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那句话,让轩晴的火气消了一半,站在女子的角度,多少会感觉,苏御不重视承诺,不然为何之前一直邀请,她主动反而不说了呢?
脾气上来,脖子便高高扬起来,不吃就不吃,本小姐以后便是厨子,还差你这顿饭吗?
轩晴挠挠头,手用力在头发上挠了两下,只有这样才能让她保持些清醒。
她和苏御是冤家吗?为何每次遇见,心总会莫名其妙的蹿出火焰,别误会,是愤怒的火苗长成了火焰。
自己这边气个不行,对方却在那云淡风轻,轩晴多少有点不甘心,如果能让她感同身受就更好了。
“我要吃福易轩。”傲娇的将脸甩到别处,嘴里说着大言不惭的话。
这可不是轩晴宰他,他自己也说请她吃晚膳了。
“桂林坊也不错,糖腌肉女孩子特别喜欢吃。”犹豫半晌,苏御给了回话。
抬头,见他为难又认真的表情,轩晴心里畅快不少。
对嘛,请人吃饭就得这样,拿出诚恳的态度来。
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态度,况且轩晴也没想为难苏御,他一个穷书生,能请她吃饭,也算是潜移默化给自己改善伙食了。
但吃饭也不能随便,她可是要成为首富的人,绝不能被小恩小惠敷衍了。
轩晴半天不回话,故意用哀怨的眼神看苏御,不用问,苏御此刻心里肯定七上八下的,轩晴就是要苏御这般,只允许他想一出是一出,不允许轩晴用自己的方式,对记性不好的男子,小小的惩戒吗?
苏御真的很好看,几秒后,轩晴的气势若下来,灰色的薄纱随呼吸微微颤动,呼吸透过面纱,清晰传到轩晴这边,电流从上到下,汪汪的眼睛,无奈的看她,一颦一笑都十分魅惑,有那么一瞬间,苏御在她面前出现了阴影,变得模糊起来,轩晴感觉面前站的是个姑娘。
再一晃神,偏偏公子站在眼前,苏御的美貌连她这个女子都嫉妒,真的比小姑娘还美,在他面前,轩晴身为女人的自信,又减少了。
轻咳两声,轩晴决定结束这尴尬的对视,若这份对视来自彼此喜欢的爱,她会很享受,偏偏前一秒她还因生气,想要为难苏御,对视几眼,便被俘获...这简直有损她姑娘的形象。
“就这水平,还说自己寒窗苦读,我看也就那样。”嘴里说着讽刺苏御的话,却老老实实解释起福易轩三个字。
“福-易-轩。”低头在苏御手上一板一眼的写着,苏御看得着懂字,可还是不懂啊!
抬眼瞧了瞧轩晴,对面姑娘笑意吟吟的看着他,期待着他的答复,可...他什么都没明白,又如何说?
福逸轩和福易轩有什么区别吗?
难道是轩她下来开酒楼的名字?
还是轩晴瞧到新的合作对象,可苏御记得,谭山县没有与福逸轩的饭庄啊。
如此让他怎么答?关联词都无法找到答案。
苏御的手掌一直停在空气中,被太阳的光晕抚爱着,轩晴眼中的期待,也从来没停过。
这眼神,叫一个人都能猜出有深意,猜出有深意不难,难就难在,弄懂深意。
他总不能说,唯一发现,是看出轩晴写了个错别字,将‘逸’写成‘易’。
这么说,轩晴会不会打他,苏御还真不确定。
他与轩晴认识时间并不长,每次见面都有戏看,现在想来,他甚至连轩晴,平时喜欢看什么书都不知道,若喜欢看书,写错别字的可能性不大,若不是错别字,轩晴想表达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唉。”苏御叹口气,“姑娘真是给在下出了很大的难题。”
轩晴则无所谓的耸耸肩:“考科举就不难了吗?考官的题不也是五花八门,我这也是帮你提前练习。”
说话间,轩晴俏皮的朝对面男子眨眼睛,情之所起,全靠本能,下意识的动作,让苏御顿了顿,随即恢复如常。
“姑娘可有提示?”苏御只觉轩晴这题出的比科举还要难,科举考试题,好赖还有个边际,轩晴这个‘福易轩’,苏御觉得哪个都靠不上,只好厚着脸皮要提示。
等待回话的空档,脸颊不禁羞涩起来,他毕竟是个读书人,本该是她引领轩晴,怎么败在她面前了。
轩晴的心情却意外的好,灵动的眼睛扑闪扑闪:“提示,我想想,餐馆、美食?”
