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有毒[古穿今]——喻言时
时间:2021-12-16 09:46:08

  两人并肩往停车场走去。
  浅都十二月的天气,西北风吹得比以往都顺溜。一走出机场大厅,没了温热的暖流庇护,凛冽的寒风携裹
  着无数沙尘扑面而来,吹人人脸上像是刀刮,隐隐生疼。
  谢思依觉得自己直接掉进了冰窖,浑身上下都冷得不行。身上的衣服完全成了摆设,到处漏风。
  尼玛,真特么冷!
  她下意识就抱紧双臂,牙齿也开始有些打颤。
  谭暮的余光扫到她的动作,停下脚步,行李箱搁在脚边,直接脱下自己身上的大衣,披在她身上,低声
  说:“你应该多穿一点。”
  这个动作完全出人意料,谢思依毫无准备,整个人都有些愣神。厚重的呢子大衣还夹带着男人的体温,就
  这样严严实实地套在她身上,很是温暖。
  她也确实穿得少。一件紧身的线衫打底,外面套一件皮夹克。她这一个月都在宛丘拍戏,宛丘那边的天气
  比浅都要暖和一些。这样穿在宛丘无可厚非,可是在浅都就显得很单薄了。
  来自一个不甚熟悉的男人的关怀,让她一时间很难适应。她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说:“谢谢。”
  “不客气。”他抿嘴笑了笑,眉目平和,半开玩笑的口吻:“这是身为绅士应该做的。”
  谢思依:“……”
  如今这个男人自信,温和,妥帖,周全,让人根本挑不出毛病。谢思依再一次意识到他是变了,再也不是
  当初那个见到她还会腼腆羞怯的大男孩了。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太子妃》剧组。他情绪激动,一张脸涨的通红,口齿不清地让她替他签
  名。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见到偶像的脑残粉。
  她捏着笔无从下手,有些为难,“我签哪儿?”
  他掀起纯白T恤的一角,说:“签这儿。”
  谢思依:“……”
  她是个对粉丝很好的人,平时在机场若是一些其他地方偶遇粉丝,他们让她签名,她一般都不会驳回他们
  的请求。
  她捏着笔刷刷刷两下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着T恤衫上留下的那个龙飞凤舞的签名,他格外满足地笑了,笑得很是傻气。
  一晃眼一年就过去了,而这个男人竟然成长得这么快。
  一坐进车里便暖和了,谭暮及时地开了暖气,车里的温度快速上升。
  “你知道我家的吧?”谢思依坐在后座轻声问。
  谭暮一手打着方向盘,回答:“我知道的,合同里有写。”
  “行,那我先眯一会儿,到了你叫我。”
  “好的。”
  谢思依是真的困了,白天拍了一天的戏,又在飞机上熬了近四个小时,整个人筋疲力尽,俨然是废狗一条
  了。她窝在后座一下子就睡着了。
  她的睡相很乖巧,和她给人的感觉一样,柔柔弱弱的,让人忍不住想保护她。
  事实上谭暮知道她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的女人,自信、果敢、睿智、坚强,所有好的形容词都能用在她身
  上。
  十年了,这大概是第一次他离她这么近,就在他四目所及的地方。
  他努力了这么久,终于能够和她站在同一片蓝天下。日后他们还要在一起并肩作战,一起奋斗,他要让她
  站到更高的位置,让更多人看到。
  第一次看谢思依的综艺节目,她才十八岁,刚刚读大学。而他那会儿也只有二十岁,从大山深处走出来,
  在这座南方城市打拼,穷得叮当响,干过各种脏活累活,整日里为了生计四处奔波。
  十年过去,她红透半边天,成为时下圈内最炙手可热的女艺人。而他也终于成为盛时的金牌经纪人,能够
  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好在这个结果是好的,是他一直想要的。也不枉他十年如一日,勤勉努力了这么久。
  谢思依家在锦衫路的芳华小区。这是浅都的一个高档小区,里头住的也多半是大富大贵之人。
  谭暮是第一次来芳华小区,高档小区人员出入保安室都要严格把控。他的车子直接被保安给拦了下来。
  谢思依是被保安的大嗓门给吵醒的。她揉了揉迷糊的眼睛,摇下车窗,探出脑袋,“王队长是我。”
  芳华小区总共也没几家住户,平日里进进出出,保安们也都早就熟悉了。一看到谢思依,当值保安便笑呵
  呵地说:“是谢小姐你啊!怎么这么晚呀!”
