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绣笑眯眯把几个大食盒摆上桌,取下其中保温的棉花垫子。
早有心明眼快的小厮拉过椅子布好菜,把坊主迎至主位上。
冉娘子笑着揭盖,“想苗条可真是不容易,这几日我光胡瓜与青瓜都吃得快要吐了。”
林绣闻言,笑容有些僵硬。
看到清蒸南瓜的一刻,冉娘子神情微微凝固。不过只是一瞬,旋即又招呼着后面的乐师们都来试一试。
林绣给几人递上调羹,边偷瞄她们表情。
此朝说的番瓜或胡瓜,也就是现代的南瓜。南瓜向来用于蒸扣肉的底座,或者猛加糖,和银耳蜂蜜一起炖成糯糯滑滑的甜粥。
她这次往南瓜瓤里填入红枣和雪梨块,缝隙处塞进她做好的枣泥。再抹上小勺刮下的苹果茸,不消放糖,就甜甜蜜蜜。南瓜盅炖出来黄澄澄一个,清香若有若无,萦绕鼻尖。
几人尝了一口,纷纷嚷甜。
冉娘子也试着刮下一勺,软金似的丝丝缕缕,不像平常吃的寡而无味。黏糊糊爽利利流下嗓子眼,喝了蜜一样。
林绣推过另一白碟,里头盘着完完整整一根蓑衣黄瓜。
冉娘子夹起一片欲尝,没想到中间并非切断,而是连起一长条。蒜蓉重些,老醋浇透,再放朝天椒末。须得是鲜辣椒剁碎,若是辣椒油减肥就前功尽弃了。
怎么还咂摸出点酸味,她秀眉一挑。
林绣笑嘻嘻地往黄瓜下面一指,里面嵌着切成半圆的红彤彤的小洋柿子呢。
下层食盒保温效果更好,装的是苦瓜炒虾仁和清炖鲢鱼。
白生生的嫩肉已经被扒下来,通身无刺,蒜瓣一样饱满。围过来的姑娘们都不免轻轻惊讶出声,好细腻的手艺。
主食换成小半碗碧莹莹的糙米和粳米饭,还热腾腾地冒着清香。
坊主是个见多识广的,接过米饭笑道,“糙米饭最能顶饱。”
果真如此。一样样的挨个吃罢,嘴里虽还意犹未尽,肚子却有饱腹感。
小厮正要呈上汤盆与热毛巾净手,林绣扭头一笑,“且慢。”
食盒两侧装棉花的地方竟也有玄机。
她从中抽出几瓶果蔬汁,“一日一饮,效果最宜。”
乐坊老板原先是宫中乐师,年纪大了才放出宫来,想必也很吃过一番挨饿减肥之苦。
这果蔬汁看着黏黏糊糊,喝在嘴里却细腻无渣,想必早已用细眼筛子滤了一回。
仰头饮尽,她抚掌大笑,“真是个妙人。”
末了又很是诚恳,“若非姑娘自家开店,真想把你留下来。”这么些饭菜滋味好不说,还真是清淡油小。
林绣这才谈起今天的正事,“其实由我做好外卖,差人送到坊上也是一样的。”
“外卖?”
护城河长长滚滚,街上人流如织。林绣手往外一指,“您看街上送信的差役。”
坊主朝外眺一眼,似乎是懂了些她的意思。
“每日饭点时分,伙计们给您送到乐坊里。想吃什么只消告诉一声,不一会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如此倒真是个好办法。”坊主沉吟片刻,很郑重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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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大事总算搞定。林绣没急着回家,而是重新登上去陶府的马车。弯弯绕绕许久才到,她摸摸最后一个食篮,还好仍是温热的。
几日不见陶如蕴来,干脆亲自登门拜访,顺便请她试一下新菜。
推门进去,她懒懒靠在美人榻上和人交谈。
正正好,沈宜也在。
林绣布好小菜,往两人手里塞进调羹。
陶如蕴眼下一圈乌青,神色恹恹,“没食欲,什么都不想吃。”
沈宜笑道,“这丫头闯祸了。”
林绣满头雾水,细细一捋时间线,突一拍大腿,“难不成那日,你真召了唱曲的郎君陪侍?”
话一说出来,只觉十分有道理,先把自己给说服。
若是如此就好了。
陶如蕴连连摆手,把头埋进被子里,“不提也罢。”
七夕当晚宿在河畔客栈,她迷迷糊糊记得好像是叫了那唱曲的伺候。
第二天早上睡醒,床边却坐着个容貌清俊的陌生人。自己说话的声音还有点哑,不及问出口,就被他掐住脖子。
纠缠片刻,她趁那人不备一记手刀劈下来,拿麻绳死死缚住他的双手。
放了番狠话,正想一脚踢开那人,召个小厮问清楚情况。就听见门口熟悉的声音,“陆相”
自己回府当天就被下了禁足令,在院子里哪也不能去。
陶如蕴撑着脑袋,面上满是哀愁,“让我写封遗书吧。”
陆相,莫非是陆仕嘉?
