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她伸手的时候都还没说什么呢,他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自动低头弯腰让她摸。
如果说这个世上,除了穆尔老师以外,还有谁最了解她,那就只有盛明辉了。
他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开始,他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承认的唯一的男朋友。
男朋友?
慕歌之前一直觉得小时候的自己不懂这个,以为玩伴就是男朋友,但是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你俩的相处模式,就是情侣啊!”
“他喜欢你,你喜欢他。这不是情侣是什么?”
——偶然间知道慕歌心事的余海同学这样说道。
余海、邵峥嵘、黎阳还有慕歌、盛明辉,他们几个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只是余海这人平时憨傻憨傻的,没想到对感情的事情却如此敏锐。
“......真的?”
听到余海的话,慕歌神色有些怔愣,好半天都没说话。
余海“啧啧”两声,“嘿嘿”笑着:
“白姐,要是别人不知道盛哥喜欢你,那我们绝对说那个人眼瞎还特装。可是你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嗨,我们都理解!”
慕歌看向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个说法。
“你看啊,你长得这么好看,献殷勤的男男女女不知道有多少,盛哥也就是其中一个中等往上的追求者。”
“他喜欢你,但是一直没说,都是用做的。”
“你吧,你跟秦阿姨高叔叔一样,心特大......反正就是很豁达,盛哥护你护到大,你都习惯了,当然就感受不到盛哥对你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不过现在也不差,看看,你这不就是自己反应过来了吗?”
“嘿嘿嘿,对于你俩的事儿,我们几个可是从小看到大的!”
说到这里余海神色十分激动,像是他磕的CP终于官宣了的激动:
“你俩那样的相处模式,别说别人了,我们几个都插不进去。”
“这就是爱情啊,青梅竹马单纯美好的爱情!”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俩很快就会在一起的!”
“......”
余海可能疯了。
看他笑得神志不清,慕歌本来害羞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余海说得对,她和盛明辉,都把对方当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大概就是因为平日里靠得太近,太习惯对方了,所以她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意思。
不过余海说他们都知道了......
慕歌叹了口气,那么她就这么笨吗?一直都看不出来盛明辉的喜欢?
明明小时候,还因为承认盛明辉是她男朋友,特意认真地给爸爸妈妈鞠躬道谢。
怎么长大了,情商却在渐渐消退?
......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样子。”
一双手在背后轻轻捂住慕歌的眼睛,随着熟悉的温柔的声音响起,其他的声音全部消失了。
慕歌脸已经红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到底怎么了?”
“有人欺负你?”
见慕歌一直不说话,本来坏笑的盛明辉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沉,他急忙放下手,转到慕歌身前看她的表情,生怕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欺负。
可是转到慕歌前面后,盛明辉只看到了慕歌红着脸,睁着一双水润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模样。
他的脸“唰”一下红透了,他左顾右盼磕磕绊绊地说道:
“......干嘛...干嘛这么看我?”
从小到大,他根本受不住她认真看他的模样,像是把他整个人都放在心上,其他人根本无法得到她一丝一毫的目光,这会让他十分慌乱又欢喜。
看着盛明辉的脸从紧张担忧的冷白瞬间变为羞涩慌乱的绯红,慕歌想,她长大了,可能也真的傻了,这么明显的事情都看不出来。
他这样的表情,都不用开口,没有人不知道他喜欢她。
“你是不是喜欢我?”
既然知道了,慕歌就不会逃避。
更何况,她也喜欢他。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脸更红了,同时惊讶又慌张地看向她:“你怎么知道,谁跟你说的?是余海,还是邵峥嵘,或者黎阳?”
