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大力丸后,我闪婚了商业巨鳄》作者:芳苗
简介:
醉酒的顾念强了裴延,看着他帅的一批的脸,她主动提出对他负责,当即闪婚。
婚后,裴大佬隐藏多重显赫身份,成了她的专属小白脸,宠她,撩她,在她虐渣的道路上疯狂补刀。
而被蒙在鼓里的顾念,却一心想要金屋藏他。
直到某天,两人披着马甲同场竞技,搏杀数次分不出胜败。
顾念红了眼准备动真格的。
裴大佬主动掉马,“老婆,我错了,你别动了胎气。”
第1章 强行把人家欺负了
“念念,今天是你的生日,妈送你一个礼物,在恺瑞国际酒店。”
“别哭啊小姑娘,我跟你继母谈好了,只要你留在这里一晚上,我给她2个亿的项目。”
“呜呜呜,帅哥,你最好了,我身体不舒服,好不容易从那个老男人那里逃出来……你帮帮我……”
顾念迷迷糊糊中,脑子里过电影一般,闪过她昨天晚上经历过的片段。
她刚睁开眼睛,脑子里嗡嗡地疼着,身上也酸软无力。
还没反应过来。
房间角落里传来一道薄凉的声音。
“醒了?”
顾念心中一颤,想到了昨天晚上和男人……的画面……
她借着药劲,强行把人家给欺负了?!
她撑着手肘坐起来,被单下滑,露出白润光滑的肩膀……她尴尬地用被单将自己裹住。
抬头望向说话男人时,眼前一亮。
单纯的帅已经不足够形容面前的男人了。
她人生的这20年,还是第一次看到长得这么完美的人。
她的第一次,交给这样的人,似乎是赚了?
“哑巴了?”
顾念摇头,“不好意思啊,我昨天出了点意外,才会跑到这里来。”
残存的记忆已经在脑海中发酵,奔腾。
想到自己是多么不要脸地哄人家跟她做,顾念的脸红彤彤的。
对方肯定觉得自己很放荡吧。
“那个,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别怕。”
男人:他像是怕了的样子?
再说了,他们也没有做到最后一步。
就算是做了那个事儿,他也知道,最不亏的是男人。
这个女人的脑回路真的是……
不过,看到她精致的小脸,樱红的唇,和能勾人魂魄的大眼睛,又想到昨天她是怎么哄他的……
他换了种语气,“你要怎么负责?”
顾念赶紧在被子里穿好衣服,忍着身上的不适,下床走到男人身边。
一脸大姐大的拍着他的肩膀,“这样吧,我们结个婚。”
男人:“结婚?”
顾念坐到他身边,“对呀,结婚。”
“我叫顾念,昨天刚满了20周岁,已经到了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你有多大?对了,你怎么称呼?”
男人深看了她一眼,“裴延,25岁。”
顾念一脸惊讶,“不会吧,你都25岁了?我还以为你跟我差不多,脸蛋看着好年轻。”
裴延:“25岁很老?”
顾念见他似乎不高兴了,眉头都皱着,她摆手,“不老不老,我们年轻着呢,那你要不要我负责?”
裴延:“负责就得结婚?”
顾念:“当然,昨天晚上我是第一次,你也是吧?”
裴延:他要不要告诉她,他们没有做?!
顾念:“你别不承认啊,我感觉你回应得很青涩呢,额,你别这样看着我,表情很无辜的样子。”
“我都说我负责了,你要不要结婚?”
裴延想了下,“结婚有什么好处?”
顾念掰着手指头跟他算,罗列了好多条。
裴延:“你要养我?”
顾念见他笑了,紧点头,“对啊,我手里有点钱,可以买房子,也可以给你买车,你要是想上班就去上班,不想上班,在家四肢躺退化了都没事儿。”
裴延嘴角一抽,她这个形容。
想到他让人连夜调查出来的结果。
他点头,“那行……”
顾念可高兴了,“快走,我带你去吃饭,然后登记结婚。”
“对了,你哪里人?要通知你家里不?”
