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匕首将雪白肌肤划出一条细细的血丝,桃夭顿了一下,只见容策的目光环视四周,淡淡道:“竟然还有同伙。”
周围风吹草动,桃夭信以为真回头去看,正在这时,一颗圆不溜秋的石子自容策手中以惊雷之势弹出,准确击中桃夭手腕,桃夭吃痛一声,手中的匕首掉落在地,程念趁势转身一掌击在她的胸前,拔腿便跑。
桃夭大怒,“想逃!”抬起左手,一直短小锋利的箭袖破空而出,与空气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呼啸着刺向程念。
“哧——”暗器没入血肉肌骨,程念木然地抱住容策的劲腰,整个人被他护在怀里,容策的手臂环住她的双肩,呈相拥之势。
一股龙涎香悄然探进鼻尖,竟有一丝令人心安之效。
“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他低低道。
一滴温热的液体自箭尖滴落,擦过程念白皙的面皮,留下星点鲜红的血迹。
抬眸看去,染血的锋尖刺穿他的肩骨,血珠子自箭尖簌簌而落。
眼看桃夭飞身而逃,容策放开程念,“扑哧——”一声,右手拔出袖箭,修长五指握住箭柄,精致腕骨再一翻,“咻”的一声,袖箭如雷霆般劈空而去,只比来时更为迅速勇猛,在清冷月色下泛着血色微芒,似划过天际的火星一般穿透桃夭的背心,破出前胸时带出一串红色血珠,又飞出一段距离,堪堪钉进墙上。
桃夭不可置信的看一眼胸前的血窟窿,甚至未来得及尝破心之痛便重重仰倒在地,没了生息。
“死得这么痛快,便宜你了。”容策说话时语气浅淡,好似再问今晚月色如何。
他左肩的血窟窿里不断涌出暗红色的鲜血,程念见他连眉也没蹙一下,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不由得替他着急,脸色惨淡,“你的伤——”
容策伸手捂住伤口,“这点伤死不了人。”语罢,伸手捏住她的脸,“哭丧着脸做什么,巴不得我死?”
程念眼眶微红,轻斥道:“你这混球,都受伤了还有心情贫嘴。你且回帐里歇着,我这就去请军医来!”
正欲转身离开,却被他一把拉住手腕。
他垂眸睨她,眼底卷了满天星影,唇角挑起一抹淡淡的弧度,似是要笑,却又看不出来,“这个时辰,府医恐怕正和周公临溪对饮,待他来,本将已经成干尸了。”
程念心中愧疚,眨么着眼睛看他,试探他的意图:“那,我来替你包扎?”
容策蹙了蹙眉,“你若不愿意,本将自己来便是,哪能指望白眼狼报恩。”
话中含着几分幽怨——这丫头平日聪慧得很,与自己也还算有默契,惜乎一到关键时刻便总爱犯混,真不是个东西!
程念被他那怨妇一般的眼神骇了一跳,识趣地扶着他进了主帐,手脚麻利的将宽榻摆好,又自书案暗格里取出纱布与止血膏,在他身前坐下,试问:“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
容策背靠榻栏,大长腿一屈一身,又恢复那轻佻公子哥的模样,眼光落在她微拢的玉山上,“你脱。”若不是见他脸色逐渐苍白,额头冒细汗,程念都要怀疑他是装的,天生的浪荡子!
程念小心翼翼替他包扎伤口,容策一声不吭,沉重而绵长的的呼吸声却出卖了主人的痛意。
直到替他包扎完穿上衣物,程念脑子里还闪现着那道布满刀伤剑痕的身体,上百道伤痕纵横交错,十分狰狞可怖,可想他这几年受了多少伤,流了多少血。
但容策倒是很满意身上的伤痕,这是他为国征战的功章,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程念紧紧蹙着眉,秋波含愧,朱唇紧抿,清秀的五官蹙成团,似一张被揉皱的纸。
容策第一次见她不加掩饰的暴露情绪,不由得伸手捏她的脸,“本将身上的伤疤皆是为国而受,唯独这道——”他指指还在还在往外溢血的伤口,“是为你受的。你在我身上留下了这样一道疤,拿什么来还?”
感受到他灼灼的目光,程念不知怎的觉得难堪,纤密微卷的睫毛微微晃动,在眼睑下映出一片阴影,目光落在容策沾了血星的手指上,嗓音不自觉低了些,“是我连累你了,下次换我替你挡刀。”
灯火明灭,容策懒懒斜靠在榻上,悠长叹一口气,“不必了,你活着就是对本将最好的报答。”
他向来惜命得很,因为他的命很值钱,只要他在,外敌绝不敢觊觎大乾一寸山河地,践踏任何一个百姓。他的命珍贵,他用命保护的人,自然更珍贵。
方才说那话,不过是性子使然罢了。他向来口不对心。
目光上移至他的手腕时,程念眼光一闪,不顾男女大防抓住他的手,仔细观察着那一条弯曲鲜红的血线,正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缓慢向上延伸。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毒?”
