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蔓在脑海里回忆孙梅提起姜宴堂时候的模样, 很明显,她不清楚自己跟姜宴堂的关系。
以及……原书剧情会有影响吗?男女主会不会有主角光环?
这是苏晓蔓比较担忧的一点。
此时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声, 身材高大的青年推开门走了进来,苏晓蔓转头一看, 是谢明途,对方明显是刚洗过澡,浑身带着一股刚出浴的水汽。
细碎的黑发湿湿的,有些黏在了一起, 或是聚拢在头顶,或者黏在他瘦削的脸颊上,使得他的脸部线条更加凌厉。
谢明途抬头看她的时候,晶莹的水珠顺着下颔线滚落,黑亮如宝石似的眼睛也好像跟他的头发一样湿漉漉的。
苏晓蔓咽了咽口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眼睛前加了几层滤镜,她觉得谢明途似乎长得越来越好看。
她都快忘记之前对方那副糙狗子的模样。
想她这个天天跟他“同床共枕”的人都惊讶对方的变化,他们这一次回去,估计村里的人都要认不出他了。
她妈柳淑凤,一定会指着谢狗子冲着她得意地笑:“你妈我没说错吧,这孩子长得俊不俊!”
苏晓蔓莞尔,拿起一块白毛巾,扔到谢明途的面前,指了下对方的头发,“擦一擦。”
说起来,她还真羡慕谢狗子的短发,随便擦一擦就能干了,据说一般的男人都不会刻意洗头发,洗澡的时候顺带搓了搓,差不多等同于洗头发。
谢明途老老实实接过去,坐在床头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原本还算服帖的头发,一揉便炸开成了个刺猬。
事实证明,长得好看的人,哪怕成了个刺猬,照样也不会难看到哪里去。
谢明途又换上了他之前的旧衣服,很是宽松,跟难民风格的睡衣一样,显得他骨瘦如柴,但是苏晓蔓清楚,这家伙瘦归瘦,身上硬邦邦的肌肉却也不小。
那天晚上靠在他怀里睡觉的时候,苏晓蔓隐隐约约感受到了他肌肉的轮廓。
或许是平日里抓兔子的时候练出来的吧。
听说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之前林之洞打草惊蛇,差点就逮不住逃跑的王铜钱,还是谢狗子追上去一脚将他踹翻在地,只可惜苏晓蔓没有亲眼见到对方那时候的英勇身姿。
想想就挺带劲的。
据说王铜钱是他们这方圆十里的飞毛腿,平日里偷鸡摸狗被发现了撒丫子就跑,别说人了,就连看家的三只大黑狗都追不上他。
旁的人听说是谢明途追上他,满脸都写着难以置信,这么瘦的俊俏小伙子,怎么能追上王铜钱那个见钱眼开的飞毛腿。
“我来帮你吧。”见谢明途自个儿在那里呼噜自己头顶的毛,苏晓蔓看得有点心痒难耐,也想去揉一下,她知道对方的短发手感上佳,而且十分柔顺。
她接过毛巾,轻轻擦拭黑发,谢明途身体僵硬,一动不动端坐在板凳上,如同一个木偶人。
脸颊隐隐发热,尽管看不到对方的脸,可那张明艳靓丽的脸庞却肆无忌惮地在他眼前飞来晃去。
柔软温凉的肌肤在不经意地擦过他的脸颊,好似火柴猛烈地划过,迸溅出激烈的火花。
“蔓蔓,我自己来。”谢明途抬手夺过苏晓蔓手中的毛巾,站起来大步走向外面,关上房门。
秋风席卷过身体,漫天的寒意也难以消减身体里的炙热。
回到房间,苏晓蔓已经睡了,呼吸平稳,陷入了深睡,谢明途在枕头另一边躺下,黑暗中凝视她的面容,睡颜恬静,粉嫩的唇瓣微微张开。
他情不自禁靠近了过去,眼眸幽深,一股别样的冲动在身体里横冲直撞,几乎令他克制不住,使他想要做些什么,当最后,谢明途只是抬起右手,食指轻轻地触碰到她的脸颊。
柔软的触感,微凉的肌肤,哪怕只是轻轻的触碰,却令他狂喜不已,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谢明途也不知道改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但他现在只想将她占为己有。
*
黄道吉日,宜嫁娶。
周晓凤和杨长桂成婚的那天,天还没亮,周家和杨家就已经忙碌起来,谢明途提前去了杨家,帮忙准备东西,而后跟着一起去接亲。
苏晓蔓则到了新娘子的房间,帮忙梳妆打扮。
房间里红彤彤的一片,贴满了大红色的喜字,窗台边应景地点了两根红蜡烛,大红色的婚服铺开在床上,两床崭新的红色蚕丝被叠放在一旁。
周晓凤以前也见过别人家结婚的新娘子,哪怕是乡下皮肤黝黑的姑娘,结婚的那一天,脸上也要涂成白色的墙,两边的脸颊和嘴唇要抹的红彤彤,这才有新娘子的架势。
哪怕经过这样的打扮,看着有点惊悚,甚至连本人原来的面貌都瞧不清晰了,却也是一贯的传统。
周晓凤一开始就预料到自己将会被打扮成那副“喜庆”的新娘子模样,但在看见镜子中两坨大红圆圈的自己,当场无法接受。
“擦掉吧,我不弄了,把这两坨都弄掉。”与其顶着这幅模样出门,周晓凤宁愿脸上啥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