裴延想到裴家老宅那帮人的嘴脸,冷笑,“不用,我孤儿。”
顾念挽着他的手臂,“哎,可怜,我也算是孤儿,我妈去世后,我爸把养在外面的女人娶回来,他们孩子比我都大,还谎报说比我小两岁,不要脸。”
“他们经营公司不善,出了事儿,就把我推出来给一个糟老头子,还好我力气大,看到老头子扑过来,一脚把他踢飞了,然后就找到了你。”
“延延,你别怪我啊,我昨天晚上是粗暴了些,我以后肯定温柔,肯定对你好的。”
裴延:这个女人自来熟成这样吗?
“别叫我延延。”
这个小名,只有他妈这样称呼过。
“好吧,你别生气,对了,这个套房不便宜吧,你有钱么?”
裴延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确实穿得不像是有钱人。
昨天晚上去地下拳击场单挑新人王的时候,连手表都被弄丢了。
见他有些犹豫,顾念拍了拍脑门,“怪我,这话不该问你。”
她找到自己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张银行卡。
“这张卡里有100万,你先花着,不够再跟我说。”
女人给他零花钱?
裴延觉得很有趣。
他接过来,“真养我?”
顾念一脸认真,“当然了,我说话算数的。”
“对了,昨天我们在一起几次,我迷迷糊糊的不记得了,要不要我去买个药吃?”
裴延:什么几次?一次都没有!!
顾念:“我不想这么早就当妈,你也不会刚结婚就当爹吧?”
裴延:“咳,我去买。”
不多会儿,他带了伪装成那个药的维生素片回来。
顾念没怀疑,吃了药,带着裴延买了衣服,自己也换了一身,才来到民政局。
顾念去拿登记表的功夫,裴延的手机响了。
他接通电话后,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顶级跑车,冷声吩咐,“滚回去,别跟着我。”
电话那边的是他助理季南。
季南小心翼翼地提醒,“裴总,半个小时后,您有一单上百亿的大生意……”
裴延:“你去谈,别耽误我结婚。”
第2章 喊一声老婆我听听
季南惊呼,“您,您这就要结婚??”
裴延看了眼从人群中走来的顾念,叮嘱电话那边的季南,“最近不要联系我。”
那个小姑娘说要养他,他要去当小白脸了!
季南欲哭无泪。
谁能想到他们裴总阔别祖国多年,回国第二天早上就来结婚。
“裴总,您慎重啊,我听说老爷子给您挑了未婚妻的。”
裴延:“滚……”
挂断电话,手机往口袋里一揣,他迎向顾念。
“延延,前面还有10个号就到我们了,你紧不紧张?”
裴延:“你紧张?”
顾念挽着他的手臂,“我这是激动!”
“我当年考进Z市医科大学少年班时,我都没有这么激动过,你快掐我一下。”
裴延伸手拧了拧她的脸蛋。
顾念疼的翻白眼,“你这手劲儿有点大。”
他伸手又给她揉了揉,“有你劲儿大?”
“额……也对,要不是我有蛮力,你也不能从了我。”
裴延:“咳咳,公众场合。”
顾念也大声地咳了一声,“咳咳,公众场合,看好自己的老公就行,别看别人的!!”
她踮着脚压了压他的头,“你以后出门戴帽子带墨镜。”
那些女人跟狼似的,一看过来两眼放光,她很不喜欢!
裴延轻扯了下嘴角,“吃醋?”
“当然了,我占有欲很强的,昨天晚上开始你就是我的了,登了记你要上我的户口本。”
裴延:“你的户口本?”
顾念:“当然啊,以后孩子随我姓。”
倒插门的女婿不都是这样的吗?
