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鹿尾
时间:2022-01-11 11:32:11

叶恭的心软了下来,坐在了他的身边。
沈破闷声轻咳了几下,“我在深渊之中,一个人待了太久,久到,仿佛是过了几万年。如果不是你在我的视线中出现,让我对未来有了些许期待,我定是撑不到现在。如今,你终于开口与我讲话,索性,多说几句罢。不然,我怕下次再来梦里的时候,又寻不见你。”
原来,他那个做了十八年的梦,梦中的人,竟然是她。
难怪上次说起这个梦时,叶恭问他,是否看清梦中人的模样,他的先后说法相悖。原因却是,当着她的面,羞于坦白。
可是,现在要和他说些什么,叶恭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
思索了半天,记起他方才曾和苏横说到,他要离开这里。
叶恭开门见山地问他,“你准备去哪里?”
没头没脑的一个问题抛出来,沈破续不上话茬儿。
他费力地回忆着,许久后,终于明白叶恭问的是什么。
“我幼年离宫,今日方归,十年来,未曾有一日在父王母后面前尽孝。而今,杜平答应将纤云嫁与乘儿,朝中暂时安定,我想趁此机会去一趟王陵,陪父王母后些许时日,顺便……”
沈破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竟小到连叶恭都听不清了。
大约是鬼使神差,叶恭低下头,耳朵靠近沈破的唇边。
她散在肩上的发丝垂下来,落在沈破的脸上。
沈破觉得有些痒,转了一下头,双唇不经意地蹭了一下叶恭的耳垂。
叶恭像是被烫到一般,飞快地直起了身子,耳朵不受控制地红了。
原来,不光沈破,连她自己都是一个耳朵容易红的人。
而事主本人,沈破对此浑然不觉,侧过身子,阖目睡了,手里依然抓着叶恭的衣袖,不曾放开半分。
叶恭用另外一只手,在沈破眉心点了一下,替他化去体内过量的酒意。
随着酒气散尽,他的面色舒展了些,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看上去十分乖巧。
叶恭的指腹沿着他的眉骨,由内而外,顺势而下,贴合他的五官,一笔一笔,轻轻描绘轮廓。
像,实在是太像了。
如果不是曾经的记忆,入骨清晰,叶恭定以为,他是那人的转世。
若是非要放在一起比较,又有诸多不同之处。
比如说,那人生性豪放,野惯了,绝无可能变成沈破这般优雅沉稳的模样。
再比如说,那人是天之骄子,出生就拥有一切,从不刻意隐瞒自己的想法,骨子里满满的狂傲自负。而沈破,总是小心翼翼,什么事都埋在心里,等着别人去发现。
假设今天沈破没有饮酒,不慎泄了心事,可能不会有人知道,看起来与世无争的他,竟然也有逐鹿天下的雄心。
偏偏这一点,又与那人有着致命的相似。
沈破微微皱了下眉头,身体蜷缩起来,攥着叶恭衣袖的手,在微微的颤抖。
又做那个梦了吧。
叶恭抚平他眉间的起伏,轻轻道,“别怕,只是梦,醒来就好了。”
沈破像是听到了她说的话,不再是那般紧张的模样,呼吸渐渐趋于平稳。
好好睡吧,过些日子,免不了一阵风雨飘摇,怕是难得好眠了。
叶恭守在床边,直到东方泛白,方才离开。
当太阳的第一缕光线照进房间,沈破睁开了眼睛。
他总觉着房间里,有叶恭的气息,四处张望,却连她的影子都没看到。
唤来苏横,询问叶恭昨夜是否回来。
苏横本想实话实说,一想到叶恭今天一早就消失避而不见,大抵是不想让沈破知道她的消息。
于是,苏横替她瞒了过去,“殿下,从昨日至今,属下一直没见到她。”
“晓得了,你去忙吧。”沈破莫名有些失落。
如果她确实不曾回来,昨夜的事,便只是一场梦了。
早知道她气性如此之大,昨天出门前,就该跟她解释清楚,也不至于到现在不见人影。
一整个上午,沈破心不在焉,连手里的书卷一页未翻,都不曾察觉。
晌午过后,苏横找来的马车到了。
沈破收拾了几件衣服,又拿了几册书,和一些杂物,一并放进箱子里,准备一起带走。
苏横在一旁帮忙,走近时,问道,“殿下,等她回来,问起你,属下该怎么回答?”
她还会回来吗?
