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秋用力点着脑袋,“对,是我呀!”
“你怎么会在这里……不对,你怎么会是老板的儿子?”
托蒂磕磕巴巴地说道,除了那双眼睛,他无法将白胖的少年同那个脏兮兮的小猫崽联系到一起,“我还以为你死在那场暴风雨中!”
“我被海浪席卷着飘到岸边,被路过的爱德华・罗希先生收养了。”
寄秋摸了摸鼻子,她当初被卖到船上,水手长觉得她活不了多久,就没有签卖身契,谁都不知道她的姓氏。
于是唐泰斯就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爱德华・罗希。寄秋想恐怕他们是世界上第一个父亲跟儿子姓的父子了。
“你真的是太幸运了吧!”托蒂感叹道,他挠了挠脑袋,“我一直担心你活不到成年呢。”
“话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寄秋问道。
托蒂只好把美人鱼号上的事情说了一遍,“……就这样,我们不得不拿最后一笔钱,下船另谋生路。只不过我太倒霉啦,被人骗光了钱,只好再当水手了。”
“岸上工资虽然很少,但相对来说,比海上不确定性好多了吧,为什么还要回到船上?”
寄秋不解地问道,在她看来,水手是这个时代仅比黑奴好一点的工作,一次黑三角贸易,都能死掉船上四成水手,还是高发病人群,即使活到年老,也一身伤病。
“……因为我想替一位女孩赎身,她在贝鲁奇老爷家当女仆。本以为我可以利用投资赚一笔钱,我们成为自由身后可以租下一块地,组建家庭。但莫里诺是个骗子,把我在船上攒下来的全部钱都骗走了。”
托蒂絮絮叨叨讲了一些自己离开美人鱼号的事情,船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每天大脑都在想着如何让生活更好过一点,没有陆上那么多弯弯绕绕。
“我记得船上有个专门打饭的水手,是个红发绿眼的男人,大概比你高一点。”
寄秋伸手比划着,她不知道那位水手的名字,但那份投喂的恩情,还是记在了心里,“他还好吗?”
“你指的是马修?整艘船上只有他一个红发。”托蒂思索了一下给出了这个名字,“他是个爱尔兰人,因为妻子被当地的权贵看上,他不得不带着妻子离开家乡,坐船来到威尼斯。他是被人哄骗到船上的。”
“不过……他的情况不太好,在那场暴风雨中他被桅杆砸到手臂,没有知觉,船医锯掉了马修的右臂。”
“美人鱼号有船医吗?”寄秋有些惊讶,有船医的话,为什么老水手亚瑟会活活等死,“我有听人说过,船医不堪忍受海上的工作,在马赛港口辞去了这份工作。”
“保罗接替了之前船医的工作。”
“他之前从事什么工作?”
“木匠。”
寄秋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在开玩笑吗?”
她有听说过,木匠和屠夫会代替船医做截肢手术,原以为是大航海上调侃的谣言,没想到是真的。
“很多船上都这样,先生。”托蒂叹了一口气,他抬头看了一眼这艘崭新的船,“我还是第一回 听说船上会请三个阿拉伯医生。”
“阿拉伯的医术远比欧洲要发达,医生本应该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不是开在剧院里,用切割人的肢体带来血腥的表演,满足那些令人作呕的愿望。”
寄秋皱着眉头说道,她想起不久前第一次听到,医生在剧院里进行手术,还开放售票,观众们像是对待当代最热的歌剧演员一样,在观众席上大声喝彩,鼓掌助威。
截肢手术在船上也是值得围观的一个项目,一堆人都紧密的将患病的水手和船医围住,观看这场“表演”,毕竟岸上可是要花钱买票的。
托蒂张了张口,看着面前口音高贵,一举一动都像个小贵族一样的少年,不知道如何回复。
寄秋看着面色沧桑的托蒂,“你还差多少钱,我是说,为那个女孩赎身。”
托蒂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五百法郎,我刚找到这份工作,还没有领到工资,所以。”
寄秋这才意识到,阿里的奴隶主当初是多么盼望着将他脱手,“我会跟我父亲手下说一声的,你跟着货船回到马赛的时候,拿着钱走吧,去给那个女孩赎身。”
“为什么?”托蒂不敢相信天大的好事降临到他身上,他一直觉得自己是被上帝抛弃的孩子。
“就当是为了报答你当时的善良,那个桔子。”寄秋拿着画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托蒂心下了然,他神情变得很激动,朝着寄秋的背影大喊,“真的是太感谢您了,先生,我会报答你的!”
