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直接拿到他们单位给门卫室,看门卫能不能先帮收着,到时候给他留个言就好了。
果然,等到她到了他们单位门口的时候,依然没看到黎之骏回复她消息。
好在,门卫室的保安很好沟通,表示他知道黎之骏,让莫茉在纸袋上写上黎之骏姓名和电话,以便他们交接班的时候知道怎么回事。
莫茉写完之后,拍了个照发给黎之骏,就逛书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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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己没有在上大学时选择中文类相关专业,但是莫茉一直是个很喜欢读书和写作的人。
这不,扎到书城里之后,她就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了,也完全无暇顾及包里的手机。
所以,黎之骏中途休息看手机时,给她回了个信息她并没有看到。
黎之骏看到她信息是一个多小时后的事情了,那时他眼睛太疲劳,决定休息一会儿。
闭眼休息一会儿之后,去抽屉里拿出手机,看到了莫茉的信息。
他完全可以下了班再顺便过门卫室去领那袋书,但还是决定马上下楼去领。
值班室的保安对他说,“知道你们最近常加班到很晚,我们下班交接会说清楚的,您放心,下次还有东西,下班再拿也可以的。”
黎之骏对他道谢,说道,“好的,我主要是想走动走动,活动下筋骨。”
虽然,在说这话前,他似乎没想到要活动筋骨。
黎之骏把书放回车里副驾的椅子上,那里也放着他给莫茉准备好的书。
之前他放在车里时,想的也是不知道哪天能碰上面,就拿着吧。
他给莫茉回了个信息,告诉她自己拿到书了,并问她逛完书城后有什么节目,他想把要送给他的书拿过去。
几分钟后没看到莫茉回复,实验还要接着忙,黎之骏就赶紧上楼忙活去了。
这边,一个正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哦,准确来说是“感情方面的知识海洋”中。
那边,一个正全神贯注钻研实验中。直到他的两个助理,惊喜地欢呼:“成功了,成功了!”
他们的一组实验拿到了数据,这个成功是个小阶段的成功,但是对于连续加班好几天的一干人员来说,就是极大的收获。
忙完收尾工作时,已是下午六点多。
黎之骏决定今晚不加班,让大家都早点下班回去休息,调整好状态,后面继续奋战。
两位助理小伙子听到他们黎老师说不用加班时,更激动了,纷纷表示要立刻约女朋友一起出来吃饭。
而他们的老师,大龄单身黎老师,此刻就在想:“那我约谁?总不能约刘津吧,没准刘津正忙着和哪位姑娘约会呢,算了算了……”
黎之骏拿着车钥匙慢慢走下楼,而他的两个助理,早就把车开出单位大门了,好像晚一步就会被黎之骏抓回去加班一样。
黎之骏笑着摇了摇头,但真心羡慕这样的青春活力以及心有所属的感觉。
其实,刚才心中自问“那我约谁”时,他脑子里想到一闪而过的就是莫茉。
反正也想把书给她,那不如顺便约个饭?
于是,黎之骏决定发起这场“东野圭吾书友”间的饭局邀约。
第三十章
上次徒步行时,莫茉在群里发过她的手机号,让大家在那期间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给她,所以黎之骏就存了她号码。
“喂,你好!”莫茉清脆的声音响起时,黎之骏第一反应是,哎……是不是没存我号码?
莫茉看书加挑书,忙活了好久,好久没喝水了,刚搞定一切,下到书城的餐饮区点了杯果汁,就接到了黎之骏的电话。
之前黎之骏回复报名信息时,有留过他号码,但是莫茉没有保存,这会儿看到N城的号码来电,还真不知道是谁,只知道应该不是诈。骗电话。
“下午好,我是黎之骏。”
他这一开口,莫茉就有些尴尬,都到“图书漂流”的关系了,也算熟悉了吧,这才发现没存人家电话号码。
莫茉赶忙问道,“下午好啊,怎么了?”
“你还在书城吗?我要给你的那些书,也在我车上,如果你在的话,我想顺路拿去给你。”
“那太麻烦你了吧,要不你放你们门卫室,我待会过去拿就行。”
“顺路的,我回家也要经过那边的。”
“那好啊,那我在路口往前地方等你?那个公车站台往前一点可以吗?”
“你想要的书都买完了吗?”