“餐馆、美食......”苏御将轩晴的提示,重复了一遍,还是找不到答案。
心里只道,轩晴的提示太过宽泛,仍然不能让他想到答案。
将苏御的窘状瞧在眼里,心里乐呵,嘴上却什么不说。
不过吃苏御顿饭而已,既然苏御觉得欠她的,她也觉得苏御欠她的,不管苏御有没有那个能耐,她是一定要用膳的。
但人还得有点良知,像轩晴就很好,考虑到苏御捉襟见肘的荷包,特意写了个假铺子。
清澈的溪边,站着苏御和轩晴,苏御被轩晴打发抓鱼,而轩晴则开心的看着唯命是从的苏御。
抓鱼哪能带面纱,灰色面纱被轩晴抓在手里,随风飘动,瞧着溪水里,不停移动的人,轩晴心里乐开了花。
这便是她想到的办法,既能让苏御请他吃饭,又不给他增加经济负担。
唉,她果然是太善良了,脑子也越用越聪明。
轩晴当然知道,谭山县最大的饭庄叫福逸轩,但她之所以在苏御手上写‘福易轩’,也是在和他玩文字游戏。
桂林坊吃一顿,对他来说都是负担,轩晴一直瞧着,苏御眼下的黑眼圈。
本是灵动的双眼,如今不仅无神,还染上黑黑的颜色,说明苏御最近一定是画坊、读书两边跑。
就这样,轩晴还去桂林坊敲他一顿,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对苏御生气归生气,真到做事那步,轩晴还是不愿为难他的。
不只苏御,其他人也是能让则让,风水轮流转,谁知道那天就轮到自己倒霉了,轩晴不指望落难时有人帮她,只要不害她便好了,平时紧着做自己,不惹无故的仇怨,便好了。
想起苏御惊讶的样子,笑容扩散得更大,当轩晴提出户外烧烤时,苏御眉头一抬,空洞的眼神瞬间充满了内容,看着轩晴也越发明亮起来。
“户外烧烤?怎么烧,怎么烤,谁烧,谁烤?”苏御狐疑的看着轩晴,满脑袋的问号。
轩晴则看着这样的苏御笑半天,不管怎样,先笑了再说:“看我做什么,你请我吃饭,还能谁烧,谁烤?”
答案似乎很明确,苏御张口想要争辩,似乎毫无还嘴之力。
对轩晴了解不深,她的善良,苏御是知道的,心底涌过暖流的同时,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待解决。
他不会做饭啊,真的不会,不然也不会将锅烧糊了。
看着笑不停的轩晴,苏御很想争辩下,上次做饭的阴影还未完全散去,荒郊野岭的,他要是不小心将树点着,成为轩晴最后的晚餐咋办。
“苏公子,你可以的,要相信自己!”苏御刚想反驳,便听到轩晴这么说,杏眼冲他微笑之余,还对他比出了加油手势,硬是将他刚要出口的话憋回去。
好吧,君子不能言而无信,纠结之余,想着多来画坊熬几天,轩晴若想来福逸轩,他也请了。
谁知,这姑娘话锋一转,转到他这是射箭,还是抓鱼,苏御可以说他只是个文弱书生吗?
他平时都不做这些的,去画坊卖字画,或者在家读书,伶仃一次做菜,将锅烧糊,还恰好被轩晴撞到,现在想起,都是大写的尴尬。
可苏御哪敢说出来,他书生文弱,轩晴一个姑娘就不弱了吗?
人家可是在谭山县,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营销,默不作声将炸鸡,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福逸轩。
不仅赚的更多,还在无形中抬高炸鸡的格调。
食物也有三六九等之分,出身名门,长得即使耐看点,也是香饽饽。
长的娇艳,出身平凡,嫁到夫家也只能做妾。
食物也是如此,人们愿意为食物付出的银两,往往取决于,它在哪。
轩晴都能无声无息的做到这一切,他为什么还在原地踏步,他是男子,每次见面,都被轩晴压一头,可人家实力放在那,不认也不行。
瞧了瞧轩晴,心里当成是改变的契机,能不能做到,别急着否认,试过才有发言权。
溪边,苏御手拿木棍,锋利的一头扎向溪水,伴随溪水涌上的声音,鱼被固定在木棍上。
此时的苏御,衣衫被浸湿,分不清是汗珠还是水珠,也没精力去分辨它们。
身后的女子不急不躁,耐心等待,用半个时辰换一条大肥鱼,感动之余,苏御想将鱼肉呈给轩晴,但一只哪够。
‘嘭’溪水边的巨响声落,又一条大肥鱼插在木棍上,苏御开心的向轩晴展示着战利品。
而轩晴能说什么,当然是用响亮的掌声,庆祝他的兴奋。
作者有话要说:
轩晴:苏公子人是呆了点,学东西蛮快的。
第46章 吃烤鱼
太阳渐渐下落,轩晴坐在石块上烤鱼,鱼固定在树枝上,为了让鱼更入味,轩晴不时将鱼上下翻转。
眼睛盯着烤鱼,嘴角却偷偷扬起,苏御看着劳作的轩晴,俊俏的脸蛋尽显喜悦。
“还是姑娘的手法好,若是在下,鱼定被烧焦了。”苏御自嘲的说道。
苏御说话,轩晴才意识到身旁还有个大活人,她也好久没上手,不想在苏御面前丢面子,当然要聚精会神。
烧烤的关键在于火候,火候掌握得当,轻轻撒些着料便可成就美味的一餐,而她现在正做着至关重要的一步。
“烧焦也无妨,河里多得是,再抓些便是。”说话间,眼睛瞧向斜后方的溪水,两条大肥鱼,轩晴真是好等,若不是肚子有点东西,早就撑不住了。
棕色的树干被烧得焦灼,火势也减小,鱼泛出金黄的颜色,轩晴见火候正好,又将着料撒上了点,为了让鱼肉更入味,烧烤时轩晴放了一些,翻来覆去,味道也吸收的差不多,在临出炉又撒上点咸盐、辣椒等着料,只会让鱼更美味。
轩晴又在上面倒了些醋,待醋的汁水被鱼吸收后,将背面也浸些醋香味,不到半刻钟的时间,最后的调味也完成了。
别问着料从哪来的,否则某位书生该头疼了。
提议路边烧烤,本是考虑苏御难处之后的上策,谁知他听完,不住挠脑袋,仿佛轩晴说的,不是帮他,而是换另种方式害他。
抓鱼、烤鱼他像是会做的样子吗?