寄秋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到心上,她找到雅各布,拜托他找人去打听水手马修的下落,顺便跟唐泰斯说了一下她跟马修之间的故事。
“不错,报答恩人是我们家的传统。”唐泰斯赞赏地摸了摸寄秋的小脑袋瓜,他眼神变得很柔软,“我希望你一直可以保持这份赤子之心。”
寄秋一脸乖巧地点点头,伸手从唐泰斯的口袋里掏出一块牛奶糖,掰成两半,一半含在自己口中,一半递给监护人,“当然,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当然她也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
唐泰斯觉得自家小崽子比那块牛奶糖还甜。
第141章
海螺号先在威尼斯停留,寄秋凝视着这座水上城市,大脑瞬间充斥着灵感,她伫立在码头岸边,将画板放到右臂上,左手拿着让厨师烧的尖头炭笔在画纸上涂抹。
“少爷。”雅各布刚想出声提醒她离开,就被唐泰斯伸手挡下了。
“不要打扰他。”唐泰斯说道,他挥手让闲杂人去采购这一个礼拜的生活用品,还有打扫之前买下的庄园。
写实风景画是寄秋最擅长的,她很快就把草图打了出来,收起画板才注意到一旁安静等待的唐泰斯,“爸爸,我画好啦。”
“嗯。”唐泰斯很自然地接过寄秋手上沉重的画板,召来不远处静候多时的马车,“我们先去庄园休整一个晚上,明天带你去看歌剧。”
夜晚,寄秋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她没有率先入睡,等到屋里的座钟指向十二点,她蹑手蹑脚地离开卧房。
她朝着唐泰斯的房间走去,轻轻扭开门把,把小脑袋探进去。
唐泰斯一听到动静就惊醒了,他看到来人,无奈地揉了揉眉心,“西蒙,做噩梦了吗?”
“没有呢。”寄秋摇了摇脑袋,看着唐泰斯躺在冷硬的地板上,身边是舒适的大床,“到了新地方我有些睡不着,你能陪我一起睡吗?”
唐泰斯在伊芙堡呆了十四年后,时间和金钱已经养好了他的身体。
但心理的创伤无法治愈,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总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入眠。
这件事还是几年前,寄秋半夜去盥洗室的时候发现的,她当时被睡在客厅地板上的男人吓了一跳。
后面她开始每天晚上突击唐泰斯的房间,检查他有没有睡到床上,才纠正了监护人这个坏习惯。只不过到了新的地方又会故态复萌。
唐泰斯只好换了一身干净的睡袍,坐到床上,招呼寄秋过去。
寄秋手脚并用地爬上床,像一条蠕动的蚯蚓一样钻进被窝,很快又把小脑袋探出来,“给我讲个故事吧。”
“好吧,如果这是你希望的话。”唐泰斯伸手从床头抽出一本书,他不会像当初那样干巴巴的读着上面的内容,长时间的磨练,他已经如何懂得讲出令自己儿子满意的故事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古巴比伦国家有一个公主,她长得十分漂亮,还很关爱自己国家的人民。
她的父王打败了入侵者,俘虏了敌国王子,将他关在铁笼子里,并且让佣人围观这个战俘。公主因为好奇心也前去看望这个男人。”
唐泰斯看着下面开始出现一大堆酿酿酱酱的内容,轻松地化作一句,“他们相爱了。”
“唔?”寄秋眨了眨眼睛,她听着如此老掉牙的剧情,开始犯困了。
唐泰斯顿了顿,继续讲道,“可惜的是,敌国王子的狼子野心并没有因为被俘虏而消失,他和公主的恋情传到了国王耳中,招来了国王的反对,王子花言巧语地诱骗公主将他放走,公主一时心软,放走了他。”
唐泰斯看着接下来的情节,脸皱了一下,小说中的公主被王子套了不少国家情报,最后敌国王子利用这些机密的情报,一举带兵攻陷了公主的国家,国王也被敌国王子杀害了,两个人先后虐恋一阵子,后面甜甜蜜蜜的在一起了。
唐泰斯自己代入了国王的视角,他被公主这么白痴愚蠢的操作整的头疼,他低头看了一下小崽子好奇地目光。
‘咋不讲了?继续啊!’寄秋用眼神催促,她很好奇结局是什么,没有听完结局她就睡不着。
“这一切都在国王掌控之下,他派人监视着王子的逃生路线,就在王子马上要离开城门的时候,令人将他拿下,最后这个战俘被按倒断头台,砍下了脑袋。
公主郁郁寡欢,国王的父爱在公主的长久指责下一点点磨掉,某天,他一气之下,将公主许给了城中一个面包店老板。”唐泰斯一阵输出之后,心里的郁气散了不少。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寄秋露出满意的微笑,安心地进入梦乡。
唐泰斯决定明天就让雅各布收购这家出版社,让这本书的作者改成他说的结局。
一夜好眠后,唐泰斯带着寄秋来到不死鸟大剧院,也叫威尼斯凤凰歌剧院。
在东方凤凰是百鸟之王,老幼皆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古罗马将凤凰当作死而复生的神物,意大利人作为罗马人的后裔,也相信这一说法,再加上在建设剧院的时候,遭到一场大火,迷信的人们更认为这座剧院与凤凰结缘。剧院自打建完之后,场场座无虚席,收益一直很好。
寄秋昂起脑袋端详着剧院室内的建设,完美地展现了威尼斯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场歌剧是当下最火的《塞米拉米德》,扮演巴比伦皇后的女演员是法国著名的女歌剧家克里斯蒂娜。
一路走来,寄秋听了一耳朵有关于演员的八卦,就像后世人们讨论某个明星一样。
每个人都把事情讲得绘声绘色。即使她对事情的真假没有兴趣,也依然听的津津有味。这些小料填补了她等待开场的空白时间。
“她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我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快从群众演员升到主演。”
“你是说克里斯蒂娜?噢,我怀疑她跟剧院的经理有一腿,有人说过自己曾见到她跟经理眉目传情。”
“我不这么认为的,她的歌喉和唱腔是我见过最优美的,克里斯蒂娜跟她前辈相比,缺少的只是时间的沉淀。”
“能进不死鸟的人,哪个不是有天赋的,为什么只有她得到机会?”