沈宜瞥一眼面容悲戚的陶如蕴,朝她点头。
林绣总算想起这人是谁。出身清寒,不苟言笑,倒是比江大人还符合状元及第粥的代言。
沈宜轻吹茶沫,说起另一样劲爆新闻,“听说安阳郡主打算带发修行了。”
林绣满脑袋都是问号,前些日子不还好好的吗。
沈宜解释着,“一时权宜罢了,终究还是不想嫁给黎王。”
“如此也挺好。”林绣喝口茶水,压下心里掀起的滔天巨浪。
原书剧情已经发生改变,黎王应该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吧。
林绣很小心翼翼地想,耳边突然响起陶如蕴的声音,“哎,你怎么拿茶壶喝水。”
她再一看,前襟已经全被茶水浸湿了。
陶如蕴撇撇嘴,“比我还心不在焉。”
林绣自己也笑起来。
第30章 新店终开业 豉椒烧鸡+素樱桃丸子
几日下来, 店铺装修基本完工,就差往门口挂上牌匾。
凡老字号都有个敞亮又好叫的名字。譬如天福号与月盛斋之类的,几百年后仍在这片广阔土地上屹立不倒。人家的名字就既有市井人情味, 又吉祥雅致、便于流传。
可惜自家小店暂时还没有层叠高楼拔地而起。如意楼有点名不副实, 林绣只能退而求其次,改叫如意馆。
这是她早在脑海中千百次幻想过的名字。
如今牌匾上书这几个大字,林绣离远观察片刻, 再走近细看, 心里总像吃了凉柿子一样舒服。
酒香也怕巷子深,她学宋人酤酒, 把酒帜高高悬起。
如意馆红红火火开业, 不再是那一间小门脸。刚攒好的钱又像小河淌水似的从口袋溜走,让庄娴很是心疼。
林老板虽然也肉疼, 到底觉悟更高些,大手一挥,“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酿酒累, 卖酒更累。
林绣把沉甸甸酒坛子搬出来,边捶腰边想,若自己是卓王孙, 定然也不同意卓文君去当垆卖酒。她抹把头顶的汗,实在是折腾人啊。
总算停当了, 她在桌前坐定,喝几口水歇息。前朝酒名起的风雅,多叫什么兰芷、瀛玉、琬醑、玉沥之类的。还好本朝不兴这个,给她个偷懒省事的机会。
天气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行人皆在檐下快步奔走, 唯恐被雨追上。
“今天会不会没人来呀?”苏柔望一眼天色,有点紧张。
看着门口并排走进的熟悉身影,林绣笑眯眯,“至少有咱们的老主顾光顾。”
没等来金龟换酒的贺知章,先来了宋长史和刘长史这两个老饕。给她送上对金蟾蜍和玉白菜,再讲一串又一串吉利话。
林绣眉开眼笑,大俗即大雅,甚好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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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逢知己,推心置腹,饮千杯亦难醉。
宋长史和刘长史这对“怨侣”又开始斗嘴,定要给陕菜和晋菜分出个高低。
林绣斟上酒,不蹚这趟浑水,“今日酒好,不如吃些菜就着。”
时间尚早,店里只有这两人。米面肉蔬怕是吃腻了,她仔细研究着做些可口又可心的。
厨房的背箩里盛着半篓子鲜枣,脚下小缸是刚收到的白花花新米。
关于枣子和糯米,在林绣的记忆中,总有位戴眼镜的老爷爷,骑自行车载着铁甑叫卖,“卖甑糕了哎”揭开棉布垫子,就是热气蒸熏的枣糕。
讲究的用毛头蜜枣和无锡糯米,黏糊糊甜滋滋蒸成一大块。她用的普通江米和大枣,也一样甜蜜。
林绣递上两碟甑糕,传说中西周时贵族才能吃到的美食。
陕地人似乎吃惯了此物,刘长史吃着果然好。宋长史却嗓子呼哧呼哧的,怕是被齁着了。
他放下糕,喝了一满碗果酒才顺下去。
瞅过来添酒的苏柔好几眼,“这位小娘子好陌生,从来也没见过。”
林绣从小厨房探出头,笑着招呼一声,“那您日日都来就能认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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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绣一早按外国感恩节时的习惯,在后院搭起个烧烤窑。只是用不了多大,毕竟普通鸡也不像火鸡那般个头。
按西洋做法,她往烧鸡的肚子里塞满苹果块和梅子。尤其是小酒盅一样大小的梅子,红的泛酸,紫的如蜜,圆溜溜颇可爱,把鸡肚子撑起来。
谈起鸡肉,李家某位皇帝曾说鸡肉非肉。话是类似白马非马的歪理,其实林绣倒有点赞同这观点。
