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却在临行前,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
他怕他会舍不得。
他对苏月锦说:“我打算去江城。”
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路怎么走,全凭脚的选择,你莫后悔便是了。”
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
君子坦荡。
那一晚,他们畅谈了一夜,他执杯醉倒在案旁。
“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我便输了。”
他甚至衡量过,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哪个胜算更大一些。
他们这样的人,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
苏月锦说:“允之,你不是不爱,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
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大笑道:“也许吧。输给你这样的人,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
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一字字、一行行,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平平整整地叠好,视若珍宝。
感情付出了,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
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
站在江城的城楼上,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
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他无悔,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
“将军,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不见,如果她再来,便把她丢出去。”
“可是……她已经进来了。”
营帐之前,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英姿飒爽。
“顾允之,追你怎么就那么难?”
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
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蠢萌爹的番外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
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
番外
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
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
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
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
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
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
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
对于爱情,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凑合着过上一辈子。
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
皇族子弟皆非凡品。
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一场鹬蚌相争,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
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
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
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
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仰躺在树上小憩,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他说:“你就是饶染?”
她木着一张脸,缓缓坐起。
“苏沉羽?”
他轻笑,算是应了,却是将头别到一旁,不去窥视她的纤足。
“你的鞋袜呢?穿上之后下来,我们说说话。”
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道:“帮我穿上。”
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愣怔良久之后,傻傻地回了句:“我是皇上。”
“皇上不会穿鞋吗?”
她淡淡地凝视着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
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
“怎么那么难穿?”
“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