  “飞机晚点给耽搁了。”谢思依温和地笑了笑,“王队长这是我经纪人的车,您登记一下,以后别拦这车了。”
  王队长:“好的,谢小姐。”*北北*
  然后车子停在谢思依家楼下。
  谭暮从后备箱里取了行李,要送谢思依上去。
  可谢思依却说:“都到这儿了我自己上去就行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谭暮却很坚持,“我送你上去,不差这点时间。”
  谢思依无奈,“好吧。”
  亲自将谢思依送到家,谭暮这才放心。
  谭暮说:“你在家休息两天,过几天要赶个通告。”
  “知道了。”谢思依点头,“你回去注意安全。”
  “嗯。”
  她似想起什么来,及时叫住他:“那个你等一下。”
  他脊背一僵,问:“还有事?”
  她冲他嫣然一笑,“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问一下你还是我粉丝吗?”
  谭暮:“……”
  “我永远都是你粉丝。”他分外郑重地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依旧是。”
 
 
第40章 番外(2)
  第2话
  从横桑回来, 谢思依便一连在家休息了三天。
  这三天她一直窝在家里, 吃了睡,睡醒吃。
  第一天一早谭暮便来家里找人了。谢思依今天还有个通告要赶。
  上午八点半, 谢思依还睡得昏天黑地,迷迷糊糊地听到家里门铃在响。顶着鸡窝头直接从床上爬起来开
  门,嗓音也是混沌不明的, “谁啊?”
  粉谢思依十年,前九年都是隔着屏幕看她, 精致的妆容, 漂亮的服饰, 光鲜亮丽,光彩照人。第十年终于
  有了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女神有时高贵冷艳,有时温婉知性,有时又清新淡雅, 不论那个形象都让人赞赏有
  加。
  可这么未施粉黛, 不修边幅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时间竟然难以适应。
  蓬松凌乱的头发, 卡通的睡衣睡裤,外加脚上一双卡哇伊的爪子鞋。女神这形象简直和平日里那个典雅知
  性的综艺界一姐相差甚远呀!
  不过, 真的很可爱啊!
  谭暮提了满满的两袋早餐,开口:“你今天还有个通告要赶, 你忘记了?”
  谢思依:“……”
  她确实是忘记了。在家整整睡了三天, 昏天黑地的,早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不过这自然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现在这身打扮可以说是毫无形象了。
  呜呜呜,好丢人!
  在死忠粉面前这么邋里邋遢,可以说很衰了!这人会脱粉吗?
  谭暮悄无声息地打量了两眼,像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眉眼带笑,清淡无比的口气,“思依放心,我不会脱
  粉的。”
  谢思依:“……”
  尼玛,她可以打人吗?
  明明是第一次来,谭暮却很是自来熟,将早餐放在餐桌上,抬起手臂看了眼手表,徐徐开口:“思依现在是
  八点三十五分,通告九点半开始,从家里赶去天成大厦至少也要四十分钟,你的时间不多了,明白了吗?”
  谢思依:“……”
  她扒了扒凌乱无比的头发,“给我十分钟,马上就好。”
  她的速度很快,十分钟就搞定了。洗漱好后,她换了件白色针织连衣裙,配细高跟,外搭灰色大衣。烈焰
  红唇,高贵冷艳,女王范十足。
  她一手拿围巾,一手拎包,对谭暮说:“我们走吧。”
  谭暮坐在餐桌上不疾不徐地说:“还有点时间把早餐吃了。”
  谢思依摇头,“不吃了,直接走吧。”
  男人很坚持,“今天还不知道要拍几个小时才结束,吃点东西垫下肚子,你胃不好,到时候又该疼了。”
  “你知道我胃不好?”谢思依看向她,很是诧异,“谁告诉你的?”
  她有轻微胃病,平时如果不按时吃饭就容易胃疼。其实做演员的,十个里头有九个胃不好。常年在外拍
  戏,吃饭时间向来都没什么规律,吃的又多少快餐,难吃不说还没营养,长年累月这胃就出毛病了。
  谭暮:“拍《太子妃》那会儿,有一次你胃痛进了医院,当时我也在场。”
  这事儿过去都快一年了,如果谭暮不说,谢思依自己都忘记了。
  那天拍一场夜戏,十二月天,天气严寒。她又大姨妈造访,没胃口,一整天都没进食。到了晚上胃就开始
  难受,后面直接扛不住进了医院。当时可把剧组的工作人员都给吓了一大跳。
  她记得当时自己疼得直不起腰来,直接瘫倒在地上,是一个群演适时扶住她,二话没说就背起她去了附近
  的医院。
  谢思依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难道当时背我去医院的那个人是你?”
