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病娇大佬的偏执专宠——百里火火
时间:2022-01-15 16:32:49

  她从床边拿起了一把枪。
  一枪打中了朱莉的心脏,银制的子弹打得朱莉疼到尖叫。
  银制的东西对血族的伤害很大,尤其是心脏属于血族的弱点,朱莉疼得浑身痉挛。
  银制品造成的伤害,饶是血族强大的恢复力,都无法快速恢复。
  朱莉趴在地上颤抖着,她不可置信:“洛伦斯竟然……留这种枪在身边……”
  银制品对血族的威胁太大了,所以在雪红星想找到银制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朱莉了解姜繁夕在雪红星的能量没多大,所以这枪肯定是洛伦斯特意留给姜繁夕用的。
  她无法理解。
  人类和他们不一样,弱小无比,只有依靠道具才能伤害到他们。
  洛伦斯把可以伤害他的武器,送到了姜繁夕手中,就不怕姜繁夕伤害他吗?
  “那是因为洛伦斯没有把我当食物看。”姜繁夕又补了一枪,打中了朱莉的脑袋。
  朱莉脑袋一歪,瞪大了眼睛,紧接着瞳孔涣散。
  玛丽夫人听到枪声,快步入室内时,正好看到姜繁夕收回枪,随意擦着枪支的样子。
  “亲爱的,你可真是……”玛丽夫人哭笑不得。
  她觉得姜繁夕那冷酷的样子,真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猎人。
  记得以前她曾经看过有关人类和血族共同生活在一个星球的故事集,吸血鬼会抓捕普通人类吸血,而人类中有部分人可以成为血猎,血猎会猎杀滥杀人类的吸血鬼。
  姜繁夕把枪放到了床边的暗格中,打招呼:“玛丽夫人。”
  “洛伦斯让我过来照看你,怕你遇到危险,现在看来……”玛丽夫人看了眼朱莉。
  朱莉的身体已经在慢慢消失了。
  “你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玛丽夫人说。
  姜繁夕道:“但是您过来,我还是很开心。”
  “那么你现在是打算再睡一觉,还是怎样呢?”玛丽夫人问。
  姜繁夕问玛丽夫人:“洛伦斯一个人,可以吗?”
  “当然可以。”玛丽夫人微笑,“他为了你,将无所不能。你要知道,爱是最伟大的,你给了他无穷的力量。”
  姜繁夕被玛丽夫人那双发亮的眼睛,看得有些不自在了。
  她感觉玛丽夫人大概是她和洛伦斯的CP粉。
  那种仿佛磕他们CP,可以永生的精气神,在玛丽夫人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外面传来了啪啪啪的声音,玛丽夫人看过去,是一大群蝙蝠在拍窗户。
  “我这把老骨头,得动动了,已经很久没有吸同族的血了。”玛丽夫人露出了獠牙,身形一晃,变成了几十只蝙蝠。
  窗户碎裂,外面的蝙蝠还未冲进来,玛丽夫人化作的蝙蝠就飞了出去。
  不得不说玛丽夫人牙比较厉害,一口一个小朋友。
  在人造血可以大量生产后,血族便将吸同族血液过量列为禁止的事。
  因而,吸收更为年轻的血族的血液,对玛丽夫人虽然有益处,她却一直都没有这么做。
  姜繁夕只得又拿起了枪,砰砰砰对准了外面的蝙蝠。
  “吱!”外面一只红眼睛的蝙蝠朝着姜繁夕叫了一声,音调顽皮可爱。
  姜繁夕笑着对那只蝙蝠眨巴了一下眼睛,虽说蝙蝠们都长得大同小异,但她分得清谁是玛丽夫人。
  备用的子弹很多,姜繁夕用完了子弹,又换上新的。
  等把外面进犯的蝙蝠们都猎杀完,玛丽夫人回来了,又化作人形。
  她掩唇打了一个小小的饱嗝,她道:“真是的,让你见到这个模样。”
  “用餐愉快。”姜繁夕微笑。
  她对玛丽夫人的猎杀方式没什么意见,反正在她眼里看到的都是蝙蝠咬蝙蝠。
  那些家伙又都是想要吸她血的人,被玛丽夫人吸收血液而亡,没什么可同情的。
  玛丽夫人说:“我是想喝多一点血,免得闻到你身上的香气,会失礼地流口水。”
 
 
第283章 血族大佬身边的她16
  洛伦斯之所以只让玛丽夫人过来,就是因为他可以抵抗姜繁夕现在这个情况的人,并不多。
  玛丽夫人活了那么多年,喝过很多血。
  但她仍旧会在靠近姜繁夕的时候,被那血液的香气诱惑到。
  “您也想尝一尝?”姜繁夕问。
  玛丽夫人连连摆手,说:“不不不,这当然不行。要不然,洛伦斯该找我这把老骨头决斗了。”
  姜繁夕笑了笑说:“好吧。如果和我在一个房间不好受的话,您可以去隔壁房间。”
  “嗯。”玛丽夫人点了点头,“在此之前,我想问问,你怎么能分辨出我和其他蝙蝠的不同?”
