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嘴巴都不自知的张大了,使劲擦了擦眼睛,发现眼前的景象还是没变,那匹马依然稳如老狗般带着秦欢在马场上奔跑,十分稳健,一点撒蹄子的感觉都没有。
直到秦欢跑远了,盛时寐才赶忙对不远处的工作人员喊道:“救命啊,我女朋友她不会骑马!”
鬼知道秦欢在做什么,但是他敢肯定这只是一个意外,哪有马能听得懂人话的?他在这里玩了这么久也没见到过,等下只要马撒个欢,秦欢就会很危险的。
本来还说先走两圈,这下可好了,直接要命了。
盛时寐的声音吸引了不少工作人员,毕竟马场发生意外的话都会很严重,所以虽然随时都有人守在这里,但听见他这么喊,当时就有几个训马的师傅骑着马朝秦欢跑去。
“小姐,请您冷静,身体趴下,抱紧马脖子不要动,我们很快就会停下它的。”
秦欢冷静的朝他们看了一眼,又拍了拍马脖子,对这个刚刚被她取了名字的马儿说:“小凤仙,停下。”
她骑着的这匹棕色的马毫无预兆就突然停下了脚步,关键是还很稳,一点发疯的迹象都没有。
马场的工作人员:“······”
说好的意外呢?
秦欢坐在马背上礼貌道:“请问你们有什么事情吗?”
几个骑着马靠近她的训马师傅顿时说不出话来,都齐刷刷的看向之前大喊的盛时寐。
盛时寐只感觉脸颊一红。
他有些尴尬道:“我、我刚刚真看见她马发疯了,而且我女朋友真的不会骑马······”
说到最后,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秦欢则骑着马走回他身边,依然平静道:“你放心好了,小凤仙是一匹很乖的马。”
盛时寐顶着许多人的目光不自然的笑了笑,对那些被他打搅的工作人员报以歉意的微笑,这才赶忙压低声音问秦欢:“小秦啊,你搞什么啊,突然窜出去我以为你的马受惊了,还有啊,你别诓我啊,它怎么这么听你的话?”
这完全不科学好不好?他就不信秦欢真的能和马交流,现在又不是在拍电影。
“你说小凤仙?”
秦欢神情温和的摸了摸它的马脖子,这才对盛时寐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骑马的方式和你们不一样的。”
“那再不一样,也不会这么不符合常理吧?”
盛时寐对此感到十分心累。
“姑奶奶,我们这是现实里,又不是在做梦在拍电影,你能不能有点科学的解释?”
“当然有。”
秦欢又拍了拍马脖子,对它说:“小凤仙,做个深蹲给世美看。”
这匹棕色的马便在盛时寐的眼皮子底下毫无预兆的蹲下前膝,动作像是在下跪。
秦欢看了眼它的动作,摇了摇头:“还是不行,果然没有最新的好用,它的深蹲动作都不标准。”
盛时寐露出满脸的匪夷所思。
秦欢随意瞥了他一眼,终于开始给他正经的解释。
“好啦,告诉你啦。”
秦欢伸手在马的耳朵内侧摸了一下,然后摊开掌心给盛时寐看。
她掌心里是一个小小的直径只有一厘米左右的圆形金属状东西。
“就是这个了,这个我称之为骑马器。”
她表情非常自然。
盛时寐凑上去仔细看了两眼,心里还是非常难平。
“这玩意儿怎么也不像是有这么大作用的东西啊?骑马器?难道你把这东西放它耳朵上它就能听懂你说话啦?我读书可挺多的,你别骗我。”
“谁有这个时间骗你?”秦欢茫然而无辜道:“有这个时间做点别的不好吗?这个就是骑马器啊,奥,它的学名叫做,神经传感器-马类动物专用。”
“什么东西?”
盛时寐从她的话中理了一下思绪。
“神经传感器我知道,可也没有这么神吧,你说什么它都能听得懂?”