沈破黯然,“她不会问的。”
苏横送沈破上马车,心中多有不舍,边走边道,“殿下,你当真要一个人去?那里荒凉偏僻,属下实在不放心。不如,就让属下陪你一起。就算属下愚笨,至少可以照顾你的衣食起居。”
“有许多事,是必须留在这里才能做的。你留下,比随我离开,更有意义。”
“万一杜平趁此机会对殿下……”
“纤云即将是大齐的王后,杜平断不会在这个节骨眼横生枝节,对我这个亲家下手。”沈破话头一转,说道,“反倒是你,留在这里,危机重重,更让我放心不下。倘若有朝一日,事情不幸败露,你首要之事是想办法保住自己的性命,为此,你无妨拉我下水,届时,我自有办法保你我无虞。”
这一番话,让苏横颇为感动。
有主如此,夫复何求。
苏横字字铿锵,如同立誓,“属下肝脑涂地,必不负殿下所托。”
沈破上了马车,一路颠簸,一个时辰后,抵达王陵。
此处果真荒凉至极,枯草满地、乱石成堆,唯一一处可以住人的房子,是一所破败的茅草泥屋。
沈破祭拜过父母,回到了这处茅屋前,孤身整理住处。
叶恭有些担心,春寒料峭,也不知沈破的身体,受不受得住这般寒气。
送沈破来的人,完成任务便回去了。悄悄留下来的几个人,也是躲在暗处监视他的,不可能过来帮忙。
要一个身子单薄的公子,做如此费体力的活儿,实在是难为他。
仅仅是拓出一条能够走的路,已经将沈破的体力虚耗得差不多了。
单靠他一人之力,何时房子能修整好?
就当是做个好事吧。
叶恭为不让监视沈破的人察觉出她的身份,特意从远处现了身形,一步步走过来。
沈破听到脚步声,转过头,表情蓦地凝结。他的视线里,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春风微暖,日光妩媚,青丝扬起,容颜倾城,一眼难忘。
沈破的唇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我以为你还在生气,不会出现了。”
“你们凡人的一生,在我看来,不过蜉蝣一日,我有生气的必要吗。”话一出口,叶恭发觉自己说错了。
这回答,摆明了是她承认自己确实生气了,因为他和纤云的事。
老神仙要脸,绝不轻易认输。
叶恭适时补了一句,“下次要走,记得告诉我一声。”
这样的补充,会不会让他觉得,她是因为他不告而别生气。如此一来,好像没有那么令人难为情了呢,真想为机智的自己鼓掌叫好。
然而,沈破接下来的话,让叶恭的努力白费了。
沈破说,“我一直把纤云当妹妹。我之所以处处迁就她,是因为我们沈家、我们齐国,欠了她的债,一份无法偿还的债。”
叶恭觉得,是她欠了沈破的债才对。
一直努力掩饰自己的心思,却屡次被沈破一一识破。
他这破名字,起得实在贴切。
事已至此,叶恭没必要继续装傻,接了他的话,说道,“我看得出来,纤云喜欢的人是你。昨日那门亲事,她必是误会了,不然不会轻易答应。这件事瞒不了多久,纤云很快就会知道,她要嫁的人是沈乘。你有没有想过,到了那个时候,你如何收场?”
沈破目光移向别处,淡若清风道,“纤云是在大家的宠爱下长大的,虽说娇惯了些,总归没犯过什么大错。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要给她找个什么样的驸马,才不会受欺负。正好乘儿有这个意思,他们两个在一起,倒是再合适不过。将纤云交给他,我一万个放心。退一步说,众生皆苦。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纤云既是父王恩封的公主,自然是要担负起公主的职责。亲事,我与杜相国定的清清楚楚,即便误会,也是纤云自己的事。将来,若她因此怪我,我受着便是。”
“不怕有人说你自私?”
沈破坦然承认,“为公是真,为私,也不假。即是如此,何惧人言。”
正经人一旦厚颜起来,自带七分理直气壮,就连素来不拘小节的叶恭,都自叹弗如。
要是叶恭有他一半的底气,哪里用得着躲躲藏藏两三天。
叶恭望向沈破的目光里,怀着几分敬意。
后生可畏,宜效仿之。
叶恭决定了,从今天起,做个光明磊落的无耻之徒。
至于,老脸,可以不要。
 
第13章 零壹叁
 
叶恭走进茅草屋,审视了一圈房间。
除了几个窗户有些破损以外,其他地方还算完好,稍微打扫一下,就可以住人。
屋内床铺桌椅俱全,农具炊具一样不少,甚至连兵器都有。
叶恭从里面捡出几块木板,站在门口,冲沈破道,“我准备将茅屋的窗户钉一下,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我就给你做顿晚饭作为酬谢。”
既然他不喜欢欠人情,叶恭就把单纯的帮忙变成交换,这样,他接受的时候就不会有心理负担。
沈破笑了,“你一个不需要吃饭的神仙,会做饭吗?”
