月,温乔家的生意就慢慢好转起来了。
温乔从不偷工减料,用的食材新鲜、分量足、最重要的是味道的确好,里街外街还是有不少做烧烤生意的,温乔来开店前都一家家试过,以她个人的口味,没吃到比自己味道更好的,才下了决心租了这门面。
果然,慢慢的生客变熟客,熟客又带新客,生意开始越来越好,上个月赚的钱扣掉房租和各项成本开支,她还赚了点,虽然还不多,但温乔相信,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温乔大大的松了口气,她这两个月虽然脸上还是笑呵呵的,但晚上回家算账的时候也压力很大,为了盘下这家店面,她把这几年存的钱都投进去了不说,还又咬牙借了些,家里好不容易还清的债为了这家店又背上了,要是生意还不好,她手上的钱也撑不了多久了。
好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只要她勤快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就能开上一家小饭馆,再存点钱,等手里宽裕些了,不说买房,先租个好点的房子,到时候把奶奶和大伯都接过来,一家团聚,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生活却在温乔毫不设防的时候给了她当头一棒。
在她系着围裙拎着外卖一身油烟味的时候,让她在高档写字楼的电梯里遇见西装革履、高贵气派的前男友。
第二章
温乔不是没想过会在临川市遇见宋时遇,但是却绝对没想过,会在这种情形这种境遇下相遇。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因为着急出门嫌麻烦没有摘的围裙和手里拎着的一袋外卖,默默的角落挪了挪,顺便压低了头上戴着的棒球帽的帽檐,余光却忍不住从帽檐下溜下去,穿过前面站立的几条腿,精准的落在那双铮亮的皮鞋上。
宋时遇从电梯外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温乔恍惚间记忆被拉回到了好多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她推开门,窗边做试卷的少年宋时遇闻声转头看过来,黑发黑眸,转过来的半张侧脸清冷古典,神情疏淡。
在遇到宋时遇之前,她见过最好看的人就是学校里被公认为校草的某位学长。
宋时遇比他好看了一万倍。
温乔没有任何缓冲的直面了宋时遇的美貌,对她的冲击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就一眼,就硬生生把她对人类的审美拔高了好几层楼。
而彼时她刚以五十块钱的价格卖掉了一头又黑又长的长发,头发被削的又短又薄,因为整个暑假都在田野山间疯跑晒的皮肤黝黑,身上穿的是某个堂姐不要了的旧衣服,身材还没有二次发育,瘦的像根豆芽菜,完全就是个没有张开的野小子。
她和宋时遇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说句“仙畜有别”都不过分。
那时候她曾经误以为宋时遇的特别是因为他是城里人,所以在他们那一群乡下人里才会显得那么鹤立鸡群遗世独立。
后来她才发现,原来宋时遇和他们并不是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而是宋时遇和绝大部分人类的区别。
时隔多年,西装革履的宋时遇非但没有长残,反而彻底褪去少年时的青涩稚嫩,棱角愈发分明清晰,从她的角度隐约可以看到他走势陡峭的鼻梁和紧窄流畅的下颚线条,清冷气质更添几分矜贵,如高岭之花高不可攀。
那种区别于普通人类的高贵气质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来。
以至于电梯里的所有人在他进电梯后都自发的挪动,最后空出一块在这电梯里显得过于宽裕的地方来供他站立。
而温乔在宋时遇进电梯后目光扫过来的前一秒低下头,让帽檐挡住了自己的整张脸,后背都绷紧了。
听说宋时遇在A市开了公司,难道就在这栋楼?
怎么会想到那么巧,A市那么大那么多的写字楼。
他的公司居然就在离她不到两公里的地方?
温乔倒不是怕遇见他,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实在不大适合和看起来事业有成风光无限的前男友偶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