可惜实在生不逢时。牛肉不让吃,猪肉是贫贱物,羊膻气过重,除了鸡鸭鹅等家养禽,能吃的肉实在不多。
记得有本书上写,黄河结冰,天寒地冻,躲进屋子木炭火盆烤着,用口蘑漱只肥鸡炖在一品锅里。还好现在天气不算凉,不然自己肯定要躲进被窝里流口水。
嘴里口水打转,眼前木盖被扑腾的蒸汽顶起。
陈皮、豆蔻、良姜、肉桂,有什么放什么。只要千万别忘了撒几把菜名里的豉椒。
先炸后卤,再浸泡在卤水里,大火滚开了,用小火“焖”出精华。
一个不大也不肥的鸡,被炖的酥烂脱骨,香沁肺腑。林绣突然很有自信,说不定都不比外国的烤火鸡差呢。
并非滴答着黏稠蜜汁的香甜,也不是肥润丰满的油亮,这只鸡有点干巴,还有点羞答答的瘦。
吃食也论容貌第一,内在第二。这般小小的嫩鸡,不够夺人眼球,声势上就差了些。
虽然如此林绣扇动眼前的白气。
就是这样羞涩的一只小鸡,怎么飘出如此美的味儿。若真用口蘑漱了,该有多香。
多想无用,林绣赶紧用白瓷盘扣好,端出外间。
不等她多说,就听见一片吞口水声。
林绣笑着再补充一句,“都来尝一尝吧。”
趁着刚上桌的鲜活劲,撕下金黄酥烂的皮,露出里头嫩生生的白肉。
宋长史自己先连皮撕了条腿。起初用红木筷子怎么也夹不住,又不好劳烦林小娘子给他换一双。
吃饭不会用筷子,多矫情啊。他思考片刻,撸起袖子,用手直接擒住鸡大腿。
刘长史指着他摇摇头,又对林绣笑,“你说这人,哎。”
林绣无奈地勾起嘴角。
趁他们编排自己的功夫,宋正甫已经解决掉一只鸡大腿。
皮酥骨烂,轻轻一抿就要在舌尖化开。先炸后卤,体型缩小不少,由此说来自己吃的并不多,还得再来点。他又伸出手去,这次撕下条翅膀。
刘长史深吸口气,香味眼看就要溢出盘子,说多了都是口水。
吵吵嚷嚷声突然静下来。
林绣问着味道如何,宋长史并不说话,只是又夹起一大块肉,这才神情餍足道,“好嫩!”
外皮麻辣味极重,可就是没掩盖掉肉味。
让人不由击节的、最纯真的、始自原始的肉味。
就像形容生蚝与蛤蜊是海水的淡咸,这鸡肉,简直是集天地精华于一身的灵鸡。宋正甫吃得激动,就差当场做一篇赋颂鸡。
刘长史光怕被他全吃完,赶忙左右开弓地追赶。吃了一轮,才匀下气慢慢说,“瞧您这吃相。”
见宋正甫不理自己,又搡搡他的胳膊,“看把你噎着。”
“无碍,无碍。”他满嘴油光,腮帮子鼓鼓囊囊。
刘长史很遗憾地摇头,“想必你们晋州那地方不常吃鸡。哪像我们陕地人,天天吃得都腻烦了。”
宋长史把盘子挪到自己身前,“那感情好,本来还想一人一半的。就不劳烦你了。”
刘长史嘴硬,吹胡子瞪眼好一会,还是软下语气,“让我也吃一口。”
庄娴为他俩人满上酒。
烧鸡配酒,堪称永恒的经典吃法。这对密不可分的情侣中,至多再插一碟炸的酥香的花生米指尖一捻就能搓掉薄薄的粉红外衣。如果佐酒,就不能再多了。
林绣煞有介事地接口说起来,“若再有五香腐干,容易对身体有害。”
宋长史被勾起兴致,“此话何解?”
林绣表情很是认真,“会喝出饮酒太多的事故。”
两人会心一笑,刘长史笑着直摆手,“林老板,赶明可以去天桥说书。”
几筷下去,这只鸡轰然倒塌,只剩瘦仃仃的骨头架子。连里头塞的梅子都只留光秃秃的两粒黑籽。
心中对于这只鸡已经到达美味的巅峰值,也算它不辱使命。
林绣收起盘子,“可要喝鸡架汤?”
两人眼睛都亮起来,齐齐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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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鸡架汤的过程,真下起雨来。店里原有的几位客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纷纷掏钱走人。他两来得最早,却毫无动身之意,预计自己走得最晚。
鸡架汤加入鲜碧绿叶菜,妥帖柔和了不少。
比起刚才粗野狂放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更多是种温情脉脉的美。
调羹舀起,慢慢吹温,入口前可捎带几句小闲话。也不妨碍喝下这口,再和别人斗嘴。
雨声打在房檐上,时而是哗啦啦的,时而又转成唰唰声。
宋长史搅着碗里的汤,话多起来,“为何这两日不见江大人?”
林绣耸肩,她自然也不知道。刚端起盘子往回走,就看见门口有个熟悉的清瘦身影。
感情我这嘴是开过光,宋长史赶紧擦了嘴上的油。两人纷纷放下调羹站起,江霁容同样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