  他们血族有着强大的嗅觉,能够从血液的气味分辨出一个人的身份。
  但在人类眼中,他们大概都是差不多的吧。
  玛丽夫人在战斗的时候,分化出了很多个蝙蝠分体,都没有被姜繁夕误伤过。
  “直觉。”姜繁夕说。
  “这要是在人类和血族共处的星球,以你的资质,一定会是出色的吸血鬼猎人。”玛丽夫人肯定地点点头。
  她脑补了一下自家孙子和姜繁夕,作为死对头,却还是跨越了身份的桎梏,最终走到了一起。
  感觉这他们这一对,更加香了。
  “过奖。”姜繁夕道。
  她看玛丽夫人那表情,不知道玛丽夫人脑补了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已经兴奋得眼睛都发红了。
  “我去隔壁睡睡,你要是找我就去敲棺材。”玛丽夫人说。
  “好的。”姜繁夕应下。
  她清楚地记得在以前看的故事中,血族喜欢睡在黑暗的棺材中。
  但是,她还从来没有见洛伦斯睡过棺材。
  隔壁的房间有床,也有棺材。
  玛丽夫人选择了棺材,而不是人类习惯睡的床。
  她这种老人家,还是觉得睡棺材最舒服了。
  至于隔壁的姜繁夕,玛丽夫人并不是太担心。
  刚刚她已经见识过姜繁夕的枪法了,一般的血族还真不是姜繁夕的对手。
  就算是她,都不一定能躲得过姜繁夕的银子弹。
  “小棉花,可以让我看看洛伦斯那边的情况吗?”姜繁夕询问。
  小棉花先是搜了搜洛伦斯那边的现状,紧接着它浑身的毛都炸开了。
  那白绒绒的毛,像是要四处飘散的蒲公英一般。
  “怎么了?被吓到了?”姜繁夕摸了摸小棉花。
  帮小棉花团了团蓬松开来的毛,小软毛在手里的触感很好,又滑又软。
  “挺血腥的,夕爷你真的要看啊?”小棉花试探地问,“我怕你看了之后,对洛伦斯改观。”
  像它,世界观都快崩坏了。
  在夕爷面前,他看上去温柔善良。
  总给小棉花一种错觉。
  好似夕爷捅他一刀,他都能面不改色把刀拔出来,擦干净刀还给她。
  “能看,就看看吧。”姜繁夕摸了摸小棉花,“不管他怎么样,我都接受。”
  因为现在洛伦斯是为了保护她,才做出这样的事情。
  “好吧。”小棉花握起了小拳头,给姜繁夕看了洛伦斯那边的直播。
  洛伦斯身上的黑色西装,颜色变得非常深。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并非西装的颜色本来就是那么深。
  而是血液落在了上面,将西装的颜色染得更加红了。
  他的双眸血红漂亮,里面却没有温度。
  如果说他看着姜繁夕的时候,红眸像是一团火,炽热无比。
  那么他看着敌人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一座毫无感情的冰雕。
  以洛伦斯为中心,地面上无数血族的尸体,堆积在了一起。
  没有人敢靠近他。
  即便是洛伦斯器重的阿尔奇,也离他远远的,怕被他误伤。
  “他这样特别像是电视里的杀人狂魔……”小棉花吐槽了一句,求生欲让它立马补充说明,“就是那种特别受欢迎!很多人都会喜欢的那种,超级迷人的反派角色!会让人三观跟着五官走,疯狂迷恋他。”
  姜繁夕笑了笑,说:“他这样确实挺像反派,也挺迷人。”
  “老大,你就不休息一下吗?”阿尔奇朝着洛伦斯高声喊。
  “不休息。”洛伦斯希望自己能早点回去。
  况且,结束了战斗之后,他还得去洗个澡,换一身衣裳。
  身上的血腥味太过浓重了,或许还得用香水。
  阿尔奇耸了耸肩,道:“您可真是比机器人还要厉害!”
  这简直就是战斗机器啊,嗖嗖嗖就杀了那么多血族。
  不过这些血族也活该,那个人类是主子的心头肉,他们还想逼迫主子把人交出来。
  还说要拿她做实验,制造出比人类更好喝的血,造福全血族。
  这种屁话也敢在老大面前说,找死。
  姜繁夕拿出手机,给洛伦斯打了个电话。
  死寂一般的战场,有手机震动的声音。
  “谁啊,手机不关机?”阿尔奇道,“不怕手机忽然响了分神,死掉吗?”