见裴延似乎有些不乐意,她拉着他的手低声哄,“你放心,我肯定宠你,外面的野草再香,我心里只有你。”
裴延:周围的人像是看神经病似的看向顾念。
漫长的等待终于结束,她们去登记结婚。
红色本本一到手里。
顾念还没捂热乎,就被一只修长的手给拿走了。
她扭头看向裴延。
“你现在就开始上道了?行,你存着。”
裴延:他只是好奇结婚证长什么样子。
顾念:“别想着反悔啊,来不及了,你已经被冠上了姓氏,顾裴氏。”
裴延伸手拍了拍她的额头。
这小姑娘,可爱得过分了吧。
脑子里是没智商么?
要不是有那膀子力气,估计不能平安活到现在。
顾念拉下脸,“动手回家动,外面不太好。”
她是一家之主,要有点气势。
不过一看到裴延「无辜」地看向自己,她心就软得一塌糊涂。
“哎呀给你拍,给你摸。”
只要她家延延开心,怎么都好。
裴延:这种无辜小白兔,带回裴家的话,一定会被那帮人毁得骨头都不剩。
两人离开民政局,顾念就掏出手机,“把你的号码给我。”
裴延接她手机拿过来,输入自己号码,打过去。
“矮油,这个号不错啊,连号很贵的。”
裴延:恩,听季南说这个号码,200万买来的。
他摸了摸兜里那张银行卡。
也就是说,顾念给他的零花钱,只够买半个手机号。
顾念这会儿老高兴了。
想到一会儿要见到恶心的继母和那个绿茶婊姐姐,她又看了看站在一旁超级养眼的裴延。
“老公……”
裴延:“?”
顾念:“喊一声老婆我听听。”
裴延:“老婆……”
顾念踮着脚在他脸颊处落下一吻,“走,老婆带你去干一件大事儿。”
第3章 我宣布,我闪婚了
顾念招手打车回顾家别墅。
顾伟光和任萍正在用午餐。
看到顾念进门,继母任萍赶紧起身迎过来。
“念念,你这一晚上去哪儿了?你爸我们到处找你。”
“人家钱总请你吃饭,你不吃就算了,你还把人给打了,现在人躺在医院里,等着你去赔礼道歉呢。”
顾念躲开任萍的手,冷着一张脸说,“我没给弄死他不错了,你们给我下药是犯法的,我要是报警抓你们,一抓一个准儿。”
任萍一脸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念念啊,你怎么血口喷人呢?”
她转身回到顾伟光面前,哭唧唧的,“老爷,念念这孩子对我一直有敌意,这些年我对她倾注了所有的母爱,她那颗心怎么就捂不热呢……呜呜呜……”
“闭嘴吧你。”顾念真是受够了这个白莲花,“一点演技都没有,还扮慈母?”
“慈母会给自己孩子房间里放蝎子?”
“慈母会知道孩子桃子过敏却拼命地给弄桃汁喝?”
“慈母会给自己孩子饭里下料,往一个糟老头子床上送?”
“恶不恶心吧,还有脸哭呢!”
任萍愣住了。
一旁的顾伟光也蹙起了眉头,“念念,你胡说什么呢?给你妈道歉。”
“噗,她是我妈?我还是她姥姥呢!”
顾伟光一拍桌子站起来,吼道,“你这孩子欠教训是吧?管家,请家法来!”
顾念眉头一挑,这是又要去拿鞭子是吧?
她吃了大力丸之后,根本就不怕那个东西了。
要说她多厌恶这个继母,就有多仇视这个父亲。
很多时候她都怀疑,她根本就不是顾伟光的孩子。
顾伟光见顾念一点惧意都没有,他高喝了一声,“赶紧去拿,我非教训教训这个逆女。”
这时,二楼传来了动静。
“爸,别罚姐姐了,姐姐肯定是心情不好才顶撞你们的。”
顾念抬头,看到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顾欣馨还有跟在她身后的陆宏泽,冷嗤了一声。
顾欣馨来到顾念面前,一脸歉意,“念念,昨天你都看到了,阿泽和我两情相悦,希望你能成全我们。”
“虽说你妈跟陆家定的娃娃亲,但是宏泽爱的是我,所以你们之间……不作数的。”
顾念瞪了她一眼,“别跟我提他啊,恶心,我回来就是宣布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