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总说的哪里的话。”仲弋洪眸色不明的看了一眼林歌,“而且小歌也从来没提起自己男朋友就是大名鼎鼎的盛林太子爷这回事。”
“哦?”楚肆唇角压下去,“我要不是我爸的儿子,今天又会怎么样?”
仲弋洪眼皮一跳,连忙笑着说:“既然都是朋友,那今天就更好办了。”说着看向阎意,“这次项目的事情就这么定了。”
阎意喜出望外,“那我们敬楚总、仲导一杯。”
楚肆的出现让包厢里面气氛冷峻片刻,但很快大家又一起举杯交谈起来。Mike和阎意本来对林歌就是上级对同事的关照,但是得知她是楚肆的女朋友以后,对她不免多了几分疏离和礼貌,察觉到这种不符寻常的敬重,林歌心里百般滋味。
仲弋洪再没提起要送林歌回去这件事,全程对楚肆和林歌都恭恭敬敬,可是虽然所有人都对她愈加礼貌,可林歌心中却总有一种奇怪的不舒服感;难以用语言表述出来,就好像,本来她是作为青光的实习生林歌坐在这里,而现在在所有人眼里,她就只是楚肆的“女朋友”。
不过好在,至少碍于楚肆的关系,仲弋洪不会再用那种看猎物一般的眼神打量她了,这是好事,林歌心想。
可是,林歌看了仲弋洪对楚肆的态度,心里这才意识到,假如今天上来的“男朋友”不是楚肆,而只是一个普通职员男生的话,那必将是会被仲弋洪奚落一番,吃尽苦头。
就算她的话再有道理,仲弋洪也想得出办法对付自己;只要他想要,就一定能得手。
对于他来说,自己只是他遇到过的成千上万猎物之中的其一。
而仲弋洪——根据阎姐所说,还是吃相并不难看的人。毕竟他外表看起来温文尔雅,因为保养得当的缘故看起来也是非常顺眼的,手段也温和柔软,并不强迫人。
要是遇上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她又要怎么应对。
恍然间明白了家里想要自己回北河而不是留在申江的原因。
秦玉芝总是说:“钱要赚多少才算多,爸妈只想让你平安健康,不要被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影响到,这个社会上的很多事情,就算你一开始不能接受,久了也会习以为常。”
总以为自己可以凭自己的能力保护自己,可看着仲弋洪那泛着红充满贪欲的眼睛,林歌才意识到,大多数人都只是草原上的鹿,遇到危险的时候唯一的技能就是逃。所以提前躲起来并不是懦弱,只是为了生存下去的迫不得已。
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
北河有北河的好。
后面点的菜刚上齐,大家便匆匆散了。
临分别的时候,仲弋洪意味不明的跟林歌说了一句:“小姑娘好好干,以后肯定大有可为。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你我很意外,也很惊喜,希望以后能多多合作,合作愉快。”
林歌心中一沉,去看楚肆。
楚肆面上依旧风轻云淡,将她护在身后,却没帮她回答。
林歌防备的看着仲弋洪,“谢谢仲导,也希望电影大卖。”
回去的路上,楚肆开车,道路上没什么车,畅通无阻,两人安安静静,过了许久,林歌才开口:“今天吃饭,是仲弋洪让我们组长带上我的。”
刚才仲弋洪特意当着楚肆的面说很意外看到她,林歌当时就觉得不对。可后面楚肆没问,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但想来想去,还是想跟楚肆解释。
“我知道。”完全信任的语气,让林歌松了一口气。可又觉得自己多此一举,自己并不是楚肆的女朋友,可为什么总是这样考虑事情。明明不用在意他的感受。
车子在一个红灯前缓缓停下,楚肆转脸看林歌:“小歌,不好意思,一直没跟你说我家里的事情。”
“不会,”林歌慌忙摇头,“那是你的隐私——”
“虽然你没问,但是我应该跟你说的。”楚肆转头目视前方,手指轻轻在方向盘上摩挲,“不过现在你已经知道了,基本上就是这样。”
“所以你就是盛林的老板,你爸爸是楚胜天?”话问出口,林歌才觉冒昧。她讨厌自己总在楚肆面前这样口无遮拦,可嘴巴又总快过脑子,明明平时不是这样。
好在楚肆并没介意,“是,不过盛林的老板是我爸。”楚肆思索片刻,苦笑一声,“你知道的,我以前喜欢唱摇滚。”
林歌立刻想起那个在舞台上恣意歌唱魅力无限的楚肆。
所以他现在是在做不喜欢的事情。
林歌侧过脸去看楚肆,红灯结束绿灯亮起,他静静的目视前方,西装背头背挺直,唇角微微下沉。
虽然他还是三年前的楚肆,可是这种沉稳冷静又深不见底让人根本揣摩不透的气质,是三年前的他所没有的;相对应的,现在的他也没了三年前的那种朝气和蓬勃的生命力。
奇怪,明明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气质,为什么自己还是这样无可自拔的沉迷、沦陷。林歌觉得自己花心。
“其实我也一直没跟你说,”林歌手捏着自己包包的带子,“我读大学其实根本不想报考北河的学校,我想来申江。”
林歌稍稍停顿,又说:“我想学油画,可爸妈却一定要我报考美术教育。”
既然楚肆都和自己分享了他的无奈,林歌心想,那自己也没理由再继续藏着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