自己做还要被着料,苏御皱着眉头,一个劲向轩晴摇头:“姑娘若是想去福逸轩,在下请便是,户外烧烤就算了。”
苏御整日读书、画画,不太能接受,轩晴提出的‘新鲜活动’,他更是想不出方法来应付,头大的时候,自然体会不到轩晴一心一意为他的心思。
苏御不愿,轩晴也有办法,她打定主意一定要让苏御做烤鱼。
读书本就是件枯燥的事,若不能劳逸结合,岂不是连仅有的乐趣都扼杀了。
别看轩晴平时有事躲得远,她那是怕麻烦,苏御这顿饭也不白吃,吃过后两人都心情好,才能让她想到好办法与娘亲、姨娘交代。
这样撺掇着,苏御便偷偷溜进家里,家是他的家,为何还要偷偷溜进去,这要问苏御本人了。
等了一会,见苏御拿着个大包袱,到轩晴面前往前一递:“那,这些够吗?”
大包袱接在手里沉甸甸的,在等待的时候,轩晴特意重温了下当时的感受。
走的时候说挺好,再也不往这来,瞧瞧,没过半个月,巴掌拍的啪啪响。
轩晴往里面一瞧,好家伙,苏御是将家底都拿出来吗?他家总共就这些东西吧。
包袱往苏御跟前一递,说出的话略显无奈,苏御真是让轩晴又急又气:“你将着料都拿出来,你娘做菜时用什么啊?”
“家里有红薯,我不回来时,娘便自己烤着吃。”苏御瞪着大眼睛,与她说道。
苏御都这么说了,轩晴还能说什么,既然卿氏有得吃,她便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只是苏御这心思都用在读书上,生活打理方面,还是差强人意的,
这么说虽夸张,也是轩晴这几次接触他的真实感受,脑子转的灵活,一到做菜时就打醋。
包袱里的瓶瓶罐罐很多,轩晴只是匆匆扫了眼,见苏御没有拿回去的意思,便也没强求,多些着料总是好的,万一突发奇想,做出个其他的菜式,多出来的不就正好用上了,厨艺不仅局限于厨房,外面也有这无限可能。
拎了一段路,手腕被坠疼了,换到另一边,恰好被苏御瞧到,主动上前帮轩晴那东西:“姑娘还是由在下来吧。”
由于轩晴的配合,说话时,包袱便转移到苏御手里。
包袱很沉,瓶瓶罐罐的最是有重量,一会的时间,苏御也勒得换手。
离溪边还有段距离,轩晴看着也着实不忍,苏御的手是画画的、读书的,这样一想她们好像都不是干活的人啊!
于是便提议,一起拿包袱,轩晴倒没觉得有什么,苏御扭捏起来,身子向后退了退,硬是与轩晴拉开距离:“在下是男子,理应拿东西,姑娘休息便好。”
面上摆出一副禁欲模样,身体却很诚实,后退时,包袱往地上一掉,还是轩晴眼疾手快的捡起来。
“苏老板请客挺大方,着料也拿得不少,你我平时都不是做重活的人,就别难为自己了。什么男子不男子的,荒郊野岭的,也没人要求你这样。”将包裹抱在怀里,平平整整的放好,将另一个角向苏御方向挪了挪,见苏御还是犹豫,轩晴冲他眨了眨似水的眸子。
书里写道,男子要顶天立地,男子要爱护女子...未成婚的男人女人,是不能待在一处的......
书是这样写的,奈何眼前的女子,最爱做些常理之外的事情,做的还让人觉得甚是有理,声音悦耳动听,比说书先生的,还要悦耳几分,苏御听着听着就动摇了。
甩了甩脑袋,苏御不知自己是怎么了,迷迷糊糊的就拉上轩晴递来一角。
两人就这么走着,轩晴四处看看,等眼睛回到苏御身上时,瞧到他脸涨得通红。
露出来的肌肤是如此,面纱上的脸颊,也隐隐透着红润。
“可是染了风寒?脸这么红?”说话间,轩晴将手探到苏御脑袋,好家伙,这一问脸更红了。
轩晴放慢脚步,端倪苏御半晌,下出结论:“你难受怎么不早说,看看都病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