显然,这位年轻的女歌剧演员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
寄秋拿起手边干燥的毛巾,擦了擦手,走出盥洗室,感叹着盥洗室真的一点也不隔音,竟然还有人在这里做那档子事情。
她回到贵宾包厢,坐到唐泰斯身边,拿起桌子上的洗干净的葡萄吃起来。
剧院厚重的天鹅绒帘子被拉开,祭司奥罗一脸虔诚的向神做着祷告,做完祷告之后,他让仆人请信众进入神殿,一堆人歌颂着无所不能的神灵。
印度王子伊丹纳斯手持祭品,祈求神成全他的爱情。紧接着又有一个人出现了,他用傲慢的语气歌唱着自己即将会成为继任国王。
不死鸟大剧院果然名不虚传,寄秋撑着下巴,神情专注地看着演员们的一举一动,她上辈子喜欢听交响乐放松心情,偶尔听听歌剧,每个国家的歌剧院演出的风格都不一样,也带给她在伦敦皇家歌剧院不一样的感受。
她看到盛装打扮的塞米拉米德出场,剧院里的观众毫不犹豫地献上掌声,同歌剧中群众演员的呼声融汇到一起。
塞米拉米德朝着她暗恋的男人唱出充满快乐的歌曲《可爱美丽的光》,语气中期待着与他相逢。
剧院中的观众陶醉在克里斯蒂娜的歌喉中,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痴痴的笑容。
寄秋皱起了眉头,她感觉到事情有些奇怪,她承认女演员的嗓音确实动人。
但远远达不到让人迷恋的程度,至少比不上她之前见过的那些顶级歌剧演员。
“爸爸?”寄秋扭头看到唐泰斯沦陷的神色,她开始心慌,忍不住伸手推了推他,男人没有给予任何反应,“唐泰斯!喂!”
她不得不张嘴用力咬住唐泰斯的手,不一会儿口腔里充斥着一丝血腥味。
“噢!”唐泰斯吃痛的回过神,看到虎口上带着血丝的牙印,饶是再好的脾气也怒了,“西蒙?!”
“你刚才怎么了?”寄秋担忧地看着男人,她眼里挤出几滴鳄鱼泪,“我叫你好久你都没有反应,就像被勾走了灵魂一样!”
唐泰斯这才感觉到大脑传来一阵刺痛,他用力捶打了一下脑袋,迷茫的眼睛总算恢复清明,他看到台下观众痴呆的神色,眉头紧锁,“这里有些不对劲。”
他很快抓住寄秋的手,“我们得立刻离开这里。”
“等一下。”寄秋反手按住唐泰斯,她眼睛冷漠地望向台上的塞米拉米德,等待她结束吟唱,她再次看向台下的观众,发现众人已经恢复正常了。
旁边的包厢也传来频繁的响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旁边是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孩,从歌剧开始就一直跳来跳去,刚刚却安静的过分,整个歌剧院都是鸦雀无声。
“那个女歌剧演员有问题。”寄秋肯定地说道,她意识到这是一场非科学所能解释的事情。
‘意大利版的《歌剧魅影》吗?’
她大脑冷静地猜测,歌剧很快就演完,所有演员都出来一起向观众鞠躬致意。
寄秋感觉自己身体里的肾上腺素直线上升,她对所谓的歌剧幽灵起了浓厚的兴趣。
“西蒙。”唐泰斯残忍的打碎寄秋的想法,他眼神坚定,一字一顿地说道,“把你大脑里面该死的想法丢出去,我不会再带你来这个剧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