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比如邻家小哥对待“女朋友”和自己的“邻居小妹妹”是完全不同的,又苏又专情,看得读者心中的粉红泡泡直冒,直呼太勾人受不了。
总体来说,冰若梦这本青春校园文玛丽苏是玛丽苏了点,文笔也因为第一本书的原因稚嫩又小白,但是脑洞特别迎合年轻人,尤其是18岁以下的少女。
但是胡珊妮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女。
“暗恋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没有什么三观不正,但是穿到人家女朋友身上处心积虑破坏别人的感情就很三观不正。”
胡珊妮顶着一屋子同事“你头真铁”的眼神,硬着头皮表达着自己的看法,“感情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对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白富美女朋友确实渣了点,但她没有结婚,恋爱是自由的。但这个女主角附身白富美后,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不想着怎么回到自己身体里,反倒一心破坏别人的感情,我觉得不是因为正义感和本心,只是因为她暗恋自己的邻居哥哥。这种破坏有巧取豪夺之嫌。”
艾丽听完以后,不怒反笑,带着点调侃的意思问:“可这本书的卖点就是‘替身’。按照你的说法,还不能‘交换身体’了?交换了就是巧取豪夺?”
胡珊妮听不懂这种调侃里的危险,一推架在鼻子上的黑框眼镜,一板一眼地点头:“是的。如果真的要穿,我觉得去掉女主角暗恋‘邻居哥哥’这个人设点比较好,没有这个私心,会避免道德陷阱。”
小说里,女主角是在晚上对着流星许愿,希望自己能成为邻居哥哥的女朋友那样“又美丽又有气质”的女人,然后第二天一早醒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至于她自己?
莫名其妙就成了植物人。
“而且,她穿去了白富美女朋友的身体里就不想回自己身体了,这样显得这个女主角很浅薄又很自私,我觉得,这方面也该改……”
“不行,作者不同意。”
艾丽已经不耐烦听胡珊妮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直接拿原著作者去堵她。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是当时冰若梦愿意把影视改编权卖给我们,是因为我们的合同约定了,绝对不会改编原著里人物的基本人设。”
“这不属于人物的基本人设,这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逻辑,我觉得原著作者写这本书时……”
“好了,这个话题过!”
艾丽皱着眉头说,“你不是原著作者,你就是个改编的编剧,这也不是你的书,这本书能火,就是因为你说的那些‘不合逻辑’的地方,你要都删了,还怎么爽?还怎么看?”
可我没想删啊!
我只想把它改得更合理点啊!
胡珊妮在心里叫着,正准备再争辩下,可艾丽的目光已经略过了她,点起了下一个编剧助理。
“露西,你来说说你的改编思路。”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具有‘网剧感’,如果改编好了,再找几个青春靓丽的演员,很容易就爆红。”
露西是个入职已经一年多的编剧助理,自然了解这位上司的心思。
果然,接手了这个项目的艾丽一听到“爆红”两个字,眉眼显而易见的放轻松了起来。
“我认为,这本书光有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对手戏,剧情还是单薄了点,强冲突点也不够。原著里,女主角一心一意暗恋邻居小哥哥,所以穿到白富美女朋友身上以后,就想办法和几个‘备胎’掰了。其实在这些剧情上,我们可以改改。”
露西开始洋洋洒洒地说起自己的改编思路。
“一部剧光有男一号怎么够呢?还得有男二号、男三号、男四号,白富美女朋友这么好的条件,有很多男人追求是很正常的。我们可以增加修罗场情节,让女主角穿越到白富美身上后不但引起了男主角的好奇和爱意,也同时让其他几个男配角有了新鲜感,来一场爱的大乱斗!”
露西眼睛里直放光,“这样,女主角除了和男主角有对手戏,和其他配角的对手戏也有了!”
“不行啊!”
胡珊妮下意识地反驳,“白富美女友原身再渣,也只是吊着人家,没有进行过实质上的脚踩几条船。你们这么一改,那女主角就成了实质上的脚踏几条船,那不是比原身还渣?”
可惜,她的反驳没有人搭理。
或者说,胡珊妮这个新人,被一屋子的同事们当成了透明的空气人,没有人接她的话,反而按照露西的思路继续起了讨论。
“我觉得露西的想法可以,公司正好新签了几个新人,如果这样改,正好可以带带这些新人。”
一起参与会议的选角导演赞同地说。“而且这几个新人的风格都不一样,男二男三男四也可以根据他们本人的形象来重新设定。”
“我也觉得这么改不错,这本书虽然火,但是内容少了点,也太简单了点,撑不起二十四集以上的体量。这么一改,就可以扩充了。”
这是负责和视频平台对接的项目成员的看法。
平台是按集收购剧集的,集数多赚得才多。
“我也觉得可以……”
“我觉得不错,现在不是流行修罗场吗?”