不信归不信,他还是站起身,来到了叶恭的身旁。
叶恭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我做过几世人,那些记忆都藏在这里。”
她将木板递给身旁,去墙角翻出锤子和钉子,来到窗前。
沈破将木板放到合适的位置,按住不动,转头面朝叶恭,似是随口一问,“做凡人和做神仙,哪个好?”
叶恭望了他一眼,笑道,“你觉得呢?”
“在我看来,做神仙不见得比做凡人好。”
叶恭第一反应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应该不是,沈破不是这么骚的风格。
她问,“何以见得。”
“凡人生老病死,总归有个期限。做神仙,过得快活便罢,若是痛苦,此痛漫漫无绝期,如何能好。”
“有痛苦,就去解决掉。那么,漫漫无绝期的,便只剩下快活。”
叶恭将钉子放在木板的一头,举起锤子,只一下,寸余长的钉子齐根没入。
她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做神仙,想要什么,唾手可得,如何不好。”说罢,回过头,对上沈破的双眸,“待你这一世结束,也是要回天界归位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是为我高兴,还是为我难过?”
突然听到这么一句,叶恭有些诧异,待到看清他眼中闪烁的光,仿佛明白了他的小心思。
到那时候,他大概不会像现在活得那么辛苦了。
她说,“我自然是为你高兴的。”
听到她的回答,沈破眸中的光一下子黯淡了,显然有些失落。
不过,他那一丝失落转瞬即逝,很快恢复了平日里风轻云淡的模样。
看着叶恭忙碌的身影,沈破莫名有些欢喜。
但使日日如此时,何惧年年饮霜雪。
叶恭正在忙着钉窗户,完全没有留意他情绪的变化。
“收工。”叶恭丢下锤子,拍拍手上的尘土,“现在,你可以考虑下晚饭吃什么了。”
“是不是什么饭菜,你都会做?”
“你先说看。”
沈破稍一思索,说道,“糖藕通心粉,百合莲子羹,香丝芋泥饼。”
要不要整上一壶酒,再加几个舞姬?
让你考虑晚饭,谁让你背菜名了,以为是下馆子呢。
叶恭噗嗤一声笑了,举手阻止他说下去。
她回茅草屋拿了一柄鱼叉,去附近的河里扎了两条鱼回来,在屋里就地生火,搭了个架子烤鱼。
火舌轻舔鱼身,一阵细微的声响之后,鲜鱼的香味飘了出来。
约莫烤得差不多了,叶恭拿下其中一条,咬了一口尝尝,味道还不错。她将另外一条从火上取下,递给沈破。
沈破接了鱼,却不急着吃,一个人坐在火旁发愣。
叶恭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他回过神来,突然发问,“你放着好好的神仙不做,从陈国跟着我,一路来到建安,现在,又同我一起到了王陵。那颗星星,对你就那么重要?”
她的动作慢了下来,许久之后,将手里的鱼放回架子上,婉转回答道,“你留着那颗星,只会夜夜噩梦,交给我,却能让我安眠。”
如果叶恭能够想到,沈破若是与这颗星星毫无关系,星星自会逃离他手,或许,叶恭会少走一些弯路。
可惜的是,此时的叶恭当局者迷,只想拿到星星,解开缠绕她数万年的心结,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沈破得到她的回答之后,心情莫名好了些,提议说,“《景岳全书·不寐》有记载,寐本乎阴,神其主也,神安则寐,神不安则不寐。以针灸通其道而去其邪,佐以安神汤药,可疗此症。若是你对我放心,我愿为你解忧。”
这些年,叶恭想过的法子不少,收效甚微。不过,既然沈破主动提出要帮她医,总不好拂了他一番好意。
试试也好,万一有用呢。
叶恭问过他需要针灸的部位,依言挽起衣袖,露出一截手臂。
沈破为她把过脉,从行李中拿出一包银针,摊开放在一旁。
待到下针时,看到叶恭莲藕似的手臂,他耳根微微一红,快速偏过头去,不敢正视。
叶恭似乎猜到了什么,“你该不会是,以前没见过女儿家的胳膊?”
沈破越发窘态,头垂得更低,“男女有别,未曾逾矩半分。”
按照惯例,王族的公子年满十四岁,就会有专门的司寝女官负责教导人事。比如沈乘,早早识情晓爱,懂得纤云的好,有了成家的念头。
沈破虽然年长他两岁,但是幼时离开王宫,身陷陈国。这些事,自然没人告诉他,他更不晓得如何讨人欢心、如何表达心怀。
他这般青涩,在寻常人眼里,虽不至于遭人诟病,总归不是什么长处。
偏偏在叶恭看来,最是难能可贵。
叶恭笑道,“那你应该没有医治过几个人吧,你就不怕一针把我扎死?”
沈破怕她畏惧,慌忙解释,“人周身共有七百二十腧穴,每处穴位,我都在自身上试验过不下百回,我可保证,断不会伤及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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