“当然听不懂了。”
秦欢随口道:“我说的话是给你听的啊,小凤仙又不是人,怎么听得懂人话,只是传感器上有控制仪而已。”
盛时寐抿着唇狠狠咬了咬牙。
“你······”
他感觉他就是个傻子。
盛时寐狠狠吸了一口气,终于忍不住道:“小秦啊,虽然我们算是平等交易,但你平时和我相处的时候,能不能稍微尊重我一下,你这样做,让我觉得自己智商很低。”
“没有啊。”
秦欢认真想了一下,笑着说:“世美,你智商挺高的,如果说我的智商有一千二,你起码一百。”
盛时寐:“······”
这还不算侮辱,那他就真是个傻子了。
“秦欢,我跟你说······”
盛时寐觉得这下下去不行,真应该跟她好好聊一聊,所以他语气很沉重的开口,可惜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听见马场中央有人喊道:“快拦着陆总的马。”
他们循着声音望去,只看到一匹发了疯的马和马上紧紧抱着马脖子的男人。
刚才秦欢的马是闹了个乌龙,可陆鸿的马是真疯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的就惊了马,这匹马现在不停的在马场里疯跑,陆鸿脸色铁青的抱着马脖子,却还是感觉自己的身体慢慢偏移了位置。
他今天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这么倒霉,骑个马都能出这样的事情。
“快,你们到那边,快去准备麻醉药射击。”
陆鸿要是真在这里出了事,那这个马场多半要不好了,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很清楚,所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救他。
一匹发了疯的马根本不好拦截,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注射麻醉药,让它慢慢停下,可现在这个马实在太快了,麻醉药的射程有限,他们生怕射歪了,等下要是打在了陆鸿身上,那真有可能是一条人命要丢在这里了。
盛时寐和秦欢离发疯的马还有一段距离,他可没想过去帮忙,毕竟他又不是专业人员。
盛时寐只有些啧啧道:“陆鸿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吧,他······”
他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一阵风掠过他身边,秦欢骑着小凤仙嗖的一下从他身边窜了出去。
小凤仙的速度竟然比陆鸿那匹发疯的马还要快几分,但是很稳,坐在它背上的秦欢没有一点位移。
“小秦!”
盛时寐惊呆了
然而让他惊讶的还不知如此。
他看见秦欢骑着马就冲着陆鸿的马冲了过去,人家都是慢慢包围,她的路线笔直的,没有一丁点儿转弯,看上去不像帮忙,简直像是两匹马的相撞。
秦欢目光十分冷静,眼睛都没眨一下,牢牢趴在小凤仙背上,抱住了它的脖子,手轻轻在传感器的位置拍了拍,另一只手拿着一只小针筒。
那匹疯了的马直冲着小凤仙跑了过来。
就在所有人惊恐的尖叫声中,小凤仙突然身体一侧,本来相撞的两匹马就这么隔着非常近的距离擦身而过。
秦欢镇定的把针筒笔直插在了发了疯的马的身体上,然后骑着小凤仙一跃绝尘,和陆鸿飞快远离开来。
那匹发了疯的马便慢慢慢慢的停下了动作,最后摇摇摆摆的走了几步,四只蹄子一软,趴在了地上。
还在它背上的陆鸿自然是有惊无险了。
他按着自己的心脏从马背上被工作人员扶下来的时候,正看见秦欢在马场另外一边指使着小凤仙跨越障碍,玩得很开心,而盛时寐则往那边跑去,还喊着:“小秦,你等等我啊。”
陆鸿一直看着,直到他视线里的两个人都走到了一起,盛时寐再次和秦欢说上了话,他才缓缓收回了目光。
第126章 她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爱豆(五)
秦欢和小凤仙玩了大半个小时,那边处理好剩下事务的马场负责人终于有时间跑过来正式感谢她了。
“秦小姐,真的非常谢谢你。”
负责人朝她鞠躬九十度。
要是陆鸿在马场出了什么问题,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好在有惊无险,这都要多亏了这位秦小姐,毕竟是她救了陆鸿,而当时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人敢靠近,或许只要再迟上那么一分钟,陆鸿就会被甩下马,到时候绝对非死即残。
“哦,不用客气。”
秦欢揉着小凤仙头上的鬃毛,随口说:“老板,你们这里除了马还有没有其他动物?和小凤仙玩了这么久,没什么意思了。”
“别的动物?”
负责人愣了一下,十分抱歉道:“不好意思,秦小姐,我们这里只有马,除了这匹······小凤仙之外,还有其他品种,秦小姐想看看吗?我做主,只要秦小姐喜欢的,都送给您。”
“那就不用了,没有就算了吧。”秦欢放开小凤仙的鬃毛,扭头对盛时寐道:“世美,你还有没有朋友是开农场的?”