莫茉有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问,但还是跟他说“都买好了”。
“那行,就在那碰面吧,你稍等我一下,最多十分钟我就到了。”
莫茉决定稍后在书城附近找家店吃晚饭,再散步回来取车,所以先把她买的书拿到地库里的车上放好。
她走到公交站台前面站好,这才想起自己忘了问黎之骏他开的什么颜色,什么牌子的车。
好在,没多久,就看到停在她旁边的一辆白色奥迪Q5停在她身边,并轻轻摁了两下喇叭。
莫茉想着自己的小A3,哎,Q5是她特别喜欢的车型,也不知道开起来怎么样。
她赶紧走到副驾门边,黎之骏降下车窗,把头往右边伸,问她:“你吃晚饭了吗?”
莫茉没想到他问这个,一时有点懵,条件反射答了一句“没吃”。
她听到车门解锁的声音,黎之骏说:“要不一起吃个晚饭?我也没吃。”
这回真的有点意外了,但她也不是矫情的人,反正自己也没吃,天天都是一个人自己吃,现在有个人一起,也不错。
黎之骏以为她想开口拒绝,忙道,“我好久没吃外面的饭菜了,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吃什么。”
这时,刚好身后的公交车摁了下喇叭催促他们,莫茉赶紧打开车门上车,并迅速系好安全带。
于是,这场饭局就这样成了。
“你想吃什么?”她转头问黎之骏。
“我不挑食,你呢?”他的回答和大部分男人一样。
“我吃不惯杭帮菜,其他都行。”杭帮菜真的是莫茉的底线,就是不行,受不了那股甜味。
“我也不喜欢”黎之骏附和。
说完,才想起自己刚才说不挑食,所以赶紧补了一句,“我在上海念书很多年,但是一直吃不惯本帮菜。”
莫茉心想,那确实,有多少外地人能受得了本帮菜那股甜到齁的味道呢?
比杭帮菜还要甜,你说要命不要命?
莫茉去过几次上海,吃过一次本帮菜之后,之后每次去上海都找川菜、粤菜或者清真餐厅,实在不行还有KFC和麦当劳。
莫茉点开手机,看了下附近的好评餐厅。问他,“泰国菜怎么样?”
“好啊,你指路。”他回答。
莫茉点开手机里的导航,很顺手地就把自己的手机放到他出风口的支架上。
其实也才一个多公里,但是现在正处于下班高峰期,略有点堵车。
车子开到一个十字路口时,莫茉指着右前方的一个大招牌说道,“咦,原来这家店在这里啊,一直听说它的西餐还不错,氛围也挺好,但我还没去过。”
黎之骏顺着方向看去,这……这不就是上次他和陈玲珊相亲的西餐厅么?
不知为何,他不太想聊和这家餐厅有关的事情。
于是岔开话题,“听说它这里负一楼的打边炉才是真的好吃,你喜欢打边炉吗?”
莫茉果然忘了西餐厅这茬,她本来有没有多喜欢西餐,更多是好奇心作祟。
“喜欢!我去广东顺德的时候,连吃了好几顿打边炉,以前都不知道,火锅味道还可以这么鲜美。”她提起好吃的食物时两眼放光。
黎之骏在认真开车,没有扭头过去看她,但是听她兴奋地语气,就知道这是个吃货。
其实,他没吃过那家打边炉,是相亲那天,他们吃完饭下楼时,刘津顺嘴说的,说六点前要来排队才能吃得到,他刚好记住了而已。
他向来对吃得并不太讲究,在饭堂吃也可以,在外面吃也行,自己简单煮一碗面或者下点速冻饺子也OK。
因为读博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学习和工作也很忙碌,没想过要费心钻研美食。
但此刻他突然意识到,他也是希望有个口味相同的人可以一起分享美食的。
“那我们下次可以去吃,我还没吃过,挺想尝试的。”他提议道。
“好啊。”莫茉也没多想就欣然应允。
到了他们要去吃的那家泰国餐厅,才知道门口的停车场车位已满,黎之骏只能把车开往前面大概三百米外的停车场。
莫茉担心要等位,先下车去取号。
还好他们来得不算晚,刚好剩下靠近门边的一张小桌还有空位,相比于在刚开饭的饭点等位,莫茉认为坐哪儿也就无所谓了。
把桌号发给黎之骏后,她就忙着回复微信消息,有几个人向她咨询下周末的探险之旅。
投入到工作状态的莫茉神情认真,手指在手机上飞快地打字,在头顶柔和吊灯的照射下,似乎散发着光芒。
黎之骏走进餐厅时,还没等服务员引路,就看到了这幅样子的莫茉。
泰式餐厅播放的音乐风格是欢快的,嘈杂欢乐的氛围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柔和灯光下的莫茉,嘴角微微上扬。
她五官并不艳丽但合宜,脸型有些圆润,32岁了仍是一副胶原蛋白满满的模样,或许并不符合时下的主流审美,但黎之骏能想到的描述却是“真好看”。
餐厅的音响里传来泰式木琴和的非洲手鼓相应和的“叮叮咚咚”的声音,但好像也没能盖住他胸腔里的“砰砰”声。
好在,这声音只有他能听到。
莫茉刚好回完信息,心想他应该来了吧,抬起头就看到了他,抬起一只手,朝他开心地招手。
“我点了几个菜,剩下的你再来补一些吧,点你喜欢的。”她指了指贴在桌角的二维码,对黎之骏说道。
他也没推辞,扫码看了下,莫茉指点了一个前菜:凉拌青木瓜沙拉;一份蔬菜:蟹黄炒芥兰;还有一道荤菜:青柠鲈鱼。
他问,“有什么比较喜欢吃的吗?咖喱虾?香茅鸡?或者酸辣鱿鱼?”
