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在地上滚了几圈,几乎看不出原本的白色。
等篮球场其他人将两人分开时,两人身上都挂了些彩。
程越之的脸在地上蹭掉了些皮,胳膊和腿上也有划痕。而周笠的身上则是被程越之揍了几圈,腰部青了一大片。
“小伙子年轻气盛,有话好好说。”
“君子动口不动手。”
“刚还不是一起打球吗?大夏天的,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旺。”
来拉架的是一群住在附近的中年男子,见状纷纷劝和。
直到两人都答应不再动手了,拉架的人才逐渐散开。
程越之冷冷盯着坐在地上的周笠,忽然开口:“我改主意了。”
周笠一愣,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
程越之:“我赢了,我现在要求你做一件事。”
“什,什么?”周笠有些结巴。
程越之抹了把自己的嘴角,带出一点红色的血迹。
“你喜欢你们班的陆莎莎吧?”
陆莎莎是7班的英语课代表,长得漂亮,皮肤很白,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这其中就包括了周笠。
程越之是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他本来并没放在心上,直到今天。
“艹你胡说什么?”周笠立刻否认。
程越之不管他,自顾自地说:“你写封情书给她。”
周笠一口拒绝:“不写!”
靠,他妈的他最怕写作文了。
程越之这人真的有病。
赢了居然逼自己写情书。
他拒绝!
傻逼才写!
“你不写?我去告诉陆莎莎你说她身材差。”程越之的语气平静。
陆莎莎很瘦,两条腿细得像麻杆,程越之偶尔听男生们开玩笑,说自己的胸都比陆莎莎大。
像周笠嘴巴这么没把门的人,程越之不信他没有说过。
周笠不可置信地瞪他:“靠,你——”
程越之看他的表情,知道自己大概猜对了。
“你告诉她她怎么想我啊?!”周笠气得大叫。
程越之这个贼真是老奸巨猾诡计多端。
就算他和陆莎莎天差地别,他也不想陆莎莎知道自己在背后说过她。
程越之没好气地回:“那也是你活该。”
“你写不写?”
他皱着眉,耐心地等着周笠反应。
……
两分钟后,周笠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傻逼。
他坐在篮球架下,用书垫在自己的大腿,摊开一张空白的纸。
费劲地写了几个字,周笠抬头看向程越之。
“程越之,你真的不会告诉陆莎莎?”
程越之站在灯下,脸上的傲气不减。
“男人说话算数,你愿赌服输,我也承诺你不会曝光你的情书。”
周笠的语文全科最差,抓耳挠腮地写了半天,也只写了一百多字。
最后,他不得不在网上搜了些句子写上。
磨磨蹭蹭地写好,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
周笠不情不愿地将情书递给程越之,有些狐疑地上下打量:“你不会也喜欢陆莎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