盛时寐无力道:“我不是世美······姑奶奶,人家开马场也算是高档消费,是玩乐的,我朋友里面怎么会有开农场的?要有也只有开度假村的啊。”
“那好没趣。”
秦欢叹了口气:“算了,回家吧,你记得帮我催电影。”
一听她要回家,盛时寐都还没说话,旁边一直笑得有些尴尬的负责人立刻道:“秦小姐,我刚刚忘记说了,陆总想请您吃饭,感谢您救了他,他刚刚去检查身体了,应该等下就检查完了,秦小姐要不再稍微留一下?”
“不用。”
秦欢直接说:“我又不认识他。”
她也没管负责人什么表情,直接就对盛时寐道:“我想买颗钻石。”
盛时寐面色一愣,不过很快反应过来。
“哦,好、好,那我带你去珠宝店,我有个朋友家里卖珠宝的,什么钻石都有。”
他刚刚愣了一下,是因为他觉得秦欢好像不是这种喜欢首饰的女人,不过她再怎么也是个女人,这么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好诧异的,至于钻石什么的·····他有钱,不是问题。
盛时寐对马场负责人抱歉的笑了笑,然后就和秦欢去更衣室换了衣服走出了马场。
他确实有朋友是卖珠宝的,所以很方便,直接就带了秦欢到人家总店里去看了。
索性离晚上还有一点时间,他准备等买完了珠宝,再去吃饭。
珠宝行的经理认识他,盛时寐以前也经常关照他们的生意,毕竟他是个口碑非常不错的风流男人,怎么可能不送身边女人一些昂贵珠宝呢?
今天看他又带了新的女人过来,她们心里自然是心知肚明。
经理姓莫,这位莫经理和他们打了招呼之后,也不等盛时寐开口,她已经先吩咐了人把这家珠宝行压箱底的珠宝都拿出来给他们挑选。
一般情况下,这些珠宝是不对普通人开放的,也不会放在展柜上,都是锁在保险柜里。
但盛时寐自然不是一般人,这些珠宝虽然昂贵,可对他来说又不算什么了。
莫经理一件一件的给他们展示,最后还特别推荐了一款项链。
“秦小姐,你看,这条项链的中心镶嵌的是颗心形钻石,纯净的粉色,质量非常高,重13.14克,寓意一生一世,是我们这里的镇店之宝,本来是不会随便拿出来卖的,但盛少是我们老板的好朋友,又经常照顾我们的生意,所以特地拿出来给您看看,您看喜不喜欢?”
莫经理推荐的这一款,确实是这其中最美丽的一款珠宝,中心的主钻美丽无比,周簇拥着无数碎钻,整个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确实是无数女人都无法拒绝的。
盛时寐也很满意。
他点点头道:“嗯,莫经理,这东西倒是挺好,你有心了。”
他笑着问秦欢:“小秦,喜不喜欢?喜欢就买了。”
盛总有一个让无数女人都很喜欢的优点,就是刷卡从来不迟疑,看中就买绝对不多话是他的风格。
秦欢却有些兴趣阑珊道:“只有13.14克啊?太轻了,用起来不方便。”
“啊?”盛时寐疑惑道:“用起来?怎么用?不就带脖子上吗?”
“为什么要带脖子上?”
秦欢反问他:“钻石归根究底就是一堆碳结构,把一堆碳结构带在脖子上和把一堆石墨带在脖子上有什么区别?”
盛时寐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冷静下来,让莫经理先走开,他头疼道道:“那你买钻石干嘛?”
“用来做切割工具啊。”
秦欢理所当然道:“钻石是已知世界上最坚硬的物质,不用来做切割工具不是可惜了?”
“可是······”
盛时寐有些激动道:“谁会拿那么贵的东西做切割工具?这可是粉钻,比一般钻石还贵。”
“拿钻石做切割工具很让人不解吗?”
秦欢带着些茫然道:“我以前的上司还送过我一颗520的红钻呢,说是叫什么······璀璨之星?名字挺奇怪的,不过很好用是真的了,我把它打造成了一套切割工具,非常锋利,就是有点重,我这次没带出来,而且我以前问过他,他说我做得很好,物尽其用,让原本没价值的东西发挥出了它的作用。”
盛时寐:“······”
他感觉他无端被秀了一脸。
盛总深深吸了口气,沉痛道:“所以你上司究竟是哪个混蛋?他告诉你钻石是用来做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