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半个月,他发现这里的女人是真漂亮,头发不是黑长直,就是蓬松的微卷,有些还是五颜六色的。而且她们几乎都不盘起来,都是柔软地披在肩头。不像他以前看到的那些女人,头发都清一色盘起来,举着几斤重的发饰招摇过市。
面前的女人穿一件白衣,谭暮告诉过他那个叫T恤,下面是一条短裤,露出笔直修长的两条腿。肤色极白,明晃晃的,近乎透明,扎人眼。
他的目光落在她腿上,定了一两秒便快速移开了。觉得有些脸热。
非礼勿视,真是罪过!
虽然满大街的女人都光着腿,他也知道就是这边人流行的装束。可他还是不适应。
目光又不知不觉转到她的脚上。
那是什么鞋?
高高的鞋底,黑色的鞋面,上面还有一个个细小的钉子,他见都没见过。
这么多钉子不怕被扎到吗?
他很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问,他怕被别人嘲笑。毕竟来这里半个月,他已经被人笑话了不下百次了。
吴桐雨不懂男人心里的思量,只看到他轻微笑了一下,嘴角扬起一道好看的弧度,缓缓开口:“吴小姐你不用这么着急回来,我可以等的。”
他是真的可以等的,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站长看他脑子不太好使就只让他试试手。其实压根儿不是多难的事情,谭暮言传身教,示范一遍他就会了。但是站长依然不放心,就只让他送一个快递试试。因而他手里就只有吴桐雨一个快递。
*北北*
吴桐雨:“……”
她瘪瘪嘴没吱声,心想你是可以等,我可等不了。她只想快点见到她美美哒的凉鞋。
两人面对面站着,目光相对,他说:“这是你的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九月初,天气燥热沉闷,男人没穿工作服,而是穿着一件破旧的浅蓝色的长袖衬衫,挽起袖口,露出精瘦的手臂,麦色的皮肤在朦胧的光影下漾着微光,手臂处的线条利落而流畅。
那件衬衫是真的破旧,门襟处还有一大摊污渍。而且很大,一点也不合身。就像是一块破布包裹在男人身上。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长裤,宽大的裤脚将他脚上那双老人鞋遮盖地严严实实。
她的眼神不动声色地扫了扫,自上而下,心想这小哥的画风可真清奇。
她伸手接过那份快递,瞟了一眼上面的信息,是她的凉鞋没错。
“没笔吗?”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无从下手。
“没有。”男人摇头,扒了扒头发,有些无措,“第一次送,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吴桐雨:“……”
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快递小哥送快递居然都不知道要带笔?
不知道客人要签字的么?
她觉得她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好吧,看在你是第一次送的份上就原谅你了。
“没事,我包里有。”她甜甜一笑,赶紧从自己的大包里掏出一支黑色的签字笔利索地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大名。
“辛苦你了!”她将回执单撕给男人诚挚道谢。
终于等到你!我美美的凉鞋。她捧着东西一脸满足。每次签收快递的时候,吴桐雨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男人收好回执单,说:“不客气。”
说完不再逗留,转身就走。
吴桐雨目送他的背影下楼,转角处他只剩一个浅蓝色衣角,她突然叫住他:“哎,你等等。”
他扭过头来,目光定在她身上,皱了皱眉,“还有事?”
“你贵姓?”她绞着手指头,笑得有些谄媚,“还有,能帮我把门口这袋垃圾带下楼么?”
***
吴桐雨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将快递拆了。
女人拆快递的心情总是复杂而兴奋的,一方面对实物充满期待,一方面又害怕东西不好,她们要各种退换货。
她这回买的是一双白色的鱼嘴高跟凉鞋,足足有十厘米,为了应付她两天后的相亲。
吴桐雨芳龄二十七,没房没车,一穷二白,还眼高手低,高的够不着,低的自己又看不上,因而导致她现在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这可把她老娘陈慧芳女士急坏了,从年初开始就发动七大姑八大姨各种给她安排相亲,扬言一定要在今年把她嫁出去。可怜的吴小姐就这样走上了漫漫相亲路。
从年初开始,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见过多少个相亲对象了,教师、医生、律师、程序员,各种职业应有尽有。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各种学历参差不齐。可每次都是双方见一面,互相留个电话号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以直到现在,别说把自己嫁出去了,可怜的吴小姐就连个暖床的男票都木有!
