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莱心想不是他喜欢,是她喜欢。
在贝茴茴惯常坐的位置,两人一人一个石凳,中间间隔的距离还有几人宽。
贝茴茴从背包里拎出笔记本电脑,打算整理一下下一本小说的大纲。
正好丛莱学长这个人给了她很多灵感,她可以丰富一下反派大佬的人设。
丛莱看着她从背包里掏出那么笨重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眼睛都有点微微睁大,他开口:“学妹。”
“嗯?”贝茴茴抬头。
丛莱指指她的电脑:“你随身带着这么重的东西?”
贝茴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自己的电脑,手指轻轻抚了一下电脑键盘,说:“带着的时间一半一半吧。”
那也很频繁了。
丛莱往后一靠,说:“看来你脚确实是不想要了。”
说起这个,贝茴茴这两天一直就很想问,于是她问了。
“学长,你怎么比我自己还关心我的伤?我的伤又不是你造成的。”
问题就在这儿,她发现他是见着自己就来搀扶。
丛莱慢悠悠:“答案很明显啊。”
贝茴茴:“嗯?”
丛莱:“我人帅心善助人为乐怜贫惜弱。”
贝茴茴:“……”
她脸上闪过一丝笑意。
丛莱抬眼看了看进度条,果然往前了刷新了,最后停留在10分。
啧。才10分。
他已经是经历过分数一下子蹦到50分的人了,见过世面,再也不能为这区区10分而激动。
因为这个进度条,他充分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接下来两人相安无事,贝茴茴敲她的键盘,丛莱发他的呆。
丛莱也不问她在干什么,这让贝茴茴感到舒服。
人最不缺的就是好奇心,但是她就很烦别人总盯着自己在做什么事。
在这三天相处下来,她发现丛莱这个人,不但模样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连性格也挺契合她的行事作风。
一般人都会留意关注的事情,他不怎么多问多看,目光永远保持着正视,如果想看,他会光明正大地看。
不惹事,但是一旦有事惹他,他也不会顾及别人的看法和想法,下起人面子来毫不留情。
人就活这一辈子,在不作奸犯科的前提下,确实没有必要处处在意别人的目光,太累。
这样就挺好,不惹事也不怕事。
贝茴茴才在心里夸了一下丛莱了,就听丛莱问她说:“你有没有觉得我刚刚很过分?”
贝茴茴:“……”
真是不经夸啊。
她淡声说:“学长你看起来不是这么在意别人看法的人。”
丛莱心想他是不在乎别人,但是他在乎她,因为这该死的进度条。
“是不怎么在乎。”
贝茴茴点头:“过不过分的,都过去了。难道重来一次你会改变自己的做法?”
丛莱想了一下:“不会。”
“那就得了。”贝茴茴其实不觉得丛莱有多过分,毕竟刚刚都是别人先挑他的事。
没道理问到他面前了,他还当缩头乌龟。
晚餐贝茴茴本来没有打算跟丛莱一起吃。
她抗拒和丛莱一起当人群中行走的发光体。
但是丛莱很理所当然。
“我也要吃饭,你也要吃饭,我们顺路,刚好扶着你去。”
贝茴茴:“……”她竟无力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