“我早跟他们说过了,不要主动告诉你。”
“明明他们答应得好好的......这三个家伙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盛明辉咬牙切齿地,十分生气。
——即使从三岁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她,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慕歌就渐渐地不再提起幼时说过的话了。
慕歌不提,盛明辉也不敢问。
她长得越来越漂亮,性格也越来越高冷。
虽然每次看到他,她还是会笑,会亲密地叫他“辉辉”,但是他也拿不准她到底是把他当成竹马,还是也喜欢他但不自知。
虽然后者的可能性很大,可是盛明辉还是患得患失,不敢赌。
他生怕她只是把他当成一起长大的竹马,如果真这样,他戳破了自己的心思,按照慕歌的性格,她绝对不会再和他这样亲密了。
盛明辉原本打算18岁生日当天告白,很恰好,他和慕歌的生日都是7.1。
生日那天告白,如果她也喜欢他,就皆大欢喜,两人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如果她不喜欢他,只把他当成竹马,那他就顺势追求她!
反正这么多年下来,慕歌从未多看过别的男生一眼,也就是说,谁都可以。
既然大家都可以,那他为什么不可以?
他和她一起长大,了解她所有的事情和爱好,知道她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是是什么意思。
他可比那些陌生的男生多了好多的机会!
因为这,盛明辉特意警告过邵峥嵘他们,不许告诉慕歌他的心思。
他们三个答应的好好的,结果转头就......
盛明辉气得不行,脑子里想着怎么对三个竹马“严刑逼供”,结果下一秒一双手捧住了他的脸,他赶紧弯腰让她不那么累。
盛明辉惊慌失措地看过去,正和微笑着的慕歌对上眼睛:
“盛明辉,你喜欢我。”
“恰好,我也喜欢你。”
慕歌轻轻吻了下他的唇,惊得少年浑身抖了一下。
“我该说句对不起,为自己渐渐消退的情商。”
“不不不,你很好......”
“听我说,好吗?”
盛明辉乖巧闭嘴,听她说话。
“我小时候很喜欢你的,不是玩伴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爱情的喜欢。”
“我知道这样说你可能不信,但是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我十分确定当时我对你的感情,是爱情。”
“但是我们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心思,性格也变得不和小时候一眼坦率。”
“我......”
慕歌放下手,垂着眼睛自嘲地笑了笑:
“我是个笨蛋,现在才感觉到你是一直喜欢我的。”
“对不起,辉辉。”
“你愿意原谅我,做我的男朋友和未来的伴侣吗?”
“......”
“我愿意啊,我愿意!”
“我愿意的!”
盛明辉手足无措,惊喜从心脏里流淌到四肢百骸,他欢喜地简直要跳起来。
但是欢喜过后,盛明辉眼眶红了,看起来很难过:
“慕慕,不存在什么原不原谅,是我胆小一直不敢告诉你我的心思......”
“如果我早一些告诉你,可能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我......”
真丢脸啊,这样高兴的时刻他还是要说一些煞风景的话。
可是如果不说,盛明辉觉得对不起面前坦坦荡荡说喜欢他的女孩。
“你可以原谅我的胆小,接受你面前这个完完整整的盛明辉吗?”
“当然,我接受的,就是整个你啊。”
慕歌轻轻点头,看着他笑了起来。
他看着慕歌,也笑了起来。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
慕歌和盛明辉在一起后,时间过得飞快。
他们本就是青梅竹马,互相了解对方,因此一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别的清情侣一开始的磨合,他俩是一步到位,直接步入热恋。
每次余海他们几个看到两人甜蜜的模样,都哇哇大叫又相信爱情了!
只是慕歌和盛明辉提议他们几个谈个恋爱的时候,他们总是推三阻四,就像谈恋爱能要了他们的命一样。
唉,搞不懂。
时间转瞬即逝。
转眼,他们出国留学,深造回国,结婚生女,幸福一生。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的女儿叫白念,和她同年出生的,还有比盛明辉小二十多岁的亲弟弟,她的小叔叔。
——白晚晴和盛厉川常年形影不离,是一对有名的恩爱夫妻。
两人都是事业型强人,生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无法照顾,所以过继给了大哥大嫂。
多年后,两人的孙女都快有了,两人的小儿子又来了。
小儿子同样被丢给大哥大嫂养,和孙女一起长大。
白念的小叔叔叫盛明耀,和盛明辉长得很像,但是性子却像极了腹黑深沉的邵峥嵘。
邵峥嵘一生未婚,非常喜欢和他性格脾气几乎一模一样的盛明耀,要不是辈分不对,邵峥嵘甚至想认盛明耀做自己的干儿子。
——当然,这个建议被盛明辉黑着脸一口否决了,邵峥嵘无奈,只能作罢。
盛明耀和小侄女白念一起出生,一起长大。
明明那么小,却要被同龄人称呼“小叔叔”。
盛明耀少年每次都十分无语,但长年累月下来,也习惯了。
后来白念给自己找了个老实听话又单纯的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余年。
——余年是余海叔叔的儿子,和余海叔叔一样,单纯又听话。
可是还没等盛明耀想摆小叔叔的谱,吓一吓余年的时候,白念就提前警告了这个心眼子比蜂窝还多的小叔叔:
“小叔,他是我男朋友,你别欺负他!”