  “没错。”谭暮轻轻点头,“所以还是把早餐吃了吧。”
  谢思依:“……”
  谢思依坐在谭暮边上,手里捏着片吐司,突然间有些感慨:“我现在相信你是我的死忠粉了。”
  如果不是死忠粉,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他不可能记得这么清楚。
  谭暮抿嘴一笑,语气轻松,“真爱粉,如假包换!”
  谢思依:“……”
  上午的通告折腾了三个多小时,结束后谢思依骨头都快散架了。早在今早谭暮提醒她吃了早餐,不然这会
  儿早就扛不住胃疼了。
  中饭在天成大厦附近随便找了家餐厅对付了一下。谭暮便开始通知她接下去一段时间的行程。
  谢思依坐在卡座上,桌子上放着小半块抹茶蛋糕,她右手捏着叉子百无聊赖地在蛋糕表面戳出一个个小
  孔。
  耳畔不断传来男人低沉舒缓的嗓音。谭暮的声音很浑厚,略带沙哑,说实话并不算好听。听在她耳朵里很
  像催眠曲。
  这是一家西餐厅,环境优美,里头三三两两几个客人,氛围很不错。
  “明天上午拍SY女装广告,地点在苏溪街心花园。”
  “晚上你要接受《知心》的专访,稿子我等下回去发你邮箱,你提前看一下。”
  “后天也就是12号晚上,商总为太太庆生在南岱酒店举办酒会,邀请函已经送到你家里去了。”
  “13号开始录《有朋自远方来》第二季第一期。”
  ……
  谭暮布置完一周工作后说:“未来一周你都很忙。”
  忙碌是演员的常态。拍不完的戏,赶不完的通告,接不完的广告。你越是忙,就说明你越是红,你的人气
  就越是足。如果当有一天你不再忙碌了,再也没人来找你拍戏了,这就说明你已经过气了,不再被这个圈子所
  关注了。
  她出道十年,在这个圈子浮浮沉沉这么多年,这些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了。她不介意自己忙碌,相反的她喜
  欢自己变得忙碌,因为这意味着她还备受瞩目,有人注意得到她的存在。
  谢思依看着男人,他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她的工作,她突然觉得有些好奇。他明明是喜欢演戏的,不然也不
  可能常年混迹于横溪影视城。后来怎么就突然跑去当经纪人了呢?
  她问:“谭暮,你喜欢演戏吗?”
  这个问题问得太过突然,男人拿行程表的一双手不禁顿了顿,隔了数秒方回答:“喜欢。”
  “那你怎么去当经纪人了?”她很是不解,她以为他会一直拍戏的。
  他收起行程表,轻轻放在手边,回答:“因为我没得选择。”
  他喜欢演戏没错,可却没有天赋,混迹片场多年依旧是个不入流的小群演。他总幻想着有朝一日有导演能
  够一眼相中他,带他进入这个圈子。事实证明他还是想太多了。
  许经年天赋异禀,演技浑然天成,又有一身令人艳羡的武功,霍导一下子就相中了他,也有心捧他。如果
  没有许经年向霍导提出由他担任他的经纪人。他或许现在还是个不受人待见的小群演。
  虽然没有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进入这个圈子。可后来他的成长,他所拥有的一切,也让他在这个圈子崭露头
  角。何况后面他还发现,他还能离谢思依这么近,成为她的经纪人。
  别人都说他成长惊人,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成为了盛时的金牌经纪人。殊不知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付出了
  多少。
  谭暮的表情格外平静,语气也稀疏平常。谢思依突然觉得眼前这位也是一个很有故事的男人。
  她抬了抬手臂,示意:“继续。”
  谭暮:“吴远山导演最近在筹拍一部医疗剧,霍导向他推荐了你。我看了下剧本,这个剧还挺不错的。吴导
  拍医疗剧是出了名的,投资方又舍得砸钱,我觉得你不应该错过。”
  谢思依继续戳蛋糕,音色倦怠,“你回去把剧本给我看下。”
  “好的。”谭暮继续说:“还有几个广告商找你代言,我都替你推了。你档期太满了,又不是大牌,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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