容策虽好饮酒,却不至于到患上酒瘾,到“一日不饮酒,便觉神形不复相亲”的地步,只是自喝了“桃花庵”所酿的酒后,他便隐隐有些上头,总觉不过瘾,一坛饮尽还想再饮一坛。此等症状初始并未显露,直到最近他发现自己越发嗜酒,才察觉到不对。
大夫检验之后才查出问题,有人在酒里添加了“百日散”。
此药乃江湖邪物,无色无味,投入饭食中有令人上瘾之效,食多之后毒素开始发作蔓延,会聚集在人的手腕处形成一条红色血线。
中此毒者,初始会逐渐变得嗜睡,到后期时便会受尽尖刀挑筋钻心之苦,一日日痛苦地睡去,直到再也睁不开眼。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诗句出自明代唐寅的《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第15章 山河共悲歌(五)
听他三言两语讲述完,程念紧蹙着眉,“大夫可有法子解这百日散的毒?”
“暂时没有。”大夫翻遍古书医卷,江湖传录,甚至上门拜访居住在永安巷民宅中退隐江湖多年的江湖友人,一无所获。
据说江湖上中此毒而丢了命的人极多,昔日有人跑遍东西南北,访遍世间名医,皆不得解。
创此毒的人在江湖上享有极大的名气,被江湖人称为“鬼医”。此人年龄不祥、容貌俊美、随性率真、亦正亦邪、往来无痕,至今多年未出江湖,也不知死了没有。
除了他,再无人能配出“百日散”的解药。
而在百日之内若想找到解毒的法子,譬如瞎子骑盲马过深渊,难!
程念愣愣盯着容策的手,眨么着双眼——奚老贼那方江湖奇人异士颇多,能弄到这种恶性毒药并不奇怪。做人总得给自己留一寸余地,她不信配这毒药的人不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她正想得出神,只听容策缓长呼出一气,似是极疼,“别想了,去给我拿酒来。”
秋波杏眼一瞪,程念不满地看着他,“你还想着喝酒!”
容策指着伤口,“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好酒?昔日征战沙场受的伤数不胜数,若不是靠酒麻木,撑着肚里一口气,我早就疼死了。”
后来喝多了,就变成一种习惯。十天八天不喝酒,总感觉口中无味。
包扎了好几层的白色纱布被往外涌的鲜血浸成暗红色,空气中泛着淡淡血腥味,程念看着都觉得疼,更不用说受伤的人。
容策年少时便征战沙场,刀尖舔血闯过来的,大小伤受过无数。小伤虽不致命,但疼,那种绵长而细密的疼,就像用钝刀割肉那般令人痛不欲生了。
看着他苍白的唇和冒汗的额头,程念心中有愧,放软了嗓音,“你现在的伤不能喝酒,我给你泡一杯茶可行?”
容策:“……茶晦涩难品,不如不饮。”这丫头真是不知道心疼人。
程念道:“若你将注意力从伤口挪开,便不会这么疼了。”
容策若有所思想了想,而后目光从她纤细的脖颈上缓缓下移,落在胸前鼓起、形状优美的玉山上,欣赏地点头:“现在倒是好多了。”
程念最是受不了他这轻佻的目光,抬手便去挡他的眼睛,微恼,“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
容策中毒之事并没有第五个人知道。
他依旧如同往日一般,校场练兵,武场习武,城上巡视,程念却细微地察觉到他的精神不如往日。
许是百日散的挑筋钻心之痛开始发作,容策饮酒的次数明显增多了。
翻开他的手腕一看,那条血色细线赫然长了一大截——饮酒会加速百日散毒素扩散,血线蔓延加快。桃夭死前留了一手,并未将此事告诉他们。
程念气急,指着容策责了一通,容策见她眼里蕴起一层晶莹的水光,随手将还未开封的酒坛扔在地上摔碎,无奈道:“别哭别哭,我不喝就是了。”
程念不依不饶:“以后都不喝了吗?”