盛明耀:“......”
唉,这就是你有个和你一起长大的小辈的麻烦,他就只是转了转眼珠子,还没干啥呢,白念这个小没良心的侄女就开始警告他。
白念:从小一起长大,别说转一转眼珠子了,你头发丝儿动一动老娘就知道你要做什么妖。
总而言之,白念和余年在一起了,和她爸妈当年一样,早婚早育,做什么都赶在同龄人之前。
至于盛明耀,他和邵峥嵘一样,是个骨子里就带着疯狂的科学家。
他这一生都致力于为国家做贡献,想探索更多宇宙的奥秘,一生未婚。
直到生命的终结,盛明耀才实现香/香/整/理了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
星历100年1月1日,带领人们征服外太空、以一己之力推进人类生命上限的伟大科学家盛明耀先生,和他的老师——带领人们走向外太空的邵峥嵘先生一样,在“纪念号”宇宙飞船环游母星时含笑逝世,享年503岁。
作者有话要说:
邵峥嵘和盛明耀都是那种“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科学家,因为亲情友情梦想健全,所以不具备成为反派的先天条件。
*
第一次写人格健全的正常男主,自我感觉还不错,嘿嘿。
*
前两章红包已发~
明天夹子,更新时间23:55,么么啾~
第22章 我说我真的啥也不知道你信吗?
“慕歌,过来把里边的书收拾一下。”
说话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叫陈缘,是翰林院正六品侍读,科举考试后进入官场的新人们的第一个“指导老师”。
这届科举考试过后,翰林院又进了几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其中,状元霍之柔虽出身寒门,性格锋芒毕露令人不喜,但她已被内定为三皇子妃,没人敢使唤她;
榜眼程思瑶是户部尚书独女,也没人敢使唤她;
探花慕歌,一介平民,无权无势,也未得到其他大佬们的青眼,进了翰林院,自然就被所有人理所当然地使唤起来了。
“好,多谢陈侍读提醒。”
慕歌应了一声,从自己办公桌上起身,去后边书库中整理书了。
她声音不高不低,能让人清楚地听到,却不会十分大声令人厌烦;
她的表情也很从容,就像进来的几个新人里只有她被毫无顾忌地使唤,她也从不会觉得委屈一样。
这年轻人,心性真稳啊!
看到眼前这一幕的翰林院其他人忍不住心生感慨。
都是新人,偏偏就她被使唤得次数最多,干什么都让她做,这样的区别待遇,或者说明摆着的欺负,搁谁谁不生气?
偏偏慕歌就不生气,她特别稳得住,对谁都是那副温和的态度。
这要是换了旁人,即使面上表现得好,但天长日久下来,心里绝对有怨气。
人一旦有了怨气,就会不自觉地越积越多,平日里工作时不管怎么掩饰都会被带出来一些。
可是看看人家,从六月初进了翰林院到现在九月底,整整四个月都在打杂,她却还是表现得和第一天一样,谦卑有礼,斯文和善。
哎呀,这样谦逊有礼貌的老实人被这么欺负,背地里早就有很多人看不下去了。
不过同事嘛,顶头上司都是同一个人,新人们之间都有竞争关系。
而且被欺负的人又不是她们,其他新人们也就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背后里吐槽下慕歌太老实,陈侍读太欺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