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这一会儿,两口子睡了个短短的回笼觉,生物钟就把他们叫醒了。
秋爱华先是去看了眼背篓,生怕是一场美梦,不过还好,兔子还老老实实关在背篓里呢!
林建国把兔子提出来,秋爱华也终于看见了兔子的真面目,原来是一只杂毛灰兔,长得结结实实的,像个小木桩子。
林建国给他四肢捆了起来,打了个死结,这兔子就算是难逃生天了。
打开橱柜,秋爱华又看到那六根油条,知道又是好闺女给一家人送吃的来了。
闺女送来的油条可都是精细的白面做的,放了足量的香油炸,外壳酥脆,内里绵软,吃来满口油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秋爱华欢欢喜喜地削了红薯熬粥,又切了点儿小咸菜,正好配那油香软绵的油条吃。
等粥熬开了花,切成小块的红薯也溶进粥里,一锅香甜软烂的粥就煮好了。
林远志也早早地起来,简简单单洗完了一把脸,林建国又兑了碗温水给他漱口,洗漱完的小远志终于清醒过来。
刚进了堂屋,小远志就被那胡乱扑腾的肥兔子黏住了目光,兔子可是个好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兔子呢!
虽然兔肉吃起来没什么油水,但好歹也是一碗肉不是?更别说那柔软的兔皮,洗干净晒干说不定还能做一双兔皮手套。
“远志啊,坐远了看,小心点儿兔子蹬你!它的爪子可不是软的,今天回你阿姨娘家,咱们把它杀了吃肉好不好?”
林远志忍不住又摸了一把兔子顺滑的毛发,真是可怜的小东西,今天就会被杀了吃肉呢!
不过林远志又想了想,还是他自己更可怜,这还是第一次能吃到兔子肉呢!兔子喜欢吃草,漫山遍野都是,天天都像过年一样,不像他,喜欢吃肉却总也吃不到……
很快,一家子人喝完了热乎的红薯粥,吃完了油香十足的大油条,林远志满足地揉了揉肚子,主动提着那一竹篮酥饼,打算出发了!
有了林建国那一番话,小远志心里恐怕把去阿姨的娘家和吃兔子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现在最迫切想要出发的,恐怕就数他了。
林建国也背着一背篓东西,把那肥兔子紧紧埋在背篓最底下,这好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不然万一被收归集体了,那恐怕就只尝得到一丝肉沫。
秋爱华一手牵着林远志,一手抱着小林悦,心头满是一片火热,她终于能回娘家一趟了,还是这么体面的一趟。
也不知道爸妈身体怎么样,秋收都弄完了吧?哥哥嫂子有没有再吵架?外甥还有没有调皮?
千千万万个问题浮现在秋爱华的脑海,平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有空想想的思念也一下子涌出来,秋爱华只想快点,再快点,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
第十八章 去外婆家~
到了石拱桥大队,一行人经过了一户户人家,打了无数个招呼,终于,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家了,秋爱华却渐渐放慢了脚步。
这便是近乡情怯的道理了,越是离家近了,便越是害怕归家,生怕自己瞧见了父母在干什么重活儿,生怕瞧见父母不再乌黑的发和日渐佝偻的身子。
无论秋爱华的步子放得多慢,一行人终究还是跨进了秋家的院子。
院子里只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手里抱着一个箩筐,两只手翻得飞快,这是在忙着搓麻绳呢!
石拱桥大队也有一个手工业生产小组,秋老太太便是纺织合作小组的开创者之一,不仅仅是纺布搓麻,那一手好绣活才是她最厉害的本事哩!
可惜现在勤劳朴实才是最珍贵的品质,那一手好绣活在现在也几乎没了太大用处,劳动者哪用得着给衣服上绣花呢?
而且秋老太现在也早就退出了纺织合作小组,只是时不时还要搓几根麻绳,挣点儿额外的公分补贴家用。
“哟,建国来了!死丫头,你可舍得回来了!诶哟哟,咋还带这一背篓东西呢!这又是谁家的娃娃?哎呦,我外孙也带过来了?”
秋老太一看见林建国小两口,嘴里便吐出来一连串的问题。
秋爱华赶紧把她往堂屋里扶:“哎呀,妈您咋这么多问题呢!快快快,快进屋来我们给您慢慢念叨。”
秋老太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放下,又差使东间里趴着写字的小男孩去地里喊人回来。
“这是我侄儿,叫秋衡,现在也和远志一样,在公社学堂里读书,不过比远志大两岁,现在读二年级了。”秋爱华给林建国介绍道。
秋老太闲不下来,忙着进灶房给几人烧开水喝,等灶上的火燃上了,李老太才进了堂屋。
“诶呦,你们也不让人带个口信,你何叔也没怎么说清楚,这什么都还没准备好呢,你们就来了。”
秋爱华搬了几个凳子过来,几人才不至于坐饭桌的条凳上。
等气喘匀了,林建国赶紧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这些东西看着不多,但分量可不少,背了这一路,也把他累地直喘气。
“哎呦,你们咋又带过来这么多东西,这些精细东西你们自己吃就好了,爱华刚出月子,还有这小娃,都是缺营养的时候呢!”
等林建国把那只肥兔子掏出来,秋老太声音更大了:“呀!咋还有这么大一只兔子?山里逮的?你们该自己杀了吃的,算了算了,待会儿你们都拿回去吧,咱家也不缺这一点儿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