“以后都不喝了。”
程念这才抹干净眼泪,翻开他的手腕仔细比划那条血线。
暗中派出去打听、寻找解药的人皆一无所获,眼看那条血线一日日变长,就像是地狱无常勾魂的舌头。
程念焦急地等了几日,终于等来了潜进梧州打探消息的细作——那是一个衣衫破旧,头发脏乱的小脏猴儿。自打乾军与楚军交战以来,大乾便四分五裂、烽火连天。谁都想趁乱分一杯羹,于是别有心思的人也纷加入这场战乱,苏将军镇守边疆以防外敌发乱,而傅将军则领兵征讨其他小喽啰。
上层人的野心造就了下层百姓的苦难。打仗必然要有粮食补给,粮食从哪来?从百姓的家里来。
这才打了半年仗,便陷百姓于水火,街上的乞丐也越来越多。容策加紧征讨奚回的步伐,只要将他这终极祸害除掉,其余大小叛乱自然偃旗息鼓。
那小乞丐是程念暗中安插在梧州的细作,这次带来一个好消息——奚老贼那边果真有人 。制毒那人便是鬼医的亲传弟子,毒术高明武功高超,在军中任副将一职。
时间回到容策遇刺第二日,程念去了一趟“桃花庵”,将桃夭是刺客的事告诉了阁主。
阁主是个良民,一听这话可不得了,当即承诺配合程念,对程念言听计从。
不过一日,阁主便亲自送来一只飞鸽和从桃夭房里搜出的一张信纸。
展开迷信一看,问的是容策中毒一事,让桃夭得手了便赶紧撤退,勿要让人发现端倪。
程念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模仿桃夭的手迹回了信,说最近容策忙于研究战事,并未派人去桃花庵买酒,无法得手。
而对方并似乎并未发觉桃夭已遇难,还让桃夭想办法送酒给容策。
小脏猴禀告完毕,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程念抬手揉揉他的头,微微一笑:“吃饭去吧。”
小脏猴儿酒足饭饱离开后,程念抬脚去练武场找容策。容策正在练武,长身玉立、英姿雄发,一把红缨枪耍得出神入化。
听见程念唤他,他握住枪柄耍了一个漂亮凌冽的枪花,手腕一翻,□□如厉雷劈空而去,铮的一声插进箭靶子上。
他行至练武台边坐下,程念蹬蹬朝他跑去,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容策一只手撑在身侧,一只手搭在微屈的膝盖上,眉梢一扬,“什么事值得你这么高兴?”
程念莞尔,眉眼弯弯,如三春水转绕千山奔赴东海,清冽而温柔:“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她向容策透露解药之事,自告奋勇潜入梧州替他寻找解药。
容策顿了几秒,“你行么?”
见他不信自己,程念翻了个白眼,“难不成你还有更好的人选?”
见仁?
他哪有这丫头聪慧。
见他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程念忙道:“不管你让不让,我都要去。欠你的人情,总归是要还的。”
见她这倔模样,容策摆摆手:“去去去,眼不见心不烦。”顿了顿,又道:“让见仁与你一道去,也有个照应。若是遇到危险,你那三脚猫功夫别拿出来丢我的脸。”
程念应下,转身欲走时又听他道:“危及自身性命时,不必纠缠,及时撤退。”
·
梧州城墙高十余仞,十分坚固,城门上高悬一块鎏金牌匾,上书两个大字——梧州。
守门士兵披甲执锐,满面肃容,正一个个检验进城的百姓,程念和见仁接受查验后顺利进城。
方进入城门,一股滚滚红尘气迎面扑来。
街上车水马龙,人群络绎不绝,微燥的空中漂浮着酒香饭菜香,街边小贩正吆喝着卖雪梨,清甜多汁的雪梨嘞:妇人的讨价声,小娘子们的娇笑声争先恐后钻入耳中,一座府邸前有紫衣婢女正在施粥,小乞丐们捧着缺了一个角的瓷碗,伸长脖子看队伍前方,叹气,“什么时候才轮到小爷啊?肚子都饿扁啦!”
当真是热闹。
只闻咕咕一声叫,程念转头看见仁。
见仁挠头,嘿嘿一笑,“这好厨子都跑到梧州来了,光是闻着这饭菜我就流口水了。有一位名人说过,人在吃饭时智商会比平时高一倍。不如咱俩先去酒肆吃一顿,一边吃一边想办法?”
程念面露疑惑,“哪个名人说的?”
见仁一脸贱兮兮的笑,露出一口齐刷刷的小白牙,“我说的。”
赶路时才吃下一个烧饼,程念此时不是很有胃口,对见仁道:“我不是很饿,你去吃吧,我四处逛逛。”
见仁面露难色:“将军私下提醒过我,若是你少了一根头发丝儿,我就别回去了。”说着伸手拉程念的衣袖,向程念抛了个媚眼,憋声憋气道:“好姐姐,你就陪我去吧。”
程念浑身起鸡皮疙瘩,咦了一声,“我娘就我一个女儿,我可没你这样的妹妹。”
最后见仁实在憋不住饿,答应让程念在这周围走走,待会在青云酒肆集合,还像个老妈妈似的再三叮嘱程念保护好自己,别跑远了。
两人分开后,程念目的性地在街上游荡,心中暗暗记下地形。这时,一群窝在巷口外的小脏猴儿一蜂窝涌来,围着她讨银子,程念取下荷包,一一分给他们。
忽然,一阵急促马蹄声响起,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炸开一声吼,“急报、急报,快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