这次的相亲对象是二婶给她介绍的。据说还是个大学讲师,三十岁,有房有车,身高也有180。对方条件摆在那儿,不管成不成功,吴桐雨也是要包装一下自己的。
为此她娘还特地给她发了三千块钱红包,让她给自己置办几件新衣服。用她老娘的话来讲就是
“到时候别穿得跟个高中生一样,丢我的脸!”
她娘平日里买个两三块钱的菜都要跟人家讨价还价半天,现在居然一下子就给她发了三千块钱,她知道她老人家这回是真下血本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娘为了把她嫁出去可真是煞费苦心呐!
吴小姐坦然收下她娘的“良苦用心”,一口气给自己置办了一堆衣裳。两条连衣裙,两条长裤,一件早秋的风衣,一双凉鞋。这样算下来,三千块钱就花费地差不多了。
裙子到了一条,还有一条在路上,裤子两条都到了,风衣还在路上,凉鞋今天也到了。这下她可以美美地去相亲了。
吴小姐165的净身高,再穿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站在人180面前怎么说也不会显得太矮了。
不要问她为什么不买恨天高,就这十厘米的高度就已经把她折腾地够呛了,再多一厘米她都是受不了的。她平日里最爱穿的就是平底鞋,一点坡跟都没有,赤脚165,穿上鞋顶多166、167。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多舒服自在啊!
她从鞋盒里取出凉鞋,实物看着还是挺漂亮的。镶着水钻,晶莹剔透,简直能亮瞎她眼。不枉花了她娘五百块钱大洋。
她踢了拖鞋,坐在床边试穿。左脚伸进去,刚刚好。右脚伸进去,动了动脚,右脚不行,太紧了,卡脚。
卡脚,肿么办?
她穿着凉鞋在镜子面前走了几步,不行,右脚太紧了,卡得她很难受,搞得她走路都艰难。
不行,她得去找客服!
点开某宝,呼叫客服美眉。
小雨滴:「亲,在吗?」
客服:「在的呦,小主!很高兴为您服务!」
小雨滴:「亲,你家鞋子尺寸不对,左脚刚刚好,右脚太紧,卡脚。」
客服:「那小主您是要换货吗?」
小雨滴:「是的。」
必须换,没得商量!
客服:「那您把旺旺名和地址填好,注明换货理由,我们这边会安排给您换货的。」
小雨滴:「默认什么快递?」
客服:「顺丰。」
吴桐雨:“……”
顺丰很贵的亲!她好像没有买运险!
小雨滴:「你们给出邮费吗?」
客服:「当然啦,这是我们鞋子的问题,由卖方承担运费。」
这样她就放心了。
可问题是她寄回去要一天,卖家换好鞋子寄回来要一天,一来一回要两天,她相亲会来不及呀!
小雨滴:「我后天急着穿,能快点吗?」
客服:「……小主,顺丰一天已经是最快的了。亲着急要穿,可以再拍一双别的款式,刚好我们家今天上新,都是美美哒的凉鞋哦!」
吴桐雨:“……”
客服美眉,你的推销能力要不要这么厉害呀!
退出某宝,吴桐雨立马着手换鞋。
要换鞋,自然得联系快递小哥。
她想起刚刚给她送快递的那个小哥,尼玛,真帅!终于有理由调戏他了,好开森啊!
她去翻手机通话记录,调出快递小哥的号码,按了拨号键。
“嘟……”
“嘟……”
“嘟……”
……
一声,两声,三声,第四声时电话被接起。
“喂?”
沙哑低迷的男声,粗嘎不堪,一点都不好听。
咦,奇了怪了!快递小哥好听的嗓音哪去了?
“喂,许先生吗?”
刚刚快递小哥下楼时,她臭不要脸的叫人家给她提了一大袋垃圾下去,还顺带讨要了人家的姓。
“免贵姓许。”他回答。
电话那头的人告诉她:“他现在不方便接电话,你是哪位?”
原来不是小哥。她说怎么声音这么难听了呢!
“哦,是这样的,许先生刚刚给我送了一份快递,卖家寄的尺码不对,我现在要换货,麻烦你转告他让他明天上班到我小区取一下件。”
吴桐雨一口气说完,中间一下停顿都没有,简直不要太流畅!
对方立即陷入了诡异的沉默,良久之后徐徐吐出话:“好的,我会转告他的。”
如果他明天还能继续上班的话。
后半句话谭暮没说出口,默默卡在喉咙口。
作者有话要说:
许公子:“那是什么鬼鞋子?”