莫茉这就知道了,这位绅士还是打算选她喜欢的。
她问:“你喜欢酸辣吗?喜欢的话酸辣鱿鱼,不喜欢的话就点个香茅鸡呗。”
于是,黎之骏快速点了酸辣鱿鱼,“吃的”。
“再来个喝的吧?泰式香茅竹蔗怎么样?”他问。
“好啊”。
两人都是不纠结的个性,菜很快点完。
莫茉这会儿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向来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很强的防备心,似乎在黎之骏面前并不生效。
她想,大概因为他帅?所以这顿有些稀里糊涂成就的饭,并不会令她感到尴尬或拘谨。
“《白夜行》看完了吗?”菜还没上来,黎之骏开口打破她几秒钟的神游。
“看完了,其实看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根据里面的线索知道凶手肯定是那桐源司亮和雪穗,但是不知道年幼的他们具体怎么做到的。对我这智商来说,真的挺烧脑的……”
黎之骏并不觉得女孩子喜欢看侦探类小说有什么奇怪的,毕竟,很多少女偶像剧还都是男导演导的呢。
“是挺烧脑的,还挺沉重。”黎之骏说完这句话,无论是他自己还是莫茉,都不约而同想到了“原生家庭”这个沉重的词。
“世界上,绝大部分知名作品,都是悲剧。哎……”莫茉自己最向往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淡生活。
“也大概因为这样,平淡的幸福才会显得珍贵吧。”黎之骏也感慨。
莫茉也有同感,“是的,但那正是我所追求的。”
“我也是。”他笑笑。
两人又就着剧情闲聊了几句,前菜和饮品就上来了。黎之骏很自然地拿过莫茉手边的杯子,给她倒了一杯香茅竹蔗汁。
黎之骏今天才发现,其实他也可以很多话。
他虽然不是沉默寡言的性格,但是在日常的饭局,比如同事之间、亲戚期间,甚至和他的父母兄弟之间的饭局,他都奉行“言简意赅”原则。
但熟悉他的人也知道,他其实还挺幽默,因为平时涉猎的知识也比较广,很多方面都能聊几句。
在抚养他长大的爷爷奶奶面前,他更是喜欢与他们谈论柴米油盐、养生健康话题,像个唠叨的小孩。
奶奶常跟他说,他小时是个很爱笑的孩子,也跟别人家小孩一样调皮捣蛋,只是长大后就少了许多活泼。
他那幽默风趣的爷爷,甚至说:“阿骏,你这样可不行,不会聊天可追不到姑娘,无论哪个年代的姑娘都一样,就喜欢会聊天的。”
据黎之骏所知,他爷爷年轻时就是凭借出众的口才,在相亲时,说服奶奶嫁给他的。
在那个婚姻并不自由的年代,能把自己初见面的姑娘说到心动,据说也是使出了浑身的才华。
黎之骏想,就目前的氛围来看,看来他得几分爷爷的真传。
第三十一章
这顿在两人意料之外的饭,吃了两个小时。
期间,莫茉和黎之骏就像久别重逢的老友,畅聊了过去几年工作和生活中的趣事。
因为两人的工作和生活圈子没有什么交集,在对方看来,也都很新鲜,有很多知识盲区。
他们的共同点,自然就是喜欢看书。
莫茉说,“所以,我一直幻想着,我的房子能有一个大阳台,上面放着一个柔软的懒人沙发,旁边环绕着一圈落地书架,上面放着我喜欢的书。”
“可惜我家太小,阳台也不大,还要腾出三分之一的空间放洗衣机和一些杂物。等以后换房子了,一定要买个双阳台的房子做阅读区。”
坐在对面的黎之骏见莫茉说起自己对阅读区的规划时,兴奋得两眼放光的模样,含笑接了一句:“我家就是双阳台,但我还真没想到主阳台用来做阅读区,看来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