  然后,他就看到洛伦斯拿出了手机。
  阿尔奇扭头,假装刚才自己什么都没说。
  洛伦斯的眸光转向了古堡的方向,仿佛看到了姜繁夕一般,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小夕,醒了?”洛伦斯问。
  姜繁夕道:“嗯,刚醒,和祖母杀了几十个想闯进来的血族。”
  “杀了几十个血族?小夕真棒。”洛伦斯这语气像是在夸奖小孩子,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与宠溺。
  阿尔奇打了个激灵,被洛伦斯这语气弄得浑身不自在。
  他就没见过洛伦斯这样。
  尤其是上一刻,洛伦斯还和死神似的收割着生命。
  “我在古堡等你,所以你不用太着急。”姜繁夕说,“慢慢来就好,我有耐心的。”
  “可是我没耐心,想见你,很想。”洛伦斯叹息一声。
  这声音又苏得厉害,能把人听到除了胡乱点头,都不知道要怎么做。
  姜繁夕说:“就离开一小会儿而已。”
  “一小会儿也不行。”洛伦斯知道人类的寿命很短。
  虽然他可以初拥姜繁夕,但初拥是有可能失败的。
  他不想冒这个风险,更害怕姜繁夕承受初拥时的痛苦。
  “看你下次还自己行动……”姜繁夕说。
  洛伦斯含笑:“下次,走到哪儿都带着你。”
 
 
第284章 血族大佬身边的她17
  和姜繁夕打完电话,洛伦斯的表情再次变得冷肃,他道:“走,去下一个地方。”
  “洛伦斯先生,等把安默恩等人解决之后,我能见见那位美丽的小姐吗?”阿尔奇还没有和姜繁夕正式见过面。
  “嗯。”洛伦斯点头。
  阿尔奇顿时干劲儿满满。
  “但是,如果你敢对着她流口水,我会拔掉你的獠牙。”洛伦斯的声音里满含冷意。
  阿尔奇摸了摸自己的獠牙,害怕又期待。
  人类的血液的味道,真的那么好闻吗?
  洛伦斯在血族进行了大规模清洗,但凡是觊觎着姜繁夕这个人类的贵族,都被洛伦斯以雷霆手段镇压下来。
  有的死,有的逃。
  逃亡者中,如安默恩就带着他的家当跑得远远的。
  洛伦斯让阿尔奇派人去追踪安默恩,而他则是回古堡见姜繁夕。
  阿尔奇不得不听令,带着人开着飞船寻找安默恩等人的踪迹。
  洛伦斯回去的时候,迎着朝阳的光。
  姜繁夕站在阳台上,看到洛伦斯苍白俊美的脸,因为有朝阳的照射,而多了一抹红。
  看上去,好像脸色红润了,整个人变得更加鲜活了一般。
  姜繁夕的唇角翘起,站在阳台上,朝着洛伦斯招手。
  洛伦斯甩了一下身后的披风,像是变戏法似的,瞬间不见。
  “小夕。”
  姜繁夕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洛伦斯已经站在她的身后,搂着她的腰,亲昵地叫着她。
  阳光的暖意落在身上,姜繁夕道:“我们回去吧。”
  吸血鬼不喜欢晒太阳,大多数也不喜欢朝阳。
  若说喜欢的时刻,大多是夜晚以及日落。
  “再陪你晒一下太阳。”洛伦斯说,“人类应该都挺喜欢晒太阳吧?”
  “但你应该不喜欢吧?”
  “不是烈日的话,还好。”洛伦斯微冷的手握住了她带着暖意的手,“阳光和你一样暖,所以阳光也变得没那么讨厌了。”
  “一直站着吗?”
  “那就躺着吧。”洛伦斯把姜繁夕公主抱,抱着躺到了躺椅上。
  做成藤状编织物的躺椅,其实非常柔软。
  一个人躺在上面绰绰有余,两个人就显得有点窄了。
  洛伦斯依旧保持着抱着姜繁夕的姿势,亲吻着她纤长如天鹅的后颈。
  属于人类血液的香气,以及她身上好闻的气息,全部都在诱惑着洛伦斯,让洛伦斯蠢蠢欲动。
  “要咬一口吗?”姜繁夕问洛伦斯。
  男人的鼻尖在她的颈部轻蹭着,就像是一只小猫咪在撒娇。
  “尝一点,解解馋。”洛伦斯的尖牙冒出,刺入她的肌肤。
  洛伦斯是高级血族,被他吸血,会有种酥麻的快感直冲天灵盖的感觉。
  姜繁夕放松身体,躺在他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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