言哥:“铆钉鞋没见过?”
许公子:“……”
所以跪求大佬们收藏一下辣!
第3章 第3份快递
许经年洗完澡出来,发梢还簌簌往下滴着水。他手里拿着一条干毛巾来回擦,使劲儿擦。
谭暮见他出来,将那只老人机递给他,说:“刚有个妹纸打来电话,说要寄快递,让你明天去她小区取个件。”
许经年回想了一下那姑娘的脸,点点头,“知道了。”
谭暮看他擦得那么吃力,折回房间给他拿了个吹风机出来。自从一个星期在片场将这家伙儿捡回来,他可是成了十足的老妈子,操碎了心。
谭暮主业是顺丰快递的快递员,副业则是混迹在浅都片场的三流小演员,常年跑龙套,接一些不入流的小角色,饰演路人甲。
半个月前他在片场遇见许经年,这家伙儿当时穿一件玄色长袍,乌墨一般的黑发被高高束起,脚上是一双厚底短靴,一身古人装扮。风神轩朗,玉树芝兰。他瞧一眼顿时觉得惊为天人,当时还以为他是娱乐圈某个新出道的小鲜肉。
结果没曾想,这人瞧见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居然是
“敢问兄台,此处为何地?”
谭暮:“……”
他当时就差没倒地了,什么鬼?这人入戏也太深了吧!
后面发现,这人是真的脑子有问题。说出的话没一句是他听得懂的。他当时就问他是谁,家在哪儿,今年几岁?
结果这人回答:“在下乃林国济宁侯长子许经年,也是新上任的翰林院学士。京城人士,家住京郊七里街桐花巷。年芳二十又四。”
谭暮:“……”
林国?济宁侯长子?还翰林院学士?
这人脑子莫不是有坑吧?
不用问也知道谭暮当时的内心有多崩溃。他扔下一句“有病”就转身欲走。结果这家伙儿扯住他衣角愣是死活不让他走。无奈之下他就将他捡回了家。
残酷的现实证明他当时就应该将这家伙儿扔在片场让他自生自灭的。
因为他真特么都快要被整得精神崩溃了,这小子什么都不知道。别说什么亚非拉、美利坚了,他连中国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有习/大大、彭/麻麻。
这还不是让人最奔溃的。最最让人崩溃的是他特么连手机、电脑都没见过。他真的怀疑他就是外太空来的。
他平时也接过一些穿越剧,有时饰演一个小太监,有时饰演一个侍卫,有时则饰演某个街头小乞丐。去年大火的一部电视剧《君从远方来》,里头的男主角就是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与女主角展开了一段千年恋。
几次接触下来,他开始越来越相信许经年这小子真的是古代穿越过来的。不然就算是精神病患者也不可能说出这些胡话来啊!
“兄台,在下怎么老是看到你对着一块镜子说话呢?”
“天呐……这大箱子里怎么还藏着人?”
“兄台你每天噼里啪啦敲这东西干嘛?莫不是在练十指神功?”
……
经过谭暮半个月填鸭式的科普,这家伙儿总算是勉强适应了现代人的生活。学会了用老人机,知道看电视,会用抽水马桶,知道用洗衣机洗衣服等等。说话方式也改了,开始用“我”、“先生”这些称呼,而不是张口闭口“在下”、“兄台”。
好在许经年这人也聪明,一教就会,不然他真心要崩溃。看他渐渐适应了,他才敢将这家伙儿推荐给站长,让他去送快递。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养自己都困难,更别说还要养个大男人了。
谭暮从思绪里挣脱,将吹风机递到许经年面前说:“拿去。”
“不用。”许经年固执地摇头,擦头发的动作不停。
这鬼东西一插上电就会呼呼吹风,还有冷暖风之分,谭暮第一次教他用,可把他吓坏了。*北北*
谭暮轻瞥他一眼,揶揄道:“你该不会还害怕吧?”
许经年被他点破,面上一红,只沉默,依旧固执地用干毛巾擦头发。
谭暮也不勉强,将吹风机扔到一边,“你今天第一天上班怎么样,没出差错吧?”
他当时和站长说:“这是我远房表弟,小的时候发高烧脑袋给烧坏了,脑子不太好使,但他为人老实,做事可勤快了。您就让他试试,要是不行就再说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